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是双方针锋相对的较量,主要目的是造成“你错我对”的结果,从而战胜或者说服对方。由于观点的对立,辩论者的语言必然表现为冲突的形式,而其冲突性又具体体现在语言的攻击性上。
辩论者语言攻击的目标,一般是对方的观点(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但有时也可以是对方的品行或人格。攻击对方的品行或人格最终也体现了观点的对立。
例如: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以别人的外表特征或某些缺陷为取笑材料,并由此构成了语言冲突。
俄国寓言作家克雷洛夫皮肤黝黑,却又喜欢穿黑衣服。有一次他身着黑色长袍外出散步,遇到两个浪荡公子,其中一个指着他,大声对同伴说:“看,飘来一朵乌云。”克雷洛夫应声答道:“哦,怪不得青蛙高兴得叫了!”
从上例可看出,语言的攻击性是比较明显的,但攻击的目标并不直接是观点,而是对方的外表和人格。
辩论中语言的攻击性因辩论主体、辩论内容、辩论目的、辩论环境不同而不同,有的攻势凶猛,咄咄逼人;有的柔中有刚,绵里藏针;有的措词激烈,力抵千钧;有的生性脆弱,不痛不痒。但不管怎样,凡有辩论就有语言交锋,就必然体现出不同程度的攻击性,哪怕这种攻击的力量是极其微弱的。
9.联类比物,由此及彼
我们或许之前也曾看到过,辩论者为了更形象、更明了地表述观点,往往会编造或借用一些小故事,由此及彼使得某些深奥的道理从简单的故事中体现出来。这种由于不便直说本意,而借助类比物阐明本意的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连类比物术。
春秋战国时,陈国发生了内乱,陈灵公被大臣夏征舒杀了。陈国几个大臣逃到楚国,请楚庄王替陈国平定内乱。楚庄王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率大军灭掉了陈国,把他划为楚国的版图。一时间,南方属国的君主和许多小部落的首领都来道喜,国内的大臣也纷纷前来祝贺,独有大夫申叔时对此不说一句恭贺的话。楚庄王火了,责问道:“陈国的夏征舒杀了陈灵公,犯了滔天大罪,中原的诸侯哪个也没敢去过问,只有我主持正义,杀了夏征舒,而且又使我国增加了很多土地,哪个大臣、哪个属国不来祝贺?可你却吭都没吭一声,难道我做得不对吗?”
申叔时装作诚惶诚恐的样子,行礼说:“不是,不是,我的心里正想着一件解决不了的案子呢,所以还顾不上说别的。”楚庄王好奇地问是什么案子?由叔时说:“有个人牵着一头牛,从别人的田野走过,哪知牛儿踩坏了人家的庄稼。田地主人火冒三丈,不由分说,把那头牛抢走了,任凭牛主好说歹说就是不肯还,请问大王,要是您遇上这个案子该怎么审理呀?”楚庄王不假思索地说:“我说应该把牛还给人家。”申叔时问为什么,庄王说:“牵着牛踩了人家的庄稼,这当然不好,可是就为这个抢了人家的牛,不是太过分了吗?”话一出口,庄王悟到了申叔时连类比物的用意,于是恢复了陈国,陈国的新国君陈成公从晋国回到陈国,他很感激楚庄王:就归附了楚国。
无独有偶,西汉大臣霍光在武帝时任奉车都尉,昭帝时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四帝。他死后,他的子孙广治宫室,骄横荒淫,企图谋杀丞相,废掉宣帝,继而立光子霍禹为帝。茂陵人徐福上书皇帝:“霍家权势太大,陛下对他们既然宠护优待,就应该及时抑制,别让他们走向灭亡。”徐福上书三次,皇上总是不予理睬。后来霍家事发,遭灭族之罪,被杀了几千口。告发霍家谋权的都受到封赏,而只有徐福却被冷落一边。
