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爱你是我生命最美的姿态
795100000042

第42章 番外&8226;温森

第 42 章 番外•温森

走遍全世界,我见过数不清的嚣张女人。我不喜欢这类女人。

唯独那天,在阿克苏诺贝尔中国区总公司楼下。一个穿进口********鞋不可一世的女孩要我帮她搬箱子。她误会了,我不是搬运工。可她的趾高气昂背后是毫无底气的恳求。这女孩试着给我抛媚眼,她的媚眼实在是太难看了。为了不看到她继续蹩脚的卖弄风情,我决定帮她把箱子搬上去然后走的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谁知道中午又在电梯里遇见她。

她用施舍的口吻说要请我吃饭。可笑,谁都看得出她眼睛里的无助,好像找不到人陪她吃饭就是世界末日降临。

郭敦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味道正宗的日式酒馆。我把这里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从不领人到这里吃饭。

从来,我都习惯独享好的东西,包括美食。

带着她七拐八拐来到郭敦,自己都奇怪,怎么会带着这个认识不到一天的女孩到这里?

吃饭时我发现她的一个特点:特别碎嘴。尤其在紧张的时候话特别多。

她居然把我工作了十年的公司称之为腐败公司,好笑死了。我经历过许多女人,像她这么搞笑的可不多见。

结账的时候她以为我是托儿,看出她眼神里的怀疑我有些恼怒,便把帐结了。

她穿着高跟鞋走不快,只能在我身后暴跳如雷恼羞成怒。

没几天我就听说销售部的唐经理是她的男朋友。这两人,金童玉女,倒是挺般配的。

之后她每次遇见我就‘喂喂喂’的叫个不停,索性,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温森。

说来也怪。等我告诉她我的名字了,反倒再没有碰到过她。

挪威的几个朋友漂洋过海来演出,因为经费问题只来了三个人。他们找到我,请我客串主唱。这都是年轻时玩的,现在早不唱了。可我敬佩他们为传播自己的音乐理想自费到全世界演出,于是答应下来。

真没想到最后一场会碰到她。更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要把我跟她的朋友,那个叫什么庄子的女孩儿凑成一对。

唐易正式打了报告,申请年假。他说想婚礼结束后带妻子度完整的蜜月。这份报告是我签的字。那时我祝福这个嚣张的女孩能得到幸福。

谁知他们没有等到蜜月就齐齐请了病假。再次见到唐易,他到我办公室要走了那份年假申请报告。我看着他把那份文件撕成了两半。

我从不干涉下属私生活,那天破例八卦了一次。“唐易,你和李小姐之间发生了什么?”

他没有回答。

后来,他们似乎又和好了。唉,搞不清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事儿。

七月我飞了一趟荷兰总部,接受了关于我担任中国区执行官的职务任命。前任中国区执行官塞柯阳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这络腮胡子上任前该刮一刮了。”

距离正式上任还有一个多月呢,到时候再说吧。

阿姆斯特丹有我的情人。我给那个身材热火的女人打了电话,她带着红酒来酒店找我。

我不缺女人。全世界几乎都有我的情人。定居香港的父母无数次的催促我今早结婚让他们抱上孙子。

可纵是我情人无数,却没有一个是让我渴望与之结婚的。

回国后的第二天晚上,我要送一批防腐涂料到码头。塞柯阳总是笑我没有领导的样。什么才算是领导的模样呢?穿着昂贵的西装穿梭于各种酒会?对这些我实在没有兴趣。

公司的地下停车场,我差点开车撞到那个嚣张的女孩。

她扑到车前,大灯照的她一张脸苍白的像个鬼。她说,带我走,随便去哪儿都行!

我把她带到码头。她说让我该干嘛干嘛不用管她。

这怎么可能?她的样子看起来随时会出事似的,精神状态极度不稳定。忽然想起她的职业是心理医生。真不像。

果然,她指着大海胡言乱语,说着说着就想翻过栏杆跳下去。

那一刻我能想到的就是带她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她疯了似的抓我锤我咬我,这女人就像一只森林里落网的小兽。被她抓咬过的地方真疼。

她打累了骂累了昏睡过去。我带她上了刚刚完工的轮船。她醒了,披头散发的像个幽灵在甲板上游荡。

我必须跟她聊些什么让她不再歇斯底里的发作。

于是,我开始讲我在世界各地码头工作时的所见所闻。讲故事是我的强项,她果然听出了兴趣。我们边喝啤酒边讨论究竟哪里的夜空最灿烂。

我说:“其实最灿烂的夜空往往就在我们的头顶。”

她惊愕的抬头看我,似乎不相信一个‘码头工人’的嘴里会冒出这样的话。

那一刻我看不到旁的东西,只看到她微微张开的红色唇瓣。我想,为什么不吻住这诱人的唇瓣?

