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众说钟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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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引录一】忆妓与忆民(2)

也不能冤枉白居易。他要将樊素转让出去时,樊素已“年二十余”(见《不能忘情吟》序),诗中述樊素自言:“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白诗又有云:“十年贫健是樊蛮。”(《天寒晚起,引酌咏怀,寄许州王尚书、汝州李常侍》,《白居易集》卷二十四)可知樊素、小蛮二人,还是留用了十年,不在“三嫌老丑换蛾眉”之列。她们买进时大约也是十五六岁,过了十年,二十五六岁了,钟叔河先生说是“靓女”,是现代人的审美标准,若按白居易的标准,早已是“老丑”之尤,可见他也还是有特别欣赏的,并非毫无例外地三几年一换,特别欣赏什么呢?首先当然是歌舞技艺特别超群,如《不能忘情吟》序云:“绰绰有歌舞态,善唱《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由是名闻洛下。”其次该是为主人服务得特别满意,如《不能忘情吟》述樊素自评曰:“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于是老主人老诗人“不能忘情”了。小蛮与樊素同时被转让出去,(如《白居易集》卷三十五《别柳枝》云:“两枝杨柳小楼中,袅娜多年伴醉舞。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可证。)小蛮临走时有什么表示,白诗未记,只记了樊素与那匹马如何眷恋不肯去,所以“不能忘情”者又特在于樊,老诗人到底还是有这么一点“多情种子”的成分。

但是,《不能忘情吟》所说的最后一分钟决计留下樊素,似乎也只是一时激动之间的事。《白居易集》卷三十五《对酒有怀,寄李十九郎中》云:“去岁楼中别柳枝。”自注云:“樊、蛮也。”同卷《春尽日,宴罢感事独吟》云:“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都明确说到樊素与小蛮,特别还单提了樊素,终于还是转让出去了。诗人“既老,又病风”是遣散家妓的原因,更主要的是会昌二年,诗人七十一岁,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俸禄减半,家用不能不节省。于是,老诗人晚年诗篇中,屡见——

院静留僧宿,楼空放妓归。(卷二十五《时热少见客,因咏所怀》)觞咏罢来宾 闭,笙歌散后妓房空。(卷三十五《老病幽独,偶吟所怀》)舞腰歌袖抛何处,唯对无弦琴一张。(卷三十五《夜凉》)声妓放郑卫,裘马脱轻肥。百事尽除去,尚馀酒与诗。(卷三十六《对酒闲吟,赠同老者》)风雨萧条秋少客,门庭冷静昼多关。金羁骆马近贳却,罗袖柳枝寻放还。(卷三十七《闲居》)

这一类的诗句。家中竟然连家妓都养不起了,成了诗人叹老叫穷诉苦的重要一项了!说至此,再抄钟叔河先生的结语作结,我本来就是完全赞成他而作一些补充:“白乐天自不妨其为伟大诗人,但也要看到伟大的亦自有不伟大的一面,硬要把七八十岁老人御女说成是工作需要,说樊素、小蛮、女道士、小尼姑也沾上了伟大的光,硬要请她们来担当什么戏的主角,就更可以不必了。”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文汇读书周报》)

关于白居易的“老丑”与“淫”

杨万翔

在《文史丛谭》的第八期刊发的《误解诗句厚诬古人——与舒芜先生商榷》一文中,作者朱希白先生把白居易诗句“三嫌老丑换蛾眉”里的“老丑”正解为诗人自况。对此,我不敢苟同。朱先生承认该句“多少有些不好解”。窃以为,“不好解”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把该句跟上句“十年春啼变莺舌”相联系。

“宦游三十载,将老退居洛下”的白居易生活闲适优悠,听家妓唱歌是主要消遣之一。问题在于,长时期地听同一班歌手哼唧,难免因太惯熟而生出厌烦,“十听春啼变莺舌”比喻的就是这种感觉。这句诗可以作此理解:每春一度的莺啼本来是悦耳的,但在一段集中的时间里持续听上十遍,那么,钝化了的听觉也会感到莺声走样——“变莺舌”是“莺舌变”的倒装,为的是跟“换蛾眉”对仗。这种情况便顺理成章地衍生出下句“三嫌老丑换蛾眉”——该换了。从语法分析角度看,在前述两种情况下这两句都构成因果关系偏正复句,前边的从句跟后边的主句主语相同。由是观之,“老丑”并非指听歌者白居易,而分明指唱歌者。

再从常识性的事实角度看,家妓是被买回来的女奴,没有人身自由与意志自由,哪能出现因嫌主子老丑而采取联合行动逼迫主子被动炒她们鱿鱼的咄咄怪事,并接连“发生过三回”?

