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活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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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显摆

抗日战争时期的“陪都”是重庆。一些没文化、赶时髦的重庆人,在上衣兜里插一把美国造的“玻璃牙刷”(当时还没有塑料这个词),以显示自己跟援华美军有来往(这玩意儿是从美军“剩余物资”里倒腾出来的),以及他爱刷牙,讲卫生。谁腰里若扎一条“玻璃皮带”,必定不穿外衣,把它显露出来。

改革开放之初,北京的小青年争戴进口墨镜,那镜片上的外文商标也是不肯撕掉的。社会在不断进步,大街上、公园里,就有人提着老大的收录机边走边听,也不嫌累得慌。后来是在平坦的大街上骑山地自行车,好像吃错了药。前几年,在大街上、商店里,总之是人多的地方,边走边打移动电话,成了显示身份的新时尚,好像他是个总经理,特别忙。孰料效果相反,群众有顺口溜为证:手拿大哥大,边走边说话,近看像秘书,远看像警察,可笑无事忙,肯定没文化。

这几年,精巧的手机顶替了砖头般的大哥大,而且手机多了,似乎人人都有,还用什么来显示身份呢?汽车!羊年八月初八,又是阳历四号星期四,“三八二十四,正是好日子!”结婚的车队披红挂彩,浩浩荡荡,川流不息。另有一景,不可忽视:许多小学校门前,下午接孩子回家的小轿车挤成了堆,而那些走出校门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却在攀比谁家的车更好:奥迪、皇冠、宝马、大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