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众传播的界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对于大众传播既有常识性的解释,例如将其理解为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网络、广告等,有时还包括书籍、流行音乐。因此,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大众传播经常与大众媒介混在一起。其实,大众传播可以理解为大众媒介与受众之间意义共享的过程。大众媒介就是指大众可以同时共享的媒介。如果从更加宽泛的视野对大众传播下定义,它也包括了教育、宗教、话语本身。
大众传播是指“在现代化的印刷、银幕、音像和广播等媒介中,通过公司化的财务、产业化的生产、国家化的管理(集团化管理——笔者注)、高科技、私人消费化的产品等形式,向某种未知的受众(不确定的大多数——笔者注)提供休闲式娱乐和信息产品的过程”。
第一节大众传播的特性
大众传播与一般意义上传播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使用的媒介必须是公共的,不论是有线传播还是无线传播时代,或是网络传播时代。公共使用的媒介本身就涉及公共道德、公共价值、公共信仰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与管理和体制、系统运作、维护经营密切相关,这些构成大众传播的特性。
一、组织化、职业化的传播者
我们知道大众传播是一种有机构、有组织的、职业化的传播活动。是职业传播者使用大众媒介(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广泛、迅速、连续地传播信息。传播的过程是需要有专门的技能的,以期在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传播对象中唤起传播者预期的意念,试图在各方面影响传播对象的过程。
其组织化的程度在于传播者的信息必须是经过组织,或者叫机构才能传播。这种传播是有组织立场的传播。
二、广泛、公开、快速、连续的信息传播
从其“生产”过程看,大众传播的过程包括生产供大众和私人消费的信息产品和娱乐产品,也生产出需要这些产品的人数(收视听率)。从其公开性讲,大众传播体现出公众的知情权和信息使用权,因此,真实、客观、公正成为大众传播的基本原则。
大众传播的接受者人数众多,背景各异。
从其预期效果看,大众传播的产品作为消费品与物质消费品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在任何的消费过程,都会影响人们的观念,价值、信仰与社会共识等。
因此,尽管大众媒介的产业化生产越来越倾向娱乐化、商业化,人们依然有理由限制这种媒介被利益集团操纵,放弃社会责任。
三、传播者与接受者利益诉求不同
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关系疏远,传播者不直接与接受者发生信息交换行为,他们彼此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目的,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信息在传播过程可能根据传播者与接受者彼此的社会默契决定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传播范畴。也可能根据支配传播过程的市场需要进行操作。尤其是大众传播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时,大众文化的产业性质(在西方学者的一些论着中,“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之间的边界并不十分明晰,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它们两者关系之密切。“文化工业”是大众文化和大众传播媒介的结合)决定了“文化工业”与大众文化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对整个社会的文化体系来说是“文化工业”,文化工业的“产品”与为鉴赏和表现社会价值、人的精神价值的文化作品不同,这里的“产品”是为消费市场服务的日常休闲娱乐产品,需要批量生产和经由市场买卖,它的价值由“产品”出售后生产出的收视率、收听率和阅读率体现,这个时候,接受者成了消费者。
这种文化工业(或者叫文化产业)对艺术的反叛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技术(传媒)意义上对艺术真义的瓦解,追求同质化、大众化、娱乐化和感官刺激;二是着眼于社会的“文化工业”生产的逻辑,“机械复制”改变艺术的本质——独一无二的差异性、真实性和权威性,追求大众化的趣味,用同质化反对个性化。
