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人们几乎不会去注意他的彝族身份,尽管他的名字很彝族。但由于他的诗歌并没有我们通常熟悉的那些彝族元素和符号,加之他一出道就侧身于“非非主义”这一诗歌团体,所以,人们在谈论他的诗歌的时候,总是离不开“第三代诗歌”或“非非诗人”这个背景,甚少将他放进少数民族(彝族)诗人的阵营去考察。一般来说,这也没什么问题。作为一个汉语诗人,吉木狼格的诗歌对“非非”乃至“第三代诗歌”都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语言贡献。所以,将他的诗歌纳入由杨黎、小安、韩东、于小韦等诗人构成的诗歌谱系去研究,也是恰如其分的。只是,当我们撇开“反传统、非崇高、超语义”,以及“诗到语言为止”,这些“非非”和“第三代”诗人的共有属性,去深入探究吉木狼格的诗歌为什么能够区别于其他诗人,其区别之处的根源何在?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忽视和避开他的彝族身份,他的母语背景。
彝语是一门古老的语言,如同很多少数民族语言一样,其出现和存在的时间早于“汉语”。这里所说的“汉语”是指被规范和统一后的汉语,即“古汉语”。在此之前,汉语也不过是如彝语、苗语一样被一个部落、一个族群使用的区域性语言。但是,自“古汉语”开始,汉语逐渐成为“多数民族”的语言。因为在强大的汉语书写系统面前,那些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纷纷放弃了构造自己的语言符号(即文字)系统的冲动,仅仅保留了口头语言,即语言的声和意的部分。当这些民族需要用文字记事或表达(创作)的时候,只能选择汉语(汉字)。但是,也有例外,这就是彝语。
它不仅是一种能说的语言,也是一种能写的语言,有完整的属于自己的书写符号系统,即彝文。彝族人用这样的文字,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历法、诗歌和“比摩”文化,记载了自己的历史。由于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相对于其他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彝族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便要少得多,或缓慢得多,其文化形态的差异性也就明显得多。而这一语言所涵盖的文化个性,体现在吉木狼格的汉语诗歌写作上,便呈现出他与身边其他汉语诗人相异的特质。这些特质归纳起来,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语言的陌生化
汉语作为吉木狼格的第二语言,自然与其母语(彝语)存在着一个相互抵达的距离和空间,类似于河这边与河那边的感觉。这种距离感和空间感,使得他在用汉语写作的时候,有一种“客人”(或曰“他者”)的身份。正是这种身份造就了其诗歌语言的陌生化效果。这种陌生化的效果,阻隔和阻断了汉语诗歌的习惯性表达,而呈现出一种新鲜的声音、节奏和韵律(语调和语气)。无需表面地去采用彝族的文化元素和符号,其呈现出来的诗歌形式,就已经暗藏了彝语的属性,从而内在地改写了汉语诗歌的语言范式。这种现象其实在世界文学中不乏先例,如母语为英语的贝克特之于法语写作,母语为俄语的纳博科夫之于英语的写作,他们都为“河那边”的“第二语”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2.语言的趣味性
吉木狼格的诗歌是公认的有“趣味”的诗歌。但与大多数有“趣味”的汉语诗人不一样,他不是用修辞手法“制造”出诗歌的语言趣味,而是善于发现那些存在于汉语中的事物本身的趣味性,然后将它们不加修饰地直接呈现出来。比如“鬼”,在汉语中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事物,我们很熟悉它,我们熟悉的它,是代表着让人恐惧的、怪异的事物。但是,在吉木狼格的《见鬼》这首诗中,“鬼”
在他平淡无奇的叙述转换中,变成了一个富于趣味的词语,而这种趣味或许正是“鬼”这一事物的“本性”,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人怕鬼,因为心中有鬼/鬼怕鬼,像人怕鬼一样/普通的鬼怕特殊的鬼/那些垃圾鬼,吊儿郎当的鬼/最大的能耐充其量就是吓唬人……”(吉木狼格《见鬼》)。在我看来,吉木狼格之所以对汉语中的事物有着如此的敏感和发现,很大原因也是因为他作为“汉语客人”的身份,这种身份给了他思考的空间和审美的距离。
