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人一定要知道的历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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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清(11)

明代时,内阁大学士实际掌握宰相的权力,其办公处在内阁,中书居东西两房,大学士居中,故称中堂。满清的京官往往都设置两名,一满一汉,各部长官在处理公务时分坐两边,中坚留空。若有位高权重的大学士在场,便坐中间,故称中堂。和绅就被经常成为“和中堂”。其实“中堂”一词自唐宋就有,因宰相在中书省内办公而得名,后称宰相亦为中堂。

大学士

明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仿照宋制的殿阁学士设置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明成祖时,内阁学识多参预机务。明代中期时,大学士的职权加大,协助皇帝起草诏令,批答章奏等,虽无宰相之名,却也有宰相之实。清代大学士的品级虽有提高,职权反不及明时重要。大学士都以殿阁名入衔,明设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无定员。清乾隆十年(1745)以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体仁、文渊、东阁)入衔,满、汉各二员,为正一品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为从一品官。

三法司会审

明清时期的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发生,在京的则由三法司共同会审,在外省的由三法司会同复核,称为“三法司会审”。三法司会审的具体操作是,先由大理寺左、右寺官及都察院有关道监察御史到刑部与承审司官一起会审录问,叫做“会小法”。之后,小三法司各以供词呈报堂官。随后,大理寺堂官(卿或少卿)、都察院堂官(左都御史或左副都御史)协同属员再赴刑部,与刑部堂官(尚书或侍郎)一起会审犯人,称为“会大法”。若有不同意见者,发司复审。若三方对案件处理意见一致,则有刑部定稿分送院、寺堂属一体画题。若是外省的案件,各省的总督、巡抚还要协助三法司记录、传送有关文件。

《大清律》

顺治三年(1646)颁行的《大清律》,实质上是《大明律》的修订本。两代定制构成了我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法律制度。《大清律》分为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刑律、工律等部分。刑分笞、杖、徒、流、死五等。法定的刑具,有答、杖、讯杖、枷、杻、镣等。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定为“十恶”。封建的法律还公开表明,对于统治集团和对百姓的惩罚尺度是不一样的。封建统治者认为礼是防范犯罪于未然,刑是惩处犯罪之已发生。这是与现行法律共同的认识。

厘金制度

清末的一种贸易征税制度,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咸丰四年(1854)在全国推行,至同治元年(1862)除云南和黑龙江外,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厘金制度增加了清政府的税收,但由于此税不涉及外商,所以这一制度阻碍着土货在市场上的流通,有利于外国洋货的销售。1931年1月1日,国民政府取消了厘金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

咸丰初年,洪秀全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按土地产量平均分配,还对农副业生产和分配等问题,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太平天国的领导希望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但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孔子改制考》

《孔子改制考》是康有为的一部维新变法理论著作,编著历时八年,1898年正式刊行。它的主要内容是:孔子以前的历史都无证可考,从秦、汉以来才可考信。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假托尧舜等古圣先贤的言论行事而编撰“六经”,作为“托古改制”的依据。他在汉武帝时取得一统的地位,成为“万世教主”。其实,康有为是把孔子虚构成一个“托古改制”者,以孔教名义,提出维新变法的主张,以减轻维新变法的阻力。

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参照《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掉了限制君权的有关条款,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主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等权力;臣民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以往君主专制的否定,政府逐渐开明,国人第一次受到全方位的民主训练,对思想文化界的繁荣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促进中国的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总理衙门

总理衙门全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晚清清政府为办洋务、外交事务及有关国防、国计民生时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后根据《辛丑条约》改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首。总理衙门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堂子胡同49号,东半部为中国最早的外语教学机构京师同文馆(今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前身),西半部为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节进行外交活动的场所。总理衙门最初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后来扩大管理办工厂、修铁路、开矿山、办学校、派留学生等,权力越来越大,凡与外国有关的关税、贸易、边界谈判、翻译、洋教、制造、财政、军事、教育、矿务、交通等,无不归其管辖,成为晚清清政府的重要决策机构。

同文馆

左宗棠、李鸿章等坚持学习西方文化,同治元年(1862)七月二十九日,在北京设立同文馆。该馆是为培养翻译人员的“洋务学堂”,所学课程陆续增加有汉文、英文、法文、俄文、德文、日文、算学、化学、万国公法、医学生理、天文、物理、外国史地等。招生对象开始限于十四岁以下八旗子弟,以后兼收年岁较长的满汉科举出身人员。除汉文外的其他课程多由外国人担任教习。其经费、人事等权基本控制在总税务司赫德手中。光绪二十七年(1902)并入京师大学堂。

