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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尊重子女,平等地对待孩子

心理学家指出,与长辈平等,受长辈尊重,在孩子看来是难得的一种幸福。

从表面看,这种唾手可得的幸福似乎是所有的父母都可以给予孩子的。其实则不然。几千年封建思想传给我们的一条无形的锁链,在我们今天一些做长辈的身上留下了难于抚平的痕迹。似乎没有父母的特权,就乱了章程,父母在家中似乎是真理、正确的化身。“因为我们是父母!”成了很多家长不讲理的借口。

因为我们是父母,在孩子面前就要居于特殊地位,因此就不能够与孩子平等;因为我们是父母,我们说的话就要孩子完全听从,不容商议,不容探讨,更不容反驳;因为我们是父母,我们的说与做,是也是“是”,非也是“是”;因为我们是父母,对孩子就可粗暴简单,不顾孩子的自尊……

就是因为这种在孩子看来“不讲理”的思想,使得我们与孩子之间就不通心,不通情。从现象上看,我们有无上权威;而实际上,我们并不能掌握孩子的内心。

育人如同育树:“能顺木之天,以至其性焉尔。”教育要尊重孩子的天性,尽量让孩子自由发展。当然,我们强调父母要尊重子女,维护彼此平等的关系,也要把握住适度的原则,讲究好分寸,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1)保持平等地位与主导作用的平衡。

平等地对待孩子是尊重孩子的首要条件。家长要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家庭气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允许孩子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鼓励孩子自己作一些决策。比如问问孩子:“你想吃苹果还是香蕉?”和孩子一起协商:“星期天你想怎么安排?”等等。其次,要学会做孩子的朋友,多参与孩子的活动,多和孩子一起嬉戏玩耍,成为孩子开心的伙伴。另外,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给孩子的感受,经常与孩子保持同一视平线谈话,从一个简单的动作表情到教育方式的运用上,都要体现与孩子的平等。

但强调平等,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家长的主导作用。孩子年龄小,是非辨别能力差,时时处处都需要家长的悉心引导,才能进一步获得有价值的经验和知识,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家长的这种主导作用不是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体现的。要针对孩子的特点,注意方式委婉些,循循善诱。

(2)保持孩子自由发展与遵守规范的平衡。

每一个孩子都有其自身成长规律,只有尊重这一规律,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才能调动孩子内在的发展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更好地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家庭中,只要无碍孩子的健康、安全和他人利益的活动,都可以让孩子尽情探索、自主选择、自由创造。

当然,尊重孩子的自由需求并不等于放任孩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自由与规范相结合的教育才真正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在给孩子自由时一定要有相应的规则约束。比如,在家里,要让孩子知道各种用品、玩具都有固定的位置,使用后应物归原处;每日饮食起居也要有一定的规律,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在规范孩子行为时,要给孩子说清道理,使孩子自觉自愿地接受规范。

(3)孩子的兴趣与家长的要求的协调。

兴趣是孩子认识事物的内驱力。孩子一旦对某个事物产生了兴趣,就会倾向它、注意它,并且积极主动地去探求它。因此,家长只有尊重孩子的兴趣,善于启发引导,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孩子的潜能,才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尊重孩子的兴趣,并不是说家长不能对孩子提出要求。特别是处于学龄前期的孩子,他们的兴趣往往带有很大的情境性,受偶然因素影响较大,稳定性较差,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为此,家长在尊重孩子选择的同时,要帮助孩子形成较为稳定的兴趣。另外,由于孩子判断能力差,有时也会产生一些不利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兴趣,这时就需要家长及时提出要求,及时引导。为此,家长应及时发现孩子的消极兴趣,并在说理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教育,从而使孩子防患于未然,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尊重孩子是家庭教育的首要原则,爱而不娇,严而有格,宽松而不放任,自由而不放纵,则是家教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