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命的礼物:最动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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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我想,周晓可能也诧异于我的变化吧。天知道进入大学后的我竟会改头换面,再也找不到孜孜不倦的好学生模样。我扔掉了厚重的眼镜,代之以隐形镜片,这让我的大眼晴迷离诱人;我的身高已不矮小,虽然略显消瘦,但也只能冠以娇小玲珑的字眼了。我隐藏的才气在大学校园尽情绽放,我唱歌、写诗,成为众多男生在宿舍谈论的话题。苏绮绮,他们称我为才女,而且是美丽的才女。

我带周晓去校园后的草坪,我与他相对而坐,相视而笑。

他轻微地叹气:“你怎么是这样的了。”

我却自豪无比:“我这叫蜕变!别总记着那时候的我啊!”

我和于子轩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于子轩高我一届,是中文系公认的才子。他清秀挺拔,温文尔雅,丝毫没有沾染当时一些所谓的“诗人”胡乱穿着打扮的恶习,他不蓄长发、不着破牛仔,整个人看上去很洁净。

我们同做学校的广播主持,于是相识。他给我写的情诗一首接一首,且他声情并茂的朗读声常常响彻学校上空。

我惊异于他的勇气,感动于他的执着。于是,我们成了恋人。

但是,“恋人”两字却原来是不能轻易定的,一旦互认,便有了占有和控制的私欲。我和于子轩便是如此。

因为,依然有勇敢的男生向我示爱,依然有深情的女生向他注视,所以,我们以不断争吵来防范一方的背叛。在争吵中,似乎又找到爱对方的感觉。

争吵,常常以我的“出走”告终。我总会在争吵后给周晓打电话:“多烧点饭啊,我来吃。”

我知道,周晓才是于子轩心中最忌的敌人,尽管我总是笑他不可理喻。如果我和周晓会爱,哪里还有你于子轩的事?

但是,无论是从惩罚于子轩的角度,还是从我自己心里的愿望出发,去见周晓都是最好的选择。

研究所分给周晓一间宿舍。他自己做饭烧菜。

他总说我被食堂的伙食折磨得营养不良,自己却还说是苗条才美。然后他让我来之前提前告诉他,他好为我准备美食。我随口说爱吃红烧肉,于是好像每次都能吃到。不过,我确实吃得很香。

有时我会让他给我准备两瓶啤酒。他不喝,看着我独饮,给我夹菜。

我总是大口喝酒,张口大骂于子轩。

“他以为他谁啊!想管我?先管好自己吧!周晓,他最怕你了,他把你也当作情敌呢!小人之心!这样就表示在乎我了?去他见鬼的爱情吧!……”

我的话总是说得很长很长。

“周晓,还是你最好最亲!我觉得我们像兄弟呢!”

“周晓,你谈过恋爱吗?说说嘛……”

“周晓,你真的很帅呢,一定很多女孩追你吧?”

“周晓,你说于子轩到底爱不爱我?”

周晓常常只有点头或摇头的机会,跟不上我说话的节奏。其实,我似乎也并不是要他一一回答,我只是发泄我心中的怒气而已。

我与于子轩的恋爱在毕业前夕结束。他要回他的家乡,而我是肯定要留在省城的。分手那天,我竟莫名地感到轻松,心底竟想:终于不会再吵了。只是突然想到这一别,已不知何年才能再见时,蓦然落泪。

我进了一家外企做文秘。周晓说要为我庆贺,送给我一套宝姿套裙,第一次请我去喝咖啡。

咖啡厅的灯光温馨得让人柔肠万千。我看到周晓的眼神有些兴奋,但有些许躲闪。

我说:“怎么了?为我庆贺怎么不敢看我呢!”

他说:“我怕自己错觉在谈恋爱。”

我说:“和我谈恋爱?开玩笑!我好不容易从恋爱中逃出呢!不过,进了外企,我可得擦亮眼睛找个钻石王老五!哈哈!”

他说:“你和于子轩真的完了?”

我说:“当然。我都有点怀疑自己是否真爱过他。”

说着说着,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说:“老同学,你怎么还不找个女友?要求不要太高啊。”

周晓的眼睛黯淡下去:“哪能说找就找着了。”

“你有爱过人吗?”我不觉来了兴趣。

“爱过。可人家不爱我。”

“不会吧?快告诉我,那是怎样的女孩啊?漂亮吗?肯定很漂亮。”我诧异,从来没听他说过有这样的一个女孩。

我频频摇头:“老同学,你英俊帅气,正直善良,竟有女孩看不上你吗?不信。”

他嘿嘿一笑,有明显的故作轻松:“姻缘天定嘛,哪能强求。”

看着周晓眼中的失落,我忽然涌起一丝感伤。是啊,爱,哪能强求。

走出咖啡厅,街上人来人往。我竟有和周晓相拥的冲动。这个城市中,我是多么孤独,只有他,像亲人,似乎一直在我身边。

我挽住了他的胳膊,像一对情侣,行走在人流中。

我穿着那套几乎花了周晓两月薪水的宝姿骄傲地走进了写字楼。

我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轻盈地飞在各式男人的眼中。

我的约会连绵不断。

每隔两三天会接到周晓的电话,我总是无暇和他多说。他其实也没什么事,每次就那一句:“还好吧?要注意休息。”

我有时甚至觉得他烦,“周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唠叨了!”

