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多维视野中的比较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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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湖畔诗派诗歌的伦理主题(5)

正义是健全社会中必须存在的一种伦理道德内核,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正义的声音,没有正气的升腾,那人们就不会看到希望。湖畔派诗人虽然生存在那样一个比较混乱的时代,资本主义还没有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英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前途都还不明朗,但正是在这种非常时期,当社会需要正义的声音的时候,他们以自己的诗歌写作表现了正义的主题。华兹华斯的诗歌往往表现出一股强烈的正义精神,虽然并不一定都是愤怒的形态或者呼喊的方式,但其所表现的正义人格形象却是令人难忘的。当古巴尼斯为外族所灭时,他倍感可惜,认为是民族自由和独立事业的奇耻大辱;圣多明哥总督都生,因反抗拿破仑恢复奴隶制的法令而被捕,在狱中生活十个月后,于1803年4月客死于巴黎,他于是创作了《致都生》:“活下去,得到宽慰吧。你留下了/继承你事业的力量;大地、天空,/还有空气和每一阵风的呼吸,/都不会将你忘记;你有伟大的同盟;/人类的欢乐和痛苦都是你的友人,/还有人类的爱和不可征服的心灵。”(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5页。)在这里,都生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你有伟大的同盟”,还有“人类的欢乐和痛苦都是你的友人”,那就是说整个人类都与你站在一起,因为你不畏强大的拿破仑,你敢于反抗那项邪恶的法令,当然你是为人类正义事业而斗争的英雄。并且都生与天空、大地和人类连在一起,他当然就是正义精神的化身。在《瑞典王》中,诗人这样歌唱:“应如何尊严地站立,或倒下——/若必须倒下。世事还将有何变化?/命运将给他带来什么结局?这一切/他既不为之欢欣,也不会害怕;”(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4页。)诗中所描写的瑞典王古斯塔夫,也是一个虔诚、富于爱心和坚强意志的人,通过他显然体现了诗人的一腔正义之情。在《一个英国人对瑞士被镇压的感想》一诗中,诗人通过对暴君言行的写照,表达了正义者的心声:“但暴君来临,你为神圣的信念,/奋起向他反抗;却未能成功:/最后你被赶出了阿尔卑斯山,/从此再也听不到山泉淙淙。”(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7页。)并称其为“坚贞的少女”。无论是瑞典还是瑞士,在历史上都曾经为外族所侵略,但它的国王和人民都敢于奋起抗争,留下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正气之歌,华兹华斯和湖畔派的其他诗人都能以此为题材表现对那种以强凌弱者的愤怒,表达对强权者的抗争和对弱小者的深厚同情,表明人间自有真情在,人间自有正气存,是非常可贵的一种品质。他们对于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都是这样一种评价:以社会正义为标准。当英国通过废除奴隶贸易法后,诗人马上给克拉克森这位多年为此而努力的人以深情的赞颂:“无畏的公仆,你看,终于赢得了胜利,/所有的民族都将戴上这片棕榈叶!/那血迹斑斑的法令已永远废弃;/从此你将得到好人应得的安宁/和伟人应享的幸福;你的热情/终于可以安憩了,你人类坚定的友人!”(《就废除奴隶贸易法最后被通过致托马斯·克拉克森》)(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00页。)无可争辩的事实是,奴隶贸易是罪恶的,但为什么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却在西方社会通行无阻,发生大量的人间惨剧呢?为什么克拉克森敢于站出来与之进行抗争呢?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的确是人类社会的良心,而诗人虽然没有站在斗争的第一线,既然能够以自己的诗表现这种人类社会的良知,那他们也正是人类社会的良心所在。华兹华斯的诗中存在着大量的正义者的声音,表明诗人本来就是一个追求真理的人,他遇见什么邪恶的东西,如果视而不见,那他就没有人类的良心;如果没有正义感,也就不会写出那么多真正有正义感的诗歌。

