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亡清兴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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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鳌少保

婴宁用手遮住太阳光,仰头看了看天,说道:“已过午时了,咱们出来半天了,该回去了。”说着,便起身拍打衣服上的尘土,而揆叙也只好无奈的站了起来。

二人翻身上马以后,便直奔大路而来。一路上,婴宁自然是走走停停,射射杀杀,所获颇丰。

忽然,一头健壮梅花鹿闯入了二人的视线。这头鹿有一米多高,身长近两米,比普通的梅花鹿整整大出一倍,一身红棕色的棕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了火一样的光芒。

“好一头梅花鹿!”婴宁一边赞叹,一边顺手从箭壶中抽出一支雕翎箭,奋力向梅花鹿赶来。

那梅花鹿似乎也知道了危险将近,撒开强健有力的四条腿,流火一般向树林深处奔去。

婴宁马快,赶了一程,见梅花鹿距离自己不过百步,已处在弓箭的射程之内,便搭箭上弦,一箭飞出。

可惜,那梅花鹿的奔跑速度也不慢,婴宁的箭虽然射中了梅花鹿,却没有伤到要害,只是扎在了梅花鹿的大腿上。不过,大腿中箭,梅花鹿的奔跑速度却慢了下来。

婴宁再度搭箭上弦,准备一箭结果梅花鹿。可是,还没等婴宁出箭,这头梅花鹿就被从远处飞来的一支羽箭射中,倒在了草地上。那支羽箭不偏不倚,正好射中梅花鹿的面门。

婴宁大惊,转头一看,只见一匹大黑马从远处向自己奔来。虽然距离很远,但也能看出马上之人雄壮剽悍的身形。

“鳌少保!”等那人来到近前,婴宁便一声惊呼。“竟然是鳌少保,难怪会有这么好的箭法和膂力。”

这时,揆叙也从后面赶了上来,一听说“鳌少保”三个字,也不由得一惊,想不到眼前之人便是满洲第一勇士鳌拜,康熙的心腹大患。而鳌拜看到他二人也感到十几分惊奇。

“揆叙恭请鳌少保万安。”一听婴宁说眼前这个雄壮剽悍的人便是鳌拜,揆叙忙下马打千说道。

而婴宁也忙下马道了个万福,说道:“民女婴宁请鳌少保万安。”

满洲人很重视礼节,晚辈见到长辈,或者下属见到上级,都要打千施礼,以表敬意。所谓打千,就是先敏捷地掸下袖头,左腿前屈,右腿后蹲,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头与身略向前倾,口念:“请某某大安。”

而平辈之间见面,一般则施抱见礼,即相互拥抱,用双手搂着对方的腰部,表示亲近。所以,揆叙刚才遇见扎尔图,便和他相互拥抱,而现在见到鳌拜,却只能打千问安,因为鳌拜毕竟长揆叙一辈,又是朝中重臣。

见一少年向自己打千问安,鳌拜不禁一愣,随后,便忙下马扶起揆叙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从揆叙的装束上,鳌拜猜想揆叙一定是满洲勋亲之后,故人之子。所以,鳌拜也很是客气。只是他是小辈,鳌拜不认识罢了。

“家父乃是明珠。”揆叙抱拳施礼说道。

“哦,原来你是明珠的孩子。嗯,前一阵子听说你出水痘了,如今可痊愈了?”鳌拜的声音很洪亮,中气十足,不愧是勇冠三军的猛将。不过,揆叙却很是奇怪:这鳌拜怎么这么关心自己,莫非自己的父亲和鳌拜是一党?

