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justonelastdance
justonelastdance。
这首他不知听了多少遍的歌,但不知为什么每次听都会有一种别样的感觉,是那种从心里炫动的感觉。
这首歌是何蕊鑫的最爱,当他第一次认真听这首歌,仅仅是旋律和声音,便让他听到了艾丽的悲伤和不舍。弥漫着浓浓的蓝调风韵,是凄美无圆的重现?还是悲情无奈的不舍?这是一场他和她在咖啡馆里的邂逅,他们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跳舞。初次相遇,日与时驰,舞步飞旋,恨晚之爱情如昙花一般惊奇开放。虽然他的音乐细胞不比英语细胞多多少,但那随着旋律而波动的心底让他为之痴迷,以至于他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只听这首到现在也搞不清歌词的歌。
她对何蕊鑫的感情是认真的,那一年是他这辈子中仅有几次难受的想死的时期,无论走到哪儿他都忘不了那张带雨的脸,无论是看到日落还是走在水边,他不自觉会想起他们牵手时情景,他忘不了自己捱不住思念而写的东西,更忘不了何蕊鑫为自己写的那些思念,心潮翻滚在那一年里从未停歇过,七上八下中他混混沌沌的把自己给弄丢了,丢了整整一年时间,直到遇到了佟辛。
想到了佟辛,路天望了望对自己一脸好奇的魏秋时,此人的学历、工作资历、为人的沉稳等等都不是自己所能比拟的,虽然他的优秀不用眼睛都能看出来,但是他身上缺了一样吸引女人的最根本东西,活力!
“路天,这首歌是叫最后一支舞吧?”
当音乐响起,肖影的眼就为之痴迷起来,她忘了今天赴约的根本,也忘了桌上的气氛需要她来调节的责任,就那么忘我地听着。她眼中流露出来的醉人迷离让路天和魏秋时为之心颤不已,这个女人的魅力太大了,沉醉迷情中更让人不忍打破她的迷离。
路天跟肖影的认识就是巧合,第一次是在朋友孩子满月宴上,路天作为朋友也是司仪当场主持了一番,后来他注意到了语气和神态如潘金莲、喝酒如武松的肖影,他好奇一个人两面性的反差居然会是如此之大,而且还是个女人,酩酊大醉不足以形容她当时的状态,最后还是他跟另一个女人把她送回家的。在那之后两人就当朋友处了,随着时间的磨合,两人在嬉笑打闹中成了有别于普通男女感情的男女朋友,一种神交已久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另类朋友,肖影总拿他的无羁说事,路天也总是调侃她害死男人不偿命的妖娆,两人的关系就这么另类的存在了许久、许久。
这么多年路天是第一次在肖影身上看到真情流露的痴迷,她平时的做作和嗲声嗲气在这一刻突然间消逝的无影无踪,反差大得比刚认识她的那天还让路天吃惊,就是一向沉稳的魏秋时看到肖影无意间流露出得虚无眼神也为之心颤不已。
一首歌让三人诡异的寂静下来,就连刚刚斗牛一般的路天和魏秋时两人也静静坐下来,品尝着歌中的悲伤和爱,回想着自己心中的爱和伤。
魏秋时悄悄把服务生叫到身旁,轻轻交代了几句。
一遍音乐完后,音乐又再次响起,就像不知疲倦的两个人沉醉于舞姿中旋转旋转着,没有尽头、只有不舍。
魏秋时以前从来不认同音乐可以打动一个人的说法,因为他对音乐两个字就如瞎子看字一般,但刚刚听到这首最后一支舞,他从里到外被歌中的舞姿感动的如旱地中淋着大雨的小青蛙一样,渴望、神伤、感动、满足等等情绪争先恐后的迸发出来,他第一次领略到了音乐的冲击力是那么令人迷醉。
他和肖影都能听懂英文歌,所以他们的感触更深一些,歌词中的不舍和爱让他们更容易投入其中。