想的时候我已经这么做了。

她疯狂起来。我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她想利用我的身体遗忘谁。我从不拒绝身体的欲念,我想要她。

进入的时候她哭了起来,哭得我身体疼痛。

真没想到这是她的第一次,我还以为她早就跟唐易……

我像是十七八岁第一次做这种事的少年,早早泄了。离开她的身体后我很郁闷,于是点燃一支烟。

激情褪去,船舱里越来越冷。我看到她紧紧蜷缩着浑身发抖,于是又去抱她。她在我怀里笑起来,不可抑制。我讨厌这笑声,我讨厌她这样在我怀里发出比哭还难听的声音。

我用吻堵住她,禁止她再如此笑。她很倔,紧咬牙关不让我的舌探进去。可她不懂,还有一种身体的反应是她难以控制的,那就是本能。

那夜我反反复复的要她。把自己深埋进她的体内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圆满。我一次次的吻她,吻的她再无气力咬紧牙关阻挡我。

我整夜未眠。清晨她穿着我的衣服赤脚走出船舱我都是知道的。只是不想打搅她在她身后尾随。

风吹起工装衣角,吹乱她发丝的时候,她美极了。

从那以后她见到我就躲得远远的,而我也不知道究竟该怎样对她。她此时并不爱我,我束手无策。

她再次冲到我的面前把自己送到我怀里的时候我只能被动的接受。如果只有欲念能把她留在身边,如果她想通过我治疗心里的伤口,我为什么拒绝?

得知她跟唐易分手后又找了个什么大眼儿当男朋友,并以此为由再不来找我。我很愤怒。为什么她可以随便找个什么人成为她的男朋友却唯独我就不行?

也就是在那时候我才看清楚对她的感情。我爱上她了。

麻烦啊。三十六岁了碰到爱情这档事儿。

公司酒会上恰巧碰到躲起来哭的她,我骂她,说她没出息,是谁让她伤心难过的就更应该站在他面前坚强的笑。

那一刻她的表情很可笑。脸上挂着泪珠鼻涕,嘴里直嚷:“大胡子,你的侠胆雄狮大落腮胡子呢?”

废话,当然是刮掉了。

她的思维模式跟一般人很不一样。我当众吻她,让她星光闪耀。我以为她会喜悦,她会享受扳回一城胜利的快乐。谁知她竟在全体员工面前对我竖起中指转身就走。

哈,我真爱她!

我想通了。若想让她爱上我就必须用她所能接受的方式。我开始慢慢接近她,让她习惯身边有我的存在。我挖空心思制造她喜欢的浪漫。我小心翼翼不干涉她的私生活。我克制想要她的每一次悸动。

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成功的时候她却还是跟着伤害过她的唐易走了。

我说:“李默言你想清楚。我不会永远站在你身后等你。”

可她还是走了。头也不回。明知道等待她和唐易的不是一条幸福的路,她却还是要跟着他走下去。

没人知道我有多么痛苦。

我还是阿克苏诺贝尔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我仍拥有遍布世界的情人。我还是过着很多人羡慕的生活。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生活多么无趣无望。

婚礼事件之后杜冥几次三番的找我。她脱光自己的衣服诱惑我。这也是个可怜的女孩。可怜到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平复自己的伤痛。杜冥只想发疯似的得到所有爱那个嚣张女孩的男人。

我不理她。

她又开始利用自己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的身份接二连三的找公司的麻烦。

有个工程现场发生了工人伤亡的事故,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她就要把相关报道发到电视台上。

我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面谈。

杜冥要我送她礼物。我答应了。挑手表的时候恰巧碰到了蒙着面的嚣张女孩。我就怕她会误会会胡思乱想,果然,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就是胡思乱想了。

我顾不上杜冥会怎么想。付了钱拉上嚣张女孩儿就走。杜冥想报道就报道吧,随她的便。

嚣张女孩儿是不是个笨蛋啊?去海边度假能把自己的脸晒成这样?

我被她气的要命,不想看见她。

后来又见到杜冥,她说:“温森,老李不选择你真是最笨的选择。”

那个嚣张的女孩儿笨吗?不,一点也不。她就是太真了。

唐易的父亲出事儿了,下通缉令的恰好是嚣张女孩儿的父亲。

我就知道她扛不住。

果然,她几次三番出状况。不是到郭敦喝醉酒就是在雪地里把自己冻僵。

我累了,不想再这样跟在她身后团团转。我给她一个选择:要我,就跟我回香港见我的父母,结婚、生子、一辈子守在一块儿。不要,我会从此消失在她的生命里。

除夕这天,我在首都机场门口等了很久。

她不会来,我知道。

我真的可以放弃?不知道。

我爱的那个嚣张的女孩名叫:李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