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罗以澄自选集:新闻求索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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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思考(1)

近几年,以新闻改革的展开、深化作依托,我国新闻写作学的理论研究有了较长足的进步。这不仅表现在付梓的成果(学术论文、教材、专着等)累累,而且还呈现于研究方法、角度和途径的多样化与创新性上。其间有代表性的要推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写作学》(张惠仁着)一书。其主要特点在于突破了新闻写作知识的一般告知,努力寻求传统与现实、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结合,新闻学与边缘学科的交融,从而使整个学科的研究面貌焕然一新。应该说,它较之以往的新闻写作教科书要高出一筹。然而,尽管有这些难能可贵的突破,但就总体而言,新闻写作学科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令人十分满意的地步。究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忽视或偏颇则是关键所在。

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是新闻写作学科的总体性和根本性的理论构建。它不仅对于新闻写作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性的理论职责,而且对于不同门类的新闻文体写作理论的构建也具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因此,切实加强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在促进新闻写作学科的发展上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首先必须确定其先进的、科学的哲学基础。

本来,在上个世纪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入把辩证法透彻到一切学科中去的历史阶段。辩证法的自觉运用,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只在一个很低的层次上、很狭小的范围内才有价值。

当时,黑格尔率先提出了“正、反、合”的辩证思维模式,在其体系中,一系列的范畴都以正、反、合的范式构成了有序层次。继而,马克思扬弃了这种正、反、合的有序层次中的唯心主义的实质,把它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并在《资本论》一书中,以成套的正、反、合的有序范畴显示了辉煌的、严密的宏观系统和微观的精致的层次。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我国一些卓有成就的学者往往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分析矛盾(正、反)、分析转化(合)和分析条件。正是这种哲学基础,特别是方法论的更新,使我国在短短的60多年里,创建了一系列现代意义上的学科。

然而,使人感到惊讶的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的一些新闻写作学研究文章和着作,却仍然盲目地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自己方法论的基础。这突出表现在一种单维、单向的线性因果关系充斥于新闻写作学科的基础知识之中。比如,关于新闻作品的主题的论述,总是再三强调主题的客观性,主题来自生活;写出了好的新闻作品,便是由于写作者深入了生活,否则,就是没能深入生活。这表面上似乎符合唯物主义哲学,但在根本上却是机械唯物论。在新闻采写实践中,不同的记者同样深入生活,面对同一新闻事件,有的写出了令人拍案叫绝的好报道;有的却写不出来,或者写出来的也只是“过眼烟云”式的报道。这样的事例还少吗?事实上,新闻写作是一项复杂的精神劳动。新闻作品中主题的形成、深化,既不是写作主体脱离客观生活的纯主观想象的产物,但也不是与主体毫无关系的纯客观存在物,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的结晶。高尔基在谈到文学写作时曾说过:“主题是从作者经验中产生、由生活暗示给他的一种思想,可是它聚集在他的印象里还未形成,当它要求用形象来体现时,它会在作者心中唤起一种欲望——赋予它一个形式。”①在这里,高尔基不光指出了主题与写作客体,即客观现实生活的关系;更强调了主题与写作主体,主要是写作主体的思维活动的关系,即强调了对主题的表现是写作者思维活动的基本动因,同时也是它的主要指向。文学写作是如此,新闻写作何尝不是如此?哪一篇新闻报道的诞生不经过新闻写作者的头脑“加工”?人脑的思维活动有它自身的规律,有它的自身的内在矛盾。按思维科学来说,思维内部的基本矛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矛盾,亦即同与异的矛盾。对于一篇新闻报道来说,则是特殊的具体素材与超越特殊素材的人生体验的矛盾。这就是在同样的新闻事实面前,不同的记者会写出不同的新闻报道的原因。此外,新闻作品中主题的形成与深化,不仅是个思维活动问题,还有个表达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主题又是一个明晰的起点和终点意识,是思路的一贯与变幻问题,是素材与素材、素材与思绪之间的承接和引申的问题,是思维与素材的单纯和丰富问题,是思维的递进与素材的多方位问题等等。遗憾的是我们的新闻写作学不去研究思维与表达的内部结构,却反反复复地说明思维与原料的关系,便未免本末倒置了。这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自觉地、一贯地把客观(正)与主观(反),以及新闻作品(合)作为分析的中心,从而也就难以形成现代科学意义的主题范畴。

