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东方人与西方人的50个思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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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东方人讲整体,西方人讲个体(2)

这位心理学家和他的同事们认为,这种形式的差异源于东方与西方各自文化的差异。他得出的结论是和谐是东方哲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所以东方人更强调一个事物和周围事物的联系;而与之不同的是西方人认为生命是独立的,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而存在的,因此更关注个体。

4.东方人归因于外在西方人归因于自身

东西方人由于思维存在的差异导致了他们观察世界策略的不同,这种不同也延伸到更抽象的领域,例如对事物因果关系的理解。东方人认为事情之所以发生,周围的因素都是一些诱因;西方人则认为事情发生肯定是由自身引起的。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尼斯贝教授的说法,由于受讲求个体的“解析思维”这种思维特点的主导,这种对个性特点而非背景的强调,会让西方人更容易犯下所谓的“基本归因错误”。这种错误的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当销售代表的业绩不理想时,西方的销售经理倾向于将其归因于下属的懒惰而不是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

尼斯贝教授的研究同时显示,东方人具有“整体思维”,因此更容易注意到重要的环境因素,并认识到它们也会产生影响,因此犯下“基本归因错误”的概率较低。

斯坦福大学的迈克·莫里斯与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彭凯平,对中英文报章上的犯罪报道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发现,英文报道往往关注罪犯的个性特点;中文报道则强调背景,例如罪犯的出身与人际关系等等。

东方人关注事物的外部因素,经常归因于外因而忽视内因的决定性作用。而西方人则更多关注事物的内在因素,善于把握事物的本质,从内因寻求解决办法。

例如,在报道一起校园学生恶性案件的方式上,东方媒体更加注重分析事情发生的背景,比如该学生论文没有通过、面临失业、竞争压力大等等周边因素,而西方媒体则认为这是由该学生心理问题严重、一直以来情绪不稳定造成的。

1991年,艾奥瓦大学有一名学物理的中国学者名叫卢刚,他没有争取到奖学金。他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结果仍没成功,而后来也因此没有得到在大学教书的工作。10月31日,他进入物理系办公室,开枪打死了处理他上诉的顾问、几个同学和旁观者,然后开枪自杀了。

当时在密歇根读书的一名研究生迈克尔·莫里斯注意到校园报纸上对卢刚的行为的解释几乎都是集中在对卢刚的品质的推测上——凶手的心理弱点(“脾气很坏”、“性格险恶”)、生活态度(“个人认为枪是拯救不满的重要手段”)、心理问题(“他是一个心理有点儿不正常的人,他使自己成功也使自己毁灭”、“他的心理问题面临着挑战”)。他又问他的同学彭凯平中国报纸上对这起案件是如何报道的,却发现中国的报道大相径庭。中国的新闻记者主要是强调原因,认为卢刚的行为一定与其背景有关,其解释都集中在卢刚的各种社会关系(“与导师的关系不好”、“与被杀的同学处于敌对状态”、“与中国人的群体隔离”)、中国社会给他造成的压力(是中国“尖子生”教育政策的牺牲品)以及美国社会背景的各个方面(在美国,公民可以拥有枪支)上。

在卢刚犯下了杀人罪行并且又自杀的同一年,一位美国的邮递员,名叫托马斯·麦克温尼,在洛伊尔欧克(美国密歇根州东南部城市,是底特律的住宅郊区)工作。由于种种原因,他丢掉了工作,也向工会提出了上诉,没有成功,后来也没有找到专职的工作。11月14日,他走进他曾经工作过的邮局,开枪杀死了处理他上诉的管理人员、几名同事和旁观者,然后就自杀了。

而对这一事件,美国的新闻记者仍旧把焦点集中在麦克温尼的个人性情方面——生活态度以及从他过去的行为推断出的性格特点(“不断受到暴力威胁”、“脾气不好”、“狂爱武术”、“精神不稳定”)。而中国的报道则强调对麦克温尼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被解雇了”、“邮局的管理员是他的敌人”、“受到最近在得克萨斯发生的杀死多人案例的影响”)。

从对上述两个案件不同的归因可以看出,东方人习惯把事情发生的原因找到外部因素的,而西方人则习惯把事情发生的原因归根于做事情的人本身头上。这也应该是由前文所讲的东方人与西方人对背景关注程度不同而导致的最终结果的一种差异。