有人向皇上进谏说:有位客人路过一户人家,见这家锅灶的烟筒是直的,旁边还有一堆柴草,便对主人说:“烟筒要修弯曲些,柴草要远离灶口,不然容易失火。”主人不以为然,不久,这家果然失火,邻里奋力扑救,侥幸把火扑灭,于是主人杀牛备酒答谢邻里,让救火受伤的坐在上首,其余按出力大小顺序就坐,就是没有请那位劝说修弯烟筒的。有人对主人说:“假如以前听那位客人的话,你就用不着杀牛买酒,也不会有火灾损失。今天论功请客,功劳大的反倒不请,这才是‘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主人恍然大悟,连忙去请那位客人。
如今,茂陵人徐福几次上书数说霍家将要谋反,应该及早预防以绝后患,要是按徐福的奏章办,那么国家就不会有封赏的费用,霍家也不会有灭族的灾祸。事情虽然不出徐福所料,但徐福却没有得到封赏。这事请陛下斟酌,应重赏徐福的曲突徙薪之策,使他在那些告发者之上。
皇帝感悟,赏给徐福上等丝绸十匹,不久又任命他为郎官。
从以上这些说服事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说服者无论讲述现实故事,还是非现实故事,都是短小精悍,蓄意深沉,而且听来饶有兴趣。同时故事内容与言谏本意扣得很紧,并以易喻难,以异显同,通俗易懂,让人乐意接受。而且说服者往往是先说故事,后露本意,故事是本意的铺垫和流露,而本意又是故事涵义的集中概括,二者相辅相成,自然和谐,毫无矫揉造作之意。
联类比物,触类旁通。说服者所“联”故事之“类”,来自各种渠道,有的已流传民间,说者当场随手拈来,有的是乘时乘势,酌情编造。以借此喻彼,借远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尽管故事内容千奇百怪,情节活灵活现,表述娓娓动听,宗旨却只有一个,就是吸引、打动被说服者,让其由此及彼,领会故事之外的真意,进而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
10.关键时候,敢说“硬话”
在人际交往中,有些人常常会碰到一些气焰嚣张的人。然而,这些人往往是因为有某种权势或优势便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甚至以某种邪恶的手段践踏人间公理和社会公德,对付这种事也一样要义正词严,当堂断喝。因为不管坏人怎么坏,在公理和道德面前他们也会有所畏缩的。
其实这样骄横跋扈的人从古到今并不少见。不过这样的人总会碰上一些他们难啃的“骨头”。
战国时的秦王想吞并安陵,便提出要以500里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自然不肯同意,便派唐雎出使秦国,以说服秦王放弃这个念头。
唐雎说明了来意,秦王一听,顿时脸色大变,怒气冲冲地对唐雎说:“你听说过天子发怒吗?”
唐雎回答说:“我没有听说过。”
秦王说:“天子发怒,能让百万人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唐雎说:“那么,大王有没有听说过百姓发怒?”
秦王冷笑道:“平民百姓发怒,不过是摘下帽子,赤着双脚,拿脑袋撞地罢了。”
唐雎说:“那是庸人的发怒,不是勇武者的发怒……如果勇武的人真的发了怒,倒下的虽不过两人,血水淌过的地面也只有五六步,但是普天下都得披麻戴孝。现在勇士发怒了!”
说完,唐雎拔出宝剑,挺身而起。秦王一见顿时慌了,忙对他说:“先生息怒,先生请坐下来谈,何必生这么大的气。现在我明白了,韩国、魏国都灭亡了,独有安陵君这个仅有50里地的小国还存留下来,就是因为有先生这样的勇士啊!”
