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消失了。像一只过早动身的蝉,昨天还是一条蛹的样子,今天却只把它的梦境一样虚幻的壳留在玉米叶子上,自己则抽身去了远方。
回去的路上小宋对小张说:
“小虞可能也在峨眉山,小赵对我说过,假期的时候他在峨眉山见到过小虞,说小虞也出家了,现在是个和尚。”
随行诸人全都止步不前,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比小赵的离去更让人吃惊。
但也真是奇怪,大家只是错愕了片刻,便都垂头丧气地向学校走去了。
还有更加奇怪的。自从失踪的小虞再一次被小宋提起后,有关他的传闻突然间重新风生水起了。视力不济的小汪有一天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
“小虞在深圳,没错的,现在他肯定做起了大老板。”
那个时候,特区深圳刚刚成为举国的焦点,所以小汪如是说,大家并不怎么在意。因为谁都多多少少听到过这样的传闻:某某某去深圳了!好像那个时候,只要身边的人没了踪迹,便一定是去往深圳淘金了。大家不过是兴致勃勃地诉说,以示自己对于那方神奇土地的景仰之心。
随之,关于失踪者小虞的诸多说法就在校园里再度流传起来。曾经的小虞有时出现在教师们的饭桌上,有时出现在学生们的课堂上,据说,他还出现在某些教师翩然而至的睡梦里。这股“小虞热”好像是一个预演。因为它毫无理由地热起来,所以当那具尸体惊现于沽河边时,大家只能感叹世间万事之间玄秘的因果。
那具被河水冲上岸来的尸体已经体无完肤,水底的鱼类几乎将它啄食殆尽。毋宁说是一具白骨。但闻讯而来的青年教师们,却空前一致地对于这具尸体做出了认定。率先哭泣的是小范。她哇的一声哭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绕尸疾走,给人的感觉是随时要扑将上去。大家一边阻止她,一边就受了心理的暗示,顷刻间集体悲从心来。眼前的尸骨,除了是小虞,还能是谁呢?小范曾经与小虞亲密过,她当然最有发言权。她都鉴定出了眼泪和悲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大家看着眼前的这具尸体,觉得它只差戴上一副黑墨眼镜了。至于小虞究竟是溺水还是自尽,这都不重要了。万事都要有个结局,好在他终于出现了。这样,世界的逻辑才能自洽,总好过虚飘飘让人捉摸不透。
小宋眺望着苍茫的沽河,不由得再一次被某种忧悒的情绪所裹挟。他觉得自己未卜先知,早就洞悉了小虞和水底的关系。如果真要将眼前的这具白骨比附为一本从河底而来的线装书,那么,它除了古旧,还令人不忍卒读。
学校再一次动员起来,有组织地展开了对于小虞的殡葬。教生物的小张和教化学的小范,共同勾兑出一种据说是能够防腐与消毒的药水,大家用来认真地擦洗了这具尸骨。对于如何为这具尸骨着装,大家进行了一番辩论。一方说还是穿西装吧,再打上火红的领带。一方说还是穿粗布褂子吧,这才是小虞后期的趣味所在。最后调和了一下:这具尸骨的上身穿上了粗布小褂,下身呢,是笔挺的西裤。
学校出面买下了一块地,举行了简短的仪式,年轻的人们将归来的小虞掩埋在了世界上黄土最厚的沽北镇。仪式结束后,小张一个人去了那棵常年被香火供奉着的柿子树下。他也点了一炷香,然后爬上树干,望着远方三五个扛着铁锨的农人,和一个提着水罐、闪闪走入麦田的少女。
关于小虞的一切,正式偃旗息鼓。所有的传闻和流言,都被世界上最厚的黄土埋在了深处。
沽北镇渐渐变得热闹起来,车流多了,常常可以看到某位途经的司机将车停在路当中,探出头,在黄尘中打问:
“沽北镇在哪?沽北镇在哪?”