从共同目的讲,首先存在着接受者的信息需要,接着出现为满足信息需要的传播者。大众传播媒介中的传播者是职业传播者,他们隶属传播机构,是传播机构雇用的职业人员。他们靠传播信息的职业获得社会地位和相应报酬。
在信息传播市场化运作下,传播者与接受者彼此直接的共同性发生了变化,市场的需要通过媒介的传播试图潜移默化成接受者的需要,接受者的需要决定媒介的产品,正在逐渐改变成媒介制造接受者的需要。
四、有预设、有目的、有策略的传播过程
关于媒介“议程设置”(agendasetting)的理论解释了这个特点。议程本意是指各种委员会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讨论的话题——问题。任何没有进入这个议程的话题——问题都得不到正式讨论,也可以理解为得不到解决,或不被认识。媒介的议程设置是指媒介有能力通过新闻、时事与评论等报道行为,将公众的注意力聚焦于经由报道的、或者得到解释的一系列话题——问题上,制造社会的焦点(热点)话题。选择了这些焦点话题,同时意味着忽略了其他未被选择的话题。结果是被选择的话题在媒介引导下超越媒介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讨论,其他话题则被忽略。
议程设置理论主要讨论两个方面的问题:(1)研究媒介公众提供了什么话题,在什么范围、多大范围的观点、现象、问题被选择出来后,媒介将其制作成新闻、评论、纪实性节目等。关键是这些内容是如何被合法地公认为是有重要性的。(2)这些话题是如何呈现的。以一份报纸为例,头版、头条、篇幅、字体和是否配发评论等都表现出对选择话题的重视程度。媒介议程不断将所选话题内化为受众对重要性判断的标准。因此,媒介议程涉及媒介解释社会时的角色,媒介如何扮演意识形态中介角色等文化问题。
第二节大众传播的功能与基本要素
功能论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视角。功能论首先将社会看成是一个可以互相协调、彼此融合、达成共识的整体或者系统。社会可以分成各司其职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的理想功能是共同维护社会整体的“健康”状态。因此,功能论者在研究社会各个子系统时,都要追问这个部分对社会整体而言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例如,大众传播的功能是什么?
一、大众传播功能论
1.功能论说
(1)拉斯威尔(Harold Lasswell)的功能说
传播学的“四大先驱”之一拉斯威尔(Harold Lasswell)把传播的功能分成三种:侦察功能(监视环境,如新闻报道),协调功能(联系社会,如深度报道、新闻评论),传播、延续经验的功能(传承文明,如家庭、学校、教会等)。
(2)W.施拉姆(Schramm)的功能说
传播学理论的另一位奠基人物W.施拉姆(Schramm)推出五种功能:守望者功能。守望人类似哨兵,他守候在地平线或者高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环视周遭环境,随时报告异常情况——危机或者机会。媒介对于社会整体而言,它始终负责把社会环境发生的各类事情告之于大众。功能是帮助人们认识复杂的事物与环境,适应或者调整自己的存在方式。因此,人们把大众传播媒介当做自己五官的延伸,靠它认识环境。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其功能更加明显。媒介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决策功能。媒介把各种社会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给大众(例如,批评报道、揭露性报道等)或者选择重要的社会问题发表意见(评论、链接),引起社会大众对这些问题的注意。媒介在此过程中实现劝服的目的。对受传者而言,提供或者选择既是代表大众的意见(或者说是大众根据社会分工授权媒介代替自己做选择),也是在引导大众的重要意向,大众根据劝服意见自己做出决定。
社会化功能。媒介提供知识和经验,传承文化遗产,提高大众的教育水平。大众传播使人们达成社会共识,包括道德共识、历史共识、文化共识和集体记忆,同时也认识差异。
娱乐功能。大众传播媒介利用技术发展在愉悦大众方面提供越来越多的内容和形式。因此,媒介在提供娱乐节目,供大众欣赏,使人愉悦,获得享受等全面服务项目上占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商业功能。大众传播的商业功能有两个方面:刊登、播放广告;提供商业信息。媒体在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往往依赖广告维持正常运营,并且从中获利。因此,在商业逻辑支配下,传播信息变成了副业。以电视为例,节目会成为镶嵌在广告播放单中的“插播内容”。例如,某频道为了赚回买断一部电视剧首播权的钱,并且获利,根据电视剧发行方的要求,增加关于这部电视剧剧情的“神算节目”,电视台在宣传该片期间,新闻主持人也要穿起剧中人物的戏服,在新闻节目中定时穿插此片的拍摄片花等。
