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铁锤锻打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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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明星纪念册

剽悍的蝴蝶

初识周润发是十年以前,那时他年少气盛,白衬衫、黑领结,外披一件深色呢大衣,出门时在迎面而来的光线下眯缝起眼睛,迟缓地把左手端着的绅士礼帽往头上戴。那特写镜头使我联想到旷野上孤零零的一棵树被风怂恿着略微侧过脸来,带着嗖嗖的冷气。那时大陆的电视台每晚播放连续剧《上海滩》,万人空巷。那时他叫许文强,以一个四处被追杀的落难英雄身份出现,单枪匹马,展开野心勃勃、腥风血雨而又不乏可歌可泣之处的骑士生涯。

在龙潭虎穴的上海滩,在旧中国那座著名的冒险家乐园里,许文强出现了,作为最刺耳的音符横冲直撞,以石头碰石头,来声讨黄埔江口本来就不和谐的悲怆交响曲。汽车相撞,金融大厦失火,豪富破产,杀手被杀,在这一系列混乱场面的幕后,许文强不动声色地端坐着,以某种和这丑恶世界谈判的姿态,稳操胜券般端坐在光可鉴人的朱漆写字台一旁,触手可及的抽屉底层暗藏一柄警惕的手枪。然而他表情轻松,只是伸手取锡盒里的洋烟,啪地一声点亮老式打火机。同样是这柄手枪,在下一个惊心动魄的回合里,被他冷静地压进一发子弹,听天由命地拨动转轮,然后轮流抵在自己和对手的脑门上,扣动扳机。对手汗流满面,而许文强的脸部稳重如泰山……

防不胜防。许文强最终还是横卧街头。但在这场斗智斗勇、暗伏杀机的命运轮盘赌中,许文强是永远的赢家。他比任何人更勇于战胜自身的懦弱、迟疑、安于现状。当然,如果他仅仅具备这一切硬朗的素质,顶多只算一张黑吃黑的铁嘴。《上海滩》的迷人之处还在于披露了许文强风光旖旎的另一面。

我怎么也想像不到,铁石心肠的许文强,也会面带微笑地高撑起一把油布伞,以荫护被迷惘的爱情淋湿了的富家女儿冯程程。铁幕如围的漫漫长夜,雨滴清点着外滩街头人声寂寥的青石板路面,长镜头推远了或宽厚或窈窕的两个背影,给阴晴莫测的历险故事增添了些许朦胧的诗意。赵雅芝扮演的冯程程,也因周润发的殷勤呵护而给观众留下了小鸟依人的柔媚印象。剧终时许文强惨遭暗算,他喃喃道出的最后一句台词就是:“我……想去法国!”因为冯程程为摆脱重重恩仇困扰,已登上了飞往巴黎航班的舷梯。观摹《上海滩》,在惊讶于盘根错节的仇山恨海之际,千万不要忽略了其中蕴含的浓浓的人情味。

许文强冷傲不羁的形象独立于世,也在金马影帝周润发的功劳簿上记下醒目的一笔。狂热的崇拜者们称之为“发仔”,如邻里之间的隔墙相唤,我总觉得亲切有余,而威严不足。恐怕缘自《上海滩》给我的第一印象太深刻了,难以磨灭,我臆想生活中的周润发,应该还是那个冷眼俯瞰、铁腕纵横、从无到有打江山的许文强。陆续看到周润发的《老鼠过街》等喜剧片,如一仰脖喝下满满一杯十几只生鸡蛋的憨态可掬,或在枪口抵触下四肢乱颤的滑稽丑角,等等,我总有淡淡的失望。我无法相信这会是同一个人。

周润发今年春航抵上海,据说为一家声名远播的大公司剪彩。有位采访了作为特邀嘉宾的周润发的记者转告我:“发仔比以前胖了一些。”

我想像不出发胖后的周润发会是什么样子。设若是原始形象的许文强重蹈上海滩,当年的盟山誓海皆作灰飞烟灭,面对和平时期的外滩街头(剧情中他和程程漫步的地方),会有怎样的感慨?

虽然周润发塑造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态,我还是比较喜爱西装革履、黑发一丝不苟梳向脑后、威风凛凛迎面走来的那种。《赌神》里发牌时(高难动作)扬眉剑出鞘的气概,实则凝炼为一句“还我自尊”的内心呐喊;我骨子里感受到一份凛冽的美,欣慰于重温到许文强独步上海滩的风采。流沙河曾以“剽悍的蝴蝶”形容某位台湾诗人,我心目中的周润发正是这样一只刚柔并济的蝴蝶化身——与他偏爱佩戴的黑领结形状仿佛。

一只黑蝴蝶,借助铁一样的翅膀,叩击无涯无际的黑夜,横渡有始有终的人生……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有一些人以诗人自称,社会也以诗人为之命名,为了支撑头顶桂冠的重负,他们一辈子都在勤勤恳恳地写诗,然而除了制造一大堆语言的魔方之外,不见得有谁能记住他们的任何一首诗。这是诗人的悲哀。还有一些人,似乎与诗人这个荣耀且浪漫的称号无缘,然而他信口道来的某一句话,使你心弦一颤——那里面似乎包容着事物的本质,于是他平凡的面孔也因为瞬间灿烂的表情而使你过目不忘。

