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参市,顾名思义,人参之市。关东三宝之一的人参,将这里育得山清水秀、地杰人灵。看长白山那起伏绵延的山峦,到此略显平缓。而且在群山的走向中,闪出了一块小小的平原,也可以说造就了一个小小的盆地。在这盆地的边缘就是松花江的汩汩长流,松花江跃出白头山天池就像骏马般在长白山的崇山峡谷中奔腾。至此,它却变成了一个温柔多情的少女。映着参市的髙楼峻宇,载着参市日新月异的变化,缓缓而去。它留给参市的是一条闪亮的玉带,一个诱人的美丽光环。
谁不喜欢回忆呢?遥看着远处山峦那如火的映山红,坐在“钱丰”酒楼四楼卧室的息春,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自从钱丰出事,她就将她的卧室从二楼迁到了四楼。四楼是“钱丰”的顶层,虽然上下楼要辛苦点,但安全感却增加了许多。
在安全中,在无所事事中,在浓浓的春意中,息春有些伤春了。她恨宋可佳,或者说,她悔恨与宋可佳的相识。
宋可佳身材中等,却眉清目秀,一副奶油小生的模样。唯一的缺陷是走起路来后脚跟一颠一颠的,像个没有脚跟的人。使得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有些遗憾。
她们相识在一次同学聚会。宋可佳不是她的同学,但是她一个女同学的另一个学校的同学。这个女同学将宋可佳领进了她的视野。
她们相聚在“白龙湾”。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青山绿水,一群童年的朋友相聚在一潭碧波之上。那一幕永远地留在了息春的记忆中。
宋可佳语言很少,也许是陌生的关系,他显得很持重。但他的眼睛却很愿意在息春那儿停留。在她的那个女同学将宋可佳介绍给息春的同时,还特意给宋可佳挤了挤眼睛。这一切都引起了息春的敏感和注意。
中午时,息春和宋可佳坐了个毗邻。宋可佳单独和息春喝了一杯酒,息春发现,宋可佳的手很瘦、很苍白,而且有些神经质,无名指自然地跳动。她感觉这个男人很好玩,她抱着和这个男人游戏一番的想法,将自己的座位往宋可佳的身边移了移。虽然,这动作很小,却使宋可佳苍白的脸上出现了欣喜的神色。这使息春更加兴奋,她向她的那个女同学偷看了一眼,她发现她的那个女同学很不以为然,她心中暗暗奇怪。按理说,她的这个女同学在这样的场合,领来一个陌生的男子,应该说她们的关系不同寻常。可她对宋可佳和她的亲热,竟置若罔闻。
息春那善于冒险、喜欢猎奇的心理再次作祟,她要向宋可佳探以虚实。中饭过后,她拽着宋可佳钻进浓荫深处。那里可以远眺烟波浩渺的白龙湾水库,而高大的阔叶树冠如一栋华盖,给这里遮蔽出了一个幽静的处所。在这远隔游人的地方,息春发现,神经质的宋可佳有些口吃。他有些语无伦次:“息春……我、我早就认识你。今天,我……很荣幸……”
息春看到宋可佳眼镜后面那两个黑色瞳仁里闪着的紧张和贪婪,息春心中暗笑。她用手一掩嘴,甩过一个媚眼:“为什么?”
宋可佳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说:“交个朋友吧?”
息春没动声色,却坚决地抬起手,将宋可佳那泛汗的手掰开。然后,她揶揄地问道:“你那个朋友呢?”息春抬手指了指她的那个女同学。
“呵!”宋可佳略显尴尬,但说得很清楚:“那是我表妹!”
