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锦瑟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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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骑驴的人生要比骑马的好

第二十五章骑驴的人生要比骑马的好

上课时,佟辛接到了路天的一个短信,一个只写着QQ号的短信,她在众多学生的惊诧目光中,拿着手机冲出了教室,留下一片目瞪口呆的学生四顾张望,以为天塌了呢。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水做的,因为她不喜欢别人评价女人是水,水代表的是弱势,但自打跟路天在一起,她把积攒了二十多年的泪水一次次地泛滥着,就像现在,她捧着手机的疾驰身影把飘落的泪水甩掉了两步远之多,此时的她不知道除了用泪水外还能怎样舒缓心中上了天的惊喜。

佟辛自打跟妈妈白鹭云吵了一架后,就搬出了家住进了学校的单身宿舍,一个独立的十多平米小屋,虽然房间小点,但五脏六腑一应俱全,最主要的是胜在安静和独立。

半个月以来,她除了每天上午的两节课外,剩余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看着路天跟何蕊鑫的诗词,然后又回忆着自己跟他在一起的时光。他每天的任务就是一次次拨打不断提示关机的电话,就连霞姐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她明白路天这种做法的含义——疏远,无限制的疏远,就好似他跟何蕊鑫一样。但是她还是每天都坚持打着,一遍一遍的打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那个熟悉号码也在佟辛的坚持中不断翻新着吓人的拨出次数,她已经不记得了自己发过多少条短信,她每日向老天祈求最多的就是电话那边不要再传来让她发疯了的忙音。

流沙河里的貔貅?

把门紧锁上,佟辛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看着突然闪现出来的陌生名字,她的心神好一阵子迷惘,这个家伙还是这么能拽。先有个墨水胡子,这次又来个貔貅,还是个流沙河里的貔貅,什么意思?难道他想表述的是进退两难的意思?

密密麻麻的几十篇日志中,最开始的一篇日志时间正是他从南京临走的前两天,题目是《骑驴的人生要比骑马的好》,看到这个题目,佟辛愣了足有两分钟,当她慢慢把短文看完后,才明白路天想表达是什么意思。

这个该死的家伙,说句话、写点东西居然要拐十六、七道弯,要不是自己了解他,看到他的东西除了迷糊还是迷糊。

那日,一人意味阑珊地骑着黑马踏冰,突然在冰上偶遇一骑驴之人,心中大奇问道:“兄台,为何骑驴而行?”

骑驴人侧目说道:“骑驴索句。”

骑马人心中更是好奇:“郑启灞桥索句是为名,兄台又是为何?”

“为情!”

呃……“兄台高论绝岭,在下愚鲁还请明示。”

骑驴人一缕缰绳,手指冰面说道:“情如此冰,平而多鼓起,驴腿短步碎,不比高马踏一步而印记不见,我本一俗人全无走马看花之本领,只能骑驴而观冰平,反复踏之而知深浅。”

“驴生笄角也,呵呵,墙头马上之俗人也。”骑马人大笑痴人不绝。

骑驴人一笑,问道:“你又为何骑马踏冰?”

“为惑。”

“哈哈,记曹不记马之人不过是三纸无驴,泛驾之马岂是庸人所能为?可笑可叹。”骑驴人大笑间策驴而行,风中隐隐传来,“劝东风马耳能耳顺马不东,否则黔驴之技而也。。”

那人眼望无限冰面中一驴一人,愕然间不知是下马换驴还是……

满篇的废话中,佟辛能清晰地看出路天想表达的意思,两字——迷惑,这篇日志应该是妈妈跟他谈完后他心里所想的,不甘的希望被现实一次次的提醒着,从他的字里行间里能看出他那时真得迷茫了。他的本意和希望中是想跟自己在一起的,但是现实中的条条框框又让他不知怎样取舍。这个诗不诗词不词的开篇能作为第一篇存在,就证明了他的迷茫和难以决断的抉择。

四个多月了,他现在还是那么迷茫吗?

佟辛带着思念看着窗外落叶后的梧桐,一阵寒冷把她的心底轻微的波动了几下,颤抖之余她的心思沉重了许多。当那天她知道路天的走是因为带着两人再也不能见面的承诺走的时,她就迫不及待地希望寒假马上到来,好马上去东北找他,找那个不再坚持、不再无所顾忌的家伙,但就在刚刚的寒战中,她心里突然有个模糊的问号,这个时候寻找回一个带着迷茫的人又能如何?