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后者。我也算个在大陆诗坛上闯荡了十年的男人,我从来没怀疑过自己这方面的天赋与创造力,甚至职业都注定了我不断和周围的新旧诗人们打交道,我想自己和诗歌应该说是很有缘份的了。然而,接触到罗大佑一系列歌曲之后,我承认自己产生了小小的自卑感。按道理罗大佑这个名字应该属于音乐界的,隔行如隔山,从没听说谁把他划人诗人的圈子,但我不得不肯定:罗大佑,具有最良好最完善的诗人气质。他的歌词,印在纸上,可以当做诗来读。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是罗大佑一支歌曲的标题。此刻我正把这十个汉字写在方格稿纸的上端。我仿佛听见了黑发的汹涌与手掌的抚慰,电闪雷鸣,刻骨铭心。我相信这娓娓道来的一句白话,比一首完整的爱情诗更有说服力。它留下了一望无际的空白,除了凝滞为永恒的发型与手势之外,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听见了一颗心的跳动。一颗心,在为爱情而跳动,像夺路而走的麋鹿在雨后泥泞的小路上跳动,留下了梅花状的蹄痕。世界上还有比之更神圣更纯粹的事件吗——一颗纤尘不染的心,在为风驰电掣的爱情而跳动,而痛苦或欢乐。“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脸”,这个简洁生动的意象令我联想到俄罗斯叶赛宁的一首诗,原文已记不清了,大意是:爱人的小手像两只洁白的天鹅,在我黑发的波浪中间漫游……所以说,千万不要把罗大佑的歌曲视若风花雪月的通俗文字,它本身蕴涵着浓郁得挥掸不开的诗意。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正是罗大佑为温柔所设的比喻。温柔正是一只超现实主义之手对蓬乱潦草的心绪的梳理与抚慰。这句话太美了。这句话不比普希金逊色。这句话感动得我没办法,简直想骂人了。这句话我肯定终生难忘。

在知晓罗大佑这个名字之前不少年,我就听过他创作的歌曲了。《童年》,谁都会唱。“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幸福的童年……”那位不相信山里面住着神仙、而且口袋里没有半毛钱的小男孩,却心有灵犀地等待着隔壁班的那个女孩走过窗前——这足以证明青春的清贫与富有。《童年》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这个小小的细节了。当时我还以为它只是无名氏创作的台湾校园歌曲,后来才知道它是罗大佑早期的成名作。《童年》里闪耀的快镜头令人目不暇接,我把它视做追怀青春的黑白两色的幻灯片。

我下面要开列一串罗大佑歌曲的标题:《光阴的故事》、《恋曲1990》、《爱人同志》、《东方之珠》、《滚滚红尘》、《之乎者也》、《鹿港小镇》、《乡愁四韵》……你逐一浏览不知作何感想?它们出自同一人之手,它们像川端康成小说里纸叠的千只鹤一样联翩而去、雁字成行——这个人因为这一切而辉煌如富翁,他简直是在创造奇迹。要知道,被他信手涂抹在五线谱上的这每一首歌,都插了翅膀般深入民间、被众口相传,简直是在精神领域里流通的货币,其价值无法评估。一位诗人,一生中如有一篇作品获得如此深广的读者群——那已算莫大的成功了。而罗大佑却以层出不穷的饱满状态,向天南海北辐射着情感的冲击波——直到1993年他以《东方之珠》重振雄风的时候,才刚刚40岁啊!一位40岁的男人,硕果累累,彩霞满天——他亲手谱写的歌曲几乎每一分钟,都在被不同地域里成百上千的心灵同时咏唱着,或同时倾听着。这些歌曲不仅进入了天女散花般的磁带、唱片、电视、电影、广播,更进入了心灵。这种传播效应令我联想到宋朝的婉约派词人柳永,“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这并不夸张的赞誉足以证明其流传之广。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柳永有兰舟催发的《雨霖铃》,罗大佑也以《恋曲1990》咏叹过人间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能够忘记你容颜的转变……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漂泊,寻寻觅觅常相守是我的脚步。黑漆漆的孤枕边有你的温柔,醒来后的清晨里有我的哀愁。”可见人类最本质的情感是历万古而不变、一脉相承的。从报纸上得知,《恋曲1990》是罗大佑为张艾嘉主演的影片《超级杀手》所配的主题歌,而当时他与张艾嘉虽然经历了热恋但已劳燕分飞了。可以把它看做罗大佑献给昔日情人的礼物。

罗大佑,一位从鹿港小镇里走出来的田园诗人,一位不习惯都市霓虹灯的布衣草履的理想主义者,爱情对于他属于乡愁的一种,而乡愁则验证着他终生的爱情。他写出了海枯石烂的誓言。他没有对时间失约,而是时间对他失约了。所以,罗大佑将是时间的胜利者。这就是罗大佑关于光阴的故事。

为了忘却的纪念

如果我在今天,在1994年7月的某一天,在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之后中国大陆一座都市里,想起一位叫邓丽君的女孩,那么,可以说,我甚至不是在回忆她本人,而是在回忆一个遥远的时代。什么样的时代呢——一个劳动人民刚刚知道什么叫流行歌曲的时代,一个少男少女放学路上哼着情意绵绵小调的时代,一个三洋牌老式收录机与盒装磁带初步进入中国平民家庭的时代;也是一个禁止街头吹口哨的男青年留长发穿喇叭裤的时代,一个把邓丽君的歌,作为资产阶级情调来对待的时代。