原来是牵线的!弄清底细原委的息春,突然变脸。她起身钻出树阴,再也没搭理宋可佳。
在息春心目中,这只不过是个闪电般的游戏。闪电结束了,游戏也就结束了。可惜,这只是息春的一厢情愿。她没想到宋可佳的耐心是惊人的。他经常出现在息春上下班的路上,那时息春还是参市制药厂的一名工人。宋可佳频频邀请息春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息春也不惧,坐就坐,省力的事谁不干!她常常是坐在那里,看着宋可佳躬腰塌背,她喜笑颜开。但在不知不觉中,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是息春对象的流言不胫而走。等息春发现这一点,想在人们心目中改变这一形象,已经为时过晚。
息春牙一咬,心一狠,向宋可佳提出了结婚条件,三室一厅,带着摩托车。
宋可佳略显为难,但仍爽快地答应了。等她们终于走向结婚殿堂的那一天,她发现,她的那位女同学,宋可佳的表妹做了她的伴娘。不知为什么?她当时就感觉到她的伴娘脸上涌现的,全是伪善的、虚假的、甚至还带有一丝嘲讽意味的笑。
用不了多久,真相大白。三室一厅是租的,摩托车是借的。自以为聪明的息春上了个大当。她哭、她闹、她绝食、她摔东西,宋可佳不愠不火。他叼着一支冒着蓝气的烟,静静地等着她。情急之中的息春,会上前去抓他。他却站起来,摔上门扬长而去。
可息春岂是让人的?但她没选择离婚这条愚蠢的路。她暗下决心,宋可佳敢骗她的青春,她就要他付出他的一生。从此,她对宋可佳冷若冰霜。高兴时,也可让他上床春风一渡。不高兴时,她对宋可佳闭门不纳,并和其他男人眉来眼去,即使在宋可佳面前也无所顾忌。
宋可佳对刺猬般的息春无可奈何,但他也是有主意的人。他开始“堤里损失堤外补”,他也去拈花惹草。虽然他的兜里往往是比脸上还干净,可他有一副小白脸,这就成了他风流的本钱。而且,老天有眼,一个比他大得多的富婆包了他。因此而引起的风流债,情场恩怨,一波一波,此起彼伏。
终于,弄得宋可佳在参市无法立足,他跟那位富婆南下深圳。可惜的是,他在那里也没混出个人样,也是在无奈之间,才又回到了参市。没想到“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息春今非昔比,她靠上了田大阔,已经腰缠万贯。
失魂落魄的宋可佳,看了看门庭若市的“钱丰”酒楼,又毅然走进了息春的视野。因为他可以有恃无恐,那就是他和息春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在名义上还是息春的丈夫。
息春不喜欢田大阔,她喜欢的是田大阔“叮当”作响的钱袋。当她把他的钱袋掏空,把田大阔的百万家财转到她那嗷嗷待哺的孩子名下时。她感到厌烦了,厌烦田大阔那红红的脸膛,黑黑的络腮胡。还有田大阔用大巴掌擦嘴的形象,以及他吃饭吧嗒嘴的吃相,统统成了息春厌烦的理由。
宋可佳的意外出现,正合息春之意。她立刻给宋可佳甩了个满面春风。宋可佳也迫不及待地爬上了她的逍遥床。
息春和田大阔有个解释:“大阔!可佳和我有法律手续。他要告我们,我们都得进去。你最好先躲一躲。”
田大阔不听,比他小二十岁的息春,使他觉得生活中到处都是阳光。息春一句话岂能吓倒他?可是,息春自从和他打了“招呼”,就再也不理田大阔。她和宋可佳在公开场合贴肩搭背,夜晚熄灯她将宋可佳拉进她的卧室。
田大阔气了个“发昏章第十一”。伤心之余,他指天发誓:他要宰了这对狗男女。
气走田大阔以后,息春在宋可佳面前立刻沉下了脸。在她的心目中,宋可佳就是一条狗。一条靠女人吃饭的狗。需要时将它唤来,不需要时让它滚到门外。
她并没把宋可佳看得如何,他只是她的工具。
她羡慕髙楼大厦,羡慕锦衣玉食。现在,她都有了。但她却觉得空虚,在这春意盈然的明媚日子里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她像一个精明无比的魔术师,抬手之间在她的周围幻出了一切。可她总觉得不踏实,总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一个早晨就可能全部失去。剩下的只能是孑然一身的息春。
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纯金项链,摸了摸手上的纯金手镯,挺沉的,挺实在。可它们能说明了什么?已近而立之年,谁能和她诚心渡过每一天呢?