5.东方人注重人际关系西方人注重个人行为

西方人重视个体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他们比较注重个人行为,“我”字在他们心中的地位高于一切;而东方人则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他们整体思维和注重和谐的表现。

西方人对个体的重视实际上就是一种个体本位,这种个体本位体现在价值观上就是强调个体的力量和个人英雄主义。美国人信奉“社会原子观”,深信个人就是一个原子,不依靠他人或集体而存在,个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个性的存在应得到承认和强调,应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发展个人的爱好和志趣。因此美国人从孩提时代就受到鼓励,凡事自己拿主意,拥有自己的见解,解决自己的问题,开拓自己的独创性。家长允许孩子争辩,甚至不愿对孩子说“不”字,生怕压抑他们的个性。孩子成年后便独自到社会中闯荡。青年们上大学都希望离家远远的,尽量依靠自己,争取奖学金,或打工,或利用贷款,工作后逐渐偿还。有时在饭馆里吃饭,家人之间也是各付各的账。

西方人对个体的重视还体现在对自我的看重上。西方国家的人无论是第一次见面还是接听电话都习惯于主动自我介绍,而不问别人的姓名。所以,如果要询问别人的名字,就应主动介绍自己,让别人主动告诉你他的名字。而在中国,中国人一般是在已经知道对方是谁而只需要介绍自己时才主动自我介绍,这主要发生在下级对上级或是某个体到某单位办事的时候。

一般情况下,中国人与人第一次见面时,习惯于主动询问别人姓名,如对方不问自己,也不必主动介绍自己的姓名。特别是电话交谈中更是如此,电话铃响后,中国人拿起电话首先问对方是谁,而西方国家的人则是首先通报自己的姓名。

超过一定年龄的美国人中大多数都会记得他们的识字课本《迪克与珍妮》。迪克、珍妮和他们的狗斯宝特都是十分活跃的个体。20世纪30年代的早期版本(该书到60年代一直为人们所广泛使用),第一页描写的是一个小男孩跑着穿过一片草坪。第一句是:“看见迪克跑,看见迪克玩,看见迪克跑着玩。”从西方人的心态来说,这些传达了有关小孩的几个基本信息。

但在同一时代的中国识字课本的第一页却是一个大一点的男孩肩上背着一个小男孩,写着“哥哥照顾小弟弟,哥哥爱弟弟,弟弟爱哥哥。”小孩初次遇到的印刷字传达的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人们之间的关系。

从识字课本上我们可以看到东方人与西方人对个人和人际关系的不同态度,这种思维差别从小就已经在他们的脑子里扎下了根。这种对个人和人际关系的不同态度归根到底就是由东方人与西方人对“我”字的不同认知造成的。

有一首歌原唱是位老山英雄,后来这首歌家喻户晓:“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这首歌形象地说明了中国人的观念:英雄都是小草,何况是普通人!还有一首歌是春节晚会上唱给亿万中国观众的:“天地间走来小小的我。”“我”字在东方人看来就是小小的,永远被小写。

在中国,我们从小受到的就是这种教育:我,是一个很小的、不值一提的个体,没有集体的智慧,我是毫无价值的。小白兔拔萝卜需要大家来帮忙;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红花需要绿叶衬……自古谦虚是中华儿女的美德,如果自以为是,或者一枝独秀,就会有“枪打出头鸟”、“树大招风”等警告。于是几千年来,我们把自我压缩得小而又小,对小小的“我”的藐视使得我们仿佛永远缺乏自信,即使心里觉得自己能行,也要口是心非地说不行,只因为这种表达方式在中国最容易被人接受。

而在美国,“我”却得到了足够的重视。首先,“I”永远大写,无论是否在句首。其次再看写信的时候,收件人的名字写在中间第一行。另外在象棋里,国际象棋的国王和王后是可以随便走的,小卒也可退可守,马也不必走日,象也不必走田,一律自由。可是中国象棋里的条条框框却如此之多。也别说,倒是积累下许多绝代残局,让多少人痴迷!

