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光至元鼎年间(公元前134~111),闽越王无诸、东越王余善在将乐境域先后建造乐野宫、高平苑、校猎台,作为游乐、围猎之地。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将乐境域属会稽郡冶县。三国吴永安三年(260),析建安之西校乡设置将乐县,属建安郡。因“水来自将溪而越王乐野宫在是”,又以“邑在将溪之阳,土沃民乐”,故名“将乐”。西晋至南北朝,将乐均属建安郡。其中,东晋隆安三年(399),析将乐县的西乡置绥安县,义熙元年(405)改为绥城县。隋开皇九年(589),将乐、绥城并入建安县。开皇十二年,又从建安县划出原将乐、绥城两县地界并入邵武县,隶属江西抚州。唐武德五年(622),从邵武县析出,复置将乐县,改隶建州(治所今建瓯)。唐垂拱四年(688),从邵武、建安两县析出原将乐与绥城属地复置将乐县,隶属建州。元和三年(808),再分并于建安、邵武县。元和五年,再复将乐县,属建州。五代十国闽天德元年(943),王延政据建州,建国号殷,将乐县为其所辖。闽天德三年,将乐升县为州,取名镛州,又称西镛州。是年八月,南唐灭闽,将乐为南唐所辖。南唐保大四年(946),将乐废州为县,隶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改剑州为南剑州(治所今南平市),将乐从建州划出,改隶福建路南剑州。元至元十三年(1276),元兵占领邵武军,改军为路,将乐属邵武路。至元十五年,南剑州升为南剑路,将乐属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为延平路,将乐属延平路。明至清,改延平路为延平府,将乐为延平府所辖。民国时期,将乐分属北路道(治所今南平市)、省政府、北路道、延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治所今邵武市)、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今南平市)。其中,民国23年(1934)2月,红军解放将乐县城,成立县苏维埃政府,直属闽赣省苏维埃政府。1950年1月31日,将乐解放,属福建省第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平);970年6月,改属三明地区。
2.基本情况
将乐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东南面、闽江支流金溪中下游,地处东经117°05′03″~117°39′59″,北纬26°25′25″~27°04′06″。福银高速公路纵贯境内,向莆铁路穿境而过并设点建站。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7.9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1.5千米,总面积2241.1平方千米。其中,陆地2209.9平方千米,占98.6%;水域31.2平方千米,占1.4%。全县耕地面积.33万公顷,是国家和省级商品粮基地县、全国食用菌先进县和福建省烟叶生产重点县;有林地面积11.32万公顷,林木蓄积量1690万立方米,毛竹林面积2.9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3.1%,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和“中国毛竹之乡”;已探明的矿产有石灰石、煤、方解石、铅锌矿、萤石等36种(其中,石灰石储量约10亿吨,居全省第一)。将乐县拥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玉华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栖山、国家森林公园天阶山三块国家级旅游品牌,是福建省重点生态旅游区之一。将乐县是北宋大理学家杨时的故乡,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擂茶、龙池砚、西山纸并称“将乐三绝”,均被列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2年,将乐县辖6个镇、7个乡、135个建制村、5个社区居委会、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6471户、77392人,地区生产总值77.6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27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60亿元,财政总收入.40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7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141元,出口总值0.95亿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9.05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1.98%。
十一泰宁县
1.建置沿革
战国后期,泰宁境域是闽越王无诸领地,汉代末年隶属于孙吴建安县校乡,永安三年(260)隶属于建安郡新置的绥安县。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改绥安县为绥城县,泰宁境域隶属关系及辖地都没变动。隋代开皇十三年(593)绥城县并入抚州邵武县。唐武德四年(621)绥城从邵武析出,重设绥城,隶属建州(今建瓯)。贞观三年(629)废绥城县,泰宁境域并入邵武后改称金泉场。武后垂拱四年(688)金泉场从邵武析出转属将乐县,改称金城场(场的治所移至今泰宁)。唐乾元二年(759),金城场地分置归化(即今泰宁、包括明溪一带村落)、黄连(即今建宁)二镇,归化镇属建州。因当时地处偏僻,人烟稀少,且以蛇为图腾的古闽族居民居多,故得名。五代南唐保大四年(946)废归化镇为归化场。南唐中兴元年(958),升归化场为归化县,隶属建州。宋代,归化县属福建路邵武军。宋元丰八年(1085),状元叶祖洽拜托张汝贤奏请朝廷更改县名。元元年(1086),哲宗即位,以为该县习俗淳厚,文风鼎盛,遂将孔子家乡阙里府号“泰宁”赐为新县名。元、明、清,泰宁属于邵武路。民国时期,泰宁分属建安道、省政府、第九(邵武)、第七(长汀)、第三(建阳)、第二(南平)行政区。其中,民国20年(1931)6月7日,泰宁成立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7日,正式列入中央苏区版图;民国22年10月25日,苏维埃政府成立,存续至民国23年7月。1950年2月9日,泰宁解放,属南平专员公署;970年6月,划归三明专区管辖。
2.基本情况
泰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杉岭支脉东南侧,地处北纬26°34′~27°08′、东经116°53′~117°24′之间,总面积1539.38平方千米。全县耕地面积1.12万公顷,水域面积5666.67公顷,林地面积12.39万公顷。泰宁物产丰饶。全县主要种植栽培水稻、烟叶、食用菌等,活立木总蓄积量71万立方米,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28种(其中,金属矿8种、非金属矿20种),探明黄金矿区分布面积42平方千米。
