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pH计:精度为± 0.01,使用前用pH 7和pH 9的标准溶液进行校正。
10.3.4分析步骤
10.3.4.1制备镀铜镉柱
(1)置镉粒于锥形瓶中(所用镉粒的量以达到要求的镉柱高度为准)。
(2)加足量的盐酸以浸没镉粒,摇晃几分钟。
(3)滗出溶液,在锥形烧瓶中用水反复冲洗,直到把氯化物全部冲洗掉。
(4)在镉粒上镀铜。向镉粒中加入硫酸铜溶液(每克镉粒约需2.5 mL),振荡1 min。
(5)滗出液体,立即用水冲洗镀铜镉粒,注意镉粒要始终用水浸没。当冲洗水中不再有铜沉淀时即可停止冲洗。
(6)在用于盛装镀铜镉粒的玻璃柱的底部装上几厘米高的玻璃纤维(见图10-3)。在玻璃柱中灌入水,排净气泡。
(7)将镀铜镉粒尽快地装入玻璃柱,使其暴露于空气的时间尽量短。镀铜镉粒的高度应在15~20 cm的范围内。
注1: 避免在颗粒之间遗留空气。
注2: 注意不能让液面低于镀铜镉粒的顶部。
(8)新制备柱的处理。将由750 mL水、225 mL硝酸钾标准溶液、20 mL缓冲溶液和20 mL EDTA溶液组成的混合液以不大于6 mL/min的流量通过刚装好镉粒的玻璃柱,接着用50 mL水以同样流速冲洗该柱。
10.3.4.2检查柱的还原能力
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一般在开始时和一系列测定之后。
(1)用移液管将20 mL的硝酸钾标准溶液移入还原柱顶部的储液杯中,再立即向该储液杯中添加5 mL缓冲溶液。用一个100 mL的容量瓶收集洗提液。洗提液的流量不应超过6 mL/min。
(2)在储液杯将要排空时,用约15 mL水冲洗杯壁。冲洗水流尽后,再用15 mL水重复冲洗。当第二次冲洗水也流尽后,将储液杯灌满水,并使其以最大流量流过柱子。
(3)当容量瓶中的洗提液接近100 mL时,从柱子下取出容量瓶,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合均匀。
(4)移取10 mL洗提液于10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60 mL左右。然后按16.8.2 和16.8.4 操作。
(5)根据测得的吸光度,从标准曲线(10.3.4.8)上可查得稀释洗提液中的亚硝酸盐含量(μg/mL)。据此可计算出以百分率表示的柱还原能力(NO-的含量为0.067 μg/mL时还原能力为100%)。如果还原能力小于95%,柱子就需要再生。
10.3.4.3柱子再生
柱子使用后,或镉柱的还原能力低于95%时,按如下步骤进行再生。
(1)在100 mL水中加入约5 mLEDTA溶液和2 mL盐酸,以10 mL/min左右的速度过柱。
(2)当储液杯中混合液排空后,按顺序用25 mL水、25 mL盐酸和25 mL水冲洗柱子。
(3)检查镉柱的还原能力,如低于95%,要重复再生。
10.3.4.4样品的称取和溶解
(1)液体乳样品:量取90 mL 样品于500 mL 锥形瓶中,用22 mL 50~55℃的水分数次冲洗样品量筒,冲洗液倾入锥形瓶中,混匀。
(2)乳粉样品:在100 mL 烧杯中称取10 g 样品,准确至0.001 g。用112 mL 50~55℃的水将样品洗入500 mL 锥形瓶中,混匀。
(3)乳清粉及以乳清粉为原料生产的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样品:在100 mL烧杯中称取10 g 样品,准确至0.001 g。用112 mL 50~55℃的水将样品洗入500 mL锥形瓶中,混匀。用铝箔纸盖好锥形瓶口,将溶好的样品在沸水中煮15 min,然后冷却至约5 ℃。
10.3.4.5脂肪和蛋白的去除
(1)按顺序加入24 mL 硫酸锌溶液、24 mL 亚铁氰化钾溶液和40 mL缓冲溶液,加入时要边加边摇,每加完一种溶液都要充分摇匀。
(2)静置15 min~1 h。然后用滤纸过滤,滤液用250 mL锥形瓶收集。
10.3.4.6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
(1)移取20 mL滤液于100 mL小烧杯中,加入5 mL缓冲溶液,摇匀,倒入镉柱顶部的储液杯中,以小于6 mL/min的流速过柱。洗提液(过柱后的液体)接入100 mL容量瓶中。
(2)当储液杯快要排空时,用15 mL水冲洗小烧杯,再倒入储液杯中。冲洗水流完后,再用15 mL水重复一次。当第二次冲洗水快流尽时,将储液杯装满水,以最大流速过柱。
(3)当容量瓶中的洗提液接近100 mL时,取出容量瓶,用水定容,混匀。
10.3.4.7测定
(1)分别移取20 mL 洗提液和20 mL滤液于10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约60 mL。
(2)在每个容量瓶中先加入6 mL 显色液1,边加边混;再加入5 mL显色液2。小心混合溶液,使其在室温下静置5 min,避免直射阳光。
