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学校网络安全与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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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学生预防电脑危害(3)

二、网络传播的方式

网络色情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概括为六类:

1.色情图片

这是网上最常见、也是最猖獗的色情传播方式。这些色情图片是网络上人们接触到的最多的、刺激最强的色情内容。一些青少年除正常的使用网络技术、信息外,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浏览这类色情图片。这类色情图片对人的感官刺激非常明显。

2.色情文字

一些网站或网页以大量的露骨的性描述作为主要的内容。这些内容在成年人看来,都会眼红耳热。而且这类以色情文字为主要内容的网站,在设计网页方面非常老道,网站上的内容、文件下载起来非常方便。

3.色情录像

随着多媒体尤其是视音频技术的发展,色情录像成为网络色情传播的重要方式。这些色情录像以数字化压缩的方式将动态画面和声音以数百倍的效率压缩到很小的存储字节,可以方便地从网上直接在线播放或下载后以离线的方式播放。

4.网上色情交流

这种网上色情交流对一些青少年可能更具有吸引力。主要在于这种交流具有很高的参与性、不可预知性及神秘性。网上色情交流的场所主要是以性爱话题为主的网上聊天室或新闻组。在国内很多的网站(包括一些个人网站),不管是有名还是无名的,都可以发现以性爱为主题的聊天室。所聊的内容充斥着性的挑逗与肮脏的性交易。

5.网上色情广告

这种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推销色情产品。如各种与性生活有关的产品以及传统形式上的录像带、影碟、光盘等。目前国内一些网站就打着“健康”的旗号,在网站上兜售这类色情产品。

6.色情电子邮件

一些色情图片、文字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用户进行侵入与骚扰。如果说前面五种传播方式是青少年自主行为的话,色情电子邮件则完全是网络色情制造者、传播者对网络用户的恶意侵害。

三、网络色情对青少年的危害

上述网络色情对青少年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影响青少年网民的学业或工作

迷恋网络色情对青少年最直接、最明显的影响是荒废他们正常的学业或工作。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网络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间达到8.5小时。个人的精力、时间是有限的,把大量的精力、时间浪费在网络聊天室必然会影响青少年的学业或工作。

2.扭曲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走向性犯罪

网络色情提供大量的色情图片与文字,而其中的很多图片与文字宣扬的是各种畸形的性行为如性变态、同性恋、恋童癖、乱伦等。不论是青少年主动寻求还是被动接受这类信息,对他们形成正确的性观念、性行为都会产生冲击。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打着“健康”旗号的网站传授的所谓“性知识”错误百处,根本就不具有科学性与严谨性。长期接受这些畸形的、错误的信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塑造、发展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一些自制力差、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禁不住诱惑,铤而走险,从此走向性犯罪的深渊。媒体已披露过多起青少年学生因长期迷恋网络色情而不能自拔,最终走向性犯罪的案例。

3.危及青少年的人身安全甚至性命

一些有组织的色情制造、传播者利用网络聊天室诱骗青少年提供各种有偿的性服务(为别人或为自己),不仅是明目张胆的犯罪,对青少年的人身安全甚至是性命构成了直接的威胁。在南方某省就发生一起犯罪团伙利用网络聊天室诱骗女性青少年卖淫的恶性事件。而一些个人犯罪分子则利用聊天室与青少年网友进行“网恋”、“网婚”,时机成熟时约请见面。网络色情对执迷不悟的青少年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一些青少年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四、网络色情的预防

那么,青少年应该怎样防范网络色情的毒害呢?我们认为,整个社会应该共同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对网络色情进行坚决的打击与取缔。具体做法如下:

1.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色情的监督与打击的力度

与对传统的纸质、音像方面的色情制品的打击相比,政府职能部门对网络色情的打击力度明显不足。这种情况,一方面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网络色情危害性的认识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前面提到的网络监管困难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把监督与打击网络色情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对色情制造、传播团伙及个人进行严厉的惩罚。

2.整个社会必须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网络色情

打击网络色情决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与法律的事情,它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网络色情的跨时空特点可能使得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顾此失彼,穷于应付。

因此,要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尤其是依靠广大网民的力量。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设置各种举报电话或网站,方便网民对色情网站或网页进行举报。对举报的色情网站或网页给予坚决的封堵、查处,对经营色情网站或网页的团伙或个人进行坚决的打击。

总之,整个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网络色情的严重危害性,建立多渠道的网络犯罪报案系统,完善网络行为的监管机制,营造一个使网络色情无处容身的健康的网络世界。

3.青少年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色情的诱惑

网络色情的制造者、传播者固然可恶,应受到严厉惩罚,但众多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对网络色情信息、色情服务的狂热追逐就说明了青少年网民自身素质的低下了。

2001年11月22日团中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向社会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公约明确提出了“五要五不”: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作为新时期的青少年,要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坚决抵制网络色情的诱惑。

四、家庭要负起监督的责任

一些父母对子女缺乏必要的监督是导致他们子女沉溺在色情网络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出事前对孩子在网络上从事些什么活动一概不知或知之甚少,一旦出事,才发现孩子经常在网上的所作所为。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监督与引导,忙于工作或对网络不了解不能作为缺乏对孩子进行监督的借口。对待孩子的上网行为不能放任自流,适当的监督和了解,谈心,观察,必要的检查应该是家庭、父母的责任。

