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务谈判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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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商务合同陷阱规避

合同欺诈手段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行骗者“玩的就是合同”。企业签约履约率低,合同信誉差,当事各方相互信任度低,与许多骗子“玩合同”是分不开的。那么,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应该如何规避合同陷阱,防止上当受骗呢?

一、签订合同前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充分了解《合同法》的规定,有利于合法地订立各项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条款的漏洞或无效而引起合同纠纷。此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也对某一具体合同或者合同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规定,例如,《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而《知识产权法》对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当事人对这些都应该了解和掌握。

(二)审查对方主体资格

当事人还应当了解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也就是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对单位的资格审查,主要是指对单位经营资格、资质进行审查;对公民的资格审查,则是审查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来说,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都应该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当其他人员代表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要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以确保真实。谈判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的文件具体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住址、电话等。

(三)精心准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在商务洽谈中,为了避免因为条款歧义而引发合同纠纷,当事人务必要精心准备合同条款。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四)审查对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方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查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以及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程度等。如果调查得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良好,那么合同订立后的履约就可能得到保证;如果当事人的资信状况不佳、商业信誉不好,甚至已经到了濒临破产的境地,自然就欠缺或者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企业若是与这样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就会有很大的风险。

二、签订合同时

(一)坚持立字为据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有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即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上形式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要注意: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不同的部分之间出现歧义。

(二)审查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约定明确、条款规范、便于履行。这项工作应该交由法律顾问或者律师来严格把关。

在实践中,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通常会被忽略或遗忘,这会导致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由于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或者无法确定所以无法提出损害赔偿。如果合同清楚地约定在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需要支付具体数额的违约金,便可保障守约方的利益,同时也能更有效地督促双方执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签约时,当事人对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要与对方约定明确、具体、细致、规范。

(三)完善相关手续

签订合同时,不仅要注意合同的形式、主要条款,而且在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以及有关手续审查等方面也不可掉以轻心。

三、签订合同后

(一)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该注意的问题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供方能够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来说,都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向对方支付货款。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需方如果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予以办理。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以申请由对方的开户银行进行说服。如果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可以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如果需方不提供担保,供方可以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也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如果需方出现违约行为,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需方出现违约行为,供方可以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之中选择任意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二)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的情况下,需方再支付货款,这样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了。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也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的情况下,需方再支付货款,这样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便可以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遇到供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而是以欺诈手法引诱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情况,需方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4.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者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进行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或者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加强合同管理

在商务合作中,企业还必须增强风险意识,注意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

1.即时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以后,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若干份,并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可能用复印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本可避免的举证麻烦。

2.长效合同管理。对一个企业而言,与其他企业、单位进行贸易往来绝对不是一个短暂的个别行为,应该在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的长效管理,这样有助于帮助单位按照合同来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同时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