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以德即以德治国,也就是所谓“德治”,是儒学提倡的治国之道。
(一)儒学“德治”思想的渊源
儒学“德治”思想是对我国古代政治伦理思想传统的继承,就其发端而言,至少可以追溯到三千余年前,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提出的“敬德保民”思想。
据《尚书》记载:中国自远古“三代”(夏商周)就有以德治世的思想传统。《尚书·虞书·尧典》中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意思是说,尧能把高尚美好的品德发扬光大,能任用德才兼备的人,使九族以内的人和睦团结,百姓安乐,进而使各邦国之间协调和谐,天下百姓变恶为善,和谐共处。相传禹作为我国第一个王朝——夏朝的奠基人,即以其高尚的品德为后世治国者树立了榜样。《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最好的证明。《左传》记载周人对禹赞美的话说,“美哉禹公,明德远矣!”
西周初期的杰出政治家——周公,在深刻总结殷朝灭亡的教训基础上,提出“天命靡常,惟德是辅”(意即上天所授予的天命是不固定的,有天命还要统治者自己的德去配合)、“以德配天”(意即权力是“天”授予的,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的观念和“敬德保民”等治国思想。周公认为,一个王朝的命运是由天命决定的。殷之灭亡、周之统治,都是天意。根据这个认识,周公深感“天命靡常”。面对无常的天意,一个王朝如何才能祈求天帝延长自己的统治命运?在周公看来,关键在于这个王朝是否有“德”,因为“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上天对于君主没有亲疏之分,谁有德则保佑谁),由于“德”和“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敬德”也就是“敬天”。为此,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具体说来,就是通过“敬德”“明德”的途径,达到“永命”的目的。
周公坚信:“德”不仅和“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德”和“民”也密切相关,因为天命是遵从民意的,所谓“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周书·泰誓》)所以,统治者要祈天永命就必须“保民”。而保民的关键,就是实行德治。要实行德治,统治者就必须“德裕乃身”“修德配命”“克配上帝”,即以自己的德行来赢得天命的垂青和民众的支持。同时,统治者不能自己贪图享受,而要体察民情,“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尚书·周书·无逸》)“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尚书·周书·无逸》)“明德慎罚”。
周公的上述敬德保民思想被孔子所继承,成为儒学“德治”思想的渊源。并为历代帝王所推崇和效法。
(二)以德治国
“为政以德”是孔子提出的政治命题。“为政以德”的意思就是为政者要有道,要有一个能够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治国之道,这个治国之道就是要以德治国。儒学认为,国家政治本于道德,所以,为政者应当以道德来实行政治,这样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
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意即用道德来治理国家,就好像北斗星一样,处于领导的位置,其他的星星都围绕在北斗星的旁边。朱熹注释说:“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服众’。”按照朱熹的注释,“为政以德”就是无为而治。
在儒学看来,在中国的历史上,真正能达到“为政以德,无为而治”状态的时代,只有上古的尧舜时代。相传尧帝在世的时候,天下太平,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次,尧带着大臣,到天下巡游。走到山西一个叫康衢的地方,看到一个年龄很大的老头在田间玩“击壤”(是一种以互击瓦块为乐的游戏),周围还有好多围观的群众。这时,尧帝身边的大臣就赞叹说:“帝王啊,您把国家治理得多好啊!百姓安居乐业都到这种程度了,连老头子都当街耍起游戏来了!”这番话被老头听到后,老头马上说了一段很有名的话:“吾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就是说,我每天太阳升起来就去劳作,太阳下山就休息睡觉,自己挖井饮水,自己耕田吃饭,跟你这个帝王治理天下好不好一点关系都没有!尧帝听了老头的话,觉得说得很好,就过去对老头说:“你老人家是真正得了道的人啊,你说的就是道法自然的道理,我要拜你为师。”(参见皇甫谧:《帝王世纪》)这就是著名的《尧民击壤》的故事。虽然壤父的话表面上很难听,但是壤父无意中流露了一种升平气象,说来说去,还是脱不了“帝德”,只是老头浑然不知而已。所以,尧帝时期被称为太平盛世。
关于舜帝时代,孔子曾称赞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孔子在这段话中说,舜帝所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端正地面向南面坐着。这就是表示舜帝品德和行为的端正。这样,就给官吏和老百姓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榜样。大家都向最高领导人学习,思想正,行为正,国家就治理好了。
可见,儒学理解的无为而治实质上就是德治,为政者必须有德者居之,必须当其位,百姓才能如众星共之,即所谓为政以德,然后无为。
儒学主张为政以德,还要求为政者必须端正自己的品德和行为,具备高尚的道德人格。所谓“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就是说,为政者首先要做到“身正”。所谓“身正”就是指为政者的道德人格,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为政者自己“身正”,其人格影响力就能达及于下级和民众中去,他们就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而不需要命令他们去做什么,不去做什么;相反,为政者自己身不正,即使下命令去强制下级和民众做什么,他们也不会服从。孔子还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意即如果端正了自身的行为,管理政事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能端正自身的行为,怎能使别人端正呢?