然而,邓丽君掺了蜂蜜般的甜美嗓音还是令一代人的青春记忆犹新。甚至,今天的舞台上诸多以甜哥(歌)甜妹形象包装的流行歌手,不过都是在步邓丽君之后尘。社会也逐渐进入宽容的时代,灯红酒绿的时代。当年铁面无私的霓虹灯下的哨兵,退役后或许还常到街头巷尾的卡拉OK舞厅坐坐,用一包外烟的价钱点唱一首老歌——《小城故事》什么的。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会特别多。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亦包括……”这就是邓丽君80年代初风靡大陆的代表作。她在港台海外的代表作则是《何日君再来》——因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旧上海滩遗留的陈年老调,是置家仇国恨于不顾的纸醉金迷的生活写照,遭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度的严肃抵制甚至批判。学校里的老师也不让我们唱,谁唱谁写检讨。“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当我了解到这首歌产生的背景,便举双手赞成对《何日君再来》的否定。不过,这不妨碍《小城故事》本身的美学魅力及其深入人心的程度,这首从某部台湾同名电影里蔓延出来的插曲,带有体现传统的民俗色彩,清新淡雅,一经邓丽君笑容可掬地弹唱,确实给听众以宾至如归的感觉。即使和今天横行本土、无以计数的浓辞艳句、粉妆玉琢的矫情之作相比,《小城故事》依然不失清水出芙蓉的骨格,不失为一位荆钗布裙的村姑,采桑陌上赠予过往行人的村姑,人见人爱,琅琅上口……

前面我说过:邓丽君这个名字至少令一代人的青春记忆犹新。我是那一代人中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惟一的区别在于我能够把残存的这份记忆用文字表达出来,唤醒更多人的同感。邓丽君漂洋过海的歌声如积雨云一般登陆之时,我尚是个嘴唇上刚长出茸毛、老发愁书本之外没什么好玩的中学男生,没有早恋的勇气,没有偷递纸条给邻座女孩的勇气,但我有喜欢邓丽君的爱情歌谣的勇气。“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梦里,在梦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确实见过你……”当我后来成长为一位诗人之后,有时会嘲笑其构思的简单和内容的浅薄,但是,我必须承认:我曾经在课间休息的操场上,在毫无伴奏的情况下,像许多感伤的少年那样孤独率真地哼唱过这类熟稔的旋律。一盒邓丽君的翻录磁带,曾经和一本查良铮译的普希金诗集一起,装饰过我堆满梦想的床头柜,装饰过80年代初一位小小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朦胧认识。可以肯定:类似的细节并非仅仅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虽然后来我长大了,爱情的概念在我脑海里也经历过大浪淘沙的验证、演变,甚至我顽强得不需要倾听爱情音乐、甚至不需要爱情也能粗糙地生存下去,但邓丽君的歌曲之于我,恰如初次学抽烟的印象,余温尚存,抽丝剥茧般牵挂出挥之不去的丝丝缕缕。它带给我生命中最初的温柔,或对温柔最原始的体会。

那一代年轻人,都是这么长大的。在相对今天而言贫瘠单调的文化环境里,在样板戏、假大空的英雄进行曲暂时退场的空缺的舞台上,在举国上下几乎产生不出一首堪称纯粹的表现人性的爱情诗经典之作的情况下,一支邓丽君的歌,居然能使我们硬朗的体魄萌发出闪电般掠过的温柔,使我们理解到花前月下这个中断了多年的个人化风景,并不再将之视若耻辱,不能不算一种沙漠里才可能诞生的海市蜃楼般的奇迹。在邓丽君之后,才有了李谷一的《乡恋》,苏小明的《军港之夜》,才有了大陆流行歌坛之发韧的新星音乐会,才有了一个社会对流行歌曲的认识与接纳,才有了今天。

如果我在路上遇见一位同龄人,遇见一位很明显是和我在同一个年度的课堂里长大的青年男子或女士,如果我问他邓丽君是谁,如果他表情茫然地回答不知道,那才是笑话。

但是我对下一代、甚至再下一代的年轻人就不敢保证,不敢保证他们确实倾听或痴迷过邓丽君的歌曲。哪怕他说得出梅艳芳的生辰八字、偏爱的食物或颜色之类。梅艳芳对于他们已经算有点古老了。邓丽君之于他们,该属于史前或公元前的世纪了。真是天上一日,人间一年。

据说1994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本拟定邀请远在海外的邓丽君(以图昔日重来?),但邓丽君以年老色衰、不忍让老歌迷失望为理由婉拒。我觉得这一戏剧化的事件本身就优美如一阕青春的挽歌,当然,它是忧伤的。我注意到邓丽君近些年已退隐江湖并封锁消息了。至少她已不再在任何公开的镜头前露面了。这一举措并非真的希望她那个时代的歌迷忘却她,而是为了让大家更妥善地记住她,记住她一生中最年轻最美的瞬间——并虔信它会持续到永远。她小心翼翼保护着自己的美丽,是为了帮助人们保存好各自对她的记忆——不要让岁月的冷雨淋湿了。她心疼我们的记忆,我不禁也心疼她的苦心。岁月啊——这一切美丽的敌人,在它天涯海角的追捕中不可能有漏网者。邓丽君清纯的容颜正遭受着岁月的磨损——我们风尘仆仆的心灵不也同样如此吗?好在邓丽君在我们心目中犹如一张旧照片,虽然边缘泛黄,但那拥有着青春之象征的欢颜依然生动、依然清晰可辨。它的底片保存在哪里呢?十几年前那个特定的邓丽君确实在大千世界里已无迹可寻了。甚至目前定居在澳洲的现实中的邓丽君,已不过是她的青春的赝品。

