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爱你是我生命最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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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007

第 7 章 007

Bling唐事件后秦阿姨再没来过我家。这挺好,她的狗总是把我的卧室当卫生间使用。不知道她是怎么在老妈的圈子里宣传这件事的,总之我频繁的相亲生活暂告一段落。老妈似乎很恼怒,但在我面前绝口不提。

生活立时陡然无趣起来。杜冥这阵的节目主要在晚间,想见她都要到十一点以后。每次聊不出什么有爱的话题就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在鼻毛都开始疯长之时,博客里一个大学学妹发来的小纸条引起了我的注意。

学妹姓张名庄子,是我一忠实的崇拜者。第一次听她的名字实在是让我崩溃死了。她爸姓张,妈妈姓庄,于是她名曰子。为嘛我就姓李呢?将来不论嫁给谁也不能给孩子起名李子吧。都可以跟杏儿啊桃儿啊配对了。没办法,姓氏这东西没得选。

真真最最讨厌没有选择的生活。

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大学门口,浑身有股说不出的兴奋。看着来来往往如移动青葱菜瓜般的学弟学妹,心里的优越感就甭提了。

今儿我穿了件很正的蓝色短款西装,内搭蓝灰相间横条纹T恤,脖子里系了条细长的浅灰色针织围巾。裤子是我这段时间购入的最爱:一条二手店里淘出来的日本原单破洞仔裤,男款的。低腰、吊跨,裤腿被我刻意卷起来不规则的垂在脚踝处,脚上穿了一双春意盎然女人味儿十足的高跟鞋。配饰则是衣领处几个大小不一的徽章。手里当然拎着我的LV。

我躲在墨镜后面窥视偷窥我的人。天气很好,仰望蓝天,想不明白为什么男人愿意偷窥我却不愿接近我。我想是体质有问题。我是孤独体质。

“学姐。”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庄子学妹用力拍我的肩。“天,都不敢认了啊。头发真的这么长了?还是短的好看。”

我做什么又不是为了让你喜欢。想想今晚的时光要与她一起打发,我笑起来:“现在转型了,走奢华嬉皮路线。”

庄子真心夸赞:“学姐什么样子都好看。唉,我什么时候能混到你这样。”

“别盼。混到了人也老了。我还羡慕你的活力呢。”

真的。小时候整天盼着长大,现在整天希望变小。

庄子长的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皮肤白皙透亮。就是有点她这个年龄段女孩常有的婴儿肥,看起来胖嘟嘟挺可爱。

她发的纸条说大学旁边的酒吧每周六晚都有live house,挺有意思的。我动心了,因为末了她还加了句小帅哥特多。躲在阴暗角落里观赏帅哥多巧乐滋啊。为此,我还特意在脖子里挂了卡片机以备猎艳时使用。

工作了有钱拿就是好。出来混装备都能带齐。

票价不贵,六十块一张。庄子说是什么张亚东一手打造的英伦范儿乐队果味VC。在酒吧门口我看了眼海报,是四个外娇里嫩的帅哥。

现在的男孩女孩都挺疯狂的。乐队宣传语是最爱英伦范儿,酒吧里一水儿穿英伦范儿的。还好我是优雅嬉皮。

这里设施简单,舞台与观众之间零距离。昏暗中乐队的吉他手贝司手鼓手开始调音。我原想站在角落里单纯观赏帅哥,却被兴奋的庄子一把拉住站在最接近舞台的位置。

我摆摆手想退后,主持人走了上来,现场灯光大亮。我退不出去,因为一拥而上的人群堵在我身后。

晕,看来只能看那四个外娇里嫩的帅哥了。跟四周这些狂热的歌迷相比我就是打酱油的。偏还占了这么好的位置,汗。

这里音响设备陈旧,也就图一气氛。

演出一开始我就诧异了。这年头都是男孩子腿比女孩子还纤长匀称吗?一水儿的铅笔裤长脸鞋,线条漂亮的让人流口水。距离我最近的是贝司手,红色鞋子红色腰带,上身大V领间露出白皙结实的胸膛,胸前垂着红色水晶珠串,珠串末端挂着十字架。他的眼压根看不到,因为被浓密黑发覆盖。

