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家族,家族自然有理家的人。贾府的管家从来都是女性。秦可卿是宁国府的管家,秦可卿一死,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在管家的岗位上小试牛刀,接着便挑起荣国府理家的重任。继王熙凤之任的是贾探春,薛宝钗则作为她的助手而一显身手。
探春理家的最大特色是实行承包责任制。她觉得大观园每年支出的费用太大了,所以决定在园子里挑出几个老成本分、能知园圃的负责收拾料理。也不要她们交租纳税。这样一举而四得:园子有专定之人修理花木,老妈妈们也可借此小补,可以省下请花匠、山子匠和打扫人等的工钱。李纨把探春的这一改革思路概括为:“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再无不尽职的了。”
探春把制度看得神圣不可侵犯,在她所建立的这套制度面前,几乎是人人平等的。为了显示这一点,她首先拿凤姐和宝玉开刀。而最为典型地表现她的铁面无情的是在对待她舅舅赵国基之死一事上。赵国基死,探春只是按旧例赏了最低等的二十两银子。探春的母亲赵姨娘觉得很丢人,上门大闹了一场。而探春决不退让,反而责怪她母亲在她身负大任的时候给她出了难题。赵国基是探春的母舅,但探春始终忌讳人们提及她与赵姨娘一脉的血缘关系,所以她说:“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习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第五十五回)
历来的读者大都觉得探春未免太无情,有人甚至责备她为了巴结王夫人而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当外人。民国时期冥飞等人的《古今小说评林》指出:“乃有谓探春对于生母太无情义者,是其人毫不知八旗世族中之习惯者也。满人有世仆之制,主仆之分极严。所纳之妾,如系仆家之女,其看待自较所纳平民之女不同。故赵国基死,探春只能援老例赏以二十两;而袭人之母,则可以赏四十两,以其为外头人也。”也就是说,如果按满族规矩,探春也只是按规矩办事。
这一点,就连“辣凤姐”也佩服之至。凤姐后来知道恨她的下人很多,便利用一次生病,引身而退,由探春等人来理家。凤姐对平儿说:“你知道,我这几年生了多少省俭的法子,一家子大约也没个不背地里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骑上老虎了。虽然看破些,无奈一时也难宽放;二则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多省俭了,外人又笑话,老太太、太太也受委屈,家下人也抱怨刻薄;若不趁早儿料理省俭之计,再几年就都赔尽了。……如今他既有这主意,正该和他协同,大家做个膀臂,我也不孤不独了。按正理,天理良心上论,咱们有他这个人帮着,咱们也省些心,于太太的事也有些益。若按私心藏奸上论,我也太行毒了,也该抽头退步。回头看了看,再要穷追苦克,人恨极了,暗地里笑里藏刀,咱们两个才四个眼睛,两个心,一时不防,倒弄坏了。趁着紧溜之中,他出头一料理,众人就把往日咱们的恨暂可解了。”(第五十五回)
探春也深知这个家族的弊端,当凤姐、王善保家的抄检大观园的时候,探春并没有停留在道德风化的层面上。她立刻感觉到这是家族败亡的征兆。她说:“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她知道能够给予这个家族以致命一击的正是这个家族本身。
实行法治的结果一方面保证了大观园日常的良性运作,另一方面则得罪了不少人,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发连夜里偷着吃酒玩的工夫都没了!”宝钗一眼识察利弊,不能一味的省钱,倘若抠得太甚,下人采取消极破坏的手段,那时得不偿失。她提出减少管事而得益的老妈妈上缴的银两数,让她们每人拿出一点钱分给园中其他尚未得益的妈妈们,这样便皆大欢喜。这就是所谓的“小惠成大体”。
如果说,探春最了解贾府的弊端,那么宝钗则最善解贾府的“国情”;探春是一位改革家,宝钗则是一位政治家。如果说,黛玉是一位独善其身的精神贵族,宝钗则是一位兼济天下的总理大臣。只有懂得“国情”者,才可以在政治上走得更远。
原文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
注释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比喻势力雄厚的集体或个人一时不易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