她戏耍了别人,别人也戏耍了她。
久思之间,她竟想起了冷绍军,想起了这个管她叫舅妈的男人。自从那天晚上,冷绍军拎着菜刀的铁塔般的形象闯进她的心中,她就有些不能自己。她慌急中,靠到冷绍军怀里就像靠向了一座大山。冷绍军的冷峻、强悍,他在危难中的勇气和蛮劲,使息春感到了心灵的震颤。
她现在有了钱,有了事业。最迫切的就是应该有个忠实、可靠的男人。
于是,息春这个女人,不顾冷绍军和她年龄和她辈分的差距。她打起了冷绍军的主意!她推开卧室的门,面向楼下高喊:“小冷!”
10
宋可佳目睹”钱丰”酒楼那流水般的客人,流水般的金钱。恨不得能像封神演义中的杨任一样,在眼睛里抻出个巴掌,一把拿过。
可他不是杨任,他只能想方设法获得息春的欢心。因为,有了这个女人就会拥有“钱丰”。
可这太难了,当年息春就冷热无常逼得他失去了男人的耐性。今天,她仍然是我行我素。虽然,她可以在床上将宋可佳曾经熟悉的肉体送给他。但他能看到,在她得到满足时,嘴角浮出的那一丝冷笑。他能感到,息春只是把他当作一件玩偶、一件工具。过去,息春就不是他实心实意的爱人。现在,更不会和他生死与共。将来?更为渺茫!虽然,宋可佳能清醒地认识到这点。可惜的是,他没有骨气,没有一个男人应有的骨气。或者是与息春一刀两断,或者是征服息春,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他不能,他是男人中的败类,空有一副漂亮的外壳。除了欺骗、怯懦、畏缩之外,他什么都没有。
当年,他南下深圳,就是跟着一个富婆去的。他是那富婆的“秘书”,也是她的床上工具。那富婆用金钱将他包装得风度翩翩。银白色的西装、银白色的皮鞋,黑色的领结、黑色油亮的头发。兜里揣着的是一盒“三五”牌香烟。他一天衣食无缺,身处南国都市,早就忘了长白山脚下的小城。
可正是这无所事事、悠闲自在的生活,使他“饱暖思淫欲、闲暇出是非。”宋可佳在“黑桃皇后”夜总会结识了一位艳装舞女,那舞女身材如柳、粉面似花。而且,她有一口普通话。她自称是黑龙江人,与宋可佳自然而然地攀上了老乡。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倒不是宋可佳真有了那股乡土之情,而是那年轻美丽的女人,更有活力的青春蓬勃的肌体。使宋可佳产生了新的追求。
可惜的是,宋可佳的兜里除了那盒“三五”烟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他想走进夜总会,走进灯火交映的舞池,搂定“黑桃皇后”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腰肢,就必须拽住他的富婆,让她为他打款,让她兜里的钱,给他幻化出这美丽的环境和氛围。
富婆也愿意玩,也愿意到夜总会里去潇洒。但时间长了,富婆就发现了宋可佳的真实意图。
“小佳,舞跳得不错呀?”一曲终了,那富婆呷着咖啡,不冷不热地说道。
宋可佳正兴高采烈,他搂着黑桃皇后跳了数圈,并在转过雅座,背对富婆时,他搂着黑桃皇后细腰的手有了动作,向皇后发出了信号。黑桃皇后不但没恼,反而向他启齿一笑。那闪光的皓齿,此刻还在宋可佳的脑子里旋转。富婆的问话像一盆冷水浇在他的头上,他立刻猛醒一样,急忙查找自己是否露出了什么马脚。
“哎……季姐,我这还不都是你教的吗?”他有些诚惶诚恐地回答。
“记住,从现在起,你只能和我跳。”富婆面无表情,语言却斩钉截铁。
富婆季姐,体态臃肿、腰肢肥大,胸前的两堆赘肉压得宋可佳胸口发闷。不过,必须承认,这季姐也是风月场中人。她舞步轻盈,肥重的身躯在乐曲声中轻灵飘逸,很有一番韵致。
几圈下来,宋可佳终于倒出工夫瞟了一眼“黑桃皇后”。可她早已卷入舞池涌动的人群中,在那里,宋可佳很难辨出她的倩影。富婆季姐看在眼里,不客气地揶揄他:“掉魂了?”