柯勒律治也有表现正义之声的诗篇。在《安宁颂》中,诗人说自己喜欢宁静的生活,是因为自己喜欢真理,不喜欢参与社会的纷争,最后,诗人有感于在法国大革命中那么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感觉的心灵,追求的精神!/我愿把一切都向你献呈,/当我在心中暗暗描摹着/宏伟的远景未来的途程,/我又如隐士般冷眼睥睨/当代的人们当代的营生——/那狂热的梦靥般的充满血和奸诈的交易,/对其落泪实太愚蠢,付之一笑又太卑鄙。”(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4页。)柯勒律治认为人类应当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而要有和平宁静的生活,首先是要有一种秩序,不能乱来。《答友人忧郁的来信》则鲜明地表达了反对暴君的立场:“命运也不会不带着报复的微笑,/把暴君血腥的统治细细察考,/并将他从煊赫的宝座上抛下来,/叫他孤苦地流落在荒凉的小岛。/他在凄风苦雨中伤心地颤栗,/用他的紫袍裹着疲备的肢体;/他用皇冠的珠宝掺着其它珍奇/(反正都一样!)去换粮食糊口充饥。”(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0页。)显然,诗人在这里写的是拿破仑的命运,诗中所表达的是暴君自有其悲惨的下场,逃不掉被惩罚的命运。从前是那么的不可一世,到处攻打这个攻打那个,而现在却连吃饭的问题也不能自行解决,与乞讨要饭的没有什么两样,这不是对拿破仑元帅绝妙的讽刺吗?从前,有的学者认为作为浪漫主义的湖畔派诗人是反对法国大革命的,其实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待。在早期,湖畔诗人中的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对法国大革命都是向往的,认为那是人类在黑暗中的一线光明,华兹华斯还为此亲自到了法国;后来,由于雅各宾派的胡来,他们的态度才有所变化,而主张人类社会的发展要和平过渡。从根本上来说,他们所反对的只是那种无法无天的、草菅人命的行为。正是在这有关政治与时代的诗行中,湖畔诗人们所发出的正义声音,总是不断地回荡与响起。

为什么湖畔诗人们的作品都有着一种正义感或者人类良知?这与他们对诗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华兹华斯就曾经明确地说过:

诗人唱的歌全人类都跟他合唱,他在真理面前感觉高兴,仿佛真理是我们看得见的朋友,是我们时刻不离的伴侣。诗是一切知识的菁华,它是整个科学面部上的强烈的表情。真的,我们可以像莎士比亚谈到人一样,说诗人是“瞻视往古,远看未来”。诗人是捍卫人类天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7页。)

在华兹华斯这里,诗人是“友谊”与“爱情”的支持者与保护者,诗人也具有穿透历史的眼光和对于人类未来的热情,诗人是“人类天性”的捍卫者,是与“真理”时刻不离的“伴侣”,也许正是因此,整个人类才总是同诗人一起合唱。

这正是华兹华斯诗歌中正义之声的思想来源。说明他的诗歌中那种为社会正义而发出的呐喊是发自内心的,是具有相当的深度、厚度与力度的。无独有偶,柯勒律治在谈到诗人想象力的时候,也讲到诗人道德感与良心的重要性:

想象的能力(一种多形的力量,以其渗透的、修改的、统一的能力作用于思想与形象之上,而形成不同的诗人)在山顶上,湖面上,河流上,山谷上,树丛上,和乡村的教堂上飘浮着艳红色晚霞、大自然诗篇中的闪烁的或沉睡的月光——这些通过行为中尊贵或卑下的表现,在道德的直觉中起同等的作用,是一个善良的心灵的主要性质。(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62页。)

其后,他在《文学传记》中直接地说过:“诗的天才以良知为躯体,幻想为服饰,行动为生命,想象为灵魂,这灵魂无所不在,它存在于万物之中,把一切形成一个优美而智慧的整体。”(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70页。)柯勒律治在前面主要是讲想象力在诗歌写作中的作用,但他认为“道德直觉”与想象力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认为“想象力”和“道德直觉”是一个“善良的心灵”的主要性质。在后面虽然也同样地强调想象力作为诗的天才的“灵魂”无处不在,但首先也是强调诗的天才是以“良知”为躯体的,并且加上“幻想”和“行动”两重因素,诗才能成为“一个优美而智慧的整体”。可见,柯勒律治的诗学思想中“想象力”和“道德直觉”是两个值得我们重视的要素,而首先是与“道德直觉”相联系的“良知”,因此,他的长诗《老水手行》和《克丽斯德蓓》以道德主题为核心而建构诗的情节与人物,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湖畔诗人群对于自己英格兰民族的感情之深厚与对于人间社会的少有社会正义感也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从诗人的主观之维出发,也可以构成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义与正气是一个诗人能否以正面形象存在于诗史的必要条件,如果一个诗人情感深厚,但都是一种自私的、狭隘的、偏激的、阴暗的形态,那作为人来说都是一个小人,那他能够写出什么样的诗来呢?即使写出了一些诗,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正义与正气是面对所有民族与国家,是面对自己所生存的这个人类的所有的人,不能因人而异;那么,所谓民族之情、国家之情也只有在正义与正气的前提下才显出真诚与高贵。而在湖畔诗人群的多数作品中,对于英格兰的民族之情与社会正义感是二位一体的存在,那么他们在面对社会外界的时候,是以诗人自己的良知与情操作为评判的标准的。这就是为什么柯勒律治将“良知”当作诗的躯体,并将“道德直觉”放在诗人素质的首位的原因,也是华兹华斯将“真理”当作诗人们时刻不离的“伴侣”,将诗人作为“人类天性”的捍卫者的原因。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并不只是这样两个方面。然而,即使就从这样两个方面我们也能够把握湖畔诗人群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所秉持的伦理原则,或者他们所努力建立的伦理道德标准。