然则妙龄歌女何以会被贬称“老丑”?无他,文人多大话,在自家小花厅里指挥倜傥的白诗翁故作戏言而已。

我不认同朱希白先生对这句诗的辨正,绝非意味着我拥护舒芜先生对白居易的恶评。引发舒先生撰写惊世奇文的钟叔河先生确认旧时代中国男人狎妓纳妾既不触接法律亦不触犯道德,舒先生举手同意。有此共识,鄙人欲跟钟、舒两先生商榷即具备了基础。

在《追欢偶作》与《不能忘情吟》两首诗中,白居易的有关文字写的都是家妓。就家妓的内涵而言,妓的本字为伎,指技巧或才能,日本至今仍有艺伎,职业性质与演员类同。中国历史上的家妓者,乃私人买养的歌舞女艺人,身份非妾非婢,原则上献艺不献身。至于家妓会否遭受人身污辱,则视乎主家德性,不可囫囵论之。至少在唐代,政府是郑重其事地把家妓问题纳入法律管治范围中的,中宗皇帝即专门下诏对官员蓄养家妓作出限制性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按即一班);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稍后的玄宗皇帝更进一步,明令只准五品以上官员蓄养家妓(均见《唐会要》卷三十四)。身为刑部尚书的白居易晚年即喜听歌观舞,依法从俗自掏腰包组建乐班,实无可訾议;况在世上可见的白氏及其同时代人所著诗文中,亦搜不出香山居士对所买养并亲自培训的歌舞女有越轨行为的丝毫影迹。鄙人解数使尽,浑是窥不着钟叔河先生舒芜先生言之凿凿的“让靓女提供性服务”“七八十岁老人御女”等断语据何而发。

诚然,舒芜先生“实在忍不住愤怒”地戟指过“三嫌老丑换蛾眉”这一句。关于“老丑”,前文已献浅见,余下的疑点是“换”字该作何解?舒先生解作“转让”,而我按平常心理解,乃“更替”而已。更替出去的旧人被作何处置?《追欢偶作》未言及,但在白居易为惜别樊素与小蛮而作的《别柳枝》一诗里却透露了个中消息:“明日放归归去后”的“放归”是也。放归亦称放还、放良,是中国宗法社会里的一个专用名词。按封建时代主家对长大成人的女奴的正常处置方式不外四种:男主子纳之为妾;配与家中小厮;代择夫婿外嫁;放归。放归,即遣送回家,一般说来是最厚道的一种。如果舒芜先生在白居易全部诗文中折腾不出别种“换”法的实证,“放归”就是最大的可能。联系到白居易其他作品对不幸女性真诚而强烈的同情,我认为一再放归其唱腔已乏新声且又长大成人的家妓完全符合他的行为逻辑。

钟先生首揭白居易把家妓樊素和一匹马同时转让给别人的丑闻,舒先生随即应和。钟、舒两位均以白氏《不能忘情吟》为据,当然均用放大镜细勘过该诗。然而该诗怎个说法?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序曰,素“将放之”,马“将鬻之”,诗首句即云“鬻骆马兮放杨柳枝”,且清楚明白地交代“素返闺”。钟、舒两前辈缘何要歪曲事实厚诬逝者糊弄生人?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八日《羊城晚报》)

为白居易讨回公道

陈永正

钟叔河先生在“走向世界”的征途中,偶然还眷顾旧邦,发些骇俗惊愚的高论。如弄出《大托铺的笑话》,把99.9%写旧诗的文化遗老快意地嘲骂一番,近日又推出《忆妓与忆民》,对深受人们敬爱的诗人白居易恶言相诋,颇引起轰动效应。舒芜老先生作为古典文学研究专家,七十岁后,转而关注妇女权益问题,写了一系列为地位卑下的古代妇女打抱不平的文章,其用心至为可佩。最后,舒先生在钟先生的启发下,“实在忍不住愤怒”,写成《伟大的诗人不伟大的一面》一文,毫不留情地指斥白居易为“赤裸裸的老流氓”“老淫棍”。钟、舒二先生,作为有高度文化修养的名流,居然吐出“让靓女提供性服务”“七八十岁老人御女”等不堪入耳的秽辞,非但厚诬古人,且亦自损形象,实在令人不解,实在令人痛心。笔者虽是无名后辈,也“实在忍不住愤怒”要为古人讨回公道。自愧脑钝手拙,在为作文搜集资料时,已接连看到《文史丛谭》刊登的朱希白与杨万翔二先生的文章,以为先得我心,本不欲强再饶舌,然细读之下,朱文似乎论据稍嫌单薄,杨文对白诗理解尚有可商之处,故略作补充说明,并乞教于钟、舒二位专家。

众人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对白诗《追欢偶作》颈联“十听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的理解。

杨文解释上句说:“在一段集中的时间里持续听上十遍,那么,钝化了的听觉也会感到莺声走样——‘变莺舌’是‘莺舌变’的倒装。”这里显然是误解了原意。杨文忽视了诗末的自注,白居易已说明此“皆十年洛中之事”,“十听春啼”,是说十年来听着春鸟的啼叫;“变”,是形容鸟声宛转,抑扬动听。晋陶潜《与子俨等疏》:“见树木交萌,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宋谢灵运《登池上楼》诗:“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梁元帝《春日诗》:“处处春芳动,日日春禽变。”隋李孝贞《听百舌》诗:“间关既多绪,变转复无穷。”唐刘禹锡《百舌吟》:“舌端万变乘春晖。”“变”与“转”同义,“转”亦通“啭”。可见“变莺舌”绝非杨文所说的“莺声走样”。上句是写作者在洛下十年,听遍歌妓宛转美妙的歌声。