佟辛没有继续看下去,她想了想后,在万分的不舍中把路天的日志关了,她舍不得一天就把路天的心里读完,她要留着慢慢看、慢慢体会他的心里所想。

她重新申请了个QQ号,取名为望海的美人鱼,干渴将枯死的美人鱼望着不远处的海,名字的含义不言而喻。路天的迷茫需要他自己的药来治,如果此时下药太猛了的话,他也许永远也回不到自己身边。把流沙河里的貔貅加入好友后,她又暂短地把空间装饰一下自己喜欢的绿色,然后静静地写了自己的开篇。

《花与水的诉求》

马踏过青草的尖梢向西疾驰,溅起湿泥点点

行远、行远、行远

晚风扫带着日间的热闷盲目地紧追着马踏的声音

远行、远行、远行

马踏过的花香被紧随的晚风带于马后,趟过的弱水柔情被马蹄卷起波澜,你骑在马上只看着远处的高山绝岭,视而不见弱水花香的挽留

是追日的豪情盖过了路遥中的美景,还是鲜花弱水无力留住马蹄的奔腾

花伤水断,你情何以堪

你就是跨过了西山,跑到了昆仑之巅,那独留原地的弱水和消逝在晚风中的花香又等谁来

花香埋怨马太快,让你看不到花的妖娆;埋怨着晚风太慢,带不去香中的旖旎

弱水努力地平复着自己的波澜,远眺着渐渐消失的人影,独自哀怨地梳理着三千青丝草

你为何骑的是骏马,你为何不附身看看马蹄下的残情

残情远、难改落日红霞

远行复又行远,除了虚无的晚风还有那你永远也追不到的落日能陪伴你,还有什么能落入你的法眼

昆仑之上的神仙,请您慈悲花和水的诉求,让马上的人慢一些、再慢一些

写完第一篇日志,佟辛强忍着心中的好奇把电脑关上了,双手托腮呆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知想些什么,不过嘴角倒是泛起了微笑,自信在她看到路天的日志后再一次回复到了她的身上。

“我靠,终于完了。”

路天把最后一箱五十斤装的大米扛到了库房,累得他跟三伏天的狗似的,吐着舌头气喘吁吁。

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进货,小店里的货架上终于摆满了,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看不出店面里丁大点的面积,居然能摆下那么多东西,望着小店里满满的货物,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充实。

自己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做起了,他耸肩苦笑的动作还没完事呢,就被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

“是路天吗?”一个女声传了过来。

女人?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好像有几个月没跟女人联系了,这位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呢?“我是路天,你是谁?”

“肖影?”

电话那边传来如小说中形容的娇铃般的笑声,让路天突然间恍然大悟,因为一般女人还真没有肖影那种笑声中都能让男人寒战连连的颤音,这个女人浑身上下包括她的一言一行无不把女人的妩媚发挥到极致。

“算你路天没忘了我,呵呵,有没有时间请我吃顿饭呐。”

路天打了个寒战后,说道:“肖副主任你就别拿我逗乐子了,你这么大官还用我请吃饭?你请我还差不多。”话刚说完,路天就给了自己一嘴巴,暗骂自己这不是嘴欠嘛,肖影是个顺杆就上的人,果然他的嘴角的疼还没散尽呢,电话里就传来肖影的惊喜声:“那行我请你,你在哪儿呢?我开车接你去,你……你那边什么啪的一声。”

“没事,打死个该死的蚊子,嘿嘿,今天不行啊,你也知道我的小店马上就要开业了,实在是没时间,要不……过两天?”路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上外衣,拿了钥匙就逃出店里,丢盔卸甲中居然把帽子都戴歪了。

他是真怕肖影直接杀来,而且以肖影的性格很有可能现在已经在来得路上了。不说这累了一天,散架的骨头在抗议,就是肖影那女人的黏糊劲就让他不寒而栗,要是没有何蕊鑫和佟辛两女的话,他倒不在乎逢场作戏,但是这两年自己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了,保持了两年多的清白如果再失足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路天拿着电话踉跄地冲出了门外,紧接着他就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人影吓了一跳,他定了定神,看清来人后,他支支吾吾地指着一身褐色貂绒大衣人影不知说什么。

肖影优雅地把耳边的电话收了起来,看着一脸惊慌和尴尬的路天,她笑嘻嘻地说道:“小路啊,你说你怎么就不能长进点呢,这套路都用了多少年了,慌还没撒完呢,就被人给堵着了,我都替你感到寒碜。”

娘的,棋差一招啊。

一直视尴尬为无物的路天只是愣了一呼吸功夫,他也学着肖影嘻嘻笑着说道:“肖大美人,你看我这不是出来迎接你来了嘛,哈哈,你也知道我是穷鬼一个,我不去是怕你破费啊。”

肖影无语的一笑,嘴角的鄙夷连脸皮厚得跟城墙似的路天都感到脸上有点发烧,她指了指路旁的红色马六说道:“请吧,路大老板,放心今天不是我请客,你跟我去就是一作陪,所以说你也不用太不好意思。”

今天是栽了,路天吧嗒吧嗒嘴,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有人请吃饭不吃是王八蛋,管他谁请呢,走。”

“等等,路天我能不能郑重给你提个意见。”

“说。”肖影的正经劲让路天一愣。

“你能不能不戴这顶狗不像狗、猫不像猫的帽子?”

路天把头顶上的彪马帽子整了整,也一本正经地想了半天后,郑重其事说道:“不行,俺家穷只有这一顶帽子,不戴冷,这是其一;第二呢,如果你每次都能不用望夫崖上思夫的眼神望着我,我就换顶帽子,怎么样?”

