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融市场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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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股票市场(2)

股票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新的股票筹集资本的市场,它一方面为资金的需求者提供了筹资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金的供应者提供的投资的渠道。股票的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

股票流通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进行交易的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一方面为原投资者提供了随时变现的机会,另一方面为新的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

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发行市场,就不存在流通市场。发行市场的规模决定了流通市场的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流通市场上证券的交易价格。而流通市场又是发行市场得以更好发展的重要前提。流通市场可以使股票具有流通性,保证投资者可以随时出售自己持有的股票,这样可以达到变现和分散风险的目的。正是由于流通市场的存在,才能够吸引大量的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这样又推动了股票发行市场的发展。股票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股票市场按照市场的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按照地域不同又可以分为地方市场、区域市场、全国性市场和国际市场。

五、股票市场的功能

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它具有以下几种功能:

(一)筹资和投资

股票市场是一个重要的筹集资金的渠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将社会上分散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以长期使用的资本。而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购买股票实现投资的目的,从而分享经济增长和企业业绩增长带来的好处。股票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投资渠道。

(二)优化资源配置

投资者通过及时披露的各种信息,投资于经营业绩好、管理高效的公司的股票,推动其股票价格上扬,为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资本扩张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经营业绩不好、管理不佳的企业将会被投资者所抛弃,难以取得上市资格或继续筹集资金。这实际上是利用市场的力量引导资金流向优质的企业,从而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三)定价

股票市场通过市场竞价机制为公司的股票定价,而股票价格反映公司的价值和未来的成长潜力。市场上对股票的需求和供给共同决定了股票的交易价格。理论上看,如果股票市场是有效的,股票的交易价格就是股票的价值,也代表市场对股票发行公司的价值判断。

(四)分散风险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公司在筹集资金的同时也将公司的部分风险转移给了投资者;而在流通市场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股票组合,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

(五)监督公司管理层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往往可以反映这家公司的管理水平。在成熟的市场上,公司的管理层普遍注重自己公司的股票价格。这是因为普通投资者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即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股票的方式否定管理层的业绩,而这种信号又会影响到管理层成员在经理人市场上的评价,进而影响到他们以后的职业前途。同时因为管理问题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公司又是其他公司兼并的对象,一旦被兼并,公司的管理层往往要被更换。基于以上原因,管理层必须努力经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时刻注意股票市场的反应。股票市场间接地发挥了监督公司管理层的作用。

股票市场的运行

股票市场按照功能划分,可以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股票市场的运行就是对股票的发行和流通的制度性安排。

一、股票发行市场

股票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新股票筹集资本的市场,是股份公司筹集资金、将社会上分散的资金转化为公司资本的场所。

(一)股票发行的制度

股票市场的发行制度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大类。

1.注册制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股票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证券主管机关只对申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如果申报资料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信息且证券主管机关对申报资料没有异议,则经过一定的法定期限,申请自动生效。一旦申请生效,发行人就有权发行股票,其发行无须再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

2.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管理机关有权否定不符合条件的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证券管理机关不仅要进行注册制下所要求的形式审查,而且要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审核,并由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实质条件的判断,进而最终决定是否准予发行。

从以上两种发行制度的不同可以看出,在注册制下,证券主管机关只对发行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发行人的业绩前景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将判断权交给投资人,由投资人决定是否购买发行人发行的股票。而在核准制下,证券主管机关必须对发行人的业绩前景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实际上是在投资人之前对发行人进行提前的判断。一般采取注册制的国家多是证券市场历史较长、证券市场较为规范、投资者较为理性的国家,如美国;而证券市场历史较短、各种制度还不完善、投资者不太理性的国家则多采用核准制。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现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核准制并配之以发行审核制度和保荐人制度。即在核准制下,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独立地审核股票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根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保荐人有义务确保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并且在发行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还负有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与信守承诺的义务。这一制度安排形成了市场各参与主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各担风险的责权关系。

(二)股票发行的类型

1.初次发行

初次发行是指公司首次在发行市场上发行股票。初次发行一般都是发行人在满足必须具备的条件并经证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注册后,通过证券承销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初次发行,发行人不仅募集到了所需资金,而且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或转制。

2.增资发行

增资发行是指股份公司组建、上市以后为达到增加资本金的目的而发行股票的行为。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等。

(1)向现有的股东配售股份,又称为配股。它是指公司以一定的价格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一定比例向现有股东出售股票。现有股东购买新发行的股份不能超过规定的数额,现有股东也有权放弃新股的购买。

(2)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又称增发。它是指公司以一定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投资者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购买股票,公司按照增发的数量和合格的申请数量以及一定的规则确定可以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和他们所能购买的股票数量。

(3)可转债转换。公司如果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当转债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公司应按照可转换的股票数量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股票,同时收回债券。通过这一过程,公司的负债减少了,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股本。

