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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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传播与暴力、色情、隐私(6)

3.人肉搜索的道德底线

虽然互联网是一个言论自由开放的空间,从一系列的“人肉搜索”事件来看,在这个空间中,会出现多数人的意见淹没少数人的意见,甚至对待少数意见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人肉搜索”还会伤害无辜,重演鲁迅先生谴责的“人言可畏”的悲剧。例如,“史上最恶毒的后妈”事件披露后,对事件中的“后妈”造成了非常大的心理伤害。

丁香小慧的后妈在网民的愤怒谴责声中跪地向人们澄清真相。

后妈事件

一位网民发帖说:昨天晚上看网上的电视直播,江西都市频道的《都市情缘》节目开始播这个事件的新的宣传片了……里面小女孩说了一句话让我影响深刻,就拿来做帖子的标题了:——“我的后妈是‘魔鬼’”……今天我又和电视台和小慧亲妈联系了一下,得到了一些最新的消息。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帖子中出现的这个电话号码(0)13258936倡倡倡是小慧亲妈的电话,我在当天晚上看完节目后,非常气愤,同时非常可怜这个小女孩,想用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努力给她一点帮助,就打电话给电视台的热线,电视台那边告诉我的。……有很多网友可能由于过于气愤,一时没看清楚,以为那个是小慧后妈的电话,所以打电话过去质问她。小慧的亲生母亲没想到会这样,差点吓得不敢接电话……强烈谴责凶手,一定要找出真凶!……我打电话到电视台,问一下小慧的后妈的消息,那边告诉我,这个狠毒的后妈已经躲起来了,他们也找不到人。这个女人做贼心虚,躲着不敢见人了,不过我会尽力找到她的任何线索。

以“史上最恶毒的后妈”事件为例,尽管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刑法制裁人肉搜索还比较困难。但是,对于网民在网络上起哄式的咒骂“后妈”,同样是一种暴行。只有明确的侵权和违法行为才可以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并据此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进行刑事制裁,而我国现在对于个人信息隐私权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前提下,是很难确定违法性质和危害的后果与责任。《世界人权宣言》第七条的内容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看到丁香小慧后妈并没有做错事情,何以要下跪呢?她被人肉搜索的照片煽动的谩骂与骚扰所伤害,她个人也没有能力通过网络澄清事实,只能任由网民把一个虚构的故事套在自己身上,承受一切谴责。

人肉搜索一旦超过了道德底线,把侮辱人、践踏人当做唯一目的时,实际上跨越了道德底线。尽管道德底线的具体内容很难确认,但是社会的良知是不言自明的。当后妈事件真相大白后,对网络人肉搜索的治理同样被看做是重要的事情。

法律专家认为,在规范网站方面,主要是网络经营者要尽到审查义务,互联网要加强自律,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网络秩序,增强网络的社会责任。

如果网站明知是谣言或者属于敏感信息,还随意泄露或提供个人隐私的发布服务,则要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主要责任是发帖人,以网站为主的职业传播者,应该有道德底线意识。

同时,应尽快出台个人隐私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基本的法理原则。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王凤翔则认为,应推进个人数据立法,“欧盟于1995年制定了欧盟数据保护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在遵守隐私的基本价值和尊重信息在国家间自由流动两者之间达至平衡”。“美国则通过行业自律和判例法并配以单行立法来实现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附件1

羊城晚报:如何界定个人隐私

猫扑:一般比如说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可能是网友不愿意暴露的,我们主要看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当事人。例如两个网友要寄东西,其中一个讲出了自己的家庭住址,这是他自愿的而且无害,这种我们一般不会删除。不过互联网传播是非常快的,如果只有一个网站管得严,很可能这个信息一下就贴到别的网上去了,所以我们也呼吁立法,让人肉搜索这种特殊的互联网互助行为能够健康、规范地发展,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有效的帮助。

人肉搜索从何而来?如何演变至此?

“人肉搜索”本来是一个建立在“人海战术”基础上,倡导“互助”的栏目。

2001年,有网民贴出美女照,炫耀是自己的女友,可马上被网友戳穿,有人指认此照片女主人其实是微软公司的代言人陈自瑶,并贴出了她的不少个人资料。从此,一个以寻找某人所有资料的互联网搜索行动诞生了。此后几个标志性事件,如搜索“虐猫女”、“铜须门”,成功“破获”周正龙虎照来自年画虎,将“人肉搜索”推向了人气的高峰,同时又是危险的高峰。

“周老虎”事件

2007年10月,陕西省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即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不断从光线、拍摄角度、周边环境、现实年画搜索等角度提出质疑。

11月15日,网民“攀枝花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网友通过百度“华南虎吧”仔细分辨了年画照片左下角的商标,并分辨出一个繁体的“龙”字,最后竟然找到了有同样商标的浙江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的“鑫龙墙画”。2008年6月底,所谓“华南虎照片”终于被认定为假照片,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虐猫事件

2006年2月28日,有网友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引起网友们的强烈愤慨。网友“黑暗执政官”在“天涯社区”做成一张“宇宙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不少网友志愿捐出猫币、人民币悬赏捉拿凶手,连猫扑网也将赏金从1000元涨到5000元。3月2日上午,网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猫扑上发帖:“这个女人是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城……”他的帖子让事件出现关键性转变。

后有网友确认了“我不是沙漠天使”的证词,还补充了一些资料,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被基本锁定,距离最初网上贴出虐猫组图不过6天时间。后警方介入此事,两人被所在单位停职。

附件2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尽管人们已经开始普遍反思人肉搜索容易演变成网上暴力的危害,但是要真正采用刑法约束之却仍是难上加难。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科发自北京

“我希望能找到失去联络9年之久的父亲!”

24岁的奥运会女子气枪金牌得主郭文珺也许不会料到,她在获奖后的这句话,会让自己如此深入地“陷入网中央”。为了帮助这位奥运冠军寻找父亲,网民发动了大规模的“人肉搜索”。父亲找到了,但网上出现的大量揭秘式信息,却令郭文珺陷入巨大尴尬。

事实上,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正在愈演愈烈。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严重侵害了公民基本权益,其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有必要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建议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这一次,有关“人肉搜索”的是与非,在民间和学界引起了比过去更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