华兹华斯认为自己的每一首诗都是有价值目的的,他说:

这本集子里每一首诗都有一个有价值的目的。这不是说,我通常作诗开始就正式的有一个清楚目的在脑子里;可是我相信,这是沉思的习惯激励了和调整了我的情感,因而当我描写那些强烈的激起我的情感的东西的时候,作品本身自然就带有着一个目的。(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6页。)

那么诗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在另一个地方他作了这样的解释:“诗的目的是在真理,不是个别的和局部的真理,而是普遍的和有效的真理;这种真理不是以外在的证据作依靠,而是凭借热情深入人心;这种真理就是它自身的证据,给予它所呈诉的法庭以承认和信赖,而又从这个法庭得到承认和信赖。”(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5页。)华兹华斯在这里非常清楚地表明自己写诗是有目的的,每一首诗都不是无缘无故就开始写作的;不过,他同时也说明了这种目的是以情感为前提的,也是隐含在情感之中的;并且这种目的是自觉、自然而产生的,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强加于其上的目的;他进一步说明了目的的具体内容即是“真理”,并且是“普遍的”和“有效的”真理,而这种真理也是与人的热情相伴随的,并以热情深入人的内心,并取得读者们的信赖。

如果我们理解不错的话,此处的“情感”也好、“目的”也好、“真理”也好,其实都是一种伦理道德的另一种表述而已。也就是说,华兹华斯在从事诗歌写作的时候是有其伦理道德的考虑的。我们并不是说他写诗必定有什么外在的功利主义目的,但总是有所考虑、有所选择的,而有益于人类情感的净化、有益于人的主体精神的建构、有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社会正义的伸张,应当是他所考虑的主导方面。

不只是华兹华斯,湖畔诗群人的其他两位诗人大概也与此相差不多,只是情感的深厚度、对自然的观测度、对社会的了解度的差别而已。不过从总体上来说,湖畔诗人群的诗歌写作直接的功利主义考虑不是太多,社会现实感不是太强,战斗的精神不是太显著,科学的色泽不是太鲜明。他们毕竟生活于两个世纪之交的社会转换时期,因此关注自我主体情感、关注自然生态和谐、关注社会正义与良知成为其诗作的主导内容,并在其中体现出他们那个时代的和他们作为个体诗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与原则。在湖畔诗人群的三位诗人中,最有伦理道德意识的也许要算是柯勒律治了。在《老水手行》这首长诗中,诗人塑造了一个在远航途中因无缘无故地射杀了一只信天翁而受到惩罚的老水手的形象,长诗的整个情节就是由老水手在长年的忏悔中讲述出来的,其主题就是如果一个人恩将仇报总是要受到惩罚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以此劝导人们行善与积德,才能得到良心的安宁,人类也才能走向更加美好与光明的未来。《老水手行》是一首非常神奇的诗,其传奇性、曲折性、象征性与主题的鲜明性在湖畔诗人的所有作品中都是引人注目的,最为突出的是诗人将良心的发现与忏悔的情结这样的主题同出色的想象能力、曲折的故事情节、优美的艺术形式、高超的艺术表达结合得相当完美,这是一般的诗人所不具备的才能。诗歌本身并不具有神秘性,无论哪个方面都能够让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读者所接受并理解,深入浅出是其艺术表达上的选择,道德感发是其情感上的选择,两个方面的结合让此诗成为不朽的名作。其另一首长诗《克丽斯德蓓》也是以一个古城堡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天真善良的少女克丽斯德蓓为妖艳的魔女洁若丁所惑的故事,这当然也是一个鲜明的伦理主题。我认为此诗有这样三重伦理关系:一是克丽斯德蓓所代表的天真和善良与洁若丁所代表的邪恶之间的矛盾,二是克的父亲与洁的父亲之间早年存在的朋友之间的友情关系,三是克与其父亲之间所存在的亲生女儿与父亲之间的血缘关系。长诗的整个故事就是在这三重关系中展开的,从而揭示出比较复杂的伦理道德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