我确实不敢保证下一代、再下一代年轻人会如我辈一般在记忆里为邓丽君牢固地保留着一张空椅。渐渐地,他们会不知道邓丽君是谁——这是岁月的必然规律。哪怕曾经有一个遥远的时代,“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的歌声”(这句评价非我杜撰,而是摘自十年前的一本出版物)。那又能怎么样呢?我是昨天的听众。为给今天和明天的听众提供方便,我特意从一份发黄的旧报纸里查找出邓丽君的简历,原文照录,作为本文的结尾——也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吧。因为忘却是无法避免的,所以纪念也是徒劳的,但对于所有喜欢过邓丽君的人来说并不算失去意义的举动……

邓丽君原名邓丽筠,1953年1月29日生于台湾云林县。天生一副好歌喉,5岁时就参加歌唱比赛得奖,中学毕业后步入歌坛,因歌声甜美、舞台形象活泼多姿很快就成为歌迷的偶像。1974年邓丽君到日本歌坛发展,以一曲《空港》风靡东瀛,夺得当年唱片大赛的新人奖。1979年邓丽君赴美学声乐,1984年重返日本,在日本连续三次战胜当地歌手,获电视台播外大奖最佳女歌手的称号,成为东南亚和日本最受欢迎的歌星。邓丽君身高1.64米,有一张秀丽可人的娃娃脸,性格开朗活泼。她的情歌,令人销魂荡魄,被公认为声音最甜美温柔的女歌手。只要细心地计算一下,就会发现她是中外乐坛里拥有最多歌迷的一位歌星……

掌心的余温尚存

某年某月的夏天我在北戴河参加一届诗会,疗养院广场上空的高音喇叭,每天早晨和黄昏都要播放好几遍苏芮的《牵手》——也许这是播音员本身的偏爱,抑或因为这首流行歌曲在整个大陆正处于最走红的时候?总之它像一位不显形的客人一样,徜徉在通往海滨的羊肠小道以及花园洋房的每一个角落,陪伴着当时在场的听众们的记忆。我想,不止我一个人,在返回繁华都市后喧嚣的生活体验中会偶然回想起北戴河边树木浓密的庭院、庭院里散步的人影乃至恍若隔世的欢声笑语——尤其是无意间倾听到《牵手》那熟悉的旋律之时。那一段休闲式的偏离日常规范的生活经历,是和一首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牵手》是我那个夏天的主题歌。换句话说,在我牵着那个夏天的手踏上归程的火车之前,那个咸涩的夏天也牵着我的手走出青春的迷惘与冲动。这就是人生。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路过你的路,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牵手》的内容似乎颂扬了心灵之间的息息相通,它像一个画在两颗心之间的等号、一道感情因果公式的算术题,执拗地证明着比迢遥时空更具永恒意义的是什么。是爱。我们在履痕处处的现实之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而关于爱这个庞大的命题,在穿云破月的高音区,居然借助两手相牵的动作得以体现。一个手势,甚至比一千首赞美诗、一万条爱情格言更有说服力。当两个原本隔离的世界分别伸出各自的手,继而在空中相握,于无声处,预兆着多少惊心动魄的电闪雷鸣。于无声处,我们倾听并且诉说,真正的爱情就是无形中成为对方精神上的替身。

苏芮唱红的歌曲举不胜举,我独独记住了这首天涯远足的《牵手》。牵手的动作注定是与行走或道路有关的。我头脑里甚至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在落木萧萧的西风古道,一只手正牵引着另一只手,而这两只手的主人的面孔及身体其他部分,则被省略了——就像在风中消失了一样,他和她,只留下了各自的手,只留下两只手相握的那份激动与安慰。这已经足够了,足够用来象征心灵的寄托或依赖。两只手,代替两张饱经沧桑的面孔,交流着各自的内心世界。在那一瞬间,心灵所固有的孤独就破产了。

牵手恐怕是最具经典意味的身体语言了,它拥有最宽泛的内涵。那横跨空中的两只手的主人是谁?他们的关系是什么?可以理解为长辈对晚辈的提携、强者对弱者的扶助,也不排除是两位相濡以沫的情侣的可能性——有多少轰轰烈烈的爱情活剧,都是靠牵手的动作拉开关系演变的帷幕的。人类的语言是古老的,但人类的身体语言更为古老。人类的语言是博大的,但身体语言更为博大,它甚至不需要借助任何辞典就能无师自通地流传下去。