就是这样骑着驴找驴。
小汪突然有一天也离开了沽北镇。再回来的时候,已然是一个在深圳扎下根来的老板了。他请大家吃饭,在饭桌上才获悉,小莫从一个崖畔失足摔下,不幸落下了跛足的残疾。当了教导主任的小孙依然分不清沽北镇人——其实倒也无所谓了,因为他自己如今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沽北镇人了。而小宋呢,已经黄灿灿地,荣升为副校长了。大家喝了不少酒,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是年轻的人们了。
师范学校的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地盘大了,学生多了。那排火车车厢一般的平房拆掉了。校门也挪了位置,正对着曾经压在头顶上的那条铁路。
小孙走后不久,有一天清晨,瘸腿的小莫急匆匆地往学校里跑。他早上又去邮局附近散步了,不留神忘记了时间,眼见就要迟到了,便拔腿颠颠簸簸地奔跑起来。好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奔跑,一列货车铿锵着与他并肩而行。
就在小莫冲进校门的一刻,他听到自己身后砰的一声闷响。小莫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回头张望。若不是对面的小张哇哇大叫起来,他一定会继续向操场冲去的。现在学校的制度也变了,每天早晨,不开会了,集合在操场上升国旗。
但小张从校门内的一棵柿子树上纵身跳下,一边在火车驶过的轰鸣中哇哇叫喊,一边连滚带爬地向他的身后示意。小莫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七点三十八分,还来得及。
然后他才回头望了一眼。
一个人匍匐在他的脚后,一摊浓酣的血正在汩汩地蔓延。
“跳下来的!火车上跳下来的!”
小张叫个不停。已经有人闻讯围了过来。小张抢过去,将那人翻转过来。
哇——
一声凄厉的呜咽骤然响起。是小范,她也围过来了,在看到那人正面的一瞬间,号啕大哭起来。
和小范一样,即使岁月荏苒,即使青春不再,大家依旧还是即刻辨认出了这个人。他是小虞。不过依然是一个死了的小虞。他休止在这个清晨的七点三十八分钟里。还好,没有迟到。可能他在跃下火车的一刹那,也是读了秒的。时间在这里错乱,当大家在沽北镇倥偬经年,小虞却仿佛只辗转了一个昼夜,他马不停蹄,他只争朝夕——小虞他就像从未离开过一样,或者顶多只是在周末回了趟兰城,赶在上班的时刻,准时回来报到了。
身为校长的小宋分开了人群,金灿灿的他,也在倏忽之间变得灰苍苍的了。小宋隐约想起了当年自己撰写的那封空白的信。事情是这样的:那封信被眼前的这个人带去了兰城,他要在那里投寄出去。结果是,这个人却将自己寄往了远方。直到今天,他被退了回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写错了地址,还是因为“查无此人”……
面色苍白的小莫一直在哆嗦。这个人的血溅在他的裤管上。后来小莫深情地跪了下去,他那疑似贫血的脸猝然浮上了两片红色。小莫就像一个热恋中的人,终于等到了心上人回复的信件。
(原载《作家》2013年第8期)
成人礼
徐则臣
“那你们不许说话。”
“吃蛋糕的时候也不行?”我说。
“就你话多。”行健说,“我说话的时候你们谁都不能插嘴。”
我们点头。蛋糕在屋顶上,奶油上插着二十根蜡烛。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驴肉火烧店。我去吃晚饭,照惯例,四个驴肉火烧、一碟油辣小咸菜、一碗小米稀饭。不需要我开口。我坐下来盯着一只蚂蚁沿对角线爬过桌面。一个女声问:‘请问您吃什么?’我抬头看见她,第一眼的感觉是:干净、清爽,适合穿白裙子。但我还是很生气,除了前三次,我在这里吃了一年多,头一次有人问我吃什么。米箩知道,我脾气不好,但从来不对陌生人发火,尤其是女的。”
“嗯,我作证。”米箩说。
“让你不要说话。”行健说,“我跟她说,就那三样。她笑笑,转身去了厨房。屁股很好看,圆润,结实。别笑。两分钟后,她把晚饭用托盘端过来。
然后她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两腿并拢,若有所思地看着门外。店里就我一个客人,没有人这么早吃晚饭。吃完饭我得去打广告,陈兴多规定,一天要打五千份。”
“他他妈的瞎扯,一天怎么可能打出五千份小广告?”米箩说。
“我那不是刚来嘛,不懂,他就把我往死里用。让你打岔——我说到哪了?”