只是最后一舞,亲爱的,只是最后的一支
那个夜晚我们在西班牙咖啡馆相遇
望着你的双眼心有千言无语凝噎
那感觉像是沉溺在泪眼
几个小时过后阳光便要升起
明日终将到来是时候明白
我们的爱已经永远不再
多想和你一起(和你一起)
多想我们能继续牵手
只是最后的一支
在我们说再见之前
一次次转身挥手
就像初次相遇般难舍难离
再多一次机会
抱紧我给我温暖
因夜已渐冷
但我不知情归何处
只是最后的一舞
这凝涩的酒这眩目的光和这西班牙吉他
有多浪漫我将永生难忘
但我知道明天就将失去他
既然无法与你一起走
(那么)这就是我现在唯一要做的
最后的一舞
在我们说再见之前
一次次挥手转身
就像初次相遇般难舍难离
再多一次机会
抱紧我给我温暖
因夜已渐冷
但我不知情归何处
最后一支舞
最后的一舞
在我们说再见之前
一次次挥手转身
就像初次相遇般难舍难离
再多一次机会
抱紧我给我温暖
因夜已渐冷
但我不知情归何处
最后的一舞
在我们说再见之前
一次次挥手转身
就像初次相遇般难舍难离
再多一次机会
抱紧我给我温暖
因夜已渐冷
但我不知情归何处
最后一支舞再多一次机会最后一支舞
“秋时,对不起,我今天……下次咱们再谈吧,好吗?”在音乐重复第四遍的时候,肖影的神态已不能用痴迷来形容了,只见她泪眼酸红,情绪波动的连一句话都哽咽的说不全。
望着消失在音乐中的倩影,路天感慨地摇摇头,他冲着一旁惊讶的服务生示意音乐可以停了。
旋转的舞曲终于停止了,魏秋时一直跟着旋转的心好似也倒下了,他默默的低头沉思起来。他倒不是刻意冷淡路天,他只是想扶起心中那倒下的模糊身影。
“对不起,耽误你们谈事了,我……”今天本来是魏秋时请肖影吃饭的,没想到被自己点的歌给搅了。
魏秋时抬起头来,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微笑的回答道:“没关系,我找肖影是点个人事,不急一两天的。路天,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希望你别介意我的小气。”说罢站起身来向路天伸出手。
虽然自己已同佟辛分手,但是雄性动物的本能让他跟魏秋时见面时,选择了彻底的对抗,做法看似有点可笑和幼稚,但男人就是男人,稳重和嬉闹只存在于平时,他们永远也改变不了的就是保护配偶的超自然本能,他能理解魏秋时的发难,如果是别的事,他倒是不屑反击之,但这种事他没有选择,只要佟辛还没成为别人妇,他暴风雨似的反击就不会停止。路天慢慢起身非常郑重地握住了魏秋时的手,说道:“我这人吊儿郎当惯了,但我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
魏秋时没想到路天会说这话,惊讶之余马上高兴地说道:“一定,呵呵,我这人朋友不多,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
两人都能感到手中传来的力量,他们相视一笑。
路天笑了笑说道:“必须的,对了告诉你一件事,我和佟辛分开了。”
魏秋时的吃惊表情并没有路天想象的那么大,仅仅只是愣了一下而已,然后他沉思一下说道:“谢谢你,路天,我谢你不是谢你告诉我你和佟辛的事,而是谢谢你让我听到了这么美的音乐,我想我今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事干了,一个被歌勾引的多愁善感的怨男,哈哈。”
谢谢我点的音乐?路天若有所思地望着表情好似突然间天晴了的魏秋时,久久没语。
“路天,后天我有个聚会希望你能参加,最好是请肖影也参加,都是我的一些单位同事和同学,有没有兴趣?”
