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常说“记者无孔不入”。现在可要让位给广告了。报载,“枪手”广告贴进了校园。真是明目张胆啊!所谓“枪手”,就是代你应试的文化人,你花几千元雇他,弄个假的准考证,不论外语、数理化,都能替你考高分。此类舞弊行为,从前也有,只是偷偷摸摸;今朝明火执杖,广而告之,令人震惊。
我小时候在北京见到的广告,一是卖仁丹、香烟、牙粉、万金油的,前面洋鼓洋号,吹吹打打,后边是人力车,拉着时髦小姐,在街上向行人撒梨膏糖,也散发样品,为创牌子。二是戏园子的海报,某某名角今晚演出什么拿手好戏。这些广告,相当诚实,说有梅兰芳的《贵妃醉酒》,准有,否则剧院也得退票、道歉。解放后是计划经济,街头多有政治宣传画,很少见到商业广告了。
随着市场经济,广告应运而生,花样翻新,迅猛发展。许多媒体都吃广告这碗饭。电视也最“肥”,一秒千金,大概只有“新闻联播”还不敢插广告吧。有人质问那一大群“钙片演员”:你们真的吃了钙片就“腰不疼,腿不抽筋,浑身有劲”了吗?须知,“枪手”广告犯法,虚假广告也缺德,还玷污你“星星”的名声。
扫黄、打假都有专门机构,审查广告的真实性也很重要,既可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能保护媒体的生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