听《牵手》最好是在路上,在你脚步放慢、灵魂感到很累的时候,会拥抱住一种来自遥远的慰藉。听《牵手》,哪怕是在冰天雪地的冬天,你最好脱下自己的手套……

一个牵手的动作,就可以省略掉人世间所有的海誓山盟。哦,那指尖的风摇露坠,那掌心的余温尚存,都在演示着心有灵犀的象形文字,演示着江河入海的热血寓言。“也许牵着手的路,今生不一定好走,也许牵着手的手,今生还会再孤独……”你牵着一个人的手所走过的城镇、村庄,在现实之中是没有门牌的,但在记忆的地图上却勾勒着清晰可辨的路线。路还是那条路,手还是那双手,惟独胸膛里跳动的心不再年轻了。一只硬朗的大手与一只温柔的小手如期会合,指节缠绕,本身就构成两个人的风景,构成被单程车票剪辑了的特写镜头。人的一生表面上是在寻找目的地,实质上则是寻找旅伴的过程,一位风趣的旅伴嘴上叼着的烟头,甚至可能比目的地摇曳的灯火更具有诱惑力。

在港台歌坛的红男绿女中,苏芮一向给我以沐风浴雨、铅华洗净的感觉。在好多人以假嗓吟唱的浮华世界,她却是以心灵引吭高歌的,带有杜鹃泣血般的声嘶力竭、破云裂帛。苏芮算得上是这个时代屈指可数的性格歌手了,以至她哪怕唱最清新快乐的歌都会渲染出生命本质的忧郁——我简直不知这来自她的声调还是我的听力?譬如这首《牵手》,百听不厌,但每听一遍我的内心都要遭受一番席卷而来的暴风骤雨。也许这因为:心心相映的牵手在整个生命中不过是一些温暖美丽的瞬间,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作为逆风而行的路人,已习惯了把怕冷的手揣进自己的衣兜里——孤独是永恒的……

《牵手》实际上吟咏的是人类一种很广泛的爱、一种人际之间的脉脉温情。但如果从狭义来理解,仅仅把它当做一首爱情歌曲来倾听,我会很偶然地联想到德国诗人阿·阿斯特尔的一首仅有四行的短诗《潮湿的手掌》——据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在爱情中手心都是潮湿的;至于是否潮湿,除了自己之外,只有牵他(她)的手的那个最亲近的人才知道。抄录下来,作为结尾:

每当我伸手和他相握,

他总有一双潮湿的手掌。

这么说他总是有一双潮湿的手掌,

不:每当我伸手和他相握。

落马的射雕女郎

从客观上讲,名人之死造成的是社会的损失,将使我们记忆中为其所保留的位置永远呈现空缺的遗憾,不管留下了何等繁复的疑问与谜团,对于将之视若仰慕对象的心灵而言都不啻是一阕如泣似诉的哀歌。近期的新闻媒介争议朦胧诗人顾城的毁灭,我不禁联想到三毛的自杀,乃至1985年在演艺圈内外轰动一时的翁美龄之死。应该承认这种联想是跳跃性的。因为他(她)们本身并不具备必然的关系,惟一的共性仅表现在他们都是从事艺术活动的名人;但在世俗的衡量标准中,艺术家与艺人是有区别的,因而翁美龄的香消玉殒除了宣判一个为情所累的凄艳故事之外,几乎不存在上升到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或评价的必要。十年不到,果然大家就干干净净地忘掉了《射雕英雄传》里那位一笑就露出两颗小虎牙的天真活泼的“俏黄蓉”。

我们忽略了,他(她)们的共同之处还在于都采取了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退出读者或观众的内心舞台。名人的自杀至少表明他(她)们对荣誉、地位之类芸芸众生孜孜以求的事物的满足与留恋,已低于寻找寂灭与超脱的愿望。比一般的悲剧更沉重的是,这简直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悲剧。

1985年5月14日,香港,翁美龄在她的豪华别墅里服用了强烈的药剂,并且打开浴室里的煤气……据报载死因是由于和男演员汤镇业恋爱的失败。沿街为其送葬的人群中大有流泪者。

不到十年,当时的流泪者泪水已干,当时的漠然者依旧漠然。嬉皮士作家王朔说过:“死算什么?我们连死都不怕,还怕活吗?”早就不是林黛玉的年代,“花开花落两由人”。人去楼空的凄清寂寥,也掩盖不住人走茶凉的生存法则,翁美龄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不久就伴随疏远的波纹消失了。少男少女们又开始兴高采烈地拥戴新的偶像。“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谁还有闲情逸致感怀翁美龄之死、感怀时光的失误所造成的小小的一箭之仇呢?“依稀往梦似曾见,心内波澜现……”今天连对《射雕英雄传》里红极一时的主题歌耳熟能详者都不太多了。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影迷。我是谁?不过一个为稻梁谋的专栏作家而已,做点文字游戏换酒钱。但在这里我要说,我还是很真诚地怀念翁美龄的,仅仅因为十年前一个漫长的夏天里匆促地看完跨度达数十集的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的缘故。穿着两旁缀满辫子的古装笑傲江湖的黄蓉这个娇嗔的形象,生机勃勃,令人怜惜,常唤起我日常生活中对一本精美的小书爱不释手的感觉。真无法相信作为其扮演者的弱女子翁美龄,会以类似于虞姬自刎的腕力,为一桩遭遇了十面埋伏的失败的爱情而玉碎宫倾。翁美龄有着须眉男儿都无法想像的勇敢与固执,翁美龄又是悲哀的,她最终居然成为爱情的牺牲品。正如“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一样,灯红酒绿的年代,纸醉金迷的港埠,又有多少人真正地相信会有重于泰山的爱情?又有多少人勇于相信、敢于相信,而不怕承担其沉重的代价?翁美龄相信了,而且支付了,支付了她小小生命里所能拥有的。这是我钦佩她、并加倍地为之惋惜之处。我没做过红楼梦,但我要为她写一首《葬花曲》。在大家都忘掉翁美龄的时候,我很怀念翁美龄——你不知道,那个含嗔带笑的黄蓉有多可爱!她是翁美龄留下的我所认为最昂贵的遗产了。