下句的关键在“老丑”二字,朱文认为是诗人自况,舒、杨皆说是指唱歌者,不解决这问题,整首诗都成了一笔糊涂账。要知道,文人遣词用语,往往自觉或不自觉有固定的习惯。白居易对自己的年龄、样貌及健康状况十分关意,在白诗中,提及“老”字的多达七百八十九处,其中“老”“丑”连用也有七次。他很早就叹息说:“二十方长成,三十向衰老。”(《赠言》)在渭村守孝时,年方四十,他已一再说:“予当丑老时”(《赠写真者》)、“我惭貌丑老,绕鬓斑斑雪。”(《以镜赠别》)及至在朝得志,还是唠叨着:“白发郎官老丑时”(《初除主客郎中……》)“趁伴入朝应老丑”(《初到洛下闲游》)。芳春时节、饮酒赏花,也不禁感慨“渐觉花前成老丑”(《感樱桃花因招饮客》),诗人因衰病而常欲抽身引退,太和三年(八二九年),白氏五十八岁,称病免归。此后,他的诗中更频繁出现“老”“病”“衰”等字眼。“渐觉咏诗成老丑”(《赠梦得》),“宦情本淡薄,年貌又老丑。”(《隐几赠客》)“貌随年老欲何如?”(《又题一绝》)真的从心底感到忧惧与无奈。

“三嫌老丑”,意说好几次被歌女嫌自己老丑。老年人对被人嫌恶或嫌弃是非常敏感的。白居易先生是自觉老丑,进而想到被嫌老丑。青年女子陪侍着衰病老人,个中况味可想而知。何况歌女们多是十几岁的女孩,不谙世故,喜怒爱恶每易形于颜色,一个飘忽的眼神,一个轻微的动作,一句等闲的话语,都会透露出“嫌”的信息。洞明世事的白居易老人,哪有不知之理?与《追欢偶作》同时的《四年春》诗中,他也在悲叹:“少年嫌老可相亲?”就是这种怕被人嫌的心理,使白居易不得不“换蛾眉”,把有不满情绪的歌妓“放归”,即遣送回家,再招新的到来。这只证明了老人的慈祥和厚道。以笔者的钝根,再三参究,总领悟不到舒芜先生所说的“少见的无耻恶劣”,“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至于杨先生说家妓“没有人身自由与意志自由,哪能出现因嫌主人老丑而采取联合行动逼迫主子被动炒她们鱿鱼的咄咄怪事”,则似觉胶柱鼓瑟,对“嫌”字的理解僵化,因而解释妙龄歌女何以会被贬称“老丑”时,难以自圆其说,只得以“文人多大话”“故作戏言”来搪塞。

至于引发钟、舒二先生愤怒的《不能忘情吟》诗并序,更是情词交至的文字。白居易晚年患风痹,体衰目眩,左足不支,他先想到的是自己最宠爱的家妓樊素,为了不耽误她的青春,便决意“放”之,当樊素哭泣着表明不愿意离去的意向时,白老便命“素反闺”,继续收留她。不能忘情,正是这位伟大诗人可爱可敬之处。后来老人病情愈重,樊素也不得不离去了,但绝不是钟先生所揭发舒先生所认同的把家妓和一匹马同时转让给别人的丑闻。马是卖的,樊素则是“放归”的,白居易《别柳枝》诗:“两枝杨柳小楼中,袅袅多年伴醉翁。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款款深情,溢于言表,何“贱视”之有?

唐文宗开成年间,老病侵寻仍乐天知命的诗人白居易,偶然写了首小诗,自我调侃一下,这位和惠可亲的老人,断乎想不到千多年后,会招来一些庄人雅士加给他种种恶谥,甚至把他的诗作与《红楼梦》中恶少薛蟠的“女儿乐”相比,白老泉下有知,定当痛心入骨。但细想之下,正如一位哲人所说的,在《红》书中,道学家看见淫,流言家看见宫闺秘事;何况诗无达诂,读者各取所需,有人在伟大诗人的作品中窥见天魔乱舞、玉体横陈也就不足为怪了。遗憾的是,钟、舒二先生以成名的大学者身份,竟写出那样的文章,令国中后学心寒齿冷。退一万步来说,即使白居易真的如二位先生所说的,嫌家妓老丑而“转让”给他人,这也不过是旧时官僚的陋习,算不上犯什么天条大罪,致使二位先生发雷霆之怒,赫赫专征,必欲其声名丧尽而后快。舒芜先生大文也许别有深意存焉,然己若恕人,人亦恕己,多讲求点恕道,心中的积忿或可稍为平息,不知舒先生以为然否?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