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资金到位良好,国家预算内资金大幅增加。全年争取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08.4亿元(其中扩大内需中央投资99.3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3.07亿元。重点支持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饮水安全、通乡油路等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节能减排与生态建设,以及高技术产业化等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城镇投资项目全年到位资金2095.2亿元(不含上年结余资金),同比增长43.75%。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331.5亿元,增长95.16%;国内银行贷款337.2亿元,增长22.5%;利用外资16.55亿元,增长29.14%;自筹资金1143.87亿元,增长44.42%;其他资金266.08亿元,增长28.2%。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企稳回升态势明显,房屋销售情况良好。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4.14亿元,增长19.6%。全年房地产投资增速总体呈现逐月上升态势。其中:上半年增速1.79%,自7月(增长12.13%)开始快速增长,10月末增速达到19.88%,12月末小幅调整至19.6%,总体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全省房屋施工面积2543.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83%。其中:当年新开工1075.49万平方米,增长38.31%;房屋竣工面积545.16万平方米,增长56.17%;商品房销售面积696.26万平方米,增长47.73%;销售额174.59亿元,增长70.78%。
(四)市(州)投资完成情况较好。各市(州)严格按照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快扩大内需项目实施进度,全面完成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在各市(州)城镇投资中,增速高于全省增速(38.83%)的有陇南、酒泉、庆阳、定西、平凉、临夏6个市(州),其中最高增速达110.36%,呈高位增长态势。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经综合考核,省政府对200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较好的酒泉、陇南、平凉、庆阳、兰州5个市(州)进行了表彰奖励,进一步调动市(州)做好项目和投资工作的积极性。
(五)重点行业投资增长较快。城镇投资中,铁路完成23.47亿元,增长196.34%;水利完成27.44亿元,增长124.37%;公路交通完成103.02亿元,增长23.1%;教育完成50.76亿元,增长58.58%;卫生完成23.89亿元,增长95.18%。这些行业均与国家扩大内需投资支持方向相一致,中央投资带动效应明显。
二、2010年投资工作重点
2010年是继续扩大投资规模、进一步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态势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投资工作十分重要。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积极因素主要有:一是中央已确定2010年保持扩大内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二是2009年安排的扩大内需项目和全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010年全面进入施工高峰期,投资任务量很重。三是兰渝铁路及兰州北编组站、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酒泉风电基地一期、750千伏永登-金昌-酒泉-瓜州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2010年将加快实施,有效拉动全省投资增长。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大部分已安排下达,固定资产投资基数不断增大等影响投资快速增长的不利因素依然较多,2010年投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为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的目标,继续发挥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继续紧紧把握国家扩大内需投资政策,进一步加大衔接、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在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争取方面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产业政策,找准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引进和实施一批带动作用明显,并且能够壮大甘肃省特色优势产业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项目。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和改造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民间投资进一步扩大规模。
(二)继续落实好投资目标考核责任制,抓好重点地区和行业投资工作。按照月度和季度分解落实全年投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投资目标责任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和项目单位投资积极性,抓好重大水利、铁路、公路、工业企业、电源电网、城市基础设施等行业项目的投资落实,促使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组织和施工调度管理工作,不断加快工程进度。
(三)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合理增长。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保持适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13号),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目标,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引导合理、节约和集约用地,加大对开发商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引导房地产开发健康有序发展。
(四)抓好建设资金的落实,确保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进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和省上安排的各类建设资金能够及时用于工程施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财政性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的统筹力度,努力克服困难,压缩一般经费支出,尽力保障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需求。进一步做好银企对接工作,扩大国内银行贷款规模。选准选好项目,进一步扩大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国外金融组织贷款规模。
(五)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各类投资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要紧密结合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确保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合法合规、手续齐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阶段,要认真比选、优化方案,完善工程设计,及时履行环评、土地、规划等前置手续,加快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确保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能尽早开工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六)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的合理流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批准(核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执行,杜绝未批先建、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擅自改变建设地点等各种违规行为,杜绝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陆醒达选祥)
财政
一、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克服困难,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组织收入,努力争取中央支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86.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1%,同比增长20.9%。其中:省级收入10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同比增长23.3%;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604亿元,完成计划的108.2%,增长36.6%。全省财政支出迈上千亿元台阶,实现1245.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1.6%,比上年增支280亿元,增长29%,其中:省级支出269.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9.3%,增长27.8%。预计各级财政均能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在过去的一年里,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2009年,各级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执行分析,落实征管责任,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幅分别达到48.4%、24.2%、51.1%、30%、76.3%。累计下达资金236.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12件27项实事顺利推进,省级共下达资金61.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3亿元。
(二)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中央下达甘肃省各类补助885亿元,增长24%。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司法经费保障、医药卫生体制等改革政策起步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乡村公益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列入国家试点范围。白银、玉门两个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加大补助力度。继宕昌等县之后,又有一批县有望进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扶持范围。
《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正式批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省上当年下达市、县补助799亿元,增长25%。
(三)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及时拨付中央扩大内需投资116亿元,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募集中期票据资金100亿元、地震灾区农户住房重建贷款32亿元,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入力度,支持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安排资金28亿元,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实验室、创新服务计划等项目,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检测和防治,支持兰州通用机器厂等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办理出口退税7亿元,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认真落实扩大消费政策。落实增值税转型、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等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28亿元。下达资金4.5亿元,保证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府补贴的及时兑付,有效降低了石油价格变动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四)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全省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道路建设等方面支出212.9亿元,比上年增加40.5亿元。提高粮食直补等补贴补助标准,扩大补贴品种和范围。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扶持政策。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支持旱作农业、草食畜、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解决了15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沼气用户40.2万户。支持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整村推进、劳动力输转培训等扶贫项目建设。支持自然灾害救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动物防疫和防汛抗旱工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五)有力保障民生支出。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保障人数达到346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政策。解决3838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招录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力量。支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11.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政府廉租房租赁补贴,1.2万户困难户入住了新建廉租住房。支持推进灾后农民住房重建、农村危旧房等改造工程。
提高街道办事处、社区经费补助标准,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在1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医疗卫生支出87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认真落实新农合补助资金,提高报销比例,参合农民达到1907万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了覆盖面,提高了报销比例。切实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资金,积极支持疫情应急处置。基本完成了5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到205.2亿元。实施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增加寄宿生14.1万人。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顺利推进。继续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完成了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部分减免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行公用经费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博士点以及学科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文体传媒支出达到24.2亿元,支持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等重点文化工程,继续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