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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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受孕择吉与禁忌

生育中的第一个先兆是“得喜”。中国人历来都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虽然还不知道腹中是儿是女,既然有后,有身孕,那就意味着后世有人,可以传宗接代。择吉的内容也就包容在其中了。

怀孕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从受孕到怀孕再到孕育生命,无不寄托着父母与长辈的祝福与希望。因此,自古便有许多吉俗与禁忌。

受孕择吉日

在古人看来,受孕是件极为严肃的事,因为未来小生命就是从此成长起来的,故对受孕规定了种种礼俗。《古今图书集成》载:“日月蚀而私者,生儿则多疾;日月晦、朔弦望而私者,生儿则愚痴;疼虚铭绞了戾逐阵而私者,生儿多凶暴无礼。”民间也有在日蚀或月蚀之时交媾受孕必生六指儿、缺嘴婴的说法,对受孕时间禁忌很多。

道教房中术对此也有涉猎,道教经典《抱朴子》云:“然行气宜知房中之术,所以尔者,不知阴阳之术,屡为劳损,则行难得力也。”这也说男女交合受孕要依一定法则,否则效果不佳。

古人交合受孕一般要选择黄道吉日,他们把受孕时间、人体、空间乃至星体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考虑到客观环境、时空对人体的影响,具有极强的择吉意向。古人的受孕礼俗没有多少科学依据,大多只是一些联想。但是古人重视外部环境对受孕的影响或许也有某些合理因素,现代科学也证明星体的状况与人的行为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孕妇起居择吉

忌露宿野外。孕妇是不能在野外守夜的,因为夜晚野外多鬼崇,恐鬼煞的邪气伤害胎儿。尤其是在雾夜,更忌露宿野外,俗说会“雾(误)了胎儿”。

忌采摘瓜果。下地采瓜、上树摘果,是孕妇的一大忌讳。民俗将瓜果与胎儿作类比,认为摘了瓜果会感应胎儿早产。

忌观看戏曲。各地民俗多有孕妇不宜看戏听曲的习俗,说法甚多,有的说看了傀儡戏,出生的孩子无骨或软骨;有的说会使婴儿长得像戏台上化了装的尤人;有的说会使胎儿面花。

忌参加丧葬。“凶冲喜”不利胎儿。入丧家,到坟地,走抬过死人的路,都是不吉利的,因丧葬是凶事,有邪气、秽气,以免冲犯孕妇,伤害胎儿。有的甚至还认为死人的阴魂可能会扑到孕妇身上,从而使母婴受害。

忌进产妇家门。妇女怀孕后,不能随便去别人家串门,若不知不觉误入了生孩子的家门会惹下大祸。如这家人生的孩子长疱、生疮或得了其他什么疾病,就叫做“遭菜饱”,意思是得了“重人疾病”(旧时又把孕妇称为“双人体”),把原因归于孕妇,这时孕妇就会被人指责。为防孕妇闯入,有的人家生了小孩后,就在门上挂把格筛,孕妇见了格筛便心里明白而不去串门了。

忌参与婚娶。由于孕妇不洁的观念和“喜冲喜”的忌讳,孕妇不得参与嫁娶方面的事务。如观看嫁娶的场面,触摸新娘的嫁妆等等,都在禁忌之列。这一方面是害怕“喜冲喜”而影响到胎儿。

忌接触神事。民间俗信以为,妇人的不洁是会亵渎神明的,孕妇更会如此。因此孕妇不能靠近神龛,不能参与祭祀,否则会污染神地,冒犯神祗。

忌接近要地。在“男尊女卑”观念的支配下,旧时漠视妇女,歧视妇女是“灾星”、“祸水”,事情要是办砸了,总要把罪名栽到妇女头上。尤其是孕妇,更是不祥之物,什么事只要接近孕妇,十有八九要倒霉。因此,为慎重起见,俗信是禁止孕妇到重要的场所去的。

延伸阅读

怀孕期间的传统饮食禁忌

有一些有关孕期饮食的禁忌与习俗,在民间也流传甚久。

如孕妇忌吃兔肉,否则产下的孩子会有兔唇。这一说法流传范围极广,流传年代也颇为久远。西晋人张华的《博物志》就有记载“妊娠者不可食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缺唇。”

不能吃狗肉,否则将来孩子爱咬人,吃奶时也爱咬奶头。不能吃驴肉,否则将来孩子“驴性”,不听话。忌吃公鸡,这样生下的孩子夜里才不啼哭。

忌吃螃蟹,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不咂泡沫流口水,又说吃螃蟹令胎横难产。而台湾民俗则以为吃了蟹,生出来的孩子像蟹那样抓扭别人的手脚。

忌食生姜,以防生下婴儿有六指。忌食鸭子,认为吃了鸭子,孩子要生摇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