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务谈判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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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商务合同的变动

一、合同变动的原因

(一)合同手续不完备

需要经过审批的合同,审批手续不全或者不能齐备,具体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审批手续迟迟不能完成。这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对合同迟迟不予首肯、批准,致使合同草签后产生无限期拖延的可能性或者造成合同实际上的无限期拖延。

2.部分审批手续迟滞。例如,设备许可证具备了(进口或出口),但培训许可证却没有。

3.审批手续不可能完成。这种情况大多起因于事先需要报请批准或者申报备忘的谈判未按章办理,然而事后以既定事实迫使上级认可,而上级又予以否决。

(二)合同经济(背景)条件变化

经济(背景)条件是指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经济(背景)条件。这些条件既可以是当时的条件,也可以是以当时的条件为基础所做出一定预期的条件。这些条件是成交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其发生变化,并且变化的程度超出可以承受的预期幅度,则意味着原来的成交前提已经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必将导致合同变动。对于时限较长的合同来说,遇到这种情况的几率并不低。如涉外合同中的成套项目合同等。

(三)合同技术(背景)条件变化

技术(背景)条件是指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承诺的技术条件。这些技术条件可以是当时的条件或是做出一定预期的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成交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其发生了变化,并且变化的幅度超出了可以承受的预期幅度,则意味着原来的成交条件已经发生剧变或者不复存在,必将由此导致合同变动。对于期限较长的合同,尤其是以科学技术或者以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为交易内容的合同,完全有可能碰上这种情况。如计算机交易合同等。

(四)合同主体违约

合同主体违约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是部分违反,或是全部违反,无论违反程度与范围如何,只要履约行为与合同条款所作规定不符,均属于违约范畴。违约可以是蓄意、故意的,也可以是失误、无意的。但是无论当事人的主观因素如何,凡属违约行为,均会导致合同变动。

(五)验收失败

有的成套设备交易合同、大宗贸易合同等,在货物逐步交付的过程中,甚至全部交付时,由于不易检验,纵使交付不符也看不出来,只有待其使用,确实达不到合同标的的规定,才能知其不符。到交易完成阶段也即履约完成阶段检验出其与合同标的不符者,统称为验收失败。这种情况同样会引起合同的变动。

(六)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的生效与执行,必然会导致合同的变动。

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或者责任不能履行;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合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已经被确认和罚款,同时又被对方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但是在此期限内,合同仍没有得到履行,合同当事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者宣布解除合同。

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变更与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行为。但其常因违约而起,因此必须追究负有责任的一方即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三、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当事者的一方将合同中对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转让的一方称为让与人,接受转让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合同的转让包括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两种情况。

(一)部分转让。部分转让是指让与者将合同中对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的一部分转让给受让者,因此原合同主体就由双方变成了三方。

(二)全部转让。全部转让就是让与者将合同中对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全部转让给受让者。尽管此时合同的主体仍为两方,但是却更换了一方合同的当事人。

四、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就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在客观上已经不复存在。

合同的终止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况。

(一)合同因履行结束而终止。

(二)合同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三)合同的强制性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