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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湖畔诗派诗歌的伦理主题(1)

(原文发表于聂珍钊等:《英国文学的伦理学批评》。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一、湖畔诗派关注诗歌的伦理道德之维

湖畔诗派诗人的诗歌关注当时的现实生活,关注人类的未来命运,往往都有自己独到而深刻的思考,表达出了浓厚而深刻的道德主题。并且他们自己也有这样的意识,即他们写诗是有其目的的,是有其价值追求的。华兹华斯在1800年版的《抒情歌谣集·序言》中就非常明确地提到了自己诗歌创作的道德问题,他说:“有几位朋友渴望这些诗成功,他们相信,如果写这些诗时所依据的观点真能实现,那就会产生出一种诗,这种诗能使人们永久感觉兴趣,而且从它的道德关系的性质和多样性讲来,也十分重要。”

(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页。)如果说他在这里只是提到“道德关系的性质和多样性”,表明其诗歌作品是与道德问题有密切关系的,还没有做出具体分析的话,在后面当他谈到诗往往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的时候,则稍有展开:

这个目的我在这些短文里曾经竭力用各种办法去实现,而这些办法就是:通过母爱的许多更加微妙的曲折地方去探索这种情感,如在《小白痴》和《一个发狂的母亲》两首诗中;伴随一个濒于死亡但还孤独地依恋着生命和社会的人的最后挣扎,如在《一个被遗弃的印地安人》这首诗中;表明童年时期我们关于死亡的观念所常有的混乱和模糊,或者是我们之完全没有能力接受这种观念,如在《我们是七个》这首诗中;“显示出在早期同大自然的伟大和优美的对象结合的时候那种友爱的依恋的力量,或者说得更哲学些,那种道德的依恋的力量,如在《兄弟们》这首诗中”;或者使我的读者从普通的道德感中获得另一种比我们所习惯于获得更加有益的印象,如从西蒙·李的事件中所获得的那样。(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7页。)

在这里,华兹华斯少有地提到了自己从前所写的五首诗作,并从伦理道德情感的角度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如果我们认真地读过这些作品,则能够深刻地体会到华兹华斯在这些作品中所表现的悲伤、同情、控诉、讽刺之情,以及不同种类的伦理道德人物与事件。在湖畔诗人群中,不仅华兹华斯是这样,柯勒律治总体的艺术观念也是以道德为根基的:“作为音乐、绘画、雕刻和建筑的总称的艺术,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媒介物和协调者。因此,这是一种使自然具有人的属性的力量,是把人的思想情感注入一切事物(即他所注意的对象)的力量;颜色、形状、动作、声音是它所结合的成分,它在一个道德观念的模子里把它们压印成统一体。”(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95—96页。)柯勒律治在这里谈了他对于艺术的看法,认为艺术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媒介物与协调者,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论是景从关系还是破坏关系,总之是一种伦理关系;更重要的是,柯勒律治认为艺术所属的“颜色”、“形象”、“动作”、“声音”等,都是在“一个道德观念的模子里”结合的,也就是说,离开了人的道德观念艺术就不存在,或者说艺术作品就缺少根基。以上所述并不是对于英国湖畔诗派诗歌作品的分析,只是从其诗学思想出发,提出一个问题来讨论,那就是湖畔诗人在艺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问题上是有其自觉意识的,他们的创作往往都自觉地关注人类的伦理道德问题,只不过关注的重点和表达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二、湖畔诗派诗歌伦理主题的主要内容

湖畔诗派的诗歌创作往往体现出这样三个方面的统一:广博的同情与纯真的爱情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追求一种崇高的人格伦理规范的建立;人的主体精神的自由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统一,并在此前提下追求一种人、自然与宗教伦理协调原则的建立;浓厚而深沉的爱国思想与少有的社会正义感的统一,并在此基础上追求一种民族文化传统品格的继承与发扬。

(一)广博的同情与纯真的爱情的统一

在湖畔诗人群的诗作中,“自由”、“真理”、“正义”与“同情”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华兹华斯认为“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6页。)其诗中之情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情感形态呢?我认为湖畔诗人的作品中占主体地位的就是“同情”与“爱情”两种情感及其高度的统一,并有一种在这两者高度统一的前提下建立崇高人格伦理的倾向。而正是在这里体现了他们不同于18世纪古典主义诗歌的新的道德伦理观。