他便讪笑着:“好了,好了。挂了。”

日子无声息地流逝着。

我终究没找到中意的钻石王老五。

又是新年。我才恍然惊觉自己已26岁了。

忽然想起,新年,周晓竟没给我一声问候一个祝福。

失落忽然就那么重那么重地压上了心头。然后,急忙拨那个熟悉的号码。

通了。电话里传来的竟是一个温柔的女声。

“你好。请问哪位?”

我竟慌乱得没出声就挂了电话。我不知所措地在屋里走来走去。这么多年,我似乎习惯了他只对我嘘寒问暖,忘了他身边应该有别的女孩。

屋内电话铃声响起。

“是我,”是周晓,“你打过电话来吧?”

“我……”我竟不知说什么。

“我要结婚了。”那边说。

又是一怔。“你,要,结婚了?”

竟然,一滴泪,滑落脸庞。

那个女孩叫安静,省医院护士,周晓的校友。人如其名,安静得像一朵娇艳的花苞独自等待绽放。

她说,她暗恋周晓三年,追求周晓五年,终于爱神垂怜她了。

她说,周晓在校时心中就有一位女孩,那么多女生追他,他都不动心,我就是爱上了他的这种执着。

她说,你不知道,周晓有多么好,我知道我终会感动他的。

她说,我等待,只因我不想轻易错过我爱的人。虽然他也许不如我爱得深,可是我相信以后他不会辜负我。

她说,我现在感觉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她说,她说……

我的心就在她的轻声细语中尖锐地疼痛起来。

想起高中时代的书信,想起再见后的整整五年,想起他的红烧肉,想起他的叮嘱,想起他一直任我随心所欲……

他原来是一直爱着我的!

我却视而不见,放任自己盲目追逐!

我原来也是爱他的!

只是这爱太亲切,融入心底,以致忽略。

再见周晓,我说:“老同学,你太不像话了!原来一直藏着佳人啊!连我都瞒着!好歹我也算是你的红颜知己吧?”

婚礼上,我笑靥如花,祝福新人。

但悲伤在我心底肆意流淌。想喝酒,终究滴酒未沾。

周晓,周晓,我如何能爱你不自知?

只能,终成离别,永远。永远。

当爱已成往事,一切都太晚了。趁爱还在,好好把握,毕竟,一旦错过就是一生。

撑起我生命的爱

文/良丹

我有两个姐姐。大姐出世不久,因病医治不及时,患了小儿麻痹症。种田人家少不得重劳力“撑门户”,二姐出生后,父母迫切需要一个男孩。当我呱呱坠地时,如愿以偿的父母心花怒放,将那鞭炮炸得噼里啪啦,并给我取小名“来喜”,又依着“贱名好养”的风俗,叫我乳名“傻儿”。等我读书时,父母才一本正经地给我取了个学名——“杨良升”。

仿佛我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折磨母亲的。

打出生以来,我难得有几天不病,一病就绵绵无期,让母亲焦心不已。她为我到处请医生,求偏方,熬中药……除了种田,剩下的时间都在为我忙活。

1994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离家十多里地的镇中学,学校要求住读,每周末回家。那些日子,母亲因为不能天天照料我而忧心如焚。同学们都在学校蒸饭,吃从家带来的咸菜,我也不例外……我的身体更差了。

母亲趁我周末回家的空儿,带我去看医生,并且买了很多中药。等我上学后,母亲每天清晨3点钟起床熬药,熬好后将药汤灌进开水瓶保温。当她打着手电筒将药送到学校时,天还未明。

母亲拍着我宿舍的窗棂,轻轻地叫:“傻儿,把门打开,妈给你送药来了。”因为身体原因,我的睡眠一直不好,母亲一喊,我就醒了,便开门让她进来。

十多里的“急行军”,让母亲气喘吁吁。她将开水瓶里的药汤倒在水杯里,要我趁热喝。又苦又涩的药汤,别说喝,就是闻着也刺鼻,勉强喝了一口,我立马吐了。母亲急急地又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说:“傻儿,喝药要咬牙,喝进去你的病就好了……还愣着干什么?妈求你了,快喝呀傻儿……”母亲左一个“傻儿”右一个“傻儿”的,有同学被惊醒,发出窃窃的笑声。

我脸红了,向母亲抗议:“妈,在这里,您要叫我的学名杨良升,别‘傻儿傻儿’地叫,惹人笑话。”母亲嘴上答应,可下次送药来,她还是一口一声“傻儿”,我也只得由她去了。

母亲风雨无阻,每天天亮前送药来,并监督我喝完。一个寒冷的清晨,她披着一身雪花来时,我正躺在床上咳得翻江倒海。母亲将手伸进我的被子,发现我的双脚凉得像铁砣,她大骇,一把将我搂在怀里,连连问:“傻儿,你没事吧?不要这样,妈妈会吓死的。”说着,她用被子把我紧紧包裹住。不一会儿,母亲嫌增温太慢,竟当着同学们的面,解开衣襟,将我一双冰块般的脚,生生地贴身放进她怀里。

我清楚地感受到了母亲身体的战栗,那天的气温是零下6度,呵气成冰啊!我挣扎着想将脚从她的胸前抽出来,母亲却死死拽着,还说:“傻儿,别犟,天冷啊。”

“妈,您不冷吗?我的脚凉!”

“没事儿,妈身体比你好!”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母亲的身体并不比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