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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要倒的油瓶汪强

谁这么放的油瓶?一半在架子上,一半悬在空中,只要苍蝇撞上了它,只要电风扇转起来,只要老鼠撞到架子上,它就会倒下来。不过,我不想去扶。

我知道,这油瓶一旦倒下来,极有可能落在下边那个烧得正旺的炉子上,那就可能酿成一场火灾。不过,我还是不愿去扶。

我知道,扶一扶那只油瓶并不困难,只需要多走三五步路,然后举手将那油瓶向里挪一挪就行了。可是,我却不敢去扶。

想想吧,假如当我的手刚要触到油瓶的瞬间,它正好倒了,正好落在炉子上,火势迅猛蔓延开来,把一间间房屋烧毁了,把一件件电器吞噬了,把一个个来不及逃出去的老弱病残烧伤了,烧死了,那我能逃脱干系吗?

地上有我的脚印,架子上有我的指纹(假如恰巧还有一块地面砖,一段木架没有被烧掉),再加上有人证实,在大火燃烧前的两分钟,只有我一个人从屋里走出。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面对公安人员的审问?

我说,那个油瓶本来要倒,我是去扶油瓶的。他们会相信吗?他们若问,谁能证明那个油瓶要倒?我说不出证人,我拿不出证据。他们若是再查一查先前那个放油瓶的人,那个放油瓶的人十有八九会说,他的油瓶放得是如何牢靠,刮十二级大风,发生八级地震。

那油瓶也不会倒。我怎么办?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呀。

想想吧,假如正当我扶好油瓶的瞬间,有人走过来了。他没看到那个油瓶要倒的情形,只看到我的手抓在油瓶上,他会怎么想?他会不会对人说,××曾经抓住了油瓶,一见我来了,立即把手放下了,满脸通红,跟我说话也不自然。于是一传十,十传百。那我成了什么人?日后,那厨房少了一袋米,人家就会想,是不是×ד拿”走了?他还偷过油哩,厨房里少了一条羊腿,人家也会想,是不是×ד拿”走了?他曾经偷过油哩。这叫我怎么有脸活下去?我如果一开始就向人家解释,我不是偷油,我是去扶油瓶的,这又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大笑话,反而会增加人家的疑心。这不是叫我左右为难,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吗?

就算这一切都不发生,火灾没有发生,扶好油瓶的瞬间没有人看见,做好了这一切就顺顺当当地走了,那又怎么样?如果我对头头说,若不是我,整个单位全完了。那头头也许会以为我有神经病。如果我对哪个老人说,不是我,你就没命了,你就会被烧成一堆枯炭了,那说不定会被骂得狗血喷头。怎么说呢,反正是天下只有救火的英雄,没有防火的好汉。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是快快地离开这儿,那油瓶爱怎样就怎样吧。

【作品赏析】

“要倒的油瓶我不扶”,别人不敢去扶,你敢吗?

听听不扶者的理由吧!若是他的手刚要触到油瓶的瞬间,它正好倒了,说不定别人会认为他是纵火犯;或许他来不及逃开,被烧死了;或者说有人看到他的手放在油瓶上,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他想偷油呢!那以后他可就没脸见人了。

就这么一只要倒的油瓶,却引发了不扶者的重重顾虑。确切地说,应该是我们的顾虑。倘若在公共汽车上小偷正在行窃,或者说在某处有人杀人,别人不知道,不巧我们看到了,我们可就顾虑重重了:当场揭穿小偷或者说去公安局报案作证人,说不定他们会找我们的麻烦,报复我们:或者说做贼的喊抓贼,反咬我们一口,他们的证人多得是,可谁看见他们作案啦?没有。我没有证人!再说帮了别人,人家又不一定领情,何必自找麻烦啊!反正亏的又不是我们!

“事不关己”者很干脆地替我们作出了决定:反正天下只有救火的英雄,没有防火的好汉,是非之地不可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自走自的,随那油瓶怎么样!要倒的油瓶我不扶,别人的事我不管,自走自的,随那小偷、杀人犯怎么样!

事不关己,少管为妙,这是典型的明哲保身。于是,人们宁愿让凶手一次次地逍遥法外,也无人愿意站出来伸张正义;于是,坏人更加横行,好人更加小心;于是,清者不清,浊者更浊……但我们往往忘了,当事情涉及自身的时候,旁人又会怎样!

此文通过一个具体的事例,直观地写出了人们意识形态中存在的问题,选取角度巧妙,说理形象充分,对读者很有启迪意义。作者有句话没说,我想应该是留给我们说的:要倒的油瓶大家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