儒学认为,为政者要做到身正,就必须以“修身为本”。即进行道德修养,成为一个德高望重、身体力行的“君子”。孔子将君子的品行比作风,把小人的品行比作草,认为有什么样的统治者,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如果为政者在品德和行为上能起表率作用,就会上行下效,自然就会政通民和、国家得治。所谓“君子之德,风;人小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荀子在回答关于如何治国的问题时说:“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民者水也;盘圆而水圆。”(《荀子·君道》)意即我只听说怎样修身,而没有听说过怎样治国。君主像一支标杆,人民则像影子,只有标杆直了,影子才会直;君主又像一个盘子,人民则像水,只有盘子圆了,水才能圆。这是说,君主是百姓的榜样,要想治理好国政,君主首先要自己修好身,以身作则。
可见,修身是为政者实现德治,即治国平天下的前提条件。儒学经典《大学》中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思想,正是为政以德的出发点和它的主要内容。
(三)为政在人
儒学为政之道有一个重要内容:主张贤人政治。后人托孔子之言总结为:“为政在人”,即官僚的选择。儒学经典《中庸》中记载着鲁哀公向孔子问政一事:“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意即鲁哀公向孔子请教如何治理好政务。孔子说:“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政令,都写在木牍竹简上。像他们那样有贤臣,那么政令就会得到贯彻实行,如果没有贤臣,政令就会失效。以贤人施政的道理在于使政治迅速昌明;以沃土植树的道理在于使树木迅速生长。贤人施政最容易取得成效,就像种植芦苇那样容易生长。所以,国君治理政务取决于贤臣,贤臣的获得取决于明君的品德修养,品德修养取决于遵循天下的大道,遵循天下的大道取决于仁爱之心。”儒学认为,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人民的苦乐,取决于是否有德者在位,决定于为治者道德水准的高低。所以,儒学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中,极为重视官僚的选择。一贯强调在选用官僚上必须“尊贤使能”或“尚贤使能”、“举贤才”。
贤能之人,即道德高尚而才能出众的人,是人中之杰,是国家之栋梁。儒家认为,君主如果能“贵德而尊上”,让“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孟子·公孙丑上》),那么天下的贤才就都会被吸引过来,而愿意为朝廷服务。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意即把正直的人提拔起来,把邪恶的人置于一旁,老百姓就会服从;把邪恶的人提拔起来,把正直的人置于一旁,老百姓就不会服从统治了。
依据德治的要求,儒学主张以德选才,德才兼备。孔子认为贤才(即君子)应该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志于道”,就是要有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据于德”“依于仁”,就是要依据仁的精神和拥有高尚的品德;“游于艺”,就是能娴熟地运用业务知识和技能。简言之,贤才就是要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和治国才能。
在儒学看来,第一,人才要强调以德行、学识为本,即所谓德才兼备。第二,人才必为胸怀天下,有历史使命感之人。第三,人才必备“中庸”之德,绝非走极端之人。第四,人才必为崇尚气节之人。孔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第五,人才必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之人。
儒学还要求以德治吏,就是以德管理人才。为政清廉是以德治吏的核心内容。具体讲,一个官吏必须做到:公私分明,不相混淆;见利思义,清正廉洁;从政必诚,以德修身。
在儒学“尚贤使能”“举贤才”的理念指导下,中国很早就形成了一系列选拔官僚的方法和制度,并由此建立起了一套由中央至各级地方政府的文官制度。在汉代以前,选举仅限于士以下的低级官吏,而大夫以上的官僚则都是世族,不在选举之列。汉初,王公大臣的出身大都比较低下,对于旧贵族的后裔一般采取量才录用,于是,原有的等级制度开始破除。汉武帝以后推行选举、考察制度,由各级地方和官僚们推荐有德行、有才能的人才和为政清明廉正的官吏,从而加以任用和提升。唐以后则主要通过科举考试制度来选拔官吏(从原则上讲,科举考试制度对任何人都是机会均等的,它是不论出身等级的),同时通过各种监察、考核制度来监督官吏,决定升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文官制度中设有专门的“言官”、“谏官”,他们可以直接批评君主、大臣,在一定程度上对君主实行监督。
(四)以德化民
如何治民,统治阶级历来有德与刑两手,即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并用。在孔子看来,“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意即如果只用法令和刑罚去强制老百姓,他们可能不去做犯法的事,却不会从内心感到做犯法的事是可耻的。然而,如果用道德来教育,用礼仪来规范老百姓,那么,老百姓不但有廉耻,而且民心归服,是最高尚的政治。但孔子也不是完全不要刑。只是倾向于重德轻刑,刑只能是不得已而用之,而且必须慎用。据《左传》记载:昭公二十年,郑国出现许多“盗贼”,聚集在芦苇丛中。执政者太叔发兵攻剿,把人全杀光了。对这件事,孔子认为:治事光靠宽大不行,只有严厉也不行。应当是“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即认为宽猛相济,文武两手并用,政事才会谐和。