捻军

捻子是民间的一个秘密组织,成员主要为农民和手工业者。嘉庆末年,捻子集团日益增多,经常在安徽亳州﹑阜阳、河南三河尖、江苏、山东间护送私盐,并与清政府发生武装冲突。1853年,捻子在太平天国影响下发动大规模起义,至1868年8月在茌平溃败,全军覆没。起义后的“捻”,被称为捻军。

淮军

淮军出于湘军。1861年,太平天国向上海进军,上海清军难以抵挡,英军增兵又未到,上海地方官派代表向时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求援。曾国藩命他的得力幕僚李鸿章用湘军制度组建淮军,于1862年3月在安庆编成一军,称“淮勇”,又称“淮军”。淮军乘英国轮船,闯过太平天国辖境,前往上海,与英国侵略军合作对抗太平军。李鸿章以淮军势力为基础,掌握了国家外交、军事和经济大权。淮军主要将领有张树声、刘铭传、丁汝昌、叶志超、卫汝贵等,形成影响重大的淮系军阀。

北洋海军

19世纪,清廷痛下决心对旧式水师进行革新,决定先创设北洋水军,等北洋水师实力雄厚后,“以一化三,变为三洋水师”。1879年11月,李鸿章从英国定购的“镇东”、“镇西”、“镇南”、“镇北”蚊炮船陆续回国,1881年9月、10月,在英国订造的巡洋舰“扬威”、“超勇”,蚊炮船“镇中”、“镇边”也先后回国,丁汝昌受命统领北洋水师。在北洋水师即将成军之时,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两年后,中法战争结束,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福建水师在这次战争中全军覆没。清政府正式设立海军衙门,任命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和李鸿章协办。这个命令再次加快了北洋水师的建军速度,同年,铁甲舰“定远”、“镇远”、巡洋舰“济远”回国并又向英德两国各订造两艘新式巡洋舰,1887在外定购的“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回国,至此北洋水师的舰艇总数达到50余艘,还培养了一大批海军人才。

洋枪队

华尔是美国人,长期从事海上冒险活动。1860年,他到清军炮艇“孔夫子”号上当大副,英美等国为了阻止太平军攻占上海,由清朝苏松太道吴熙出面,委派华尔召募外国籍人组建“洋枪队”。同年8月,华尔率洋枪队进攻青浦太平军,大败。一年后,他在松江改组洋枪队,任用欧美人当军官,招骗中国人充当兵士,组成中外混合军。洋枪队很快发展到两千多人。1862年初,太平军攻打上海时,洋枪队配合英法在上海的正规军、清军进行抵抗。清政府赐给华尔官衔,称洋枪队为“常胜军”。

新军

新军是清末政府组建的近代化陆军。1895年,由胡芬募集5000人,编为10营,号为“定武军”,由德国教官用西法训练,以新式枪炮装备,袁世凯接办后,扩充为7000人,改称“新建陆军”。1901年,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后,将新建陆军扩充为六镇(镇相当于师),1903年后,袁世凯为会办,让练兵处制定陆军军制,新军编练推广到全国,计划全国编练36镇,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编制为12512人。清朝灭亡前,全国已编练成新军14镇。这支本来是维护清朝统治者权益的新军,经过革命党人的秘密工作,最终成为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起义的重要力量。

北洋军阀

清朝时期,一些沿海的省份统称为北洋,例如直隶(今河北省)、奉天(今辽宁省)、山东等等。而清政府负责管理这个地方对外通商和外交事务的官员叫做北洋大臣。袁世凯做过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控制的那部分陆军被称为“北洋常备军”,简称就是“北洋军”。人们把以袁世凯为头子的军阀称作“北洋军阀”。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在帝国主义分别收买下,开始分裂,直系、皖系、奉系是较大的三派。直系军阀首领是冯国璋、曹锟、吴佩孚等,他们主张投靠英、美帝国主义。皖系军阀首领是段祺瑞,奉系军阀首领市张作霖,皖系、奉系都投靠日本帝国主义。

顶戴

顶戴是清用以区别官员品级的帽饰。以红宝石为最高,依次为珊瑚、蓝宝石、青宝石、水晶、阵碟、素金、镂花阴文金顶、镂花阳文金顶。革职或降职时,就革除或摘去所戴顶子。官帽又有凉帽和暖帽之别,规定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帽顶上珍珠的数目还有严格区别,官衔愈高,珍珠数量愈多,但最多不超过9颗。具体规定:亲王朝冠饰珍珠9颗,邵五8颗,贝勒7颗,贝子6颗,镇国公5颗,辅国公4颗,候3颗,伯2颗,子1颗,其余非高官厚禄的没有资格使用珍珠。