华兹华斯的诗往往都表现出自己富于同情心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伦理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于自己的同类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反而总是充满仇恨,那就无人性、无伦理可言了。华兹华斯往往非常独到地表现了自己的同情心,也就是“善”的方面。他同情威尼斯共和国的命运,同情那个有才华的瑞典王古斯塔夫;他同情那个圣多明哥的总督都生,同情普天下一切命运悲苦的女性,他也同情那些在法国大革命中无端而死的人们。在《艾丽丝菲,或贫因》中,诗人叙述了一个小姑娘为了一件破外套的失去而一路上痛哭不止的事件,当诗人提出要给她购一件新大衣时,她高兴极了:“给我选一件粗灰呢大衣,/要又厚又暖和能挡寒气!”第二天,她穿上新大衣是那么喜不自胜,乐不可支,于是诗人感叹道:“艾丽丝呵,可怜的小孤女!”(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6页。)在这一声感叹中,诗人善良的天性、真诚的情怀、深厚的同情感得到了异常充实的表达。长诗《一群中的最后一个》叙述一个养羊老汉,本来有五十头羊,但后来为生活所迫不断地卖掉,最后只剩下一头羊的故事:“到昨天,我的五十头羊呵,/只剩下了一头在我身边:/它现在这儿,躺在我怀里,/呵!五十头羊儿全卖完:/它是我羊群中的最后一个/是我今天把它抱下了山。”(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1页。)他本来有五十头羊,为了生活得好一些卖掉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然而华兹华斯却将这样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叙述得曲折多姿,让我们觉得那个老汉的确是很可怜,很值得同情。对于一个民族或种族的不幸命运,诗人也无不表现出慈悲与同情。在《有位女乘客与我们共登旅途》的“小序”中,诗人这样说:

“在法国暴政统治年代,拿破仑政府颁布过许多恣睢暴虐的法令,其中有一项是把所有在法国的黑人驱逐出境。有一次我们坐船航行,同船的一名乘客就是被驱逐的黑人。”“甚至一声不吭,完全无动于衷:/但她眼里仍闪着热带的火焰,/那燃烧的火焰显出独立的灵魂,/这眼神和华贵的盛装似在嘲弄/被放逐的命运——苍天,慈悲为怀吧!/大地啊!请给这受害的民族以怜悯!”(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0页。)在这里,华兹华斯诗中所展示的那个黑人女性虽然非常坚强,“显出独立的灵魂”,但他还是呼吁苍天要“慈悲为怀”,大地要给这受害的民族以“怜悯”。这种同情是以社会正义为基础的,如果诗人认为民族不平等是从来如此的,黑人就应当低人一等,那他就不可能创作出这样的诗来。众生平等是基督教教义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实也是人类的良知之一。可以这样说,同情是华兹华斯诗歌的一个主色调,这种情感与其忧郁的情绪是密切相关的,正由于同情,所以面对那么多不合理、不公正、不光明、不人道的事情,他的诗总是充满忧郁与悲伤。

柯勒律治对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有十分生动的表现。在《思乡》中,他这样写道:“那是多么快活,当你每天/在市巷的人群里挤出一条路;/或当你在安息日这一天,/在田野和林间独自漫步。”(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3页。)这是柯勒律治所理解的人间幸福生活的形象写真。《实际的和幻想的时间》这首诗,表面上看来是一种哲理性的比喻,其实也可以看作是“姐”与“弟”之间亲情的生动写照。“但她一边跑一边不断回头,/瞧着,倾听着后面的弟弟:/因为那弟弟呵是个盲童!/不管路平路险,他稳步前进,/也不知道自己跑在最后,还是第一。”(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0页。)坚强而执著的“弟弟”,富于同情心的“姐姐”,这种人间真情还有什么可以相比的呢?在《狩猎之歌》中,诗人也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平民生活的图景:“快离开炉灶,快走出屋子,/把它们留给家里的蟋蟀和耗子:/给老奶奶找个坐位在阳光下面,/让小孩和羊羔嬉戏在她脚边。”(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5页。)如果说华兹华斯的诗歌主要表现大自然的宁静与可爱,那么柯勒律治的诗歌主要表现人间的平民生活,以及那种天伦之乐所带来的人伦图景。骚塞的诗歌则表现了对战争死者的同情,并通过一个小孩对战争的正当性的疑问,表达对于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的疑惑:“‘人人都对公爵大加颂扬,/是他赢得了这伟大的胜利。’/‘但这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小皮特金又打断他的话题:——/‘这我也说不清,’老人喃喃自语,/‘但那是一次著名的战役’。”(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4页。)(《布连海姆战役之后》)战争当然有正义的与非正义的区别,但在那个小孩子的追问之下,老人也无从回答了,只是反复地说“那是一场著名的战役”。就这样,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就在小孩子的疑惑目光中被解构了。这可不是诗人自己的自觉意识,诗歌所要表达的应当是对于那些无辜死者的同情与悼念。在那样一块小小的田野里,双方的死者达数千人,以至于多年以后到处都是骷髅,这种同情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