儒学所倡导的以礼治和德化来对待百姓,着眼点在用温和的手段来征服人心。所以,孔子说:“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礼记·缁衣第三十二》)意即对待百姓,要用道德来教育他们,要用礼仪来整肃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有归附之心;如果用政令来教导他们,用刑罚整肃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有背离之心。所以,统治民众的人能够以慈爱之心来爱护民众,民众才会亲近他;能够以诚信来团结民众,民众才不会背叛他;能够以恭敬的态度来对待民众,民众才会有恭顺之。
儒学认为,治民的根本不在于权力,而在于教化。孔子认为,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在“庶”(人口众多)、“富”(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加强“教”(道德教化),庶、富、教,缺一不可。可见,道德教化是儒学德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孟子认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儒学之所以强调道德教化的重要,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人性的看法。儒学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既然性善,因此就完全可以凭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示范来以德化民。而道德教化的目的,就是要使民众懂得为人处事的伦理规范,明白做人的准则,做事的规矩,使社会上人人有德,个个向善,从而达到移风易俗、国泰民安的目的。进而化民成俗,实现社会的和谐。
实行道德教化,就必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教以人伦”(《孟子·滕文公上》),通过有德性的教师(或圣人)言传身教,向民众灌输宗法伦理和等级观念。“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孟子·万章上》)
至于怎样教化老百姓,孔子说:“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意即统治者在接待老百姓的时候,应保持自己庄严的风度,老百姓就会尊敬你;对老年人孝敬,对青年人慈爱,老百姓就会忠于你。还应当表彰优秀的人物,让老百姓向他们学习(“举善而教”)。对于那些“教育”不好的“落后分子”,就要采取“劝”,即采取做思想工作的个别措施。
孔子以德化民、重德轻刑的思想为后儒所继承,如孟子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意即发布各种好的行政法令,不如进行好的道德教育更能获得民众。因为,好的行政法令只能使民众畏惧它;而好的道德教育则能使民众爱戴它。所以说,好的行政法令只能从民众那里获得一些财物,而好的道德教育则能获得民众的拥戴之心。
西汉贾谊说:“夫民者,诸侯之本也;教者,政之本也;道者,教之本也。有道然后教也,有教然后政治也,政治然后民劝也。民劝之然后国丰富也。故国丰且富,然后君乐也。”(《新书·大政》)把道德教化和道德教育视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措施。
此后,德主刑辅观念逐步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治国思想和一条基本的历史经验。
(五)儒学德治思想简评
儒学提倡德治主张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道德政治,最终实现建立和谐有序的道德社会的目标。儒学的这种德治诉求,具有一种内发的统治性质,它否定了政治单纯是一种权力的观点,否定了国家单纯是压迫工具的认识,显然有其独到的精贵之处。
特别是儒学主张为政以德,以德服人,强调对为政者的道德要求,注重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和道德示范作用,倡导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净化心灵,改造人性,力图运用道德的内在约束力来融合人与人、人与社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进步的需要及民众的利益和愿望,具有历史进步性、合理性,表现了儒学思想的远见卓识。
然而,儒学德治主张又是有重大缺陷的,它夸大了道德的社会功用,而且把实行德治教化、构建和谐社会理想的诉求,寄托在统治者本人的德性修养和发政施仁上,希望靠统治者的道德完善与榜样的推动来建立社会的和谐稳定,却没有能力建立起一种对统治者的权力和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体制,使这种原本就建立在宗法专制体制基础上的德治主张,更显露出它的软弱性,因此也就决定了儒学所追求的道德(和谐)社会理想在专制体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当今社会,儒学道德治国论虽然不能直接作为治国之道继续沿用,但可以说以德治国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不可或缺的。儒学德治思想的精髓及其合理内核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显然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