“多谢鳌少保关心,已经大好了。”揆叙答道。不过,揆叙心里却很是担心:如果自己的父亲和鳌拜是一党,那可坏了,因为不久以后,康熙就要除鳌拜了。

“哈哈,那就好。一晃儿你都这么大了,你小时候,这么大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可你小子却撒了我一身的童子尿。哈哈。”鳌拜一边说,还一边笔划着,大笑不绝。谁也想不到那个飞扬跋扈、勇冠三军的猛将会如此的平易近人。

其实,揆叙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明珠为人圆滑,深谙官场之道。所以,鳌拜虽然专横,但和明珠的关系却很好。否则,明珠也不会官居一部尚书,一品大员了。

一听鳌拜这么说,揆叙不禁微微有些脸红,惭笑道:“原来我小时候还有这样的事。”

“你小时候,可是顽皮的紧啊。不过,听说一直到现在,你也是一个十足的纨绔?”鳌拜边说边笑,满脸的横肉和络腮胡子也是一动一动的。

“鳌少保见笑了。”揆叙汗颜不止。“妈的,怎么自己就没有一个好名声呢?”

“哎?我和你阿玛是世交,你该称呼我鳌伯伯的,怎么还称呼鳌少保?”见揆叙一直称呼自己鳌少保,鳌拜微微有些不悦。

“是,小侄一时糊涂了,鳌伯伯见谅。”揆叙忙汗颜的答道。“妈的,老家伙不高兴了。叫你鳌伯伯也不是不行,只是,你死的时候可别连累我啊。”

“嗯,这就对了。”鳌拜点头说道。

“这个小女娃儿是谁家的孩子啊?”鳌拜又指着婴宁问道。

“是我舅舅家的孩子,叫婴宁。”揆叙答道。

“哦,原来是英王的后裔。”鳌拜的眼神在婴宁身上转了几圈,脸色阴晴不定。

“听说你不喜弓马骑射,可有此事?”鳌拜又转头问揆叙。

揆叙再次汗颜,忙答道:“不是不喜,只是自幼体弱,不甚精炼。”当着鳌拜的面,揆叙可不敢说弓马骑射无用之理。

“噢,原来如此。”鳌拜理解的点了点头。“弓马骑射是我们满人夺取天下的本钱,可不能丢啊,所以,你虽然体弱,以后也要多加练习。不求精炼,能强身健体也是好的。祖宗家法,我们可不能丢啊。”鳌拜苦口婆心的教导揆叙,不禁令揆叙一阵感动。

鳌拜还想说什么,却被从身后跑过来的一队人马打断了。

那为首的人来到近前,一看放在地上的死鹿,便下马叩拜在旁,谄笑说道:“恭喜鳌大人,猎得鹿王。”

“马尔赛,射中一头鹿有什么可恭喜的?”见马尔赛的动作和表情很夸张,鳌拜不解的问道。

“大人有所不知,此鹿并非凡品,鹿角五岔,棕毛火红,乃是鹿中之王啊。大人猎得此鹿,乃是大吉之兆啊。”马尔赛眉飞色舞,得意洋洋。似乎,这鹿不是鳌拜猎的,竟是他自己猎的一般。

“果真如此?”鳌拜的眼神落在了死鹿身上,惊喜之情忽隐忽现。

“大人命人割下鹿角,一看便知。”马尔赛拍着胸脯保证着。

鹿,表面上只是一种动物,其实,背后却隐藏了更深刻的象征意义。正如司马迁在《史记·淮阴侯列传》里说的那样:“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所以,经马尔赛一番解说,鳌拜不禁怦然心动,忙命人割下鹿角,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五岔。而揆叙也知道,普通梅花鹿雄性的鹿角都是三岔和四岔,五岔的确实是极品。所以,揆叙在不经意之间也开始注意那头死鹿的鹿角了。

等一个侍卫割下鹿角,鳌拜拿在手中一看:还真是五岔的。而揆叙等人自然也是注意到了这个现实。

“嗯,还真不是一般的鹿。”鳌拜欣赏着手中的鹿角,赞叹道。

“大人能猎此鹿,洪福齐天啊。”马尔赛连忙拍马屁,生怕错过好机会。而同时,其他的人也都附和赞叹着。只有婴宁一脸不忿。

“好,一会儿咱们就将这个鹿王烤着吃了。哈哈。”鳌拜得意忘形,朗声长笑。

鳌拜笑过以后,便对揆叙说道:“揆叙,你也留下吧,吃完肉,咱们再一起回城。”

盛情难却,或者说是长者之命,或者说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揆叙只好故作高兴的答应了,尽管婴宁老大的不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