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儒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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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做人要有道德

中国文化认为,人是由宇宙天地而生的,所以,做人之道源自于天地之道。儒学认为,道德是人性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要求。道德的根源在“天”。天道反映于人类社会,便是礼;反映于个体,就是德。

先秦时期,以孟子“五伦十教”为标志,形成了“以人为本”的伦理道德观;宋代以“八德”为标志,形成了“以家为本”的伦理道德观;清末民初,孙中山以新“八德”为标志,形成了“以国为本”的伦理道德观。

儒学的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德目众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仁、义、礼、智、信”(五常)和忠、孝、节、勇、廉、耻、直等。

“仁”的基本内涵是“爱人”。“义”是指人的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准则。“礼”是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规范,如礼治、礼法、礼义、礼仪、礼节、礼貌等。“智”指人的聪明才智和学识。“信”指诚实而有信用的品质。“忠”是指做事尽心尽力。“孝”指子女对父母和先祖的道德行为。“勇”指行善的胆气魄力,不惧怕恶势力与困难,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廉”是为官的道德品质,指有操守、不苟取。“耻”指人的羞愧之心。“直”指正直无私,实事求是,“是谓是、非谓非”,不加曲饰。

儒学设计的理想人格,即是道德完善的人,可以成为世人所效法的楷模。儒学的理想人格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君子、大人、圣人等等。他们都是人生的典范,反映了儒学的道德追求。

在儒家学说中,伦理与道德尽管关系密切,却意义不同。伦理讲的是外在的人际关系秩序,即所谓“伦者,序也”,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道德是一种内在于人的心理自觉,即所谓“为仁由己”。如“三纲”“五伦”等是伦理,仁、义、孝、悌、忠、信等是道德。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道德是主观法,是自律的。

(一)道德溯源

“道”与“德”是中国非常古老的两个词汇,在中国文化里,原始意义的“道”“德”是分开来讲的。“道”即“路”,“德”为“得”。“德”字在甲骨文里的字形是一只眼睛在看路。路就是道,也叫“道路”,意思是说,“德”就是从“道”那里得到的东西。古人认为,道乃“万物之所由”,可见,道是能够让“德”有所得的东西。换言之,道德就是得道,没有道,也就无所谓德。所以,老子说:“道生之,德蓄之。”(《道德经》)孔子有言:“志于道,据于德”(《论语·述而》)。

儒学认为,道之本原在天,天道最根本的是阴阳之道。《易传》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汉儒董仲舒说:“道之大本出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汉书·董仲舒传》)孔子曰:“天生德于予”,就是说道德的根源在“天”。而“德”是个体对道的获取,在儒学看来,“德”者,得其性也。性者,得于天也,行天道而有得于心,谓之“德”。因此,“德”往往跟“性”连用,称为“德性”。

可见,儒学的道德讲的是人道、人德(不同于道家的道德讲的是天道、天德),这样的道德主要是指人们的一种德性和品质,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德”字的解释:“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意即“德”就是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一方面能够“以善念存诸心中,使身心互其益”,这就是“内得于己”;另一方面,又能够“以善德施之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这就是“外得于人”。宋儒朱熹也说:“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论语集注·述而》)这样,“德”实际上就被理解为天道自然为君子得之于内心的“品质”或“自我觉性”。

儒学认为,“德”者,得也,得其性也,性者,得于天也,行天道而有得于心,谓之“德”。因此,德往往跟“性”连用,称为“德性”。

(二)天人合德

中国文化认为,人是由宇宙天地而生的。人在宇宙中处于中心的、特殊的地位,即处在与天地并列为三,号称为“三才”之一的位置。人虽然是自然界中的一物,却又有不同于万物的特质,这就是:人为“天地之心”(即人能感悟自然目的性之所在),具“天地之德”(是天地之间道德的体现),“阴阳之交”(是阴阳二气的产物),“鬼神之会”(是形体和灵魂的统一体),“五行之端”(即万物悉由五行而生,而人最得五行之秀气)。正是因为人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使人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类。即所谓“万物之灵”,最为天下贵。(参见《礼记·礼运》)

儒学认为,既然人是由天地而生的,所以,做人之道即源自于天地之道。在儒学看来,天地有生生之德,天地有日新之德。“生生之德”与“日新之德”均产生于天地变化之中。天地还有覆载之德,有大公无私之德。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此之谓‘三无私’。”(《礼记·孔子闲居第二十九》)天地至诚无息,悠远长久,广博深厚、高大光明,从而承载万物,覆盖万物,生成万物,这就是天地的法则(参见《中庸·第二十六章》)。人类、万物均生于天地,长于天地,用于天地。大地是生命之母,天空是有情之父,所有生命都有赖天覆地载,才得以生存与生长。

《周易》中八卦的三爻、六十四卦的六爻均把人的位置置于天地之间,由此建立了“天如何,人如何;地如何,人如何”的人生坐标。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与“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两句格言就源于《周易》六十四卦的前两卦。“自强不息”是源于天道,“厚德载物”是源于地道。天德至健,恒动不息;地德至顺,厚载多藏。人类生存于天地之间,理应感谢天地覆我、载我、容我、爱我、生我、长我,赐予我们的一切,更应该效法天地之德,为天地立心,行做人之道。所以,《周易·乾·文言》要求,“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意即“大人”的德行与天地相配合,生成万物;他的光明与日月相配合,普照一切;他的政令与四季相配合,井然有序;他的赏罚与鬼神相配合,吉凶一致。可见,是人(无论是君子还是大人、圣人)就要效法天地,这是《周易》提出的要求。

(三)何谓做人之德

儒学认为,道德是人性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德性。何谓“德性”?即人的道德属性,也是人与禽兽的不同之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德”之“得”绝非自我利益之得,而是人之所以为人之“得”。人生的根本意义和价值,就体现在人之德性的彰显和对理想道德境界与完善人格的不懈追求之中。

儒学的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德目众多。孔子以“仁”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以仁、智、勇并举,以“孝、悌、忠、恕、恭、宽、信、敏、惠、礼、义、廉、耻”为具体的道德规范和做人的根本。孟子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又提出“孝悌忠信”“五伦十教”(即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和“仁、义、礼、智”的道德序列。

汉代董仲舒进一步把儒学的道德原则从古代众多的德目中概括为五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即“仁、义、礼、智、信”,也称为“五常”。

唐代韩愈则把儒学道德归纳为“仁义”二字。认为儒学提倡的“德”,是仁爱精神在行为上的表现。一个人的行为,如果符合儒学的仁爱精神,就是个有道德的人。德的标准是“中庸之道”,也就是我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凡事都应当做得恰到好处,不能做得不够,也不能做过了头。中庸之道,就是“适宜”“合适”,就是“义”。

到宋代,有了“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其中加上了管仲提出的“四维”。即礼、义、廉、耻,去掉了“仁”,增加了“孝”与“悌”,将家族道德置于首位。

到了近代,孙中山、蔡元培等提出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这“八德”,调整了“孝”与“忠”,“家”与“国”的位置,将“忠”,也就是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放在首位,表明民族和国家观念,高于家族的观念,既是对古人“教孝即教忠”的继承,也适应了现代“国家至上”的价值观。

儒学道德思想发展的历程表明,以孟子“五伦十教”为标志,形成了“以人为本”的伦理道德观,千年之后,宋代以“八德”为标志,形成了“以家为本”的伦理道德观,又过近千年,清末民国初,孙中山以新“八德”为标志,形成了“以国为本”的伦理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