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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9)

冼夫人(512—602),原名冼珍,南北朝时期高凉郡(今广东阳江)南越族人,为南越族杰出的女领袖和军事家。洗夫人出生在俚族的一个大家族.她年轻的时候就精明强干,威信很高。梁朝末年,平定侯景之乱时,她出谋划策;平定王仲宣以后,70多岁的洗夫人又亲自骑着马,跟随裴矩巡视岭南各地。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少数民族领袖都来拜见,裴矩根据隋朝政府的命令,分别任命他们担任各级地方官吏,岭南从此安定下来。洗夫人因为在平定岭南的时候立了大功,隋文帝追封她的丈夫为谯国公,封洗夫人为谯国夫人。洗夫人生活在一个战乱频繁、政局动荡不安的时期,一生经历了梁、陈、隋三个朝代。她始终努力维护国家的统一,促进俚、汉两族人民的友好关系,功垂千秋。

石崇与绿珠

晋代金谷园讲的是巨富石崇和姬妾绿珠的故事。石崇在洛阳城郊耗费巨资构筑金谷园,院内栽满奇花异草,遍布妙龄美女,其中以绿珠最为聪慧,善解人意,曲意承欢,得到石崇的专宠。一天,造反派孙秀看中了绿珠,向石崇索要。石崇先选了数十名美女让他挑选,孙秀却再三非要绿珠不可。石崇觉得很没面子愤怒拒绝,却因此得罪了孙秀被杀。被抄家的时候,石崇对绿珠说:“我因你获罪,奈何?”绿珠流泪道:“妾当效死君前,不令贼人得逞!”说罢从百丈高金谷楼跳下而亡。很难说石崇对绿珠是爱情,此人心狠手辣、残忍恶毒,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史载他宴客,常使美姬劝酒助兴,来客若拒饮,便令人交斩美女,为此连斩三女。他为绿珠得罪孙秀,只是男人对美好事物的一种占有。绿珠为这样一个男人而亡实在是不值得。

政体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具体做法是:1.先在各郡、州设置中正。2.中正根据家世、道德、才能对当地的人物作出评议,称为“品”。品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3.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九品中正制是魏文帝为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意见设定的。最初的目的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后来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成为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随着士族的没落,九品中正制退出历史。

魏晋官制

曹操为魏王时,曾设立秘书令。曹丕称帝后,在中央和地方实行“九品中正制”,同时把王国制度中的秘书令改为中书监、中书令,公署通称中书省。晋代官制沿袭曹魏,中书监、令地位虽不很高,职务则很重。侍中在汉代为加官,可出入禁中,常伴皇帝左右,地位愈加尊贵。为了限制中书监、令权利的的增长,南北朝时期,侍中也参予大政。汉代的尚书台逐渐发展成为尚书省。中书省、侍中寺、尚书台格局的确立,为后来的三省奠定了基础。蜀汉的官制并不固定,如诸葛亮为丞相,继他掌权的蒋琬称大司马,后来费祎、姜维都称大将军。吴也有丞相、大司马等。魏晋各国在地方行政建制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魏在各州设刺史,或称州牧,为州的最高行政官长。

驸马

驸马就是公主的丈夫,皇帝的女婿,又称帝婿、主婿、国婿等,因官名驸马都尉得名。张良会同大力士阻击秦始皇时,击中秦始皇副车。此后秦始皇出巡的时候就安排许多副车,特身替身来掩人耳目。此后历代皇帝出巡都仿照秦始皇安排替身,既是皇室人又是外姓人的女婿就成了最佳的人选。汉武帝时始置驸(副)马都尉,掌副车之马。到三国时期,魏国的何晏,以帝婿的身份授官驸马都尉,以后又有晋代杜预娶晋宣帝之女安陆公主,王济娶司马昭之女常山公主,都授驸马都尉。魏晋以后,帝婿照例都加驸马都尉称号,简称驸马,非实官。此后驸马即用以称帝婿。清代驸马称额驸。

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形成于东汉,兴盛于魏晋南北朝。曹丕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更加稳固了世族的地位,司马氏家族在世家大族的支持下,夺取了曹魏的政权。因此,整个西晋时期,世家大族的权利进一步膨胀,门阀世族制度根本确立。两晋时期,大地主、大豪强控制了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控制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命脉,甚至皇帝也不得不受控于他们。门阀世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极力扩大与寒门庶民的差异,造就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优越的地位,使得世族子弟成为奢侈淫仪之徒,为门阀制度最终的没落创造了条件,终于在隋唐时期被中央政权的打击下没落、消亡。