2.大众传播功能与传播学的经典命题
根据社会结构功能论,我们将传播功能区分为显性的功能与隐性的功能两个部分。默顿认为,社会需要的功能是显性功能,不需要的是隐性功能。
社会想要的或者不想要的标准来自对社会某些制度或者群体是否有利。所以说,社会需要的功能虽然是正常功能(功能正常functional),不需要的功能是非正常功能(功能障碍dysfunctional),但是,对于不同的群体而言,属于一个群体的正常功能,对于另一个群体可能是一种障碍。这也是对功能论过于强调各社会群体彼此之间的共识性的不足提供的一种修正。根据修正的理论分析以上几种功能,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大众传播媒介的几种功能在传播过程中不是对等的关系,任何一种功能的突显与媒介运作的宗旨有关。每一种功能的重要性也因为使用人群不同产生区别。
今天人们对于功能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这个研究视角过于强调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共识,共识的基础是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基本利益的一致性。这个基础被更多的学者认为是一种理想,不是现实。(2)它对于社会变革和转型出现的问题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尤其是在文化研究的视角中,许多结论直接否定这个“共识”的可能性。
二、大众传播的基本要素
大众传播作为一个过程其实施的基本要素如下。
1.讯息、内容、形式
讯息(消息)是指在大众传播过程中传递的内容,也是唯一的承载意义的文本。讯息是大众传播过程发生的第一理由。对于传播者来说,讯息是进入编码程序之前的初始内容,编码者将其转换成能够被传播的形式,例如,文字形式、图像形式、声音形式等。对于接受者而言,讯息是解码之后的初始内容,接受者将其还原成初始状态。讯息又是传播者借以影响接受者的中介。
讯息可以实现传播的目的,体现媒介的用途。
对于讯息又可以被理解为内容与形式。之所以把内容与形式放在一起讨论,是因为这两者难以从解释中分开。如果硬性地将二者分开,就像已经产生的误导那样,把内容看做是先在的,形式是赋予内容的一种包装。犹如先有糖果,再给包装糖果纸一样。按照这样的解释,传播者给内容(初始讯息)包上通行的传播模式,传播后经由解码者将“包装纸”去掉。
事实上由于内容与形式的彼此影响,区分二者难以得出准确的结论。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例子是当一部影片被冠以纪录片时,观看者把影片中所讲的故事看做是真实的故事。如果是一部艺术片,观看者不再将其当做真实的故事对待。区别在于给该片归类的形式。
对于大众传播所传递的讯息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理解:
第一个层次是作为初始讯息传播的层次,例如,新闻业务(采、写、编、评)主要教授掌握新闻语言的技能。这种技能一般要强调讯息的抽象性或者单纯性,类似小学到初中阶段的语文学习。这些教科书式的知识认为有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情节、结构和表达模式,这是新闻从业者的入门知识。
它们可以被汇编成册,供后学者参考、借鉴。
第二个层次是媒介话语层次。在这个层次讯息的意义不再是简单的“时刻表式”的表达,媒介的内容/话语是结构化的、互相关联的话语。在传播者进行新闻采、写、编、评之前,已经存在既定的媒介话语结构,任何一条讯息都是按照媒介话语结构得到表述的。新闻报道同样栖居(inhabiting)在“有关阶级、性别、国家、种族、年龄、家庭、个性的话语”中。
第三个层次是文化层次。从文化研究的层面看话语问题,任何话语都不仅仅是指涉一种具体事物——实物,话语是制造与再造意义的文化循环过程。米歇尔·福柯的理论对这个过程有深刻的揭示。福柯强调话语是社会化、历史化及制度化形构的产物,意义就是由这些制度化的话语产生的。我们所认可的许多意义都经历了话语之间的意识形态斗争,通过媒介、交谈、学校教育等领域展开的斗争既受制于某个领域的话语结构,又受制于整个文化领域话语结构。某些话语也为赢得承认,哪怕是一点承认而进行艰巨的斗争。例如,已经取得合法化、自然化地位的父权与争取平等的女权之间的话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