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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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哭丧礼中的择吉文化

死者最终咽气后,宾来客往,及至出殡下葬,哭声都充盈着整个丧葬礼的过程。所以,哭丧也就成了中国丧葬礼仪上的一大特色,贯穿在丧葬仪式的始终。哭丧表达了亲人对死者的思念,其中也蕴含有求吉心理。

哭是表达悲痛感情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哭泣不仅是对逝去亲人的真情流露,也是出于丧葬礼俗的需要。有时哭得悲悲切切,有时哭得声嘶力竭,有时是真情实意的哭,有时是被逼无奈的哭,无论哪种都有独特的内涵。

守灵长哭

发丧这天,从夜间十二点开始,至移材封棺前,孝子(儿子)轮着守灵,孝女(闺女、儿媳妇)灵前长哭。

民间传说,这天晚上亡灵由鬼差领着到阎王殿受审,亡灵孤魂看到地狱设置的各种刑具和刑法,胆战心惊,十分惧怕,受审时多数答非所问,差错百出。故此,让孝子们昼夜守护在棺材两侧,民间俗称“守灵”。说是当亡魂看到守护在两旁的孝子们,胆子就大了,受审时可以少出差错。孝女轮番哭灵,直到封棺前,哭声不得停止或间断。

相传,阎王没有闺女,对有闺女的鬼魂特别宽容,为在审亡灵的时候,只要听到阵阵伤心悲哀的哭声,便要问亡灵一声:“这是何人泣哭?”亡灵就马上回答:“是我闺女。”然后,阎王便说:“你比我强,死后还有许多闺女哭你,投胎转世去吧!”从而使亡灵免受刑法,顺利过关。

出殡哭丧

出殡时必须有丧家的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的“唱哭”,否则丧家就会被视为不孝。而且,哭时音量的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谁家的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会在方圆数十里被传为笑柄,他的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大不孝。

哭丧时“唱”出的歌叫哭丧歌,或者挽歌。从形式上说,挽歌的内容可以比较灵活,有些人是想到什么就哭什么,想到什么就唱什么,没有限制,为“散哭”。有些则是结合丧葬仪式来唱的,称为“经”。如病人死后,女儿或者媳妇就唱“买衣经”、“着衣经”等。“着衣经”要在涨潮的时候唱,因为“涨”字有积攒家财的意思。如果在这个时候哭,他的家业就能够像潮水一样不断地高涨。哭的时候眼泪不可以掉到死者的身上,人们认为如果眼泪掉到死者身上,尸体就会变成僵尸,没有办法腐烂,也就不能轮回了。还有的说法是,阎罗王看到死者身上有泪痕,就会把他拒之门外,死者就只好在阴间之外受无边的苦。如果死者是女性,女儿还会给母亲唱“梳头歌”。而出殡的这一天清早,长房媳妇要唱“开大门”。因为民间认为,人死了就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哭开大门的话,死者就会在阴间受罪。出殡的时候,女儿或媳妇要唱“出材经”,回来后唱“床祀经”。唱“亭子经”

是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阴间路上歇脚乘凉。当

设灵台的时候,要唱“灵台经”。这种唱经

的习俗大多由女性来主持,目的是为了让死

者平安地到达阴间。无论哭丧的内容是什么,形式怎样,其本质都是亲人倾诉自己对死者思念之情的

一种方式。

延伸阅读

先儒的哭丧之礼

古人对于哭丧有详细的礼仪制度约束,如哭踊、代哭、朝夕哭、反哭等。

人在极度悲伤时的痛哭中可能捶胸顿足,这就是“辟踊”。《礼记·檀弓下》说:“辟踊,哀之至也。”为了防止“辟踊”时失去控制,除了少数仪节不加限制外,多数仪节规定了“三者三”,也就是每一仪节三踊,每一踊三跳,一共九跳。

“代哭”,是对大殓之前的哭丧规定。“代”是指轮流、更替,即亲属们轮流到殡棺前哀哭,这样,丧家既哭声不绝,有悲哀的气氛,同时大家的身心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既夕哭”,是在大敛以后,人们的哀痛之情稍微减弱了,丧家的亲属只在每天的清晨和傍晚在殡棺前号哭就可以了。当然,这也比较灵活,如果有了哀痛之心,也可以到殡宫痛哭,并不是全部禁止的。

“反哭”,这是将死者下葬后,丧主和其他亲戚回到祖庙内号哭的仪节。具体而言,是丧主入庙门后登堂,面向东站立,其他人则在堂下面向东站立。妇女进入室内,男性和妇女各号哭顿足三次,这时亲友要给予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