3.语言的极简主义
吉木狼格从早期的《怀疑骆驼》、《红狐狸的树》、《榜样》等诗作开始,就呈现出一种不带杂质和杂音的语言风格,这既源于一种天生的语言洁癖,同时也是一种自觉的极简主义美学追求。在他笔下,即使是数十行的诗歌(如《榜样》),即使是带有浓重叙事色彩的大型组诗、长诗(如《静悄悄的左轮》、《月光里的豹子》),读起来都不觉得繁复、堆砌和拖沓。准确的词语,自然的语气、语调转换,与呼吸同步的节奏,如同说话一般。有人认为,这种极简主义的诗歌语言恰如马蒂斯的绘画和巴赫的音乐。但在我看来,吉木狼格的诗歌语感除了受外来艺术形式的影响和启发之外,更多的仍然源自他生长的自然环境及其母语的熏陶。彝族作为一个山地民族,常常单家独户地生活在山坡之上,因为孤独而善于沉默——尽管更善于表达。
是的,沉默与表达,简单与丰富。在语言上,他们说话的音调外人听来清脆悦耳,如同歌谣;在音乐上,他们喜爱的月琴和口弦,都是极简单、独立的乐器,音域的高低起伏不超过八度,一般在五度之间循环往复;而在生活中,他们的着装和器皿的颜色,不讲究绚烂多彩,只强调红、黄、黑三色……我接触的包括吉木狼格在内的彝族人,与其说高傲,不如说孤独。他们面对世界(自己和他人)表现出的是一个人的孤独、一个家族的孤独甚至一个民族的孤独。所以,当吉木狼格决定用汉语写诗的时候,他自然不会选择喧哗和华丽的语言形式。恰恰相反,他以一个彝族人对语言的理解和感悟,去除了汉语中的浮华、夸张、玄奥、虚无和矫饰的部分,还原了汉语的纯净与简洁的特质,形成自己的极简主义的语言风格。而这,恰恰又暗合了“非非主义”的理论主张。
对吉木狼格的诗歌作以上三个方面的归纳,是为了方便我自己对他的诗歌进行解读,但实际上,吉木狼格诗歌最精妙的部分,也就流失在这样的归纳和解读之中了。因为造就一个天才诗人的因素,绝不是用1、2、3可以说清楚的。如果可以说清楚,那么,有双语背景的诗人不止吉木狼格一人,但为什么偏偏是吉木狼格写出了这样与众不同的诗歌呢?或者,如吉木狼格一样优秀的诗人,如前面提到的杨黎、小安、韩东、于小韦等,他们都没有双语背景,生在汉语中,长在汉语中,但为什么他们的诗歌也那么优秀,那么独树一帜?我想,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只能去阅读他们的作品,在阅读中寻找答案,或者在阅读中保持沉默。
吉木狼格,1963年生,1983年开始写诗。我认识。
张羞/文
可在诗集的作者简介上,并没有写1983年的哪一天。那天当地是否下雨,还是刮风。如果那天下了雨水,是不是还一同刮起大风,又或者是不是下起了雪,那样更显特别,当然也同样普通。我不知道,以我对吉木狼格的了解,我更愿意这样想象:1983年的那天,很普通的一天,那天阳光不错,一个20岁的彝族青年,在吃完午饭后,安静地坐下来,写他一生中的第一首诗。写完后,他就出门找朋友喝酒去了。
还是在20年后,2003年夏,一个同样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坐在一趟武昌开往汉阳的公交车上,接近傍晚,但还不是黄昏的时间,车子有些摇晃,车上,两个乘客在用很难听懂的武汉方言骂架。可这个年轻人却很安静,他坐在后排一个靠窗的位置,看一本诗集,这本诗集叫《静悄悄的左轮》。
杨黎说,你来写一点关于吉木狼格诗歌的东西,杂志上用,快点。我马上拒绝说,让我写吉木狼格,这不合适。杨黎说,是狼格指定你写的。我说那好。
既然写,那就多写点,一点是不够的,一点构不成东西,我写三点。
1.我要和吉木狼格下一盘棋,围棋。
可是我根本不懂围棋。19乘19的棋盘,一方白子,一方黑子,各人轮流下一手,它的规则实在简单,可它的变化却太复杂了。我在数字电视上的天元围棋频道看了一星期,只能记住几个飞、靠、挖、虎、打,这类术语,但我完全看不明白棋手在下什么。尽管不懂,我还是喜欢看。我喜欢看评棋的人把一盘棋翻来覆去讲个遍,最后也没讲出个所以然。吉木狼格的围棋水平,据杨黎说,和他差不多,业余一段。
也就是说,吉木狼格很懂围棋。
上世纪80年代,围棋和诗歌一样,都是火热的时代。大国手与诗人是青年人崇拜的偶像。在那样的时代,诗人们找点围棋来下很正常。所以对吉木狼格会下围棋,我一点也不奇怪。我奇怪的是,既然水平相差无几,那为什么总下不过吉木狼格?有一次我问杨黎,你赢过吉木狼格吗?杨黎说,没有,几乎很少赢。那为什么,我问。因为狼格不在意输赢,杨黎说。
我对吉木狼格在围棋上面的了解就这么多,如果我要和他下一盘棋,最好的办法,是我找一个懂围棋技术的人,让他替我下,下出我要的风格,屠到一条龙。屠完后,我们再坐下来聊诗。
只是围棋和诗有什么关系。一个用棋子下一盘棋,一个用语言写一首诗,简单说,它们不存在一毛钱的关系。往复杂里说,我就不说了。我怕吉木狼格会说,羞啊,诗没那么复杂,它很简单,简单到都不要使用比喻。