“晚饭吃早了。”宝来说。
“对。一直就我一个人。她看着门外,下午的阳光照到她半个脸上,细密的小汗毛看上去是透明的。她很白,头发梳到后面扎了个马尾辫。让我想想。
头发真是黑,没有刘海。她坐在那里像一幅油画。尽管我只敢时不时瞟一眼,我也知道门外她什么都没看见。眼神不聚焦,嘴边带着笑,那样子跟睁着眼做梦差不多。”
“她笑起来有酒涡。左边的脖子上还有一颗痣。”米箩补充。
行健白了他一眼,抓起酒瓶对嘴灌了一大口。米箩不吭声了。
夕阳半落,我们坐在屋顶上。桌子上摆着驴肉火烧、油辣小咸菜和小米稀饭,还有鸭脖子、麻辣鹅、猪头肉和啤酒。蛋糕在另外一张椅子上。
“想起那天下午,我的肠胃就会发抖,像饥饿一样难过。她就是一幅油画。哪天老子发财了,一定要找最好的老师教我,学油画,我要把那个下午给画回来。”
“然后呢?”
“我吃完就走了呗。”
没意思。抒了半天情,吃完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说真话,进了门我才想起来,从昨天晚饭后到现在,我早把她忘了。她又过来问,我原样报了一遍。两分钟后,托盘端上来。
她在同一个位置上坐下,拿笔在吧台上的一张纸上画起来。阳光照到她的脸、脖子和半个肩膀上,她低眉顺眼,像另一幅油画。”
“能不能来点新鲜的比喻?”米箩说,“我觉得她挺性感的,像巩俐。”
“你这不是比喻。”我给他纠正。
“不是也像巩俐。”
“屁!巩俐多艳。她才不屑去化妆。”行健说,“我就觉得她像一幅幅油画,怎么了?不爱听喝你们的酒吃你们的肉!”
“爱听,”宝来说,“我同意行健,她不化妆。你继续讲。”
“吃完饭我就走了。”
“靠,吃饭,像幅油画,然后吃完走人。行健你来点实实在在的干货会死人啊?”米箩有点儿急。
“皇帝不急太监急。我说到第三次了吗?”行健说,“第三次我就跟她说话了。我说,叶姐呢,她怎么不在?她说,小叶回家了,我帮几天。我说,哦,前次我还欠叶姐三块钱,还给你吧?她说,也好,我代她收了。”行健停下来吃麻辣鹅和猪头肉,然后喝酒。
八月底的天不冷不热,几只鸟从我们头顶飞过。离这里不远,北京的高楼大厦像热带雨林一样急速扩张。我们喝酒吃肉,在一间平房低矮的屋顶上,一起想象爱情。除了行健,我们三个人其实都觉得爱情十分遥远。就连行健的那个“她”,我们也相当怀疑,爱情难道不是个重口味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她。我还不知道如何喜欢一个人。有一天我站在屋顶上向南看,看到了叶姐的院子里空空荡荡。叶姐租的房子,一间屋,另外两间房东住。房东在白石桥做生意,一星期难得回来几趟,相当于叶姐一人占一个院子。我从屋顶上下来,踢踢踏踏往南走。经过叶姐的院子时,我推一下,不动,就趴在门缝里往里瞅。突然有了脚步声,我没来得及从门前撤回来,门打开了。她也吓了一跳。我肯定脚后跟都红了,说话都结巴了。我说,我……我就是顺道经……经过这里,看……看看叶姐回来没……没有。她说,没回,我住这里。我连道歉的话都忘了说,转身就走,恨不得一跺脚人就没影了。
“隔几天我才敢去驴肉火烧店。她不再问我要什么,直接端上来四个火烧、一碟油辣小咸菜和一碗小米粥。结账的时候她问,去哪了?我低着头说,没去哪。她转身到抽屉里找钱,说,出门在外,注意安全。她以为我出远门了。出门的时候我差点哭了,除了爸妈,到北京以后没人跟我说过这句话。我回过头,她正对着门外看,对我笑了笑。她比我大,笑摆在那儿。她的嘴不大,但笑得宽阔平和,全世界的好东西都能装进去。我的肠胃剧烈地抽搐一下。我上心了。”
“抽根烟接着说。”米箩帮行健把烟点上,“怎么个‘上’法的?”