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取材自金庸的同名武侠小说,由于男女主人公“傻郭靖”与“俏黄蓉”一唱一和、成高山流水之势,整部影片在刀光剑影之余,便带有海誓山盟的言情色彩。没有比翁美龄的表演更接近于身为东邪黄药师之女黄蓉的本色了,机灵活泼,八面玲珑。写到这里,我眼前又浮现出黄蓉以丐帮掌门人自居、拎一根打狗棒走街串巷的骄傲的背影。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黄蓉如今走到哪儿了呢?

生活中的翁美龄远无云游的黄蓉那么轻松。她活得累多了。沉浸于对翁美龄在浴室里拧开煤气阀的那一情景的想像,我仿佛倾听着一阕来自缥缈天国的《天鹅之死》:冷峭的湖泊,枯涩的芦苇,易碎的心,以及拍岸惊涛中的依依回首……爱情居然能使一个女人毁灭——我本以为那只是《安娜·卡列尼娜》里的故事,然而翁美龄的惊鸿一瞥证明了这一点。

安魂曲终人散尽,一颗心在水泥地上彻底摔碎了。大家能忘记就忘记吧。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影星也确实算不上什么太重要的人物。更重要的事情,和更重要的人物,多着呢。

甚至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都不是具体地谈论翁美龄之死,只能说她为爱情而自杀的这个事件震惊了我。我只是在回忆现实中发生过的一个平凡的女人之死——在爱情面前,女人是平等的,都会恢复各自的平凡与天性,翁美龄也不例外。

日出东方,惟我不败

俗话说风云莫测、红颜易老,但林青霞自拍《窗外》出道以来,高踞台湾影后宝座已悠悠18年矣!这18年里,世界上发生了多少事情,大浪淘沙,弹指一挥间,樯橹灰飞烟灭。“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林青霞却能保持18年江山不变,独步花丛依然故我,真可谓深得命运之垂青。前些天从电视上见到对她的现场采访,回眸一笑依旧百媚生,令人间粉黛顿失颜色。或许,时光锉刀尽管无情,但在倾国倾城的一代美人面前也望而却步了。

据说香港东区海底隧道通车之际曾轰轰烈烈举行过庆贺典礼,遍邀历届港姐、亚姐“啸聚山林”,浓妆艳抹各有千秋,红粉军团所向披靡。轮到林青霞一袭云裳姗姗来迟,横扫千军如卷席,令记者们的镁光灯趋之若鹜,在场的莺莺燕燕顿受冷落。读这段消息使我联想到林青霞主演的《东方不败》,海战之后的水面上千帆竞渡、群鸥翔集,真正决胜负于百里之外的巾帼英雄反倒弃绝浮名,退隐桃源,一曲绝唱随风而逝:“日出东方,惟我不败!”她真的希望被世界遗忘吗?在她忘掉这个世界之前,或许胜券在握,这个没有对手的世界就近似于虚无了。

林青霞近年来拍古装打斗片较多,我偏爱的是《新龙门客栈》,该片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苍凉悲壮。林青霞习惯于女扮男装,如云黑发塞进斜戴的斗笠,面部的表情掩饰在半明半昧之中,布裳皂靴,腰悬宝刀,远远望去便是风尘仆仆、眉清目秀的少年英雄。她不动声色地闯进荒野的黑居,解下腰刀往桌面上一拍:“老板娘,拿酒来!”然后稳如泰山地坐下,对剑拔弩张的险机暗算充耳不闻。一语不合,冷眼旁观的她又拍案而起,“唰”的一声拔刀相向,很有点《水浒》人物弹铗而歌的气势。

其实林青霞是演琼瑶的言情片起家的。她被星探从人海茫茫的大街上拉出来,一举成为《窗外》的女主角。那位白裳黑裙的女学生,在一场与老师的早恋中体味到情天恨海的高深莫测。这种体验也伴随着逐渐走红的林青霞一道成长,从《在水一方》、《我是一片云》到《一颗红豆》,相当长的时期内林青霞都是以天真烂漫的纯情少女形象出现在“伊甸园”内外的。“人面不如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直到十几年后她出演三毛的《滚滚红尘》,才真正获得了饱经沧桑的成熟。因为那里面至少充斥着兵荒马乱中的悲欢离合,以及物欲横流所无法磨灭的刻骨铭心。