在这个故事中,唐雎面对秦王的骄横霸道、凌人盛气,不仅没有一丝一毫的胆怯,反而据理力争,甚至当着满朝文武敢于拔剑而起,在气势上先把秦王比了下去。再加上之前唐雎所说的勇士之怒,和安陵君独保的现实,最终使秦王打消了吞并的念头,从而达到了出使和说服的目的。
然而,还有一种人,说起来都有点可笑。他们嘴硬却是因为自己也知道事没做在理上,说话自然也气短,只是强词夺理而已,这时候只要你义正词严、针锋相对,保准他退避三舍。
有一次孙中山先生在访友途中,遇到一位卖假药的郎中,该人自夸他的药丹神效。路人围观如堵,中山先生恐人受骗,当众揭发他的药足以害人,众皆哗然。
这江湖客见对方不过是年轻学生,居然敢来挑衅,极为愤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凶狠地对他说:“你不信,我将你的脚当场打断,再为你整好。”
其时,先生身着蓝布宽袖长衫,反背双手,右手拿着半截甘蔗,一时急中生智,将它藏入袖内,举起来对准江湖客说:“这有什么稀奇,看我先一枪打碎你的脑袋,再来将你整好。”对方一听,真被唬住了,他搞不清中山先生的底细,信以为真,一时惊惶失措,经众人劝解而罢。
说“硬”话主要不是去批驳对方论点的错误、指责对方的可笑或荒谬,而是用与其言论相类、相对或相反的论点去智取对方。其实,在谈判中也是常用的。有些人习惯了高高在上,对别人说话总是傲慢无礼,甚至侮辱别人的人格,这种人根本没有诚意,所以我们也不必客气,只有采用比较强硬的态度和严厉的言辞,才能使对方有所收敛。
20个世纪20年代初,冯玉祥将军任陕西督军,一天,美国亚洲古物调查团的安德里和一位英国人高士林私自到终南山打猎,打死了两条珍贵的野牛。他们洋洋自得,回到西安来见冯督军。
冯督军在帐篷内会见他们。他们十分得意地述说了行猎的收获,以为冯督军会赞赏他们的枪法。只见冯督军听着听着眉头就皱了起来。冯督军问:“你们到终南山打猎,曾和谁打过招呼?你们领到许可证没有?”
这两位洋人骄横惯了,居然不把冯督军放在眼里,他们十分傲慢地说:“我们打的是无主野牛,所以不用通知任何人!”
冯督军一听,更加生气,慷慨激愤地驳斥他们说:“终南山是陕西的辖地,野牛是我国领土内的东西,怎么会是无主的呢?你们不通知地方官府,私自行猎,这是违法的行为,你们知道吗?”
他们不服,辩解说:“我们此次到陕西,贵国外交部发给的护照上,明明写着准许携带猎枪字样,可见,我们行猎已蒙贵国政府的允许,怎么会是私自行猎呢?”
冯督军立即反问:“准许你们携带猎枪,就是准许你们行猎吗?若是准许你们携带手枪,那你们岂不是要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
美国人安德里自知理亏,便沉默不言,而英国人高士林仍狡辩说:“我在中国已经15年,所到的地方从来没有不准许行猎的!再说,中国的法律也没有不准行猎的条文。”
“中国法律上没有不准外国人行猎的条文,难道又具有准许外国人打猎的条文吗?”冯玉祥慷慨激昂地质问道:“你15年前没有遇到过官府禁止你行猎,那是他们睡着了。现在我们陕西的地方官,没有睡着。我负有国家人民交托的保土维权之任,我就非禁止不可!”
在冯玉祥将军慷慨激昂的正义面前,两个外国人无言以对,只好低头认罪,并请求饶恕他们,以后再也不重犯。
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故事里描述的那两个洋人一样的人,我们也要像冯玉祥将军那样,敢于说“硬话”,以硬制硬,针锋相对,毫不妥协。说“硬话”的目的在于向对方表明自己敢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在很多场合只有说“硬话”才能在气势和心理上征服对方,打击对方。对社会上一些不知深浅,好在公众场合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的人,在你洞明对方故意耍弄手腕欲寻衅挑事时,抓住要害,先发制人,开门见山,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毫不客气给以“当头棒喝”。让他气短,让他理亏,最后让他服输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