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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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创业方式与经营方式(2)

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①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

②风险可控,鼓励投资。

③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很大优势。

④有利于社会利益。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弊端

①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

②由于一人公司仅有一个股东,其股东的唯一性,使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发挥作用。

③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④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2006年2月,邹华个人投资12万元成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从事粮油经营。2006年9月,邹华购进一大批小麦,因保管不善,被雨水淋湿变质,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公司无力继续经营,邹华投资的12万元也远远不够用于偿还债务。公司债权人要求邹华个人继续偿还剩余的债务,邹华表示: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超过出资额以外的公司债务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因而拒绝清偿。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邹华清偿剩余债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邹华投资成立一人公司,依法本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由于该一人公司营业场所与邹华个人居所合一,公司会计记录不清,公司经营性收支与邹华个人收支未作区分,导致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邹华个人财产。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遂判决邹华以其他个人财产对公司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邹华投资成立的是一人公司。在一人公司中,通常一人股东自任董事、经理并实际控制公司。由于一人公司内部缺乏制衡和监督,一人股东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恶意滥用公司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来逃避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投资的规模不太大,经营灵活、管理简单。比较适合批发零售业、租赁和服务业、信息软件业、制造业和餐饮业等行业。

70.个体工商户

根据《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的特征

①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②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2)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申请经营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业,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这些行业包括: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机动车船客货运输业、饮食业、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单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

陈美原为在岗职工,2003年元月辞职想开办一个体商店。因陈美的丈夫张勇不同意陈美去干个体工商户,所以二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陈美开办商店,责任自负;双方的收入各自归个人支配。陈美辞职后向他人借了5万元,并租借房屋,申办了营业执照,自行营业。而张勇从不过问商店的事情。陈美办商店后,因二人并未完全分伙,所以,也经常以其收入作为双方的生活费用,张勇也经常以自己的收入购买家中的生活用品,包括日常的饮食。但陈美与张勇的各自收入并未合在一起。陈美的商店开始经营不错,陈美不仅偿还了借款,而且还积累了一些资产。但2005年后,陈美在几次交易中损失严重,欠下他人债务10万元。至2005年底,债权人纷纷上门要钱,陈美只好将全部货物处理掉,但仍不足以还债,尚欠王伟3万元。王伟因向陈美索要欠款不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陈美偿还欠款,并提出,陈美的丈夫在银行有存款,请求法院冻结此存款,用以还债。

审理意见:个体工商户不同于自然人个人,是以户的名义享受权利,也是以户的名义负担义务和承担责任的。因此,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也就应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来清偿。但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与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并不是分离的,个体工商户的责任财产也就是经营者的全部财产。因此,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体经营的,要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家庭经营的,要以家庭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同等赢利水平下,个体工商户会比私营企业获取更多的好处,税收也较低。但个体工商户也有许多缺点,如规模小、难于扩展业务等。所以,在投资前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再做出选择。

71.夫妻店的优势和要注意的地方

"夫妻店"是最佳的创业方式之一,所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就是这个道理。夫妻创业有着其他创业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夫妻店的主要优势有:

(1)成本低。另一半的无私奉献,节省了许多人力成本和管理费用,使企业得以把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2)经营难度低。首先,双方是夫妻,什么事情协调起来都很方便;其次,男性注重大局,女性注重细节,刚好可以互补;再次,夫妻在一起的时间比任何经营团队都要多得多,经营方面的沟通和交流也更多,对企业发展很有利。

(3)风险低。对另一半很放心,不需要再请一个人去监督,更不用担心挪用公款、携款潜逃之类的事情发生,外出的时候心里也很踏实。

(4)可以增进夫妻感情。夫妻店对维持和增进夫妻感情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双方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一致,劲也往一块使,这个家庭也就更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了。

(5)有利于初期财富增长。婚姻本身就是个经济共同体,与其他非婚姻状态的对手相比,要多一个稳固的后方。初期阶段良好的夫妻感情以及两者非常接近的目标会令双方的联手合作效率非常高。

虽然夫妻店有着许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开夫妻店的时候,也应注意以下几个地方:

(1)分工明确。夫妻在创业前,应先确定好创业后各自的角色与职责,可以依照个人的性格与兴趣来规划,两人通力合作又各司其职是创业时事半功倍的关键。

(2)抓住先机。在已经趋于成熟细分的市场中独辟蹊径,准确把握未来的变化动向,并掌握其走势,抢得先机,是成功创业非常重要的因素。

(3)一致努力。夫妻创业的优势是更方便也更善于沟通,如果沟通不讲究方式方法或者沟通渠道不畅通,也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夫妻双方要朝着一致的方向去努力发挥创业的优势,学会理财。创业获得阶段性成功后,如果没有健全的理财意识,不能将利润进行合理分配再投入,那么,很有可能从此成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4)资金充足。创业的夫妻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资金后再进行创业,最好能预留1/3的创业资金以供家庭生活的周转。