虽然如此,我还是极喜爱重温林青霞早期演的琼瑶言情片,将之作为青春的纪念册来对待。那毕竟保存着青嫩欲滴的山盟海誓,以及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丝风片羽,适宜于在灯火阑珊的露天凉台上端着葡萄美酒夜光杯来耐心品味。“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望断秋水的伊人有着天青色的心,仿佛生来就是为了风景如画的人间真情而存在的。数十部琼瑶小说的女主角,都可以用现实中林青霞的形象来代替,因为二者在气韵上颇为相似:披肩长发,明眸皓齿,清水洗出来的欢颜以及略带点忧郁的美丽……我简直不敢正视林青霞灿烂的笑容,因为那一瞬间,我的心会很软。在滚滚红尘中,一阕牧歌会唤起我们心灵被雨洗后的感觉。

我从来不关心林青霞的年龄,因为真正的美丽不会衰老。重看一遍《窗外》,我便会觉得她仍然以18岁的状态,生活在此刻的我们这个世界上。林青霞能使时间造成这样的误会。哪怕等到我也苍老的时候,我还是会这样想像林青霞——一位白发如霜的老人,想像着永远年轻的林青霞……

胸有青山人不老

要想了解梁家辉很容易,多看几遍《情人》就可以。这部缠绵悱恻的影片取材自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同名小说,描述一位金发碧眼的白人少女和一位华裔男青年在炎热混浊的湄南河畔的异国之恋。原著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据说是杜拉斯追忆少年时期随家庭流落东南亚的模糊记忆,以及记忆中那段闪电般初恋的浮光掠影。不管怎么说,黑头发黄皮肤的梁家辉登堂人室了,典型的东方美男子形象,在两旁的摊档挂满热带水果的旧时代街景中悠哉游哉。着一身漂白的西装,拎一只沉甸甸的牛皮箱,在背风的墙脚站住了,双手笼着擦燃火柴,皱紧眉头如满怀心事般点燃嘴上的半截雪茄,面部的表情忽明忽暗……一副小商人的派头,却掩饰不住神态中苍白文弱的书生气。简单而迟钝的动作,透露出梁家辉轻描淡写的演技。

他终于和那位早熟的法国女孩相遇了——仿佛命运刻意制造这种邂逅,在湄南河渡口驶出的一辆风尘仆仆的老式公式汽车上,他们被安排在最后一排座位,并且凭着一见如故的心灵感应相互试探。他不易察觉地伸出自己的右手,轻微地(仿佛无意地)抵触她搁在座位上的左手。然后就是手的特写:一只手渐渐由谨慎变得大胆,一点点地握住另一只落叶般瑟瑟颤抖的小手;另一只手也渐渐作出了反应,像安置在草地上般温顺地张开了……然而这两只手的主人、这两位萍水相逢的异国男女,都佯装浑然不觉,扭转头看两边车窗外的风景,暗自克制住内心的胆怯、激动与惊喜。匠心独运的这一连串镜头,栩栩如生,使我联想到茨威格的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那里面也刻画了一位赌徒的搁在牌桌上的手,在一掷千金、胜败未卜之际神经质地痉挛,牌运扭转后又如鱼得水,灵活生动地伸向堆积的筹码……可见在所有注重体现内心世界的艺术品中,手都是有表情的,甚至,是有思想的。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话,受潜意识支配的手,则是屋顶上的天线,敏感且易于动摇。这就是手势的魅力——哪怕旁观者永远不可能认识全面。

梁家辉就有这么一双会说话的手,苍白,纤长,骨节轮廓优美,仿佛天生是用来弹钢琴或握羽毛笔的。在《情人》中,他充分发挥这双手的特长,用它来献花或求爱、揿打火机、拎旅行箱,甚至在潮湿闷热的热带夏夜中抚摸法国女孩稚嫩的面庞——套用一首流行歌曲来说,叫“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梁家辉天生拥有一双情人的手、令所有怀春女性梦寐以求的懂感情且富于成熟男性魅力的手,它缺乏指点江山的力度,却适宜于熟练地推开异性虚掩的心扉。手上长眼睛。

梁家辉的形象也是最佳的情人形象,接近于《飘》中的白兰度、《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抑或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是那么一种内心笼罩着阴影的忧郁型白马王子。对这种身世复杂、性格孤僻综合的神秘男性的魅力,这世界上好多女人欲罢不能、饮鸩止渴——它至少算一杯容易晕眩的调和后的鸡尾酒。梁家辉穿什么服装都好看,一举一动都与众不同,很显城府、很有风度,哪怕随手撩一下滑垂的额发,这个动作仿佛都有十公斤的份量。他面相没脱离英俊威武那一类(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偏偏长一双招蜂惹蝶的桃花眼,横看竖看都显得风流多情。于是一眸一笑都流露出心有灵犀、春暖花开的味道来。这样的男人不适合做情人,谁做情人?

