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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认识自私(一)

有人说自私是恶,有人说自私是本性,还有人说自私是社会进步的发动机;现在看来,它又像一张中国戏剧里的“花脸”,也像一位面对无数观众的魔术师,或者它仅仅是人们长久以来羞于面对的诡辩者。——是的,的确难以用一两句话给自私定性。

那么,既是这样,我们就从不同的角度来尽量仔细地打量它一翻。

自私的种类

1、暴露型自私

把属于自己的,可能属于自己的,或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尽可能的叫其属于自己。——这是一种不尊重“道德与文明”,偶尔也蔑视“法律”的自私,(这种“蔑视”的程度和方法取决于他的“社会地位”)。他可能这样想:“属于我的东西有很多,但到手的却很少,既然这样,那我就尽量把我所能得到的都占为己有”。也或者这样想:“只要是我可以够得着的东西,都应该是我的东西,不然它为什么要进入我的范围圈呢”?

这类人的自私是露骨的,经常也是无须遮掩的。但由于表面看起来这一行为不全是为自己,好像更多的是为他的亲人;这就给其提供了一个别出心裁的晃子。因此,这是一种易于被众人理解的或者说有很多同盟的自私。

2、隐匿型自私

隐匿型自私的服务对象完全是针对他个人的。这是一种难以被公众认识和认可的自私;也是对他本人伤害最无形的一种自私。这类人没有以上**的想法,没有越轨行为,属于循规蹈矩,并较有同情心的人,也是一种比较尊重“道德与文明”,从不和“法律”开玩笑的自私(特殊情况除外)。这类自私者在外表是看不出来的,就连他本人也不知道,他经常会做出一些慷慨的笑嘻嘻的同情人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出于他内在“缺荣誉感”的需要,又是在潜意式的隐藏他心灵深处的自私。

由于他用一些小恩小惠换来了一定的外界口碑,由于他的外在行为属于“正常”偏好,由于他的心思不在他人身上停留,不站在他人的立场想问题(这一点外界难以知道,外界也不会和“小恩惠”过不去),因此,这就苦了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人;他们既不能无视“外界口碑”,又难以忍受“有为无心”。又由于他的心思不在亲人身上停留不能代表他的心思没有“经过”亲人这里,这就为他提供了“经过时”的所见所闻,为他的自我辩护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下,能够让人看出和指出自私的地方就更少了,你顶多说他与“麻将”关系密切,或者抱怨一下他其他无伤大雅或微伤风化的爱好;因此,经过时间的推移,这类人带给亲人和自己的痛苦是巨大的,何以“巨大”,就在于这种自私“难以道明”,而难以道明也就让人“难以发泄”或“难以防范”,难以发泄也就带来了难以反抗;难以防范也就带来了积重难返。

尽管这一自私遮住了视线,却不能遮住“感受”。他们经常在同“麻将”亲密之后会心满意足的告诉你,“我又替你买了这个”,“那个也是我买的”,“我还给你准备了这个”等等。这些话听起来多好。是的,这些话在首次或外人听来的确很好,但那些必须由你买的,必须由你来准备的,你依然这么说,甚至养成了习惯(通常就已是习惯了),那就不同了:“你把你应该做的事做好后告诉我是什么意思,就因为这事与我有关吗?即使你不说,难道我就是个白痴不成?显然,你告诉我是另有隐情?”当然,有些问号在亲人的心里还不能成为完整的问题,即使能成为有形的问题,也不大会和“自私”联系上的,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联系不上的,但问题是,一时联系不上自私的问题不能代表这一问题是不存在的,正像一时找不到答案的问题不能代表问题不在那里,可以说,这些问题如同那些没有认清的事物一样是肯定存在的。

那么,它们又是怎样存在的呢?首先是刚才说的以“有为无心”和“摆在嘴上”的形式存在(这带给人的是一种怪怪的感受——好象总是有人在提醒自己不要忘恩负义);接着是以亲人的迷惑和逐渐加重的心情形式存在(这是一种被经常提醒“不要忘恩负义”后产生的对“自己”和对“恩人”的怀疑——怀疑多了,即使不是也非常像了);然后又以亲人的远离(心的远离)和逐渐让当事人体会孤独的形式存在(任何情感的怀疑都是一种距离,怀疑越多距离越远。中国人之间怀疑就多,所以距离就远;而这大多是“表功”造成的);最后又以这一孤独的“深入”与亲人的远去距离同步增加的形式存在,直致落幕(老是生活在怀疑里是痛苦的,因此还不如“一刀两断”)。还应该指出的是,这一“落幕”也指 “无法挽回的结果”。亲人可能会出于名誉或道义上还同这一家庭成员(通常是父母)有客观联系,但“沉重的心”变成了“远去的心”已无法更改;这一自私带来的孤独和临终时痛苦的后悔也无法更改。即便这样,许多这类人还是没有搞清楚这是为什么?也正因为这一切身问题始终没有弄清楚,才使他们异常怕死却又不得不在痛苦中死去。

3、混合型自私

这种自私是狡猾的、可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属于这种自私的人,行为上不理“道德”那一套,但嘴上却时刻与道德套近乎。换句话说,暴露型自私的人知道自己是自私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来大胆的承认自己的自私;隐匿型自私的人不知道自己是自私的,就是谁有条有理有根有据的告诉他他是自私的,那还得需要他本人有一点形象思维才行(通常这类人发展到中老年就已失去了本来就发展不足的形象与逻辑思维);而这种混合型自私的人,既知道自己是自私的,同时也知道自己还在向深处发展,因此他早早地就为自己的自私找到开脱和遮掩的东西。也就是说,它的狡猾之处在于,它提前为自己的自私修建了道路,而且这条道路用的资金很少,其质量看起来却挺高。它的可怕之处在于,用各种方法来遮掩他露骨的行为,这些行为既带有“黑社会”粗广、义气的性质,又带有“白社会”暗箱操作性质,但它绝不会用“慷慨”来遮掩,“他”只会用许许多多可怜的、廉价的语言来遮掩——用各种各样的语言把人迷惑,使人对他产生同情,对他发出慷慨,并让人搞不清楚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它的深远影响在于对后代的影响,由于他的“高超技艺”,经常被迷惑的是外人,而永远被迷惑的却是子女,因为子女获得的这种自私“基因”是直接的 “体传”,前面好象说过,“体传”是任何形式的传授最好的一种,因此,这种得到“独家真传”的自私被发扬光大是完全有可能的。(中国在学西方资本主义一些东西的时候,其他学的不怎么样,但个人主义,即自私的发展,在十几年的时间就超过了西方一百多年的发展。这应该不是偶然,而应是中国人有丰厚的自私存储量。)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本质往往暴露在他随口的语言或随手的行为上,但这一混合型自私的人,他的随口的语言和随手的行为不但显示不出他的本质,还被他变废为宝的用在了“路基上”。

当然,自私不可能就三种,就像人不可能就四类或七类一样,把这三种提出来一是因为它们在表现形式上存在着较大不同,二是因为这三位是领军式人物——要想知道一个集团的客观情况,不与首席执行官交流那不是扯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