(三)股票的发行方式

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方式;按照是否有中介机构的介入又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方式。

1.按照发行对象分类

(1)公募发行。公募发行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在公募发行的情况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拟发行的股票。采用公募发行的优点是:可以扩大股票的发行量,筹资潜力大;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和公司的知名度;无需提供优厚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较大的经营管理独立性。其缺点是:发行程序比较复杂,发行费用高;需要向社会公开大量公司信息。

(2)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股票。私募发行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公司的老股东或发行人的员工,一类是投资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以及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的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费用和发行时间;无须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司信息,有利于投资策略的保密。其缺点是:投资者数量有限,证券流通性较差;公司必须向投资者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优厚条件;发行公司的经营管理易于受到干扰。

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各有优劣。公募发行是股票发行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发行方式。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随着大量机构投资者的出现,私募发行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按照有无发行中介分类

(1)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指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节省向发行中介支付的手续费,但是如果发行额较大,由于缺乏专门的业务知识和广泛的发行网点,发行人要承担较大的发行失败的风险。这种发行方式只适用于向既定的发行对象发行或发行人知名度高、发行数量较少、风险较低的股票。

(2)间接发行。间接发行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等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发行股票的方式。根据受托机构对发行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承购包销发行、代销发行和余额包销发行。

①承购包销发行是指受托的中介机构(承销商)以低于发行定价的价格将发行人拟发行的股票全部买进,再转卖给投资者。承销商承担股票无法销售完毕的风险,相应地获得股票销售的差价。

②代销发行是指承销商许诺尽可能多地销售股票,但不保证能够完成预定的销售额。销售期满,将销售的金额和未销售完的股票全部交给发行人,承销商只获得中介费用,不承担股票无法销售完的风险。

③余额包销发行是指承销商先履行代销的职责,如果销售期满,尚有未销售完的股票,承销商按照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全部买进。

3.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方式

(1)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是指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将全部新股向二级市场的投资者配售。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投资者以所持深市股票市值向深圳交易所申购,以所持沪市股票市值向上海交易所申购。除投资基金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可以申购一次。

(2)机构投资者配售和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是指将一部分新发行股票以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方式发行,另一部分则出售给机构投资者,二者的价格相同。

(3)机构投资者配售和公众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是指将一部分新发行的股票按照竞价的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出售,即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向发行人申购,发行人按照价格从高到低排序,以向机构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为限,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在此价格之上的申购全部接受。另一部分则上网出售给公众投资者,两者价格相同。两者股票的分配可以是先确定上网发行的数量,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也可以是不确定上网发行量,先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后上网发行。

(四)股票发行价格

1.股票发行价格类型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新发行股票有偿发售时投资者实际支付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一般有以下几种:

(1)平价发行。又称面额发行,是以股票面额为发行价格发行股票。由于股票上市后的价格往往高于面额,以面额发行可以使认购者得到溢价收益,因此投资者愿意认购。平价发行的方式较为简单,但缺点是发行人筹集的资金量较少,多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实行。

(2)溢价发行。它是以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高于面额的部分称为溢价,记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溢价发行可以使发行人筹集到较多的资金。

(3)折价发行。它是指按照股票面额打一定的折扣作为股票的发行价格。这种方式很少使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额。

2.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

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是指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制度安排,主要有议价法、拟价法、竞价法、定价法等。我国股票发行定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定价。在溢价发行股票的方式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议定承销的价格和公开发行的价格,并报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承销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差额就是承销商的报酬;也可以仅协商议定公开发行价格并报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承销商按发行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承销费用。

(2)一般询价方式。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机构投资者的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公众投资者上网发行。

(3)累计投标询价方式。这是一种根据不同价格下投资者的认购意愿确定发行价格的一种定价方式。具体做法是主承销商确定并公布发行价格区间,投资者在此区间内按照不同的发行价格申报认购数量。通过累计计算,主承销商得出不同价格的累积申购量,并根据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

3.股票发行定价方法

无论采取哪种定价方式,发行人和承销商都要事先商定一个发行价格区间。通常有以下几种估算方法:

(1)市盈率法。市盈率是指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与每股净利润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市盈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利润在市盈率法下,新发行股票的定价为:

新股发行价格=经过调整后的预测每股净利润×发行市盈率发行市盈率一般根据二级市场上同类企业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综合确定。

在市盈率法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需要预测净利润和发行市盈率两个因素。

(2)可比公司竞价法。它是主承销商通过对可比较的或具有代表性的同行业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和他们的二级市场表现进行分析比较并以此为依据估算发行价格的定价方法。

(3)市价折扣法。它是指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采用该股票一定时点上或时段内二级市场的价格的一定折扣作为发行底价或发行价格区间的端点。这种方法只适合增资发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