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思想史上,“天”的含义相当复杂,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确切的定义。著名学者冯友兰曾把历代对“天”的诠释概括为五种:与地相对的物质之天;按法度运行的自然之天;有人格的主宰之天(所谓皇天上帝);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命运之天(孟子所谓的“若夫成功则天也”的“天”);宇宙最高原理的义理之天(《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的“天”)。当然,辨别这五种“天”的具体含义需要以具体的语境为前提。
墨子所信仰的“天”,主要是指“主宰之天”。在我国的文化史上,“天”的主宰含义出现的最早、最原始,“天”的命运、自然、义理等含义是人类的智力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天的主宰作用是上古人民认识愚昧懵懂的产物,发展到墨子生活的时代,天的主宰意味已经变淡,而传统的天命论观点正面临着一场变革。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墨子重新抬出了“主宰之天”,看以来有些不合时宜。但墨子的天命观点是“旧瓶装新酒”,他对传统的天志论进行了改造,使得“天”成为论证自己思想的有利工具;而且,墨子所倡导的天志,和当时流行的天命论中以民意代天意的总体趋势相一致。
墨子主张"天志",志,知也,天志即是天智,天有智、有知;志,择也,天志也是天择。墨子所说的天有意志,即是认为天是有智慧、感情、知觉、意志,能主动有所作为的天。墨子用自己的天志论来否定孔子所信仰的天命论。孔子所提倡的天命论,是必然论、决定论,认为天数已定,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而墨子的天志论则是选择论、反决定论,认为天是有知觉和判断力的,命运也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后天努力得到改变的。
墨子的“天志”观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天”有意志、有好恶,是万物的主宰。《天志上》篇中说:“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说天有自己的好恶,喜欢义而厌恶不义,那么,民众在效法上天的时候,自然要做上天喜好的事情而避免上天厌恶的事情了。墨子还认为,天子是天下最富最贵的人,所有的人都得臣服于他,但是天子也会受到来自上天的赏罚,“天”才是万物生灵的主宰。
其次,“天”是全知全能、无所不在的。《天志下》中说“今人皆处天下而事天,得罪于天,将无所逃避之者矣。”整个世界都是“天”的掌管范围,“天”能够洞察世间的一切善恶真伪。一个人得罪了家人,可以先到邻居家躲避;得罪了国君,可以逃到国外;但一个人如果得罪了“天”,他能够逃到哪里躲避呢?因为“天”是无所不在的。
最后,“天”对人的行为能够进行赏赐和惩罚。墨子认为天对人的赏罚完全取决于人是否服从了天的意愿,如果顺从天意,则会得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赏赐;而如果违背天意的话,那么天灾人祸、灾难瘟疫就会接踵而至。
因为天有欲求有意志,全知全能,而且赏善罚暴,是万物的主宰,所以人的行为活动必须效法于天,天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是人的言行规范。墨子的天志论就这样表述:“我有天志,甓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
那么,天的标准有谁来制定呢?
这就是墨子的高明之处,墨子所谓天志论中的天意其实就是墨子之意!具体说就是墨子一直倡导的兼爱、非攻、尚同、尚贤等思想。墨子将自己之意转化为天之意,实现了“旧瓶”(传统天命论)装“新酒”(墨家主张)的转换,从而把天志变成了宣扬自家学说的工具。
墨子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给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社会理想寻求更高层次的保障,给自己的学说披上一层合理的外衣。墨子所倡导的天志,是衡量天下人的尺度,这个尺度是平等的,可以度王公大臣,也可以量庶民百姓,这个尺度在人类社会中的标准就是尚贤、尚同。然而墨子不愿意让世人认为这是墨子的个人私,因为这样就落入了不平等的境地,不利于学说的推广。因此,墨子把这个尺度还原到上天,抬高为上天的意志,使自己的言论获得更大的说服力。
因为“天”至高无上,是人和万物的主宰,“天意”也就是惟一而绝对的,没有任何人的意志能和它相比。如果人类社会贯彻了“天意”,就会在一个统一而平等的标准下发展,国家自然得到治理,民众也安居乐业,墨子的政治理想也同时得到了实现。因此,墨子对传统的天命论进行了改造,把自己倡导的兼爱不、非攻的政治主张提升为“天意”,给自家学说穿上公正而神圣的彩衣。
墨子的天志论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他对传统天命论的改造,对天人关系的重新梳理,只是为了替自己的政治主张寻求更坚实的基础,让自己的学说更加合理而让人信服。即使在力图证明天志存在的时候,墨子仍是以推行自己的政治理想实现自己的学说价值为目标的。这些都决定了墨子的天志观并不是纯粹的,而是带有了浓厚的现世功利特征。
墨子对天的信仰是朴素的,但墨子所信仰的“天”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社会理想。墨子在传统天命论这个旧瓶子中,装入了自家学说主张的新酒,本身也属于对天命论的改造和发展,而这种改造和发展,正好吻合了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以民意代天意的天命论演变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