前人总认为骚塞的诗没有什么意义,并且在诗歌艺术上也没有什么成就,其实这种评价可能是存在误解的。就以此诗而言,也是能够引起我们深思的。

湖畔诗人都是正直而富于同情心的人,他们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正如华兹华斯对于诗人的理解:“他是一个人,比一般人具有更敏锐的感受性,具有更多的热忱和温情,他更了解人的本性,而且有着更开阔的灵魂;他喜欢自己的热情和意志,内在的活力使他比别人快乐得多;他高兴观察宇宙现象中的相似的热情和意志,并且习惯于在没有找到它们的地方自己去创造。”(刘若端编:《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3页。)这里的“热忱”与“温情”、“热情”和“意志”,虽然不能说等同于“同情”,但与“同情”、“良知”具有密切相关的内涵。

湖畔诗人群的诗歌对于爱情也有浓厚的兴趣,他们所表现的爱情往往都趋向于纯洁与崇高,卿卿我我之类的比较庸俗的情感形态基本上是没有的。人间之爱情本是构成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一个人品性之高低往往在爱情上表现得最为彻底,或者说爱情伦理是人间最基本的伦理关系之一。因此,从爱情的角度来考察湖畔诗群的伦理道德之维是最为有效的一条途径。华兹华斯创作有不少情诗,因其往往都有真实生活作基础,其情诗有着相当真实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感受。《露丝组诗》、《完美的女性》等诗表达了非常新鲜而丰厚的爱情,或者说是对纯粹爱情和崇高爱情的礼赞。“当她最初在我的面前出现,/她好似一个快乐的梦幻;/又仿佛昙花一现的仙影,/给生活增添刹那的光艳;/她的眼睛像黄昏时的星星,/她的乌发好比初降的夜晚;/而她身上其它的一切呵,/却都似五月晨曦艳阳天;/那窈窕的身姿、秀丽的倩影,/怎不使人惊异、痴迷、怀念。”(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9页。)据考证,此诗就是写其在英国娶的爱妻的。在这首诗里,诗人对自己爱妻的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是不必说的了。诗人以“梦幻”、“仙影”这样的不可捉摸的意象来形容其美妙;又以“黄昏时的星星”、“初降的夜晚”“五月晨曦艳阳天”这样的具体形象来比喻她的眼睛、乌发等身体的各个部分;最后以直接的赞美来结束全诗。此诗所抒发的爱情是最纯真、最明亮的情感形态之一,表明诗人对于爱情的向往与倾心。当然,华兹华斯也有着重对沦落与堕落生活的尖锐批判的诗,但这类诗同时也表现了真挚纯洁的情感和高尚的人生理想。在长诗《露丝,或大自然的影响》中,有多节描写那个青年人的浮躁与轻浮:“就这样损坏了他的天赋,/和道德观念,他竟成了/种种卑贱的欲望的奴隶:/一个失去了意志的弱者,/他追求的是堕落的灵魂/所渴慕向往的是那些罪恶。”(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3页。)如果说这是他在与露丝谈恋爱以前发生的事,对此他已经向她表示过深深的忏悔;那么后来呢?“正当他又开始日益堕落,/同时却在准备出海远航,/他们约定同去海岸乘舟:/然而就在去码头的路上,/这浪子抛弃了他的新娘,/露丝从此不知他的去向。”(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4—35页。)诗人在此对这种人生选择的批判是自不待言的,那种面对种种生活的引诱而自甘堕落者,华兹华斯是瞧不起的;可是另一方面,诗人也对露丝的悲苦人生表现了强烈的同情:“愿上帝帮助你吧,露丝!——/痛苦竟把她逼成了疯子,/并在狱中度过半年时光;/她唱着自己乱编的歌词,/歌声那样悲凉,就这样/把自酿的苦酒咽下肚子。”这种同情,其实也就是对那个不负责任的青年男子的批评:人与人之间应当和谐共处,何况恋人与恋人之间,更应当有一种真诚的品质。在根据威斯特摩兰山区民歌创作的《纺车之歌》中,华兹华斯直接表达了他对两种爱情观的认识:“眉目传情,一见相欢,/这样的感情岂能长远;/真正的爱情应像纺纱,/像温柔的毛线绵绵不断,/当晚归的羊群悄无声息,/躲在山窝里静静安眠。”(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01页。)其实,这也正是表达了对那种虽一见相欢,却没有将爱情建立在深厚基础上的一种批评;一见钟情也是可以的,但它只是真正爱情建立的一个前提;如果只是那样而没有进一步的发展,那就不如像纺纱式的情感表达。可见华兹华斯所向往的还是白头偕老式的爱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