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评说
由于目前施工现场严格使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指由A、B、C三根相线、一根工作零线(N线)和一根保护零线(PE线)所组成的五线系统)、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装置,触电事故的发生起数大为减少,但触电事故还时有发生。
触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电工无证上岗,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案例9中,吊车臂升举的位置与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规定,在吊装人员向西推检测架时,致使吊装检测架的起重钢丝绳与10kV高压线接触碰。
(3)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
(4)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
(5)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
(6)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
(7)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
(9)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预防触电事故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的,应按规范增设保护网。
(3)在潮湿、粉尘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施工现场要分别使用密闭式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4)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性能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
(5)电箱门要装锁,保持内部线路整齐,按规定配置保险丝,严格执行“一机一闸”,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
(6)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正确选择和使用安全电压。
(7)电动机械设备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9)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高度搭建机械设备,并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七)中毒
中毒是指吸入过量的有毒气体而导致的伤害事故。包括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
【案例10】
某年7月14日,某市广场工程发生一起防水涂料作业过程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经过
某市广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1174m2,框架结构,主楼高19层。建设单位为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施工单位为该市某建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部将防水处理工程分包给个体涂料经营户(无施工资质)承包。所用的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系某省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具有相应的生产、施工资质)的产品,据事发后取样检测分析,该涂料含苯359g/kg、甲苯82g/kg、二甲苯25g/kg,属危险化学品。7月2日进场防水涂料,7月4日做样板并陆续施工。
7月14日,民工戴某等5人进行该工地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涂刷作业,其中1人在地面上拌、送料,其余4人下到基坑作业。至下午3时许,在基坑下约8m深处作业的民工突然晕倒跌落坑底(当时基坑底部有深约0.7m的积水),在地面上进入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作业阶段。在地面上作业的民工发现后立即喊叫救人。在基坑下约4m处作业的另外三人见状急忙去抢救,结果也相继晕倒并跌落坑底积水中。周围人员听到呼救声,迅速赶来救人,在抢救过程中,营救人员中也出现胸闷、头晕、意识模糊等症状。先后有14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2人在现场经医生确认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人因接触作业环境而引起身体过敏性反应住院观察治疗。
经事发后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测定,含苯57mg/m3。经鉴定,4人的死亡是由于苯、甲苯等中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心肌抑制,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所致。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涂刷作业使用的非焦油聚氯酯防水涂料(851)中含有严重超标的苯系物质。
(2)施工现场为槽形基坑,作业空间狭小,在气温高(事发当气温高在37.6℃)、通风不良、连续作业的情况下,作业现场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大量超标。
(3)作业人员没有相应的上岗资格,缺乏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职业防毒知识和事故应急能力,在具有危险、危害的作业环境中盲目作业。2.间接原因(1)防水工程承包人员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自称是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代理人承揽工程业务。在组织施工过程中,采用苯系物质严重超标的防水涂料,没有施工技术资料,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操作场所没有安全、防毒设施和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所有操作人员没有经过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作业无序。
(2)施工单位项目部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将防水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体经营者施工,且在未取得防水涂料检验结果、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的情况下允许防水工程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对防水工程的施工过程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3)防水涂料生产单位对产品质量管理不严,产品中的苯系特质含量严重超标,且产品包装标志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4)监理单位对防水涂料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缺位,该工地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涂刷作业违规施工已达十多天,未予及时检查、制止。
(5)施工单位对该工程项目部存在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包合同协议、现场管理无序、事故隐患严重等问题,并且监督查处不力。
事故责任分析
(1)防水工程承包人和现场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私制有关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违法承接工程施工业务,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没有施工技术资料,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作业无序。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建设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推荐、介绍无专业资质的个体经营商承包防水处理工程施工业务,且在未取得防水涂料检验结果、未报项目部经理同意、未经监理单位审签的情况下指示防水工程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对防水工程的施工过程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经严格核实,将防水处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体经营商,且对工程施工情况不闻不问,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4)防水涂料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产品质量管理不严,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851)中的苯系物质含量严重超标,且产品包装标志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5)监理单位对防水处理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不力,对该工程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涂刷作业违规施工未及时检查、制止。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6)施工单位对所属的各工程项目部监管不力,对现场管理无序、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施工工程,没有给予有力的监管和及时查处,对本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事故评说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中毒事故主要包括施工中毒事故、食物中毒及煤气中毒等。
其中施工中毒事故所占的比例最高。施工中毒主要体现在:市政污水管道(井)作业,地下管线开挖,人工挖孔桩施工,通风不良区域的涂装作业、油漆作业、电焊作业等。
施工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2)作业环境条件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案例10中,施工现场为槽形基坑,作业空间狭小,气温高、通风不良。
(3)较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交底不彻底或现场作业不按方案执行。
(4)所采用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规范要求。案例10中,涂刷作业使用的防水涂料中含有严重超标的苯系物质。
(5)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没有演练或现场应急救援不当。
预防中毒事故的主要措施有:
(1)强化施工(维护)人员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在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基础上,还应结合各自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强化专业施工的安全知识培训,让作业人员懂得个人防护和救护的基本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盲日施救造成施救人员伤亡。
(2)把好材料、设备进场质量关,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加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限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设备。对有挖孔桩、防水涂料、油漆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施工内容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4)切实加大预防施工中毒事故的措施力度。对于涉及市政污水管道(井)、人工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专项方案要有针对性,方案交底要完整;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5)认真制定完善施工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根据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工程特点,定期组织演练。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省市的有关文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心、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作业,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方面的投入,不得任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麻痹思想和冒险蛮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对违章作业者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把建筑施工的事故伤害降低到最低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季节特征和作业部位,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做好事故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重视安全技术交底,让每个作业人员都能明确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和对策;必须加强安全监管,让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都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