到美国探亲的父母都知道,如果以来参加孩子的大学毕业典礼为理由签证,那是最有希望的。这让很多中国人不解:不就毕业吗?能比生孩子重要?可见,中国人更讲究传宗接代,而美国人则把毕业视为人生重大的里程碑,因为那是自我成就感、自豪感的最重要体现。

其实别说大学了,就是五岁的孩子幼儿园毕业,在美国也隆重之至:精美的邀请函;典礼上孩子们穿着小袍子、戴着有穗子的小帽(虽然个是用一只塑料小碗和硬纸板做的,也像模像样,非常漂亮);幼儿园的校长讲话,还亲自发给孩子们毕业证书、奖状;孩子的家长亲友团更是兴奋异常,照相机、摄像机噼里啪啦地围着孩子闪成一团……虽然幼小的孩子们还不能十分明白这一天的意义,但是经这么一折腾,也肯定会明白自我的重要。美国就是这样,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栽下了“我”这颗种子,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的自我意识会越来越强:要有自己的房间,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财产,干不干一件事要有自己的理由,作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家长的安排。家长只能和孩子商量,不可以越徂代庖,更不可以以“威严”自居。

西方人注重个人行为,所以他们看重“我”,表现出来似乎就有些自私自利,率性妄为;而东方人注重人际关系,做事时会比西方人更多地考虑别人,也是集体主义的一种侧面表现。

这种东方人与西方人存在的巨大思维差异在手机实名制问题上也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针对手机非正常短信问题的治理,美、英等一些西方国家不实行发送方手机实名制,而是实行接收方的过滤制。实际上,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把是否要接收短信的自由还给接收者。而韩国、泰国等东方国家,则是严格实行手机实名制,手机入网用户必须出示身份证,经过审查登记后才能获得入网资格,而且手机用户持有的号码也有限制。也就是说,从信息发送方加以限制,无论发送方是否出于恶意,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从这个处理事情方式的差异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东方人与西方人的思维差异。崇尚个人主义的西方社会,极大地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收发短信是手机持有者的自由,对于发出者的信息,接收者完全有权选择是否需要接收。这需要手机技术发展的支持,保证用户享有有效的信息过滤功能。

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西方人一直持有的一种观点,即有理性思维的人是能够分辨出有益和有害信息的。也许这种信息自由会暂时让一些危害信息占上风,影响社会秩序稳定,但这种信息自由最终会将是非分明,让不良信息无处藏身。更重要的是,在许多西方人眼中,他们不愿意自己的权利受到限制。

而崇尚集体主义的东方社会,特别强调“小我”对“大我”的服从,甚至牺牲。这样可以充分保证整个社会的权利不受侵犯。当危及社会秩序时,就需要全面打击。尽管实施这种危害行为的可能只占少数,但是全社会有必要为消灭这种危害付出共同的努力。

这种集体主义精神有利于积极有效地调动民众力量,解决许多重大问题。东方人认为危害社会安全的信息是社会隐患,就应该全面制止,不让任何犯罪分子有空隙可钻,为了整个社会着想,个人权利受到限制是行得通的。

西方人对个人行为的重视,使他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倾向于追究每个具体的人的责任,这种思维放在信奉集体主义的东方就行不通了。

简·萨弗里是一家美国跨国公司的负责人。日前,她来到日本调查分公司里一个员工犯下的严重错误——由于某个机器安装错误而导致整批产品从流水线上撤出进行返工,公司损失惨重。

简问日本工厂的经理能够找出犯错者是谁吗?对犯错者采取了什么措施?她很震惊地听到日本工厂的经理说:“我不知道是谁犯的错,整个工作小组都对此承担了责任。”他还告诉她,“至于是哪个女工应该对此负责,她们没告诉我,我也没问。即使车间督导也不知道。而且即使知道,她也不会告诉我。”

“但如果人人都对此负责的话,就意味着事实上没有人负责。”简争辩道,“她们不过是在掩护彼此的错误而已。”

“可我们并不这样认为。”经理礼貌但很坚定地回答说,“我认为那个女工已经很难过了,她跑回家里并打算辞职。是她的两个工友把她劝回来的。全小组都知道她是那个罪魁祸首,她感到很羞愧。整个小组也都知道她是个新手,但她们却没有给她足够的帮助,也没有好好地照顾她或者培训她。所以整个小组都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我这儿有一封她们的信。她们愿意公开向你道歉。”

“不,不,我不需要道歉。”简说,“我只想制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但她不知道她应该做些什么来制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就是东西方人的不同,即西方人首先尊重个人行为,把自我放在前面。而东方人讲究个人服从集体,为了维持人际关系的和谐,首先要从整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