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沈府很大,东西三联,七进七出,就算在珠玑遍地的杭州城排不上第一,至少也是涌金门一带的翘楚。府北涌金池通联西湖,南面柳浪闻莺晴翠成荫,府内亭台错落,池碧阁青,近百五服内族人聚族而居,再加上数百仆役工匠寄户,在这寸土寸金的三吴都会里俨然就是一座大庄园。
按照时人说法,钱塘沈氏得以大兴,靠的是近百年三代七位进士的荫庇。这个说法倒也靠谱,入宋以来,钱塘沈氏就以攻读传家,自从沈同、沈周昆仲双双高中后,后代子孙堪称芝麻开花节节高,沈扶、沈述、沈括、沈遘、沈辽……一个个沈家子接连登第,特别是后三位更了不得,一位榜眼,两位一甲,入仕后功业卓著,与临江孔氏昆仲、眉山苏氏父子并称“三孔、三沈、三苏”,名噪天下。
这样的辉煌不可谓不盛,在整个江南只怕都不多见,钱塘民间有此说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秦越却不这样认为,虽然“他”在沈府外院住了四年,那些被沈家上下念叨了千百遍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但他依然固执的认为,沈家之所以有此盛况,所谓“福荫”不过是表象罢了,实质上依然脱不开一个“钱”字。如果抛开沈氏名下那些或隐或明的诸多产业,实在不知道进士们的“荫庇”到底还能起多大作用。
有此想法倒不是秦越想标新立异,而是他只能这么想,毕竟强迫自身的认知容易,但上千年的思维差异却并非三五天时间就能弥合,再加上内心难以遏制的抗拒,所以当他领着妹妹金玲在回家的路上第二次经过沈家酒坊墙外,闻到浓烈的酒糟酸味而不觉停步时……也就只能标新立异了。
这就是千年,一梦千年……
千年后他是一位二十一世纪的市场分析师,而回到千年前,他却只是寄住在沈氏庄园最外层的一名十六岁寄户。
寄户自然没有产业,要不然也不需住在别人家了。然而有没有也要分时候,至少秦越那位家在富阳的“父亲大人”从沈氏旁支迎娶娘子时名下还有二三百亩良田。这个数目的田产在这个时代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至少也不愁吃喝。
然而“父亲大人”脑子却犯了轴,仅仅为了所谓“君子之志”,就在科举无望之下将田产卖得只剩下不到三亩,然后拿着一纸难以升迁的从九品任命高高兴兴的跑去西北吃冰卧雪,最后因为水土不服客死他乡,害得无依无靠的妻儿被人夺走最后一点田产,只能空着两只手回到同样没剩下近支亲人的娘家寄人篱下,遭人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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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志你个头。”
这就是秦越对“父亲大人“的唯一评价,只是不知道魂归地府的那位“从不言父之过”的真秦越听到了会不会跟他拼命。
想到这里,秦越不觉莞尔,正要抬步继续往前走,旁边微微皱着小眉头,一手拽着他袖子,一手捂着鼻子的金玲早已经不耐烦了,连声催促道:
“哥哥发啥楞?快走呀,这里臭死了。”
“臭吗?”
秦越微微一愕,干脆不走了,望着酒坊吸吸鼻子才向金玲看了过去,故作严肃的问道,
“你没闻见里头有饴糖的香味?”
“饴糖?真的吗?”
十岁的孩子对开玩笑和认真哪分得那么清楚,再加上对哥哥的信任,金玲听到这里好奇心顿时大盛,忽闪着大眼睛连忙放下捂着鼻子的手,踮着脚尖贪婪地吸了一口气。紧接着却“呕”的一声,连忙捂着嘴弯下了腰去,差点没吐出来,片刻之间止住恶心,一双小拳头便不分点儿的全扑打在了秦越身上,
“你又骗人!你又骗人!这么臭,哪有糖味?”
“哈哈哈哈,好了好了,赶快走吧。”
逗金玲玩儿已经成了秦越这几天里唯一的乐趣,不过小丫头急了可不能再逗下去,要不然她真急。秦越虽然忍俊不禁,但还是连忙抬袖揽住了金玲的肩膀,一边快步离开一边笑道,
“哥这回真没骗你,这酸的是酒糟味,武干娘家里也有,只不过没这么冲。你别看它闻着酸,却能做醪糟。而且这是酒曲酿酒剩下的渣滓,酒曲不光酿酒用,饴糖也是用它做的,只不过你闻不出来罢了。”
“哼!再也不信你的话了,这几天就知道欺负我,原先可不这样。这么臭的糖你吃呀?”
“一两句话也跟你说不清楚……这么说吧,你看人家沈家大宅子里的小郎君小娘子不缺糖吃吧,还能季季都穿新衣裳。”
“……嗯。”
“哎——这就是哥哥要说的道理。他们沈家能自己做饴糖,大宅里的小郎君小娘子们当然不缺糖吃。做了饴糖酿了酒又能卖好多好多的钱,有了钱就能买新衣裳,所以别看你闻着臭,对他们沈家来说,这却是香的。”
“哦……”
金玲被绕晕了,先是点头,接着却拨浪鼓似的摇起了头,而且小脸上突然没来由的满是紧张,
“哥,你先前不说钱是阿堵物吗?还说是臭的,君子不能说。怎么,怎么,莫非你不想听娘的话了……”
“呃……”
这句话顿时把秦越问住了。是啊,钱是阿堵物,君子不齿,可问题是他秦越不是君子呀,只不过被别人看做了“君子”。
想到这里,秦越不自觉地背上了双手,颇为君子的轻咳了一声才沉声道:
“你也是跟着读了《论语》的,难道忘了么。‘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这就是说呀,谁都喜欢钱,只不过有人为了钱什么都不在乎,这就是小人,早晚要折在钱字上;至于君子,也爱富贵,可是君子却知道哪些钱该拿,哪些钱不该拿,只要是该拿的就能拿的心安理得。那怎么还会是阿堵物……以后不许再提这三个字,听见没有?要不然哥哥就把今天给你买糖的事告诉娘!”