年少时读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里面的别巧林郁郁寡欢、玩世不恭,对满世界事物皆冷漠鄙夷——据说体现了俄罗斯文学中“多余人”的形象。有时看梁家辉饰演某些沉默寡言、心事重重的落魄男性角色,便觉得两者气质上很接近,都有种冷眼旁视、孤僻不羁的态度。梁家辉的身材、举止都散发出阳刚之气,但偶尔的一瞥却莫名地传达出几分阴柔之美。但梁家辉和那类单薄柔弱的奶油小生大相径庭。

日前看了演绎《水浒》中逼上梁山那一段的香港武打片《英雄本色》,海报上大书特书:“梁家辉走出情人之后,方显英雄本色!”他扮演豹子头林冲,确实刚柔并济,从操练八十万禁军,到误闯白虎堂,都正气凛然、不乱分寸,和配角花和尚鲁智深站在一起,相映成趣。随着剧情的跌宕起伏,他屡遭谋陷后终于怒发冲冠,十步杀一人,刀刀见血,一发不可收。梁家辉身上的阳刚之气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胸横丈八蛇矛枪,红缨如火,力挑华山。面对仇敌他浓眉倒竖、豹眼圆睁,仿佛一声断喝便倾覆出仇山恨海,便能使对方顿作灰飞烟灭……

从电影院走出来我有盛夏三伏喝了一杯冷饮的感觉。我探视到梁家辉的另一面——这不是一般的演技可以替代,英雄的血性与气概自古便可歌可泣。和那些酷爱抛头露面的红星们不一样,梁家辉除了着意在影视作品中更换角色,似乎不太介入市声尘嚣,于是形象气质上总保持着朗目的清辉,“大隐隐于市”,“是名士自风流”,用魏晋风度来形容梁生的超凡脱俗亦不为过?

奈何虞姬蝶舞衣

在目前这个年代观看霸王别姬的故事新编,难免有时空倒错、朝花夕拾的味道。陈凯歌执导的电影《霸王别姬》,正是以旧瓶装新酒的方式,使线装书里的人物获得了灵魂的延续。山河依旧,国风悠悠,张国荣把台前幕后的虞姬演活了,我想夸奖他一句:这近似于灵魂的表演,一个阴差阳错而又刻骨铭心的灵魂的剖析与再现。灵魂是没有性别的,只有性格永恒。于是“虞姬”不仅仅作为姓氏而存在,这两个字足以概括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爱情悲剧,可歌可泣,万古常青。

由于对那种奶油小生式的面孔怀有成见,以前我没很重视风流倜傥的张国荣。事实证明这是我主观上的错误。一个影星的真正魅力,在于能召唤你透过其面孔而进人其灵魂。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张国荣的内心氛围是很有些孤僻清冽的,因而他饰演的程蝶衣(虞姬),举手投足都透露出深入骨髓的那份阴柔之美。在影片中,在西楚霸王的阳刚之气面前,虞姬的形象以柔克刚,游刃有余地占据了辉煌的位置——甚至其自刎的结局都令人联想到化蝶或凤凰涅槃之类的传说。看完这部戏便会发现:虞姬的魅力喧宾夺主,而力能扛鼎的霸王反倒退居为配角。说不清究竟是“霸王”别“姬”,还是“姬”别“霸王”——正如诗学中关于蝶梦庄生抑或庄生梦蝶的讨论。

如果没有气冲斗牛的霸王,虞姬柔弱的羽翼将无枝可栖,而混淆于世俗的烟尘;但如果没有虞姬的冰心玉壶、明镜高悬,霸王不过是一介赳赳武夫,令人断肠的英雄泪亦无处抛洒。可以说是四面楚歌中的虞姬之死,促成了真正的霸王这个概念的诞生——失败的英雄、多情的烈士、玉碎宫倾的帝王。于是他兵败垓下的慷慨悲歌乃成为绝唱:“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是霸王致命的伤口、永远的疼痛。

恐怕基于认识到这一层辩证关系,张国荣(程蝶衣)才能忘我地投入于虞姬的角色,以一种唯美的态度面对霸王并审度自身——霸王是虞姬的世界,“霸王”在现实中的堕落无异于虞姬世界的毁灭。张国荣穿上花团锦簇的戏装,就是京剧中的虞姬,霓裳云袖滴水不漏;而置身戏外,他扮演的名旦程蝶衣,仍然是虞姬在实际生活中的替身,程蝶衣对段小楼的失望实则是对一种艺术精神的苛求。从虞姬到程蝶衣,中间有一段艰难的心理蜕变,张国荣巧妙地把握住角色的更替,把主人公的双重性格塑造得淋漓尽致,一招一式都颇显匠心。尤其他的眼神,在不同的对象面前简直能变换温度:面对段小楼无法掩饰住内心如火的仰慕,而和菊仙交锋时又冷若冰霜,更多的情况下则处于惶惑与矛盾中,深不可测……

是这部《霸王别姬》,使我认识到张国荣是真正的演技派影星,或者更严格点说,是用性格来表演,直至和角色融为一体。他恐怕更适宜于扮演内向型性格、心理波动较大的人物,因为这里面有“戏”,有待于抽丝剥茧演绎出来的“戏”。张国荣一旦置身于戏剧性冲突中则如鱼得水,因为他能够不动声色地表演“偏激”。

《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分辨不清人生是戏抑或戏是人生,甚至可以说,他的灵魂已经被虞姬的精神主宰着了,他在幻觉中把舞台无限地延伸了。张国荣本人的性格,我无从知晓,但他扮演了程蝶衣,我也就几乎无法判断他与程蝶衣本质的区别——这或许正是这位演技派影星的成功之处?这或许正是艺术的最终魅力?

从古至今,英雄美人的故事是说不尽的。前者是征服世界,后者是征服心灵,我说不清哪种更为伟大——正如无法占卜谁是最后的征服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