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诗风物志:唐人的世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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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行卷(3)

明人王世贞的《觚不觚录》记载了明代干谒者的谦称,比如正德年间一大臣干谒宦官刘瑾,自称“门下小厮”;嘉靖年间,一仪部郎干谒翊国公,自称“渺渺小学生”;到了王世贞生活的年代,干谒者的谦称更是花样繁多,什么“将进仆”、“神交小子”、“未面门生”、“门下沐恩小的”,肉麻到连涵养极佳的王世贞先生也忍不住给出“皆可呕秽,不堪捧腹”的评价。只消看看古往今来绝大多数人究竟如何干谒,便知唐人的自矜是多么难能可贵。

而同样难能可贵的,是唐代公卿对待行卷者的方式。你以为行卷者求人推荐自己,肯定是行卷者拎着大包小包礼物讨好卖乖?事实恰恰相反:经年累月投身科举之中,没有旁的收入,大多数举子都会遭遇经济危机,只有小部分家底殷实的举子能扛住;另外京城物价高昂,这对于普通举子无疑是雪上加霜。举子们为了行卷“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劳顿一天之后回到住处却是“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因此公卿对行卷者,既在前途上给予提拔,也在经济上给予帮助。前者是只针对才华突出者,但后者,几乎是针对所有举子。

举子上门行卷,无论文才好坏,公卿们都要给一点钱物。钱物或许不多,但亦能稍稍补贴举子们贫寒的生活。——求人者往往是弱者,被求者往往是强者,社会生了病,才会让弱者用本就不多的力量去讨好强者,而强者还挖空心思在弱者身上搜刮自己本就富余的东西。唐代社会肯定有诸多弊端,但是行卷的存在让人向往那个时代,它多么温馨健康:弱者不用讨好强者,强者将自己的力量慷慨赠出,帮助弱者变为强者。有这样的规则,唐朝的传染病叫做力量。

比强者帮助弱者更加难得的,是唐代行卷时文人彼此相重的风气。从来文人相轻,秀才看不起秀才,反正文章的评价标准不是唯一的,文人们正好乐得肆意评判,自认老子文章天下第一,别人的终归逊色了些。那架势岂止是敝帚自珍?简直是舍我其谁。

最早提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这个观点的是曹丕,说明即使是在铁血豪壮的三国时代,文人相轻仍是常态。

但唐代文人胸怀前所未有的豁达,和谐有爱的故事时时发生:

张籍主动向朱庆馀讨要了二十六篇作品,藏于袖中、随身携带,走到哪里就将朱庆馀夸到哪里;柳宗元对待一个并无特殊才华的行卷者,亦认认真真回信赞扬鼓励,并热情地告诉行卷者,能读到他的行卷,自己感觉多么幸运;韩愈和皇甫湜读了牛僧孺的行卷惊为天人,立即为他做了一场秀:首先安排牛僧孺在闹市住下,并嘱咐他某一天别闷在家,尽管出去溜达。到了那一天,韩愈和皇甫湜乘宝马香车招摇过市,抵达牛僧孺住处后,在牛家门上用大字题写,说韩愈与皇甫湜一同来此求见牛僧孺,却可惜无缘相见。如斯大手笔地捧抬牛僧孺,他想不红都难……

除却毫无保留的欣赏,文坛前辈往往还对新秀们付出十足温情,比如朱庆馀在考试之前寄诗给张籍,“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表面上说的是闺房事,女子问夫婿自己的眉形画得是否时尚,其实是朱庆馀含蓄试探自己有无登第的可能;体贴的张籍也及时回信“齐纨未足人间贵,一曲菱歌敌万金”,表面上说的是穿着华贵的女子比不上歌喉妙绝的采菱姑娘,其实是盛情称赞朱庆馀才华过人,及第没有问题。一问一答,缱绻非常,不像是一人求另一人帮忙,倒像是情人间心有灵犀的唱和。

当然,不是每一位公卿都尽心尽力地推荐举子,公卿们亦各有各的脾性,许多行卷都被公卿当作废纸卖掉了。不过,行卷这项习俗最了不起的地方就在于此,它约束着社会上的名流显达:

也许你水平有限、不善辨才,也许你生性淡漠、无意荐举,但是行卷的习俗驱使你,哪怕是推荐一个不够有才的人,哪怕只是敷衍了事,你总得在某些时候,做出一点推荐之举。行卷的习俗强迫你,无论如何,你总得学会欣赏什么人。

5.布褐将白头

考试之后,二月放榜,按照唐代进士科百中不过取一二的录取比例,落榜的总是大多数。这大多数并不收拾包袱回家,他们继续留在京城,怀揣着“待吾尽节报明主,然后相携卧白云”的理想,为新一年的秋季行卷做准备。

在落榜后的闷热夏天里,举子们偶尔沮丧,偶尔认真考虑该不该放弃,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在长安城里某一间小书斋,挥汗如雨地准备全新的行卷作品。若以旧作行卷,怎能让人看到自己这一年的进步?也许,再进步一点点,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够到金榜了吧?这样想着,时间如水般淙淙淌过,少年逐渐白头,雄姿英发的身影亦慢慢佝偻,有些人最后获得了成功,有些人始终没有。

但是那些成功者和失败者,他们都不知道,我有多么感谢他们的孜孜不倦。无论他们在考场上胜负如何,正是他们一年又一年的奋斗,让诗赋不断进化,终于变成各种漂亮的模样,带给我无穷的快乐与忧伤。

说来奇怪,为什么唐朝进士科考试要以诗赋为主?为什么一个国家会以诗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放眼世界史,这种标准也算得上是特异的。想想真是奇景:庞大而精密的国家机器里,上上下下都是诗人;高官聚会,是政治会议,也是诗会;全国最重要的职业技能考试,只需要你吟诗作对,凭着“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样悠远飘渺的句子,你就能成功上位……毋庸置疑,唐朝就是一座用诗建筑起来的帝国。但是,为什么选择诗?

