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文鉴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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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书博鸡者事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已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民勇,徒能凌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童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鉴赏】

题目标明文章体裁和记叙范围。博鸡者,以斗鸡为赌博的人。本文记叙了元朝末年以博鸡者为首的袁州下层群众路见不平、“群起奋袂以伸其愤”的事迹,歌颂了博鸡者不畏强横、不畏权势、敢于斗争的侠义精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文在总体结构方面,先记事,未了用“高子曰”表述作者对有关的人和事的评论。文章所记博鸡者的事迹,暴露了元朝末年统治阶级内部或互相斗争,或互相勾结,在上者对权贵、豪民的不法行为不闻不问,下层群众却能仗义向恶势力进行冲击,由此反映了“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的社会现实。

全文写法方面的特点:一是善于突出人物矛盾统一的性格特征,二是衬笔的运用。

博鸡者是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不事产业”,社会地位低下,但“诸为里侠者”对他甘拜下风,更为可贵的是他敢于与有权有势的坏人做斗争,不管他是豪民还是新贵。他“素无赖”,却能为人所不能为,为人所不敢为。他“任气好斗”,但不是一味蛮干,而能审时度势,采取不同对策。如他惩治豪民,先是组织力量,把豪民从马上揪下来,摔在地上,狠狠地打,并脱下他的衣服,反绑着双手,游街示众等等,都有几分蔑视王法的“无赖”习气,但无一不是侠义精神的体现。

当豪民子纠合百余人想抢回他父亲时,博鸡者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不是只顾“好斗”,而是晓以利害,使对方不敢轻举妄动,从而控制了局势,掌握了斗争的主动权。对豪民的斥责与警告,更是堂堂正正,使豪民不得不叩头认罪。为袁守鸣“屈”的斗争,目的在为袁守复官,问题得由上级官府解决,因此采取合法又独具特色的斗争形式,“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城中”,终于使原来不肯受理此案的台臣不得不“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所有这些,都说明博鸡者不仅有敢于斗争的勇,而且有善于斗争的智。他的侠义行为使他过去被“无赖”行径所蒙住的勇与智,一下子焕发出道德的光辉,而他自己也就“以义闻东南”。作者就是通过事态的发展,成功地刻画出博鸡者的矛盾统一的性格特征。

二是衬笔的运用。本文运用了两种衬笔,为的是全面反映有关事物的联系和矛盾,从各方面突出主要人物的特征。先说正衬。如写“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的行动与情绪,以及“若所为诚快”的赞语,说明博鸡者惩治豪民完全符合群众心愿,烘托出他的行动的正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