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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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3 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建立的意义与初步探索

2.3.1 构建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的意义

作为完善现有风险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对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前瞻性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弥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不足

风险预警体系就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一个“感应器”,它随时感应着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变动,并实时传递给风险管理部门,使得风险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做出决策,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这个感应器使得银行对风险的感知在时间上大为提前,而不必等到风险进一步显现和暴露,对银行资产造成更大的损失时才采取措施。

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是对我国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补充,它使风险管理形成一个事先风险预警、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补救的完整过程。风险的爆发必然要经历一个蕴藏、生成、演化、临近、显现和作用的阶段,而且也并不是每一次风险的发生一定会造成破坏而成为危机或灾难。就是风险对某个特定目标产生作用到真正形成破坏和失控状态,也同样需要一个过程。因此,通过风险预警体系对风险的事先感知与预控,再在风险发展的不同阶段配合其他风险管理手段,就可以将风险在不同程度上得到转化、分解、控制和有效管理,就可以将风险在爆发失控前得到制止或脱离其目标,就可以在风险一旦突变成灾难时迅速形成有效的处理机制,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的程度。所以,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现有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及有效性。

以信用风险为例,国际先进银行十分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先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

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

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

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估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

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5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

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 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 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水平

1.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所谓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机构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和各种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各种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和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依据统一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测量并加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这种方法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当今国际监管机构对各大银行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在新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后,这类新的风险管理方法会更广泛地得到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做到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侧重于风险的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上,普遍缺乏风险预警机制,难以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形成一个集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的全面、完整的体系。

2.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是商业银行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保证。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必须具备通过对周围环境、自身及客户风险信息的预警,随时感知自身所处经济环境中风险状态和对业务对象采取措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必须具备通过对风险信息的预警准确冷静分析其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个高效的风险监测系统,在银行资产所面临的各种现实的或潜在的风险尚未形成或刚刚开始显露有效威胁的情况下,排斥和防范各种风险的侵入,迅速采用风险防范措施在银行与风险资产建立一道防火墙,使风险对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影响降到最低,从而实现银行经营收益的最大化。

3.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有助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形成一种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到只有在主动追逐风险机遇过程中完成风险管理,才是真正控制和引导风险演化。将风险预警机制运用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当中来,可以使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及各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性,意识到只有主动的研究风险、预警风险,才能更有效地管理风险,实现盈利。风险预警工作使对风险的被动接受转化为对风险的主动预警、预控,从而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形成一种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一个高效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对风险很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在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中,同时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和不同阶段的风险具有很强的把握能力,在追逐风险机遇过程中有足够经验和手段将风险从行为中剥离出去,这种高效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正是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完善的。

2.3.2 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的理论探索

综观国内外研究状况,目前研究开发的有关商业银行的预警研究,主要用于解释国家宏观金融发展的状况和趋势,它着重从经济总量的是否平衡来探讨银行风险。因此,目前银行风险预警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宏观金融环境的,对于其构成细胞——商业银行这一微观经济主体的预警研究尚不多见。

尽管如此,国内还是有不少学者还是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卜冬梅、李君毅在《商业银行经营监测预警方法研究》中通过对微观经济预警与宏观经济预警差异的分析,在详细分析各主要经营指标特点的基础上,采用专家咨询方法确定了商业银行的监测预警指标,应用层次分析法原理,确定了监测预警指标重要性的权重值,并探讨了商业银行经营监测预警的方法。隋剑雄、林琪在《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中针对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和经营环境,提出适应本国银行发展需求的、以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构成的信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拟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本征向量法(TE)作为构建风险预警模型的算法,建立适应国情并且顺应现代化银行发展趋势的新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系统。贺晓波、张宇红则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几种主要风险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并用聚类分析法对这些指标进行进一步精选。王琼等人则采用信号法确定商业银行监测预警指标,建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系统,对商业银行整体经营进行风险预警监测,并选用灰色预测方法预测信号指标的发展变化趋势及规律,为预警系统有效发挥作用提供了技术支持。

总体来说,以上研究成果对于构建商业银行预警体系是十分有启发意义的,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但是,目前研究的缺陷在于主要是围绕风险预警的某一方面进行的,比如或者局限在信用风险,或者局限在指标的设计,或者局限在技术分析上,因此还需要将以上成果综合起来,提供一套完整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理论。

2.3.3 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的现实探索

在实践中,商业银行风险预警分为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方面是由监管当局建立的银行业的风险预警体系,属于宏观层面;另一方面是由单个商业银行建立的风险预警体系,属于微观层面,突出了自身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特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为商业银行的自律性预警。

一、宏观层面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

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动,我国于1994 年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局又颁布了一系列非现场稽核指标,使我国银行监管指标初具规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预警管理时,一般都采用该指标体系。然而该指标体系主要侧重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各商业银行独立法人的管理,与商业银行内部的自律性管理存在着目标、侧重点、管理对象的不同,使得该指标体系在实践运用中存在着很大缺陷。主要表现在:

1.指标体系缺乏层次性。在总分行体制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具有层次性,监管当局必须针对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预警指标。但是,目前实施的预警指标都是针对法人及商业银行总行进行考核,银监会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并没有按要求分解指标,仍是按对商业银行总行的预警指标和要求进行考核,降低了指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预警指标适用性差。由于商业银行资本集中于总行,因此预警指标中所有“资本类”项目如“资本充足率”、“单个贷款比例”等都不适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3.所选取的指标不够全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未能全面反映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侧重于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和信贷风险,忽视了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第二,每种风险的指标选取不全面。例如对于信贷风险只侧重于对贷款质量的衡量,忽视了贷款结构、贷款盈利性的衡量。

4.指标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由于指标数据有相同的信息来源,因此指标间不可避免存在相关性。将相关性强的指标放在一起考察,造成了稽核工作不必要的重复。

2004年1月,银监会制定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自2004 年1月 1日起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491号)和《关于修改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的通知》(银发[1998]528号)即日起中止执行。这个预警指标体系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动态监测和静态监测结合,来考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指标体系详见附录 1)。此外也积极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见附录2)。

从2005年开始,银监会根据新制定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按季对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进行风险预警的试运行,以提高银行风险监管的敏感性和有效性,实现全面、客观、持续、有效的风险监管。根据银监会指引,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由资本充足度、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5项分类指标组成,共22 个指标。同时,定性指标包括6项分类指标,分别为管理层评价、经营环境、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控、信息披露和重大危机事件。同时,风险预警体系根据金融风险的历史数据和银行监管经验,确定各指标的预警阀值和权重系数,对每个定量指标设置了蓝色预警值和红色预警值。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对单个商业银行的各项预警指标进行连续观测,并将数据导入模型,计算其综合风险分值,并获取相应的预警信号。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风险转换矩阵,综合判断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等级。

二、微观层面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

在微观层面,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在尝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自身现状的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也提出一些风险预警的应用思路和管理结构。自 2000年开始,我国的商业银行以落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目标,展开风险预警和管理建设。这里,根据可以获得的资料,以交通银行为例,来考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建立的过程及现状。

2001年前后,交通银行推行了《交通银行资产负债预警管理办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纳入银行的工作中。《交通银行资产负债预警管理办法》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分(支)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潜在的问题和造成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报。该预警系统在指标的选择、指标临界值的确定和综合评价方面的情况如下:

第一,指标的选择上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即该办法指标体系的设置既包括定量分析指标,也包括定性分析指标;既注重风险防范的安全性指标和流动性指标,又注重银行效益和发展的盈利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既考虑目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现行操作方法,又着眼于与国际接轨的通行做法。

2.一致性原则。即预警系统的指标设置与交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基本保持一致。

3.可控性原则。即预警系统所设置的指标参数均为各分(支)行自身可以掌握和调控的指标。

第二,该资产负债预警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由监控指标和自我评价指标组成。

1.监控指标。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以及交通银行发展的要求,监控指标分为流动性指标、业务发展指标、安全性指标和盈利性指标4类,具体构成如下:一是流动性指标。由存贷比例、备付金比例、资金拆入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构成。二是业务发展指标。由存款增长率、存款市场份额、盈利资产增长率和盈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构成。三是安全性指标。由逾期贷款比例、呆滞贷款比例和呆账贷款比例构成。四是盈利性指标。由资产利润率和利息回收率、计划完成情况构成。

2.自我评价指标。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风险的大小,仅仅依靠上述可计量的考核加以反映是不全面的。从长期来看,一些不可以计量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为使短期预警与长期预警、定量分析预警与定性分析预警以及单项预警与全面预警有机地结合起来,设计经济金融环境、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发展速度等不可计量指标。考虑到各分(支)行对不可计量指标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性,因此作为自我评价指标。

3.指标临界值的确定。

该预警系统指标临界值有统一的记分标准,列表如下:

第三,自我评价指标有:

第四,根据上述预警系统指标临界值统一的计分标准,得出该银行的综合评分。参照标准列表如下:

该方法是按总行监控和分行自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运作的,各分行可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预警系统监控实施细则,按季度进行监控,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

分析上述交通银行的资产负债预警管理办法,可以发现该方法在指标的设置和指标临界值的确定上比较粗略,首先,作为交通银行系统的统一实施办法,不能兼顾到分行、支行的具体情况,加上随着时间的变化,这种统一的规定也要变化;其次,这个预警系统使用的打分的方法比较笼统,不可能精确计量银行面临的风险,所以,这还不是一个精确、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再次,按季度监控的时间安排并没有达到风险预警的及时性的目的。

其他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体系也在逐步建立,2003 年,建设银行自行研究开发的风险评级预警系统 在全行38个一级分行已经成功上线运行并推广使用。总的来看,我国银行业对风险预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予以完善。

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根据中国国情构建一个全新的并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更是一个重大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不仅要面对初次运用预警理论构建预警体系带来的种种难题,还必须与中国银行业的现状及其特殊性相结合,并且在体系建立之后,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出现的情况不断修正预警系统,最后才能形成一个真正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风险预警体系。本章将就构建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做出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