富婆季姐精力充沛,为了使宋可佳无暇旁顾,她在那人潮涌动的舞池中和宋可佳跳了一圈又一圈。宋可佳不想跳也不成。大概“黑桃皇后”也看出了宋可佳和他那大姐的关系,也许她觉出了她明显的优势,也许女人天生的忌妒,也许她就喜欢恶作剧。在时近午夜的时候,她竟坐到宋可佳和季姐的雅座上。在宋可佳和季姐一曲终了,意兴阑栅地走向自己的坐席时,“黑桃皇后”特意地向宋可佳身边靠了靠,嗲声嗲气地说:“宋哥!我要宵夜。”
这可难为坏了宋可佳,请客吧!囊空如洗。不请吧!年轻美丽的女郎要求宵夜是理所当然。更主要的是还有季姐那毒蛇一样的眼睛。
正在宋可佳尴尬无奈之际,季姐发话了:“走吧!小宋,小姐要宵夜,我们就请客吧!”
“黑桃皇后”根本没瞧上这位老女人。她肆无忌惮地拽住宋可佳的胳膊,宋可佳却如毒蛇缠身一样的不自在。
她们选择了一个海鲜大排档,季姐好像没瞧见宋可佳和“黑桃皇后”,她自顾喝了两杯啤酒。然后,竟起身开车而去。
这一来,宋可佳可惨了。吃完饭付不上钱,老板娘一怒之下竟泼了他一身菜汤。“黑桃皇后”脸上也堆满了鄙夷的笑,她跳上一辆“的士”,撇下宋可佳,自行走了。
宋可佳穿着雪白西服,挂着污迹斑斑的菜汤,走了半宿,好容易走到季姐的公寓。可那公寓的铁门像季姐的脸,不管他怎么叫,都无动于衷。
他只好在马路上蹲到天亮,虽然是南国都市,但清晨的风还是凉凉的。那风吹在空旷的街道上,无情地卷起一些纸屑、垃圾,轻轻地在宋可佳的眼前打着旋。他努力缩了缩肩,将身体向墙角倚了倚。可凉意仍然像打着旋的风,在他心头盘旋。
他感到悲伤,悲伤的眼泪滚出了眼角。在他悲伤彷徨之际,他那模糊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蹒跚走过的老人。那老人衣衫陈旧却整洁无染。他头戴一顶黑色塑料草帽,拄着一个磨得发光的木制手杖。他颏下飘洒着一把漆黑发亮的青髯,褐色的脸膛刻满岁月沧桑留下的皱纹。而他的手杖上,悬着一个巨大的糖瓷茶缸夺人眼目。
在清风吹拂,晨光方现的柏油路上。他背着高楼大厦,缓缓向宋可佳走来。
“嘿!年轻人,怎么一大早,站在这里呀?”一开口,老人竟是很易懂的北方话。说实在的,在遥远的南海之滨,能听到家乡话,本身就十分亲切。况且宋可佳是在这种凄凉的处境里。
“老伯!我被人偷得没有分文,只好流落街头。”宋可佳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不过,他衣衫笔挺却污迹斑斑。相貌俊秀,却形象狼狈。他这种说法也极易让人相信。
老人动了恻隐之心:“年轻人,那你就跟我走。”
老人找到一个小吃店,将宋可佳让到里面,并给他叫了一碗粥。热热的粥汤,泻下宋可佳的冷胃。他感到无比的舒畅,浑身开始发暖,腰板自然而然地开始挺直。
老人盯着他看,刻满皱纹的脸上全是慈祥的笑。
“怎么样?年轻人,暖和多了吧?”随即,他又叹了口气,语气一转说道:”这花花世界不好闯啊!我觉得你不像被人偷了,倒像是偷了别人,被别人打出来的。”
老人语不惊人,却刺得宋可佳心头一跳。
“你不知我是干什么的吧?我是要饭的。我老家锦洲,从那儿来到这儿。一天东游西荡、自由自在。我不偷不抢,吃饱了就睡,乐在逍遥。”
原来是个老乞丐,宋可佳听了心头一呕,那碗粥在胃里打滚,差一点就要夺口而出。
那老乞丐用拐杖敲打着地板,朗声说:“年轻人,有一天你会赶不上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