“喔,知道了。”
金玲见秦越虎下了脸,小脸顿时一寒,颓然还是没太听明白,但听见秦越最后一句话却不敢再问了,急忙小鸡啄米似地捂住微微鼓囊的衣襟快步跟上了秦越。她倒不在乎什么《论语》,毕竟那里头的许多东西她还理解不了,有时候她甚至都很奇怪,原先哥哥整天捧着那些书,满脸都像是吃了糖似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原先哥哥就是那样,不爱说不爱笑,也不爱出门,就知道蹲家里看书写字。这几天哥哥病好以后可就比原先好的没边了,虽说动不动就戏弄她,可是却知道疼她,没事儿就跟她讲原先从来没听过的故事不说,还瞒着娘带她出门玩儿,最重要的是他扣东扣西的攒了好几枚钱不舍得自己用,却给她买糖吃……
嗯,还是现在的哥哥好,虽说不知道哥哥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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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糟虽然能做醪糟,终究还是臭的,要是熏着了大宅里的贵人那还了得?所以秦越的家,或者说仅仅只是个住处虽然处在沈氏大宅的最外层院落,但距离酒坊依然还有里许地远。
回到与三家邻居同住的那座破败小楼已经是午末时分,母亲沈氏和同是寄户的邻居们都被大宅里的管事叫去为迎接蒋修撰一家打下手了,到现在还没回来,院子里显得一片寂静。这情形秦越其实早就料到了,要不然也不敢违背沈氏让他好好在家休息读书的“命令”带金玲出门散步。
踩着“咯吱”作响的木质楼梯爬上二楼,向左一转就是家门。家里除了糊口用的那架半旧织机和榻几上几床被褥便没有其他家什,至于“父亲大人”给秦越留下的那堆堆在墙角里的书册……外头的小贼闯不进来,每日为生计发愁的邻里们更是不会感兴趣,所以那两扇早就剥落了漆面,满是缝隙的屋门连上锁的必要都没有,随手一推就能进去。
矮几上的笸箩里早就留下了素馒头,还有一罐干咸菜和一罐黍米粥,都用陶碗扣着,用手一摸,馒头和粥居然还透着热气,估计是娘不放心,专门告了假赶回来热的,然后又来不及去想俩小祖宗跑哪去了便急匆匆的赶回了内宅,
秦越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虽然没感觉到饿,但看见金玲藏好糖块早就跑到了桌边,还是跟着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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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郎,金玲睡了?”
“哦,睡了。娘快坐下歇歇,喝口水。”
“好,好。”
沈氏一直到戌时中(晚上八点)才回到家里,还不到四十岁的人体力虽然还没怎么衰竭,但忙了一天却也累得快脱了型,连平常梳得一丝不乱的发髻都快散了,一只手叉着腰推开门见金玲没跑出来,便随口问了一句,正巧这时候早就听见楼梯上脚步声的秦越早就倒了碗热水迎了上去。
“五郎”这孩子这几日里突然懂事了许多,知道疼娘了。沈氏心里欣慰无比,笑呵呵的接过碗在矮几边坐下,轻轻的喘了好几口才匀出气儿来喝水,喝了两口突然想起了什么,忙放下碗抬袖抹了抹嘴唇问道:
“那个五郎啊,晌午你和金玲到哪里去了?”
“没去哪,孩儿就是觉着身上轻快多了,带着金玲去外边院子里随便转了转。”
该撒谎的时候还得撒谎,要不然娘又得不放心地追根问底。秦越跟着坐在几边随口遮了过去。沈氏倒也没怀疑,又笑呵呵的低下头一边喝水一边轻声说道:
“轻快了就好,要是身上不乏了,还得抓紧时辰读书。那天娘去塾里问了问……”
“娘。”
没等沈氏说完,秦越接着打断了她的话,向前探了探头道,
“您不让孩儿和金玲去帮手,徐管事没说什么吧?”
沈氏听到这里顿时满脸的乐呵,虽然已经挂上了几丝皱纹,但依然好看的眼睛微微一眯,放下碗笑道:
“没说。听说人家徐管事现在也吃斋念佛了,跟先前不一样,要不然还能借钱给咱们看病用?今天早上娘本来还想告声罪呢,五郎你猜人家徐管事怎么着?没等娘说话,他就问你身子好了没有,还需不需要用钱。呵呵呵呵,还说你是读书人,用不着去做那些下贱差事,今后要是有空当,他便想法子替你谋个差事,咱们娘几个就用不着这么苦了。”
“哦?是吗……”
有了前身的记忆,秦越对那位分管寄户事务的徐管事还是熟知的。其实何止是秦越,满沈家大宅的寄户谁能不熟知他?大虫吃素倒是有可能,可悭吝人行善么……
秦越正在那里暗暗琢磨着,旁边沈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哦”了一声,一边不迭声地说着“五郎快看看这是啥”,一边连忙乐不吱地伸手探进怀里摸出了一个油纸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