西晋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晋政治制度中一个重要内容。早在司马昭控制曹魏政权时,就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司马家族地位等同于魏宗室诸王。司马炎称帝后,即刻改革分封制。他将其祖司马懿以下宗室子弟均封为王,当时共封了27个王,加上几年后增封的,前后共57个王。诸王以郡为国,大国有民户2万,置中下三军;次国有民户1万,置上下二军;小国民户5000以下,置一军。开国功臣和异性世家大族被封为公侯,司马炎一次就封了500多名公侯,这些人都是西晋贵族地主阶层。

侨置州县

永嘉之乱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为了管理南下移民,东晋政府对这些人采取侨置郡县的办法,即在地广人稀处立侨州、侨郡、侨县及官吏,使北方人居住地相对集中,政府按照移民原来的籍贯为这些州、郡、县命名。侨民不入当地户籍,与当地人相比,享有免赋役的特权。侨置州县稳定东晋政府的统治秩序。

土断

侨州、郡、县开始只是办事机构,并无实土,侨人中的上层已逐渐占有田园别墅;下层的除了沦为部曲、佃客、奴婢者外,也通过开荒或其他手段取得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民。他们与当地百姓生活无异,却不用负担赋役,容易引起侨旧矛盾。土断政策营运而生。土断是东晋及南朝政府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主要是针对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与此同时,清查隐匿漏户,把逃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土断政策增加政府的收入,侨人也北人变成了南人,客观上加速了南北人民的融合。

士族、庶族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官厚爵的家族称为士族,由东汉世家豪族发展而来。他们占有大量的土地,拥有特权。为了维护自身的特权,士族不与庶族交往、通婚、共坐等。庶族是相对于士族的平民百姓。庶民必须负担赋役。虽庶民立有特殊军功者可为官,但仍难洗庶族的身份。南北朝后期,庶族虽逐渐掌管机要,但士族的影响一直到隋唐时期才没落。

大理寺

官署名,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庭。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

单于

单于是匈奴君主的称号,是广大的意思。自先秦以来,胡族的最高统治者均自称大单于,单于台为大单于的权力执行机构,属官有左右贤王。

胡汉分治

胡汉分治是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民族分治政策。刘渊建汉之后,设单于左辅、右辅治理胡人。刘聪继位后,以子刘粲为大单于,设左右辅,治理胡人;另设左右司隶,专治理汉人,胡汉分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此后后赵、后燕也曾采取胡汉分治。胡汉分治政策的核心是依靠和利用匈奴及其他胡人贵族压迫汉人,这种政策加剧了当时的民族矛盾。

母死子贵制度

北魏有三种皇太后,一种是皇帝的生母,另一种是皇帝的保母,还有一种是前任皇帝没生儿子因此而活下来的皇后。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的局面,与北魏残酷的母死子贵制度有关。为了防止外戚干政,北魏政府规定,后宫女性只要生下男孩,就得被赐死。因这项制度,后宫女性都以不生儿子为幸。由于幼子生活起居需要人照顾,就有所谓的保太后,即当保母照顾太子,新君继位后,保母就被封为太后。

因母死子贵制度太过残酷,至北魏后期,执行并不严格。

府兵制

西魏大统年间(535—551),西魏丞相宇文泰建立府兵制。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府兵直接对皇帝负责,加强了君主权利和中央集权。后被北周、隋唐各朝沿用,至唐玄宗天宝年间被废除。府兵的地位较高,军士另立户籍,不承担赋役。府兵每月上半月守卫宫廷,下半月由军官教习作战。府兵的核心是随魏入关中的六镇鲜卑军人,或随孝武帝入关的北魏宿卫禁旅等,他们对魏政权的忠诚度更高一些。北周皇帝招募很多汉人参加府兵,并改名为“侍官”,入军籍后不再编入地方户籍。

北齐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成熟、定型的重要阶段,《北齐律》是北齐的主要法律,是这一时期立法成就最高的一部法律,对后代隋唐法律制度的设定影响深远。《北齐律》共12篇,即名例、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十恶”提供了范例;还确立了死、流、徒、鞭、杖五刑,为封建刑罚体系的五刑制奠定了基础;将《晋律》中的“刑名”和“法例”合并为“名例”,并放在律典第一篇,这也被隋唐继承。