路天合计了一下自己的安排,说道:“没问题,就这么定了。”
两人并没有继续吃饭,因为两个都有点伤感的男人实在不适合再留在这里了,他们相约了后天见面时间,魏秋时又跟服务生解释一下后,两人转身向门口走去,就在他们刚刚到达门口时,身后又传来那首熟悉的旋律,这不知是哪位痴情怨男、怨女点的了,两人相互一笑同声说道:“最后一支舞还是没跳完呐。”说罢两人旁若无人地仰首大笑起来。
佟辛数着身旁二十公分左右距离的树叶,无聊的数了一遍又一遍,她的手拿着树叶,而心却飘了千里之外的冰寒之地。
梧桐轻语随人去,回首忘拾鸟声声;
路漫途远风劲引,不堪遐冥忆昨音;
鞭落嘶鸣西山远,踏下乌蹄北回伤;
刎乌江啸天无主,斩白蛇叹世难常;
夜月霜满冻春花,冬雨寒漏打秋蝉;
何时?何地?才能守得冻花复成花,秋蝉去雨复打秋?
想着昨天晚上看的路天所作《冻花秋蝉复打秋》词,佟辛心中难过的比梧桐落枝掉叶还痛苦,她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她彷徨了。虽然她已经想好要让路天和自己都冷静下来,但……手中的落叶再也黏粘不回树身了,曾经付出的感情又怎能冷静下来呢?
她一天天数着时间,数着风飘过的次数,也数着自己快要发疯的神经还有多少条耐力,煎熬中的冷静让她快要疯癫掉了。只要是静下来,她就会想路天此时正在干什么,想着他是否会在寒风中一个人喝酒狂喊,想着他的难受,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冷静两个字是那么难做到,为什么……
佟辛的情绪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工作和创作,近五个月中,她拿笔无数次,但纸上还是空白一片,以前那种沉醉于画境中的虚幻感觉再也没出现过,笔在她手里就如被灌了铅的一般,拿不起又不想放下。
“佟老师,王校长找您,让您马上去她办公室一趟,好像有急事。”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道。
王校长?一把校长找自己个小老师干什么?她连忙收拾起心中的烦乱,小步跑到了隔着两个宿舍区的行政办公大楼。
“王校长,您找我。”
王校长全名叫王韵流,五十多岁,个子不高,雍容而不着粉黛,一副普普通通的黑边眼镜把她映得有点老气横秋,名字挺怪但是名气却大得惊人,她是全国数的上数的大画家,听说她的一幅画现在在市面上已经达到了百万元的惊人价格。
“小佟啊,把你叫来是有个事问问你,咱们学校有个去北京书画院精研班进修的名额,我想叫你去,你看怎么样?”
北京书画院精研班?
听到这八个字,佟辛的心马上提了起来,后又听说让自己去参加精研班,她的心已经开始不自觉地狂跳起来。
也许外行人不知道这八个字的分量,但凡是学美术专业的没有人不知道北京书画学院精研班八个字的含义,那是美术专业的最高殿堂,就像省级干部到中央组织的省部级干部研修班学习一个道理,毕业后,好处就是用脚后跟想也是大大地。精研班每三年组织一次,每次各省只有两个名额,可以想见这个名额有多么难得。
“王院长,我……我能行吗?”惊喜来得有点突然,让佟辛手足无措起来。
“当然行了,呵呵,那就……这么定了,文化部对这次精研班非常重视,全国各大名家都会齐聚一堂,我也刚刚接到通知要去授课。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你这两天就准备准备,放了假你就动身,千万别耽误报到时间。”王韵流院长对佟辛的成长非常重视,可以说她一直都在关注着佟辛的发展,包括上次东北的画展也是在她的运作下才得以成行的。
“放假了就……就要走?”佟辛吃惊地问道。
那路天……
(最后一支舞确实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本来不再想小说里夹杂别的文章或是诗词,但这个歌词我想了很久还是加上了,不是为凑字数,而是希望自己能看着歌词、听着音乐、想着心中之所想,如果有兴趣可以听听。这一篇既是故事情节的需要,最主要的是为了这首歌而写得,好的音乐就如酒鬼手中的好酒、色鬼眼中的美女一般让人回味难忘。小说可以瞎掰,但在瞎掰中放点自己的感动在里面,起码能让人在瞎掰的无趣中找到丝丝点点的感动,足矣。靠,章节名里居然打不出来英文,打不全,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