切!!!

这个世界小得像个屁,臭味还没散净呢,就已经熏倒了好几个熟人。

“路天,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肖影热情地介绍着眼前跟路天差不多个头,戴着金丝眼镜的三十多岁男人。

路天咧嘴一笑,冲着肖影摆摆手说道:“不用介绍了,我们是老熟人了,魏秋时。”说罢伸出右手。

一脸沉稳的魏秋时没想到今天宴请肖影她会带一个人来,更没想到的是这个人居然是路天,一个恨得他牙酸的邋遢人物。

七八年间,喜欢他魏秋时的女孩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但是那些在他眼里如胭脂俗粉的女人根本就提不起他的兴趣,直到那天在机场看到在人群中那道如绝峰上的雪莲一般的身影时,他多年未曾波动的心弦突然间砰砰跳了起来,当知道眼前傲然鹤立的女孩就是妹妹的同学佟辛时,他居然生出一种不敢正视的感觉。

如果说机场接佟辛那天是他心弦波动开始的话,那么在火车站送她走时,看到视佟辛的关心如理所应当的路天,也就是他心弦无情断裂的一刻,他不明白如仙女一般圣洁的佟辛为什么会喜欢这么个邋遢随便的家伙,最可气的是这个家伙好像对佟辛的关心视若无睹,这更让他气愤填膺。

俗粉视若弃履,雍雅亲为掌珠是他对待女人的原则,像佟辛这种集才、情、气于一身的女人在这个社会里太少了,如果他魏秋时配不上她,他一点也不稀奇,但不管如何跟她在一起的人绝不应该是路天。

几个月来,他一直忘不了佟辛的倩影,也忘不了那天路天直视自己足有半分钟的无理眼神,在夜深人静时,他无数次失眠到太阳升起,又无数次白昼愣神到天黑,他第一次感觉到“感情”两个字的威力,也第一次明了“单相思”三个字的痛苦含义。

作为本市中仅有的几个五星级饭店,在轻柔的音乐下,无论是环境还是正装就餐的客人都会让人忍不住沉静下来,就是围走于桌旁的服务生的举止在这里都显得那么从容和文雅,这也是他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

眼前的路天还是那副第一次看到他时的邋遢样,一身看不出底色的羽绒服,唯一能看得上眼的是一条配得还算合理的黑色长围巾,不过等他摘下帽子后那如鸟窝似的头发刺得魏秋时眼睛是一阵阵发酸,这家伙就这身打扮到这儿吃饭?

魏秋时所受的家庭教育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去鄙夷别人,而且他也一贯看不上那些高高在上的类人类,但是对眼前这个带着些许疲惫的路天他是从心里不舒服,看着伸过来的手,魏秋时呆望了足有半分钟后才伸出手,然后抬起头望着一脸淡然的路天说道:“路天,好像五个多月没见了。”

两头公牛!

作为女人肖影能清晰地看到两双紧握的手中传来的刀光剑影,她心中非常好奇,这两个根本搭不上边的人怎么会认识的。她对魏秋时的了解虽然不多,但是他一贯的沉稳和出色的工作能力在四个月前被正是提为市财政局的企业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外界更是传言年底可能被扶正并提升为副巡视员,那可就是副局级啊,三十岁出头的副局级在全市也是非常少见的。

望着脸色越来越冷的路天,肖影知道自己必须说话了,对路天的脾气她了解的要比魏秋时多得多,这家伙范起撅来可是不分场合地点的。

“魏处长咱们坐吧,你看看你请我到这么大的馆子我都不知道想吃什么了,呵呵。”两个男人还是握着手对望着,在外人眼里就好似多年没亲近的老朋友般,肖影突然感到一种无力感,心中大骂两人榆木脑袋不开窍。

“魏先生,你刚才说想要点一首曲子,您看……”服务生的出现让肖影压抑的心大大地轻松了那么一下,不过也只是一下而已,因为魏秋时的问话再一次让她心悬了起来。

“还是让这位路先生点吧,请吧”

以前肖影曾听个笑话:几个人到一家英国人开得餐馆吃饭,服务员热情地用英文问几人点什么菜,几个文盲面面相觑,他们对除了对本地话比较擅长外,就是其他地方的方言汉语都听不明白,何况是英语呢?他们突然想起他们中还有个外语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呢,几个人希冀地望向那个人,只见那个人老神在在地拿起菜牌随便点了几个菜,在几个同伴的羡慕声中,八道汤被送上了餐桌,几个人愕然间问道:你这是怎么点的菜啊?那人耸耸肩回答道:这能怨我嘛,我是学俄语的。

魏秋时的彬彬有礼此时在肖影的眼里已经变了味,因为她知道这个五星级饭店点歌基本都是英文歌曲,而对英语文盲的路天就是笑话里的人物。

路天想了想,在魏秋时的万分诧异和肖影刚想要替他解围时突然说道:“justonelastdance,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