十恶不赦

今天,十恶不赦被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罪过,泛指各种重大罪行。在古代法律制度中,“十恶”却是特指十种具体重大罪行。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历代都视谋反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即乱伦。

“十恶”初见于《北齐律》,隋唐将之具体化,并将“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宋、元、明、清都规定触犯这十恶罪过者不能赦免,称为“十恶不赦”。

八议

八议源于西周时期的八辟,自魏明帝制定新律后一直是后代法典中基本的重要制度。它是一种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八议指:1.议亲,即皇帝的亲属;2.议故,为皇帝的故旧;3.议贤,为德行高尚、其言论行动可作为法则者;4.议能,能整顿军旅、治理内政、为皇帝出谋划策、师范人伦者;5.议功,对朝廷尽忠效力、建立大功勋者;6.议贵,三品以上高级官员及有一品爵位者;7.议勤,高级文武官员中恪尽职守、专心致志办理公务者;8.议宾,前朝国君的后裔。八议者除犯十恶以外的死刑,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理,必须先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奏请皇帝,由皇帝交群臣集议后,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

花黄

花黄又称额黄、鹅黄、鸭黄、约黄等,是古代妇女的一种额饰。南北朝时期,女子们将黄金色的纸剪成各式装饰图样贴在额头上,或者直接在额间涂上黄色。这种化妆方式萌发于佛教中涂金的佛像,爱美求新的女子受到启发,这种额饰就渐成风习。《木兰诗》中,花木兰回乡装扮内容之一就是“对镜贴花黄”。花黄的装扮历经唐宋而不衰,只是没有大范围地在汉地流行。

文物史籍

少林寺

有“天下第一名刹”之称的少林寺位于河南登封少溪河北岸,始建于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历史悠久,名扬海内外。少林寺寺院宏大,十分气派,有“禅宗祖廷”之誉,门额上康熙亲笔所提的“少林寺”三个大字更为其增添辉煌。寺内保存的碑碣石刻、藏经、寺志、拳谱等都是极为珍贵的历史文物。寺外西面不远处的塔林是历代少林寺和尚的墓塔,共计230余座,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是国内现存最大的塔林,上刻有古代中外文化交流和少林武功的资料。塔林建筑风格多样,造型典雅,石雕精美。少林的历史极为辉煌,魏晋时期就声名大振,唐时就名扬海内外,以后各朝都有发展,至明代达到鼎盛。历代的帝王都曾对少林寺大加扶持,武林也将少林奉为正宗,“天下第一名刹”当之无愧。

古都南京

南京作为都城历经445年之久,曾为东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四朝)、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首都。南京最初为三国时期的东吴都城,称建业。后来是东晋以及南朝的宋、齐、梁、陈的国都,称为建康。南北朝时期,宋朝、齐朝、梁朝、陈朝皆以此城为都。南朝四朝首都,加之东吴、东晋首都,所以南京亦称六朝古都。六朝以后为南唐国都。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明朝后,南京为大明的首都。后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亦为南都。太平天国时期改为天京,为太平天国都。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建立中华民国,南京被定为中国首都。

邺城遗址

邺城遗址曾是中国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都城遗址,位于河北省临漳县西南13公里的漳河北岸。作为六朝古都,在我国城市建筑史上有重要地位,堪称中国城市建筑的典范。全城强调中轴安排,王宫、街道对称整齐,结构严谨,分区明显,由南北二城构成。北邺城东西7里,南北5里,周设6门。实际勘测结果为东西2400米,南北1700米,城内由贯穿东西城门的大道分割成南北两部分。北部中央为宫殿区。西为禁苑铜爵园,内设马厩、武库,西城垣上筑有壮观的铜雀、金虎、冰井3台。宫殿东面为贵族聚居区戚里及衙署。

城南部为居民区,被南北向道路分割成长寿、吉阳、永平、思忠四里。北邺城规划整齐,交通便利,对北朝、隋唐都城的建设产生过深刻影响。根据记载,南邺城东西6里,南北8里60步。实测东西2800米,南北3460米,城垣迂曲,墙外有护壕。宫城设在城北部中央,宫北有后苑。居民区分设里坊。正南门朱明门已经发掘,为三门道,门南侧有方形阙楼夯基。因漳水泛滥与改道,邺城遗址遭到严重破坏,今地面所存,仅金虎台、铜雀台等部分残基以及瓦当、石螭首等遗物。邺城西北,为东魏、北齐陵墓区。

汉魏洛阳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