大凡学科都是由一系列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组成的有机体系。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新闻写作学科的主题范畴之所以未能确立,还由于我们还未曾为它确立一个对立面,有正而无反,因而不能合,不能统一为一个有内在活力的结构。正因为这样,新闻写作学的主题范畴还处在草创阶段,显得非常贫困。范畴不能成对,因而也就谈不上像《资本论》那样,在一对范畴的矛盾对立中引申出另一对新范畴,使范畴与范畴之间形成一个严密的有内在自给性的逻辑系统。而正是在这个逻辑系统的有序层次中,才能显示出历史发展的进程,达到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

从科学学的角度来说,任何一门学科要成为一门科学,要上升到科学的完备形态,就必须在基本范畴上形成一种共同遵守的规范。否则,概念的内涵、外延都不能统一,科学就不能通过基本范畴积累研究的成果;学科自身也就难以走向成熟。当前,我国新闻写作学所使用的基本范畴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有时则严重到带有很明显的即兴性和随意性。此外,好些概念笼统模糊,有着很大的意会性;道理表述多作一般性的告知评价,缺少严密的逻辑推理与论证,道其然而不道其所以然。这就造成了新闻写作实践中大量的感性经验不能顺利地积累、沉淀,迅速地增殖,不能从经验层次向理论层次升华。因而,新闻写作学科中那些最有实用价值的部分长期在经验层次上徘徊。理论上的贫困和实践经验的丰富之间的不平衡,使得新闻写作学在理性上不能充分地自主,表现出了一种十足的“惰性”。它不得不向邻近学科借用理论,甚至从基本范畴借起。例如,主题就是从文艺学中借来的。可是,如今文艺学中主题的概念已经发展了,文艺学中最敏感的分支已经提出了主题的确定性与生活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因而有复调主题、多维主题等说法。但新闻写作学中主题这一范畴却并不具备这样的开放性;至今,作为一个范畴仍然自我封闭,不能吸取新鲜经验以发展自身的内涵。这样,新闻写作学中的主题范畴自然与新闻写作的实践不相适应了。

要改变新闻写作学的这种落后态势,当务之急是把学科基础理论的哲学基础,尤其是方法论的基础真正建立在辩证思维上,从而迅速形成一套科学的、统一的基本范畴、基本概念,以构建一种高层次的、能对实践真正起到指导作用的科学理论体系。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必须探索、揭示新闻写作活动的内在的基本规律。

任何客观现象的产生、发展都有着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新闻写作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当然也不例外。规律所在,学术所托。正确地揭示新闻写作规律,是新闻写作基础理论的重要任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已有的为数不少的新闻写作学研究文章或着作,要么无视其规律的存在,认为“文无定法”,新闻写作无一定规律可言,就是有,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要么由于研究者的思维模式囿于以新闻作品为中心,凭着微观的直觉体验和零星感发,误把新闻写作的一些外部特征,诸如要实、要新、要快、要活等等当作其内在的规律。对新闻写作规律的认识肤浅或偏颇,势必影响整个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从而也难以更好地指导新闻写作实践活动。

列宁说:“规律是现象中巩固的东西。”①探讨新闻写作的规律,便应当透过新闻写作活动这一现象的表层,进而揭示其内部的、贯穿于现象全过程的“巩固的东西”。新闻写作活动内部“巩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一)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角度看,“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在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①。作为报道事实的新闻作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的反映,没有客观事物自然也就无所谓新闻作品这一反映。所以,新闻写作活动总是把客观事物视作写作的对象。但是,新闻作品绝不是客观事物的镜像式的反映。在新闻写作的过程中,客观事物并不像物质生产中的自然材料那样可以直接进行加工,而必须通过人的感知,转化为概念、表象等,进入人的意识系统才有可能进行精神生产的劳作。由“物”(客观事物)经过人的感知,在人脑中转化为“意”的过程,亦即意化过程,便是新闻写作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巩固的东西”——由客体向主体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