旅游业是泰宁的最大特色,也是泰宁的支柱产业。中国丹霞·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被列为《世界遗产名录》。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泰宁金湖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泰宁尚书第建筑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现保存着红军街、东方军司令部、红军医院等众多革命遗迹。泰宁被列入全省两个旅游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泰宁丹霞文化产业园被列入全省首批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2012年,泰宁主要景区游客接待量124.8万人次。其中,金湖单点突破4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2012年,泰宁县下辖2个镇、7个乡、111个建制村、6个居民委员会。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7298户、31889人,地区生产总值65.1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3亿元,财政总收入、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和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5%、2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973元。
十二建宁县
1.建置沿革
三国时期,建宁境域与泰宁境域同为绥安县,隶建安郡。
东晋义熙元年(405),绥安县改为绥城县;县治就在今建宁城南三华里的高沙洲。唐乾元二年(759),绥城分为归化、黄连(今建宁县)二镇。唐乾符五年(878),黄连镇升为义宁军。
不久,废义宁军,改为永宁镇。南唐保大四年(946),南唐破建州后,改永宁镇为永安镇,次年又改为永安场。南唐中兴元年(958),升永安场为建宁县(县治设于今建宁濉溪镇),隶属建州。其名即取“建州”和“义宁军”中各一字合并而成,并有“建州安定宁和”的含意。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建州郡的邵武县升为邵武军;建宁改隶邵武军。元、明、清,建宁县皆隶属邵武管辖。民国时期,建宁县分属建安道、省政府、第九行政督察区(治所邵武)、第七行政督察区(治所长汀)、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南平)。其中,民国21年(1932)0月,建宁县建立苏维埃政权,属江西省苏维埃;民国22年月,划归闽赣省革命委员会领导,并一度成为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至民国23年5月红军撤离建宁。1950年2月,建宁解放,隶属南平专员公署,1970年6月划归三明专区。
2.基本情况
建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地处北纬26°30′~27°06′、东经116°30′~117°04′,东临泰宁县,南接明溪、宁化县,西连江西广昌、南丰、黎川县,北靠邵武市,全县总面积1718平方千米。县内有海拔千米以上山峰有白石顶35座,千米以下至800米以上的山峰有38座,主要溪流有13条(其中,主要河流濉溪及其澜溪、宁溪等11条支流属金溪水系,发源于均口镇均口村张家山组严峰山,为千里闽江正源头)。全县山地7.33万公顷,耕地1.53万公顷,林地13.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9.2%,河流总长1005.9千米,流域面积1685.7平方千米。地质矿带多含稀土元素、钾长石。建宁县旅游资源丰富。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金铙山景区,以金铙山、闽江正源为主体,整合建立闽江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闽江源升格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修竹荷苑被授予“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宁县为全国21个中央红色苏区基点县之一,并一度成为闽赣省苏维埃政府驻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总前委旧址---“毛泽东、朱德旧居”、总政治部旧址---“周恩来旧居”被列为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及省重点推介的5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一。建宁县还是国家和省级商品粮基地县、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宁县产业特色突出,以“三子”(莲子、种子、果子),是“中国建莲之乡”、“中国黄花梨之乡”、“中国无患子之乡”、“中国梨产业龙头县”和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省商品粮基地、县烟叶生产基地。其中,“中国通心白莲”获得国家驰名商标。2012年,辖4个镇、5个乡、92个建制村、7个社区居委会和1个综合农场。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0941户、151100人,地区生产总值59.86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4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9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4∶49.9∶2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05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2.75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93亿元),出口总值8800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89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7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