我摇摆身体,渐渐也融入到火热音乐中。当然,不会忘记用相机记录每一个帅哥。

我喜欢镜头里瞬间抓拍的画面。充满狂野活力。

很快,细密的汗匀匀贴在主唱裸露的皮肤上。聚光灯打在上面让我恍然间联想到《泰坦尼克号》里,古董车上的迪卡普里奥那汗湿的脸颊和卷发。

我想歪了吧。但真的觉得男孩最美的时候就是这两种时刻:为热爱的事情竭尽全力;为爱着的女人精疲力竭。

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我爱的爱我的男人为了我精疲力竭呢?正愣神间,贝司手的脸突然放大在眼前,性感红唇朝我落下。

我想躲,结果却迎面而上。这台上台下跨度太大,我们都尽力了,却只蹭到了下巴。

即便如此,全场也轰动起来。尖叫声充斥耳边。庄子兴奋地看着我,给我一个‘学姐好辣’的眼神。

这只是配合贝司手活跃现场气氛的动作而已。我耸耸肩,扒开人群想找瓶啤酒喝。

场中央站着一个人,奇怪的是他四周几乎没有人。大家像是自动自发给他让出位置。这人一身衣服也是优雅嬉皮路线倒是跟我很衬。我顺着他臭屁的皮鞋、驼色裤子往上看,直到看见一对熟悉讨厌的眼睛。

“Bling唐?”我指着他喊。声音淹没在乐队的乐声中。

真是唐易。挺神的,这样也碰得到。

我在喧闹中静静望着他,他也望着我。我脑子里窜出很多YY镜头。比如他会很酷的走到我身边给我窒息的吻。比如他会拖起我的手带我离开这里。比如他会用一种命中注定的眼神仰望天花板。比如他会绅士的请我喝啤酒。

唐易都没有。他只略微比看路人甲多看了我几秒钟,然后他身边忽然跳出个头戴灰色礼帽的娇小女孩。Bling唐很自然地用手揽住她的腰肢,低头对她贱贱微笑。

好吧,我承认他不是贱贱微笑,是帅帅微笑。

看来我是自作多情,还好有昏暗光线为我遮掩尴尬。

一个人走到吧台要了打啤酒,佐着音乐灌下去。人群忽然欢呼起来。那是因为礼帽女孩像条蛇般在唐易身侧扭摆。

Bling唐有点雅痞的味道,不用做什么动作只是站在那儿都很有范儿。必须承认,他们很衬。

可我很不爽。非常不爽。在我的有些偏执的认知里,被我嫌恶的人至少要躲在角落里一年半载不敢出来见人才是。可这家伙这么快就出来混了。

主唱正在用沙哑的声音唱《kiss me》。酒精和音乐搅拌在一起是有化学反应的。恶果就是使人迷乱。

我决定管管这个嚣张的家伙。管管这个应在垃圾场里呆着的废品。

我是这样管的——

礼帽女孩不是像蛇吗?那我就走妖的路线。

我像个移动的S字母走到Bling唐身边,揪住他的衣领,吻他。

后来杜冥采访我:“为什么想吻他?”

“因为他看起来很欠扁。”

“欠扁的人可以有很多恶毒方法对待。为什么让他成为第二个跟你接吻的人。”

“因为我的初吻是一个阴影,我想摆脱这个阴影很多年。”

“为什么是他。”

“就是他。就这样。”

……

总之我吻了他。《Kiss me》的旋律从此镌刻在我心底。

我的心跳不稳,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毛孔里渗出细密的汗,他也是。我感觉有点对他的唇上瘾。后来他抓着我钻到车里继续亲亲证明了他也是。

那晚太危险,差点擦枪走火。

唐易的手隔着我的T恤很不地道的到处游走时,车载电台里刚好传出老杜的声音:“张小姐的烦恼的确是很令人难过的事。爱上好姐妹的男友……”

我气喘吁吁的推开他,也不知怎么想的抬腿踹了他一脚后跳下车打车逃离作案现场。

跳上的士后我想,庄子跑哪里去了?难道被我遗弃了?

酒劲涌上来,阵阵向上翻。眼一闭,去,管他什么庄子老子墨子孔子韩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