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商业银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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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性特征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明确地将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判断为垄断竞争型。其形成原因有其浓厚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拥有的市场势力的继承、政府对市场进入的控制以及高度垄断的所有制特征。

一、我国商业银行所有制特征与高度垄断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有制形式尽管有独资形式、股份制形式等多种,但如果计算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在内,恐怕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无限责任,表现在商业银行本身则是外部竞争压力和内在发展动力严重不足,金融服务跟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垄断格局不仅表现为高度的行业垄断和网络垄断,还表现在金融资产和金融业务集中于存贷款市场,而且主要集中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它们的金融资产大约占全部金融资产的 65%,并且占有 60%以上的存贷款市场份额。如果进一步分析,我国银行业的这种垄断格局,其实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如果合并计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由国家直接控股的银行,那么,国家垄断力量占据了 90%以上的银行市场。国家所有制与垄断的紧密相连造成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低下,金融工具单一,缺乏信用监督和评估体系。这是因为垄断的直接后果就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不足,造成需求和供给之间巨大的差距。

同时,与单一的国家所有制紧密相连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官本位支撑的银行治理结构,使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严重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同样也致使市场竞争法则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作用不大。从实践上来看,20年来的金融改革实际上对国有银行机构的治理结构并未触动,缺乏激励和惩罚机制,出了问题,照样易地做官,充其量是领导不力。另一种值得警惕的趋势是,原来按商业化运行的一些新成立的股份制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现在也基本都有行政级别,管理体制逐渐向国家机关的官本位靠拢,领导者的精力不是放在经营上,而是放在做官上。这样的结果,必然使国家的一些政策措施在实施方面大打折扣,效率层层递减,浮夸之风盛行等等。

二、市场准入限制与竞争机制缺乏

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来看,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很多(又称市场准入壁垒)。除了一般的经济壁垒外,突出地表现为行政壁垒,即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在这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要严格得多,况且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和尺度既不完善又多变。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随着金融深化而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同规模、不同产权性质的银行大量出现,原来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逐渐向有限竞争的市场结构过渡,并且这种增强竞争机制的趋势也是很明显的,但不足以说明这就是形成了竞争机制,而在市场准入条件方面,仍然是一种高度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是相当高的,如果用经济学术语来讲,就是准入成本相当高。如果按照这些标准和条件,一些新建的商业银行是很难进入银行业市场的。这又造成这样一个事实,即一旦进入市场,积累的问题就会出现,就可能发生金融风险。事实上,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实践又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个命题。正是由于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条件较严和准入成本较高,新的竞争主体很难进入,不仅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完善,而且某一家银行出现了问题,其退出市场也就更难了。

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与低回报率的背离

如果按照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行为—绩效模式”,即一个行业的绩效决定于企业的行为,企业的行为决定于行业的结构。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集中度相当高,例如银行资产的行业集中率(CRn指数)在 1997 年、1998 年和1999年分别都在60%以上,4家国有商业银行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致使银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程度较弱(主要是指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实力也没有规模与之竞争)。如果仅从这点就得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可操纵市场以谋得垄断利润的结论为时尚早。但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巨大资产、网络规模,且所有制实行国有,具有特殊的地位,既影响着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制定,也有能力从中央银行获得大量再贷款资金,这些都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优势,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事实上拥有一定的超市场能力。

如果从利润平均增长速度方面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与其集中度是不相匹配的,即银行集中度与绩效无关以及事实上存在着规模不经济。如果纯粹从结构理论分析,则很难理解这种现实。结构理论认为集中度与利润回报正相关,隐含着这样一个假定:市场竞争集中度的上升和利润率的提高互为因果。我国银行业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不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国有商业银行的巨大规模并非由规模收益长期积累转化而来,进而大的银行规模也不意味着更高的利润回报。如1998年,我国 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集中率高达63.77%,但其资产利润率却只有 0.09%,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却达到0.99%,相差近10 倍。这是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模式下长期形成的“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改革开放之初,在 100%的市场份额中进行专业分工,且长期以来,资金短缺问题又是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这种市场竞争机制很弱的环境下,就会很容易扩张规模,走上了一条重数量扩张、而轻效益的发展道路。因此,我国银行业集中度和利润率之间不存在结构理论中假设的因果关系。就可以较为明确地说明为什么时至今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一直居高不下。实际上,恰恰是垄断刺激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使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遭到损坏,使我国银行业的绩效长期得不到实质上的提高。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一般分为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组织结构。内部组织结构主要是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机制;外部组织结构主要是指上下级分行及其之间的纵向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行之有效的银行业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是保证商业银行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