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子长县军事志(公元前627年—公元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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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民国时期后勤

一、国民党军后勤

(一)粮饷

民国初,驻军或过境军队粮秣、夫役供应由县府摊派于民,乡绅督办。民国五年(1916),井岳秀就任陕北镇守使,安定、瓦窑堡驻军大肆搜刮民财以充军饷,硬拉强派民夫支差,加之官吏巧取豪夺、乡绅敲诈勒索,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屡次起事反抗。民国六年(1917),数千群众冲进瓦窑堡盐税局,砸招牌,抗盐税,打击地方反动势力。之后,井岳秀部驻军武装袭扰乡村,索取军需民用,遭到人民反抗,损兵折将之事时有发生。

民国十四年(1925),安定、瓦窑堡驻军增至两连,往往出掠民财以供军需。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月,县境为国民党军第84师高桂滋部防地。据李少棠《1934~1936年高桂滋部进犯陕北根据地概况》载:“二月间,我率第500团第2营,附迫击炮连和第3营的第9连及团部部分人员,由绥德出发开往安定县。当晚宿营老君殿,见农村安静如常。次日往南沟岔,并无人烟,是晚宿于革命根据地玉家湾,不但未见一人,连锅、碗、瓢、勺也一无所有。到了半夜,四面山头鸣枪呐喊,到天明又不见人影。行至瓦窑堡附近,才逐渐有了居民。当时我体会这就是红区人民对我们的坚壁清野。经过县川,虽有居民,但一了解,地富阶级均潜逃城内。”李少棠率部驻防瓦窑堡、安定后,被游击队团团包围,长时间供应断绝。五月六日,高桂滋派加强营(四个连)护送骡马队,由绥德出发为被围的李少棠部补充军用物资和粮饷。五月七日,左象亨营沿清涧—瓦窑堡大道行进,至马家坪,遭红9支队阻击,被迫宿营。秀延县中心区委获悉后,用鸡毛信调集赤卫军、少先队近万人,配合红9支队将敌围困,赤卫军、少先队遍山插红旗,沿川布疑兵,迷惑敌人,制造声势。左象亨连派三批情报员求清涧驻军支援,均被赤卫军、少先队抓住。九日,刘志丹率红26军第3团和红27军第1团向被围之敌发起攻击,激战三小时,全歼左营。李少棠部粮饷无着,在瓦窑堡集中五连兵力困守孤城,多次武装抢粮,均遭游击队阻击,损失惨重。十月二日,李少棠率部撤离瓦窑堡,绕道吴家寨子至绥德,境内大部解放。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胡宗南部进犯延安,子长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坚壁清野,“不给敌人留一粮一草”。四月三日,胡宗南部第135旅占据瓦窑堡。时瓦窑堡已成一座空城,敌进驻后,没粮没柴,靠空投芝麻饼度日,出掠粮食,也无锅灶可供做食,他们撬民居门窗做柴火,用石板烙饼做食。

(二)武器装备

民国二十四年(1935)以前,驻境的国民党军及各军阀部队的武器装备种类较杂,除美式、日式、德式、捷克式外,还有国产和仿造的,骑兵部队还装备有马刀等。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国民党胡宗南部进犯陕北时,所部装备的武器品种有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八二迫击炮、六〇炮、化学炮、山炮、战防炮等。

二、红军后勤

(一)组织机构

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三年(1929~1934),陕北红军都建有后勤组织,但由于部队人员不够,条件有限,后勤机构很不健全,编制、名称、人员、配备也不统一。但一般连队设有司务长,负责筹划、供应等项后勤工作。民国二十四年(1935)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前,在陕北在陕甘晋军委设有供给部。是年十二月,中央红军的供给部与原陕甘晋军委的供给部合并为中国工农红军总供给部,又称中央军委总供给部,下设财政处、粮秣处、军需处、总务处,另有一个军事工业局及其所属兵工厂、被服厂、鞋袜厂和一个运输队。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中央军委又成立了西北办事处,设有供给部、卫生部、兵站部等后勤机构。