所以,当我写下第一点围棋时,我发现这是一个错误。至少对吉木狼格来说,围棋是围棋,诗是诗。诗就是诗,也只是诗。这是一个诗人去理解吉木狼格诗歌的前提,注意,是一个诗人。说起来有些绕,但我已尽可能说清楚了。
我可能见过一次吉木狼格下棋,在成都的一个酒吧,还是茶坊,我记不得了。也可能那次,他们只是在斗地主。
2.还是围棋,但这次说的是变化。
如果围棋和诗之间有什么联系,我想唯一共同点就是变化。对围棋来说,变化使得棋局复杂,这是围棋。诗不同,诗在一句接一句的语句里发生变化,对诗来说,这是一个写作的过程,但这不是为了让诗变复杂,而是让诗成为诗。
我看到一个现象,当诗人们聊起吉木狼格的诗,很多人都会惊讶他在诗中那简洁而特别的汉语,新鲜,充满魔力。第三代诗人以来,语言成了认识现代诗歌的基础。80年代提出的,诗从语言开始(杨黎语),诗到语言为止(韩东语),这都在说语言对诗的重要性。当人们谈论起一个诗人的诗,从他的语言开始,这几乎成了共识。
吉木狼格是彝族人,我不了解这个民族,但知道彝民族有它自己的语言和相应的文字。这就像我从小使用江浙一带的方言,和书面语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不仅限于语音,还有语法。吉木狼格用汉语写作,在一篇他的文章中,吉木狼格提到,事实上,他使用汉语思考。也就是说,不存在彝语翻译成普通话的过程。
尽管如此,一些诗人还是认为,吉木狼格的语言现象,是某种彝语和汉语的差异和结合导致的结果。因为这个原因,吉木狼格差一点成了一个少数民族诗人。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我相信,即便吉木狼格是英国人,当他用汉语写作时,他的语言依然如此。
我愿意如此相信的理由很简单,我相信除了一些语言的表面(简洁、日常化、对汉语而言的陌生化),吉木狼格更多关心的是语言的内部(语气、语音,语言的变化方向等等)。我甚至大胆认为,如果吉木狼格是英语诗人,他的诗依然如此。而在吉木狼格的诗歌中,我尤其着迷于他那语言在诗中独特的变化。天啊,这才是一个诗人区别另一格诗人的真正标志。《天啊》:
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我们使劲地喊/天啊天啊/的确太可怜了/天那么大/我们那么小/其实/喊了也没用/天还是那么大/我们还是那么小/而我们越喊/天越大/我们越小/就算我们把天/装在心里/不喊/我们也不会大/天也不会小/所以我们喊不喊/天都大/我们都小。
比如这首《天啊》,大概只有简单的20个汉字。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为什么是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这肯定还是和围棋无关。
3.不懂。
我不懂围棋,也看不懂诗。前一句可以耍耍赖,后一句是实话。诗是看不懂的,要是诗能看懂,那就是诗的错误。但也不是为了不懂而看诗,这显然更加错误。不懂,很可能已经懂了。因为诗,懂不懂并不重要,只要懂得什么是诗。要是不懂什么是诗,那最好的办法是,能懂多少,就懂多少。这是我在武汉那趟黄昏公车上,看《静悄悄的左轮》得到的信息,它启发了我对诗歌的思考。
随便举一首我看不懂的吉木狼格的诗,《消息》:
六月六号/是普通的一天/早上下雨,中午出太阳/下午开始飘雪,晚上/一场风暴过后有云和月光。
如果有一种诗歌史,是正儿八经的诗歌史,那这首《消息》绝对有进入的资格,直觉告诉我,它实在太装逼了。一个诗人,只有对诗有他自己的认识,才有可能自觉去写出这样的诗。但我还是看不懂:六月六号/是普通的一天/早上下雨,中午出太阳/下午开始飘雪,晚上/一场风暴过后有云和月光。你看懂了吗?
诗人,与说诗相比,我更愿意写人。诗,说到底有什么可谈的,我不喜欢谈诗的重要性,在诗歌史上的地位、影响力、权威这些。好比吉木狼格的诗之于现代汉语诗有多重要,这已不言而喻,可怎么谈,它还不就是吉木狼格的诗?它也只能是吉木狼格的诗。
诗人要大于诗。有一次,我跟一位写诗的朋友聊天。我的意思是,诗是诗人写的,诗,也是诗人在看。如果没有诗人,哪里来的诗呢。更何况,一首好诗,在一个普通的诗人看来,它顶多也只是一首普普通通的诗,而一首不好的诗,甚至烂诗,在一个好诗人看来,情况就会不同。这种不同,就看他愿意怎么看。如果他愿意,怎么看,都可以是一首好诗。这位写诗的朋友没有说对,也没有说不对。他端起杯子说,碰一下,随意。这是酒话。诗人不大于诗,诗也不会高过写诗的人,更多时候,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只是一个诗人的生活被固定在特定的时代,而他的诗会继续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