有人说是因为中国的诗教传统,古人相信诗歌对社会具有极佳的教化作用,它优美的音韵、铿锵的节奏、曼妙的措辞,使它拥有普通文章所没有的魔力。同样一件事,用诗的方式来表达,更能撼动人心。所以《毛诗序》说“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正是中国古代正统诗学的庄严面目,与大唐诗人的风流旷达大异其趣。

这是唐代诗人钱起参加进士考试时所作《省试湘灵鼓瑟》的最末两句。这个绝妙的结尾令钱起诗名大振,而这首诗亦帮助钱起顺利及第。

一言以蔽之,诗歌就是万金油。

亦有人说是因为唐代统治者是以少数民族的身份从北方进驻中原,竭力想要证明自己就是正宗,竭力想和汉人文化接上轨。

而汉人文化,其中一个极有分量的方面,就是崇尚诗赋。

这些观点颇有道理,相信它们都是唐代诗赋取士的重要理由。

然而,为什么诗教传统没能让每个朝代都以诗赋来取士呢?蒙元、满清入主中原后,亦想方设法与汉人文化接轨,但他们为什么完全摒弃了科举考试以诗为主的方式呢?其实我想,唐人特特看重诗赋,并不需要这样或那样堂皇的理由,爱诗,就是他们最大的理由。

不要管谁是他的偶像,也不要相信他的座右铭,只需看一个人愿意在什么事情上花大价钱,你就知道他真正的心头好是什么,这个定律多半不错。唐人对诗,就很舍得花钱,名诗人们仅凭卖诗便能过得活色生香。

白居易一首诗轻轻松松就可以卖上一百金,而名篇《长恨歌》卖给勾栏竟卖到了五百金;写出“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天”这样绝美句子的李益的诗篇则成了代金券,无论是到酒馆还是戏院,无论是点菜还是坐轿,付不出现金不要紧,付得出李益诗即可。别说卖诗听起来不够高尚,买诗听起来像是侮辱,在我看来,人们在衣食住行上挥金如土,却不愿意给璀璨的诗篇开一个好价钱,才是对诗人最大的侮辱。

对于唐人来说,在诗上一掷千金,还仅仅是爱诗的浅层次表现。他们愿意将诗铭刻在身体里。

唐代某位县令,捕得罪犯李胜,判罚杖刑一百。临刑之时,李胜脱下衣物,浑身刺满时人诗作。县令登时来了兴趣,也不行刑了,急忙贴着李胜的皮肤逐首品读。电光石火间,县令猛然发现一首七绝格外眼熟,仔细回忆,这不就是自己的作品吗?县令大为感动,立即命人给李胜松绑,并且免了那一百杖的刑罚。是,此县令缺乏原则、法无定法,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但是,为什么我读到这个结局时,竟然感觉温暖?我完全明白那位县令的感动,我与他一样感动。

荆州人葛清,自颈部以下,浑身刺满由白居易诗发挥而来的诗意图。比如一棵树上挂着丝缬,代表的是“黄夹缬林寒有叶”;再比如一人端着酒杯靠近菊丛,代表“不是花中偏爱菊”——这是《酉阳杂俎》上的记载,作者段成式记忆错误,“不是花中偏爱菊”乃是白居易好友元稹的作品。不过,这幅图亦与白先生的一句诗恰恰吻合,那就是“移尊就菊丛”。三十多幅刺青,覆满除面部以外的所有皮肤,葛清将受之于父母的身体发肤,全都贡献给了他深爱的诗人白居易。时人称他为“白舍人行诗图”,对于此称号,想来他是欣然接受的。

在那个嗜诗如命的时代,李胜、葛清就是寻常人,如他们一般将钟爱的诗歌刺在血液中、绣在皮肤上的小伙子比比皆是。只是有人刺王维的《辋川集》,有人刺罗隐诗百首,各有各的偏好。

街市上的混混,也以在身体上刺满诗歌为荣,若是刺有名诗人的最新力作,身价即刻翻番,出入********都能得到歌女们青眼相加。

闭眼想象此情此景,莫名有些鼻酸:彼时,就连小流氓、小歌女都读诗品诗眷恋诗。那样的流金岁月,还会重来吗?

唐人以自己为原点,通过干谒、行卷等自荐活动,信心满满《酉阳杂俎》中的原句为“不是此花偏爱菊”,但句义不通,想来是段成式的笔误,应为“不是花中偏爱菊”。

地向外面的世界扩张,发誓要建立自己的版图。张九龄与王维说得清高,但就是他们,也曾四处自我推销,“何求美人折”之类不过是失意时的自我安慰罢了。

而古今中外诸多自我安慰的话中,有哪句比得过《哈姆莱特》的一段台词呢?“即使被关在果壳之中,我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骄傲不折不扣,磅礴已极。但这句话若交给唐人,他们亦会用行为回答:躲在果壳中一个人为王?如果被关在果壳中,就应该打破果壳,然后走出去,踏上万众瞩目的宇宙之巅。

那只在空山里歌唱的鸟,眼睁睁看着最美的歌融化在空气中没有痕迹,心情一定很寂寞吧?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很悲伤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