莎莎是一家经营化妆品的连锁店,目前在亚洲区有6个主要市场,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港澳台地区,有超过60家分店,雇用员工1800多人。2003~2004年度营业额近19亿港元,利润近1.9亿港元,稳居化妆品行业亚洲区第一位。莎莎是1988年由郭少明先生和他的太太郭罗桂珍女士一手创办的夫妻店。当初只是香港铜锣湾购物区内的一间只有不到5平方米的化妆品零售柜,销售化妆品和护肤品,当时,一般的化妆品店大多走的是高价位、高利润的小众路线。因为他们认为买得起化妆品的只是中产以上的有钱人。而郭少明则看准了化妆品必然会走进寻常百姓家,所以莎莎从一开始就把经营的产品定位在价格适中、薄利多销上面,这一招果然有奇效,莎莎的顾客越来越多,店面也越来越大,开始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夫妻双方共同创业,一定要做到意见统一。双方应该在创业项目的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方法上首先统一看法,避免在创业之后由于意见不和出现分歧,影响双方的创业积极性。

72.加盟创业

所谓加盟,就是某些企业组织,将它们的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使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然后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本身的技术、经验等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其创业与经营。双方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的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1)加盟企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它背后有一个公司总部。

②它提供货源。

③它更新产品来适应市场。

④它提供指导和帮助。

⑤它保证投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⑥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门。

⑦远离散户经营模式,拥有核心竞争力。

(2)加盟创业的程序

①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②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③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并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④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

⑤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⑥开张前一天向总部订首批产品。

⑦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⑧择日开张。

(3)加盟创业要注意的地方

①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②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③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④商圈保障问题。

⑤竞业禁止的条款。

⑥管理规章及违约罚则。

⑦关于纠纷的处理及合约终止的处理。

刘阿姨退休前在一家幼儿园做保育员,和孩子打了几十年交道,退休后虽说清静了不少,可心里还是想做点儿跟孩子相关的事情。女儿张婷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机关做文员,虽说工作稳定,但张婷总觉得没有意思,知道了妈妈的心思后,张婷极力赞成妈妈开家婴儿用品店。于是两人一起考察市场,准备加盟一家婴儿用品公司。随后,刘阿姨和女儿张婷将上海所有商场的婴幼儿柜台都转了个遍。经过比较,最终决定加盟一家总部在北京的母婴用品公司,他们有正规的经营资格,商品在市场上已经销售多年,有固定的客户和良好的信誉。

她们加盟的那家公司果然很有信誉,开业的前半个月,派专人过来对刘阿姨、张婷以及店员进行培训。从最基本的母婴护理知识到店面的布置和摆设,都给了不少建议,每个月免费配送货更是让刘阿姨省去了不少进货的麻烦。

加盟者的心态非常重要,切忌头脑发热和追求一夜暴富,要相信任何事情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对于加盟广告吹嘘的一个月赚多少钱也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73.网络创业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经济从"泡沫时代"逐步走向明媚的春天。如果你能清楚地看到网络赚钱的潜在市场,并想确实了解如何在互联网上赚钱;如果你想实现创业的梦想,而又缺乏资金,网络创业将是最佳选择方案之一。

而网络创业在考虑经营什么项目的时候,最好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来决定,尽量回避自己不熟悉、不擅长的领域,同时需要确定目标客户在哪里。现在主流网民呈现两方面的特征:

一是以游戏为主要上网目的的学生群体。

二是以网络信息查询、交易为主要目的的上班族。

但是,无论是针对哪一类型的群体,如果能寻找到切合时尚又独特的商品,总是会受到欢迎的。此外,商品的价格也是一个需要明确的因素,网上交易覆盖的地域范围广,一些体积较大、较重而又价格偏低的商品是不适合网上销售的。那么,网络创业在哪几个方面最受人们欢迎呢?

(1)数码产品类。数码产品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可以拍照和摄像的手机也是时尚的焦点,价格适中、功能兼备的数码产品拥有众多的购买者。

(2)珠宝类。水晶一直是网上交易最为活跃的物品之一,流行饰品的新宠水晶和个性化的吊坠很受买家的青睐,银器和玉石也是销售的热点。

(3)礼品居家类。如今人们的送礼越来越偏向于品位与个性,床上用品的热销说明了网络购物的另一大特点--实用。居家装饰能看出主人的品位和心态,或素雅,或卡通,或时尚。

(4)收藏类。各类收藏品将会是消费者一个长期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