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世界著名经营管理法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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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10、路易士?龙伯格:经营者的三大职责

被称为“经营之王”的美国商业银行前总裁路易士?龙伯格,对企业经营发展及如何致富、用人之道有广泛的独到的建树。龙伯格在接受美国著名杂志《财星》日本版《总裁》总编辑石山四郎采访时说:“我心目中理想的经营者是能准确、卓越贯彻‘三大职责’的天才经营者。”他所说的三大职责是:

1.为公司的将来设定发展的目标路线。

2.选定适当人才安置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在考虑现在的战斗力的同时,也考虑到将来的战斗力。

3.查证公司内各阶层的每一个人,对于预先设定的标准与期望,是否已经确实达到。

要点:

上述三项是企业最高负责人在职责上的全部内容,其中第三项是监察他人的工作。在大公司里,除了主要职务的高级人员之外,一般职员不需由最高负责人直接监督其工作表现,但有责任去了解对一般职员的监督工作到底由谁来担任及目前情况如何。龙伯格曾再三强调,最高负责人应把精力花费在以上三个项目上,不允许有丝毫逃避。设计、生产、销售、金融、管理等任何一项,其职责都只是公司职能的一部分。最高负责人受制于这些部门性职责,必然要付出怠慢了正业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