米箩把“上”字说得很暧昧,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听到关键处了。
“米箩你闭嘴!别人你可以随便乱说,她不行。”行健说,“我也乱说,我也可以是个烂人,但我决不拿她乱说。有个词叫‘亵渎’,你看书多,你知道。我得给自己留点好东西。我开始每天去吃两次驴肉火烧,吃得我都恶心了。吃了三天,她说,好吃也不能偏食,你得注意营养均衡。我点点头,好,听你的。在她不上班的时间里,我爬到屋顶上,看见她进门,在院子里走,洗衣服,进屋,再出去。偶尔,能看见她穿很少的衣服,把洗澡水泼到外面。”
“我想起来了,”宝来说,“有段时间你打完广告回来,不管多晚都要爬到屋顶上转一圈,是那会儿吧?我说呢,这家伙深更半夜到屋顶上当诗人啊?!”
“我也想起来了。”米箩说,“行健你实话实说,穿得有多少?”
“有时候只穿内衣,有时候内衣都没有。白白的身子。什么?反应?当然有反应了,老子他妈的是人,不是木头。就是因为看见她的身体,我开始对她有了身体上的欲望。一柱擎天有了一点实质的内容。就是那时候我发现,我十八了,开始想女人了。”
“那你们什么时候,那个——”我的两个食指慢慢地头碰头。都懂的。
“个小东西,这事你也明白了?”米箩笑话我。
我拿啤酒瓶跟他碰一下,喝一大口。出门在外让我们早熟,人情世故乃至七情六欲,都得一个人面对,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人与你分担,你知道你必须独立承担生活了。来北京才几个月,我觉得像进了培训班,迅速地感知和体悟到生活可能出现的不同面向。
“那要到生日那天。”
“去年的今天。那之前呢?”
“生活如常。”
“没劲。干货,我们要干货!”
“哪那么多干货?你们都活了起码十七八年了吧,又有多少干货?”行健说,“那时候不像现在,已经结束了,你知道谜底,反而更功利地、迫不及待地奔着那个结果。那时候我在一个焦躁但美妙的过程里,我像被一种远处飘过来的香味招引着。幽香,淡淡的。闻着妥帖,放不下,又抓不着。很平常,我去火烧店,看见她,脑子里和身体里装着她,一遍遍忧伤甚至悲哀地经过她的门前。见到她、经过她的院门时,我心跳得轰轰烈烈。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多读几本书去当个他妈的诗人?”
“你应该写小说。”我说,“你跟小说家一样会罗嗦。”
米箩和宝来咧开嘴笑。行健也笑了。
“那我该怎么说?难道要我跟你们说,我很想给她写情书?我的确是写了,写完就撕了。我把不敢当面说的话都写在信里了。我在写‘我想你’、‘我爱你’的时候都哭了。我还是撕了。不敢给任何人看。恋爱的时候你是个诗人,同时你也是个贼。何况我只是暗恋、单恋,人家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没往心里去。我不能怪她,我只是个贪吃驴肉火烧的顾客乙,小屁孩一个。可我马上十九了!我胆小如鼠,然后就到了生日。”
“我和宝来一块给你过的。”米箩说,“你非要把生日蜡烛点到驴肉火烧店里。”
“你是全世界第一个吃驴肉火烧庆祝生日的人。”宝来说。
“我们把蛋糕拎到火烧店,才发现那天她歇班。”行健说,“开头我吃得很失落,后来因为悲伤,才觉得身上有了劲儿,我吃了好多肉,喝了很多酒。
你们俩都没见过我喝那么多啤酒吧?你们以为我醉了?那点酒哪能放倒我?!
对,吃完蛋糕我是趴到桌上了,我只是想让你们先走,我想一个人难过一会儿。我十九岁了。过去觉得十九岁很遥远,可是在北京的一家火烧店里,远离家乡和亲人,想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它这么简简单单地就来了。我趴在桌上把衬衫袖子都哭湿了。然后我站起来,捧着剩下的蛋糕——我先喝几口。”行健又开了一瓶燕京啤酒,一口气下去半瓶。
“然后呢?”
“到了她的院门口,开始敲门。”
“哪来的?”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