(二)经费与给养

西北红军和中央红军在安定(今子长)驻留期间,其经费来源主要有:一是靠发动群众打土豪劣绅,分钱财、粮食、牛羊来解决部队的供应。二是靠打仗缴获国民党军的钱财来补充自己。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晋西游击队到达本县北区一带活动,陕北特委发动群众补充游击队,对军需物资给以大力支援。十月六日,驻扎南沟岔的晋西游击队得到地方党组织送来瓦窑堡驻军一个驾驶骑兵排到达玉家湾的情报,游击队星夜行动,当地群众主动带路,运送物资,拂晓前包围玉家湾敌军,经两个多小时激战,全歼敌人。三是人民的大力支援,使红军的供应有了可靠的保障。民国二十三年(1934),在陕北特委领导下,境内赤卫军、少先队积极为游击队侦察敌情、站岗放哨、转运物资,有力地支援了游击战争。民国二十五年(1936),红军进行东征、西征。子长县在人力、物力上给以大力支援,一至七月有3184人参加红军。六月二十一日中央机关撤离瓦窑堡时,子长县1000余人参加转运军用物资工作,中央机关得以安全转移。

(三)武器装备

西北红军初建时期,武器装备简陋,使用的武器主要是步枪、手枪等轻武器,且数量极为有限,部分红军战士和大部分游击队员使用的还是大刀、长矛一类冷兵器。武器装备来源,最初是由唐澍、谢子长领导清涧起义和刘志丹领导的渭(南)华(县)起义部队所持武器。此后,随着红军的发展,武器弹药等主要靠作战缴获。

(四)交通运输

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之前,西北红军的后勤供应工作较为简单,既无交通运输机构,也无专职人员和交通工具。红军和游击队一是靠两条腿行走,人背驴驮等运输少量的携行物质;二是苏区政府帮助红军组织担架队、运输队、转送安置队,安置伤病员和运输物资。中央红军到达瓦窑堡后,西北军委在瓦窑堡成立后方办事处,西北军委副主席周恩来兼主任,负责管理前后方供应、粮食运输和地方支前的一切事宜。办事处下设兵站部,辖三个中站和若干分站。

为了适应东征战役作战需要,总兵站还在瓦窑堡建立了分站,建立了瓦窑堡—安塞县兵站线,运输力根据任务临时配备。

(五)医疗卫生

西北红军在瓦窑堡期间,各部均有军医,随军负责伤病员的救治。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月,陕北苏维埃政权成立后,红军第27军建立了卫生科,医务人员和设备大都是在杨家园则作战中解放过来的国民党军医和缴获的器械与药材。

同年十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原陕甘边和陕北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统归中央军委卫生部管辖。十二月,卫生部部长黄克诚领导组建了瓦窑堡红军医院,驻址设在距瓦窑堡城南3里地的水沟坪村,共有10孔窑洞。同时,还在附近村庄办了一些小医院和一所卫生学校培养医护工作者。

三、西北野战军后勤

(一)组织机构

民国三十六年(1947)初,西北野战军驻县境所属纵队设有供给部、财经队、卫生部、临护部。旅至团各级均编设有供给、卫生、财经等后勤组织机构。

(二)经费给养来源

经费与给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由边区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保证。边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以“一切为了战争胜利”为前提,坚持“部队优于地方政府机关,前方优于后方,野战军优于地方军,地方军优于后方机关”的供给原则,在全区财政经费开支上,明确规定“部队应占85%,地方党政民只能占15%”。边区政府的全力支援,为大兵团的外线作战适时提供了所需。

解放区人民无私支援。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解放军内线反击作战时期,新老解放区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响应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一切为了战争,一切为了战争胜利”的号召,不惜一切,踊跃支援解放军。

作战缴获,征发征借,就地取给。解放战争初期,驻境西北野战军部队和地方部队充分利用缴获国民党军的粮秣、物资来补充自己。

厉行节约,弥补不足。为了支持长期战争,减轻人民负担,西北野战军在一个战役结束之后的休整期间,一切供应标准都能自觉从严从紧从低要求。连队领到麦子自己动手磨面,不用民畜,既少劳民,又节约了麦子和马料。每次开饭时总是先吃剩下的,后吃新做的,做到不倒剩饭;吃小米饭时,将锅巴集中起来,晒干磨碎,掺面做饼、炸丸子;用下过面条的面汤发面蒸馍,每斤可节省面粉近一两。

(三)供应标准

伙食标准 机关、学校、守备部队的大灶每人每月券洋2500元,小灶5000元。野战军团的大灶每人每月3650元,小灶6350元。预备费以团为单位,每团每月200万元。野战医院的轻重伤病员灶每人每月8750元。中央、边区、联防军专设医院的伤病员每人每月券洋6750元。荣校残废军人每人每月5400元。

办公标准 军官每人每月800元,军校学员200元,战士300元。野战部队马骡杂支,骑驮骡马每匹每月3000元,驮炮骡、战马每匹每月6000元。负伤费平均每人每月5000~10000元,俘虏遣散费每人法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