(3)加入2 mL显色液3,小心混合,使其在室温下静置5 min,避免直射阳光。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匀。
(4)在15 min内用538 nm波长,以空白试验液体为对照测定上述样品溶液的吸光度。
10.3.4.8标准曲线的制作
(1)分别移取(或用滴定管放出)0 mL、2 mL、4 mL、6 mL、8 mL、10 mL、12 mL、16 mL和20 mL亚硝酸钠标准溶液于9 个100 mL容量瓶中。在每个容量瓶中加水,使其体积约为60 mL。
(2)在每个容量瓶中先加入6 mL显色液1,边加边混;再加入5 mL显色液2。小心混合溶液,使其在室温下静置5 min,避免直射阳光。
(3)加入2 mL显色液3,小心混合,使其在室温下静置5 min,避免直射阳光。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匀。
(4)在15 min内,用538 nm波长,以第一个溶液(不含亚硝酸钠)为对照测定另外八个溶液的吸光度。
(5)将测得的吸光度对亚硝酸根质量浓度作图。亚硝酸根的质量浓度可根据加入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量计算出。亚硝酸根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亚硝酸根的质量浓度以μg/100 mL表示。
10.3.5分析结果的表述
10.3.5.1亚硝酸盐含量
样品中亚硝酸根含量按式(10-5)计算:
X=20000×c1m×V1(10-5)
式中:X——样品中亚硝酸根含量,mg/kg;
c1——根据滤液(16.5.2)的吸光度(16.7.4),从标准曲线上读取的 NO-2的浓度,μg/100mL;
m——样品的质量(液体乳的样品质量为90×1.030 g),g;
V1——所取滤液(16.5.2)的体积(16.7.1),mL。
样品中以亚硝酸钠表示的亚硝酸盐含量,按式(10-6)计算:
W(NaNO2)=1.5×W(NO-2)(10-6)
式中:W(NO-2)——样品中亚硝酸根的含量,mg/kg;
W(NaNO2)——样品中以亚硝酸钠表示的亚硝酸盐的含量,mg/kg。
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0.3.5.2硝酸盐含量
样品中硝酸根含量按式(10-7)计算:
X=1.35×100000×c2m×V2-W(NO-2)(10-7)
式中:X——样品中硝酸根含量,mg/kg;
c2——根据洗提液(16.6.3)的吸光度(16.7.4),从标准曲线上读取的亚硝酸根离子浓度,μg/100mL;
m——样品的质量,g;
V2——所取洗提液(16.6.3)的体积(16.7.1),mL;
W(NO-2)——根据式(10-5)计算出的亚硝酸根含量。
若考虑柱的还原能力,样品中硝酸根含量按式(10-8)计算:
样品的硝酸根含量(mg/kg)=1.35×100000×c2m×V2-W(NO-2)×100r(10-8)
式中:r——测定一系列样品后柱的还原能力。
样品中以硝酸钠计的硝酸盐的含量按式(10-9)计算:
W(NaNO3)=1.371×W(NO3)(10-9)
式中:W(NO-2)——样品中硝酸根的含量,mg/kg;
W(NaNO2)——样品中以硝酸钠计的硝酸盐的含量,mg/kg。
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0.3.6精密度
由同一分析人员在短时间间隔内测定的两个亚硝酸盐结果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1 mg/kg。
由同一分析人员在短时间间隔内测定的两个硝酸盐结果之间的差值,在硝酸盐含量小于30 mg/kg时,不应超过3 mg/kg;在硝酸盐含量大于30 mg/kg时,不应超过结果平均值的10%。
由不同实验室的两个分析人员对同一样品测得的两个硝酸盐结果之差,在硝酸盐含量小于30 mg/kg时,差值不应超过8 mg/kg;在硝酸盐含量大于或等于30 mg/kg时,该差值不应超过结果平均值的25%。
10.3.7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2)本标准第一法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检出限分别为0.2 mg/kg 和0.4 mg/kg;第二法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检出限分别为1 mg/kg 和1.4 mg/kg;第三法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检出限分别为0.2 mg/kg和1.5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