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概要
每一类宗教,都是人类纯洁幻想下的一种精神,它的存在也有其本原的意义。道教作为根植于民族本土的固有宗教,其精神本原为民族生命精神长期追求与发展下的产物,也就是隐匿在道教之中奥秘深浓的教义。
道教教义,作为道教之人信仰的平台,是人们能够从中获得普遍宗教感悟和信仰体验的内在依据,并以此使得其在人们心中形成一个深刻的宗教信仰。
那么,道教的教义到底是怎样的呢?
以下章节中,将从两个角度中进行解析。
(1)道教精神的生命追求
道教是以道为根基的,而道则是民族理性思维的一个最高哲学范畴:道涵溶宇宙万物,却又独立于宇宙万物。道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为大千世界中最鲜活的一个大生命体。
道,无论是哲学蕴涵中的本体意义,还是生成意义,都不是死的概念,它都将以生命的形态拥有这个活生生的世界,包括万有与万无的一切。所以说,道的存在意味着生命的永恒,意味着生命是道最本质的意义。而道教以道为宗,继承了道的这一生命意义。
故而,道教是生的宗教,其始终界定在生命存在的层面上,而不是以生命消亡之后的超度为功力。它不似佛教,谕世人苦海无边,置生命于痛苦的赎罪过程中,要人们的灵与肉历炼三世,追求生命“入灭”后的“涅槃”之境界。也不似基督教,把生命置于“原罪”的审判台上,召告世间,人人都要在生命活着的状态下洗刷自己的原罪,以求死后让灵魂能够进入天堂而永生。在这样的宗教信仰中,生命没了真实的价值,而是把生命死亡后的努力当做追求的希望,所以说,像佛教和基督教那样作为宗教的本质意义就完全缺失了生命的精神和意义了。
然而,道教不是这般,而是直面生命的永恒和灿烂,并将一切努力都用在营造生命的无限时空、追求长生、追求生命的优化价值上面。因此,道教的诸多教义,均十分注重生命价值的追求,及探索生命的无穷奥秘。比如:“仙道贵生”、“返朴归真”、“尊道贵德”等教义。
由此可见,道教教义中最根本的精神追求,为生命的追求,即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精神和生命的价值,这便也是道教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
(2)道教精神的和谐本原
追求生命,为道教教义的根本体现。尊重生命,保障生命和提高生命的生存价值与生存质量,是道教教义中生命精神目标追求的具体要求。
在我们生命存在的环境中,诸如战争流血,天灾人祸等恐慌是随时有之,生命就犹如草芥般时刻都会受到威胁。而这些均与道教教义之中所追求的基本目标相背离,由此,道教教义追求的全部意义就架构在建立和谐本原的基础上。
所谓“和谐本原”,即道家学者构筑了一个由形(身躯)、气(能量)和神(意识)所组成的巨形生命和谐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三者生命之原体互为作用,互为依赖,不可离异,离异则不和谐,不和谐则生命枯萎,由此创构了众多生命生机的导向法则。如,“天道自然”、“情静寡欲”、“柔弱不争”等。
道教所全力建立的这种人体生命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和浩大的工作,千百年来,道界人士付出了许多辛劳,他们从对人体生命的外在调理、保养和延年益寿等诸多方面,来对人体生命的内在探赜、修持和织造,为人体生命的价值利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并由此努力使修道者达到与道合真的最高境界,从而大大地突出了道教生命精神和谐本原的真实内涵。
生命和谐是宇宙和谐的生动缩影,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大和谐系统,道教重生的教义,使其以和谐为生命精神之本原,这完全符合宇宙万事万物的大和谐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