朝珠

朝珠是清代朝服上佩带的珠串,共108颗。珠用东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蜡等制作,以明黄﹑金黄及石青色等诸色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以及五品官命妇以上,才得挂用。对于佩带何种质地及绦色的朝珠,不同级别的官员有严格的规定。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如东珠和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而皇子得用东珠,绦用金黄色,贝勒以下官吏绦皆石青色。

朝冠

朝冠是清代帝王和后妃的帽子。皇帝的朝冠是朝会、祭祀时戴的礼帽冬朝冠面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为玉草。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饰三层金顶,每层间饰以一等大东珠1颗,环绕金顶周围,饰以四条金龙,龙的头上、脊背各镶嵌1颗一等大东珠,四龙口中各衔一颗大东珠,帽后饰一等东珠七颗,皇帝的朝冠上共饰有22颗大东珠。皇后、皇太后朝冠亦以一、二、三等东珠为主要饰物。完顶为三只重叠的金凤,凤间饰三颗一等大东珠,每只金凤的头部、翅膀各饰二等东珠三颗、三等东珠一颗,金凤的尾部各饰小珍珠16颗,3只金凤的口中各衔三等东珠1颗。朝冠的檐部缀7只金凤,每只金凤各饰二等东珠九颗、小珍珠21颗,猫眼石1颗。冠后部饰金金1只,猫眼石1颗,小珍珠16颗。金尾垂珍珠横二排竖五行共302四等龙东珠。

花翎

清朝礼帽顶珠下有用以安插翎枝翎管。花翎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孔雀花翎有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共分一眼,二眼,三眼,以三眼为尊。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鹖羽花翎,以染成兰色的鹖鸟羽毛所作,又称“染蓝翎”,无眼。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有军功的低级军官可享戴蓝翎。

补服

补服是一种饰有官位品级徽识的官服,或称补袍、补褂。图案主要缝缀在官服的前胸和后背上的。补服是清代官服中是穿用场合最多,时间最长的一种,而表示官阶差异最明显的地方。明代也有补服,部分动物与清代不同,且明代的前后补子都是一样的,清代则前面的图案分成两半。明清时期的补子是随着官职而存在的,因而受到朝廷的限制,具有极高的工艺价值和历史价值。

吉服

吉服是古代祭祀时穿的服装,《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后来,吉服延伸为礼服。《红楼梦》第十三回:“贾珍令贾蓉次日换了吉服,领凭回来。”这里的吉服就是礼服。吉服也指清代仅次于朝服的衣服,级别比较高。皇帝的吉服叫龙袍,是明黄色;皇子是金黄色的;亲王为蓝色或石青色。

旗袍

旗袍本来是我国满族妇女的服装。满族人又叫旗人,因此这种服装被称为“旗袍”。最初的旗袍很宽大、直身型、窄袖、束腰带,这种设计是为了适应满族人民居住在寒冷地区,并以狩猎为生的特点。满族入关后,女子旗袍的款式发生了变化,其袖口较大,衣长至足,领口较低,并在领、襟、袖的边缘镶有不同颜色的花边。身着这种旗袍的满族妇女,梳“旗头”,穿“旗鞋”,走起路来显得挺拔,并有婀娜多姿的风韵。随着满族统一全国,建立了清朝,满汉民族的生活习惯日益融合。旗袍逐渐被汉族妇女所接纳,并不断革新。辛亥革命之后,旗袍的裁制更加注重适合女性的身材,讲究线条美。到了20世纪30年代,旗袍已经相当普及了,其款式、面料的变化更是多种多样,成为中国妇女的主要服装。今天,虽然西式服装取代了昔日旗袍的地位,但是在各种喜庆、隆重、正式的场合里,中国妇女仍然喜欢穿上旗袍,以体现我们的民族特色。

清代官员服饰

品级顶戴蟒袍补服(文/武)

一品珊瑚九蟒五爪仙鹤/麒麟

二品起花珊瑚九蟒五爪锦鸡/狮子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九蟒五爪孔雀/豹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雪雁/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八蟒五爪白鹇/虎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鹭鸶/彪

七品素金顶五蟒四爪溪鸟束力鸟/犀牛

八品起花金顶五蟒四爪鹌鹑/犀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