总之,抵制网络色情,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网络环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共同的努力,仅靠单一的力量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一、从源头上构建健康绿色的互联网

要加强网络管理,制定统一、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法律制度,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相关的组织管理。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可以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开辟更多的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网站,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

通过青少年网站,使学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占领网上思想教育的阵地。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加大整治力度。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净化网络空间,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网络环境。

要对“黑网吧”进行全面整顿,取缔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网吧,设立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群众举报问题严重的网吧,严加治理,使网吧业走上更加规范的道路。加大对网吧经营者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经营者在网吧经营中学会知法、守法和用法。

二、加快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提高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

针对部分青少年逃避现实的倾向,要教育青少年分清虚拟社会和真实社会的不同,向他们分析社会的复杂性和存在的某些不足,鼓励他们勇敢地直面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丢掉幻想,积极投入到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去。

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青少年之间、青少年和社会之间的交往,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有条件的应该建立青少年的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障碍和人际交往障碍的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克服障碍。加强青少年组织建设,消解虚拟组织对现实组织的冲击。网络社会存在大量的虚拟组织,有社交类、消费类、职业类、娱乐类、学术类等等。

网络组织既有健康的、利于青少年发展的类型,也有不健康的、带有反动色彩的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类型。它们基本游离于有效管理之外,对现实社会中合法的、健康的组织形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只要我们主动地去了解各类网络组织,与其加强联系,并以有效的方式介入他们的运作、管理,各种虚拟组织可以为我所用,也可以通过网络形成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组织。

三、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

鉴于网上青少年道德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必须加强网上的道德建设,这是一个崭新的和极其重要的课题。

首先,网络是个新生事物,网络社会的伦理规则处于建设过程之中。我们应该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探讨网络伦理规范,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网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为网络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

其次,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德”教育,要让青少年懂得,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有一整套道德规范,网络才能够正常运转,不能因为网络的隐蔽性而忘记了起码的行为规则,上网时要文明、自尊自重、严格遵守网络秩序,形成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要增强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和识别,鼓励他们进行网络道德创新,提高个人修养,养成道德自律。

各种网络技术传授部门,各级青少年宫开办的计算机培训班,在进行网络技术训练的同时,也要加强网络道德训练,增强青少年网络道德观念,规范青少年网络道德行为。新闻媒体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网络道德的宣传,把网络道德纳入到社会道德体系中。

四、加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的引导作用

学校和家庭应为引导青少年健康文明利用网络的做出努力。应注意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网上污浊内容的危害性,注重引导青少年怎样上网。青少年的好奇心强,越是不许他们做的事,他们偏想做。

因此,针对青少年上网浏览不健康内容,结合案例他们谈这个方面的害处;另一方面,对他们多进行理想教育,使其有远大抱负。

在学校,教师应多为学生树立榜样,激发他们不断进取的精神,教给学生必要的上网常识,指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上网,安全上网,科学上网,高尚上网。通过疏导,不仅使孩子意识到不健康内容的危害,更使其借助网上优势,提高学习效率,培养自学能力;在家庭中,父母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择友观,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活动。对于家庭入网者,家长可以在电脑端加过滤软件,提取精华、剔除糟粕,为我所用,对于青少年年上网吧者,家长应把握其活动时间,坚决杜绝其通宵上网。

另外,家长要重视青少年青春期的科学教育,支持和鼓励青少年读一些有益的书籍或观看一些有关电视电影节目,不仅给他们物质生活保障,而且给予精神生活的健康享受。

五、加大网络立法力度,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法律规制,是网络文明的硬性保障。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同样离不开法律的外在规制,否则这个“虚拟社会”就可能出现秩序紊乱的现象。

实践证明,网络立法势在必行,健全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法规,培养青少年的网上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与网络社会相应的法规条文,是建构网络文明工程的现实需要。建立和完善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规范全体网民的网上行为,另一方面对网上行为立法,借此保护青少年不被有害信息侵害。

通过立法,建立新型的信息自由原则,即个人的信息自由不能建立在妨害公共信息自由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基础之上,有关部门应该而且必须采取有限度的措施将信息网络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在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信息方面的法令法规的前提下,制定一些有效措施。比如互联网登记制度,通过登记以保证对网络的有效控制;比如电子审查制度,对来往信息尤其是越境数据进行过滤,将不宜出口的保密或宝贵的信息资源截留在国内,将不符合国情的或有害的信息阻挡在网络之外。此外,还应建立并完善联网电脑的管理制度,确保强化联网电脑的安全使用等等。

六、采用打击与防范,教育与引导的综合治理方式,有效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的涉网犯罪

利用网络的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立足教育和引导,重在预防,通过综合治理防范是预防网络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青少年涉世不深,可塑性较强。对于受到网络不良文化影响而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应当重在教育与引导,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更需要注重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的方针是教育帮助为主,司法惩处只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有限制地使用。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青少年的涉网犯罪行为。

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像任何新技术的出现一样,网络时代的来临必然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冲击。正视网络对青少年产生的影响,限制网络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是网络建设和规范发展的当务之急。网络引起的青少年犯罪需要广大青少年工作者及时研究,同时更应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青少年接触、利用网络过程中,家庭、学校应给予正确积极的引导,国家、社会应当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共同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