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都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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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史海杂谈(6)

1933年3月,为了增加革命战斗力,保证人民的身心健康。中央内务部还制定颁布了《苏区卫生运动纲要》,提出“苏区的卫生运动,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切身痛苦,为了增加革命的战斗力,是苏维埃战斗的一部分”。卫生工作“要天天做,年年做,村村做,乡乡做”。中央苏区掀起了讲卫生爱清洁的群众运动,群众疾病大为减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为了增强体质,锻炼毅力,1933年5月,中央政府在叶坪举行了第一次规模宏大的运动会。草场上龙腾虎跃,热闹非凡。红一军团、红三军团、红五军团,福建、江西、红军学校以及中央政府机关选派了160多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工农红军学校为提高军事技术,举行了“八一”军事体育比赛。文化教育、体育的发展,使中央苏区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谁要是跑到我们苏区来看一看,那就立刻看见这是一个自由光明的新天地”。

经济、文化卓有成效的发展,不断巩固了中央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逐步健全了民主与法制。中央执行委员会相继颁布了《宪法大纲》《苏维埃组织法》《选举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召开了中央苏区南部18县选举运动大会。代表们纷纷表示,“把革命战争与选举密切地联系起来”,“改选苏维埃政权成为更群众化的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毛泽东在会上作了题为《今年的选举》的报告,对选举运动作了具体的部署。

1933年9月至10月间,中央苏区普遍开展了一次自下而上的选举运动。如下才溪乡选举中,村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大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160多名候选名单中,选出91人。“群众在各人名下注意见的很多,注两个字的、五个字的、十多个字的,儿童们也在注。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极’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着‘官僚’二字。”选举运动的胜利完成,为“二苏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1933年底,毛泽东率中央检查团风尘仆仆到兴国长冈乡后,又深入闽西上杭才溪乡,做了详细调查和考察,总结了乡苏维埃政权工作的经验,写下了着名的《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这两份调查文本的形成,对于指导苏维埃政权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1934年1月21日,在瑞金沙洲坝老茶亭新建的一座外观似红军八角帽的建筑里,举行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会)。

服戴“二苏大会”代表证的代表们,兴高采烈,在这里共商国是。大会一致通过了苏维埃中央政府工作报告,苏维埃建设、红军建设、经济建设等决议案,修改了宪法大纲,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再次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张闻天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增设了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粮食人民委员部、中央审计委员会。

在“二苏大会”上,毛泽东侃侃而谈,在结论中用通俗的语言、具体生动的事例,着重阐述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必要性。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召开,使红色政权建设日臻完善,也进一步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中央苏区经济、文化、政权方面的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当年的这些理论和实践,也造就了一大批“会治党会治国的有力的骨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及其以后的各项建设,提供了宝贵的范例和经验。

(原载《红色故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2月)

定都瑞金

一、中共苏区中央局

1930年9月,六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为加强对苏维埃区域的领导,决定在江西中央苏区设立中共苏区中央局。

1931年1月1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小布正式成立。周恩来、项英、毛泽东、朱德、任弼时、余飞(余茂怀)、曾山及湘赣边特委1人、共青团中央1人为苏区中央局委员,周恩来担任书记。因周恩来在上海党中央任组织部部长兼军委书记,尚不能到职。周恩来到职前,由项英暂代书记。

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党中央委派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中央代表团前往中央苏区,1931年4月17日,出席苏区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同时参与中共苏区中央局工作。同年5月,改选毛泽东、朱德、项英、任弼时、顾作霖、王稼祥、林彪、周以栗、曾山、陈毅为委员,毛泽东任代理书记。中共苏区中央局内设组织部、宣传部、政治保卫处等机构。任弼时任组织部部长,顾作霖任宣传部部长,王稼祥任政治保卫处处长,古柏任秘书长。8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苏区党组织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明确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任弼时、顾作霖、邓发、朱德为委员,毛泽东代理书记。

1931年9月28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从兴国迁驻瑞金叶坪。同年11月1日至5日,在叶坪村谢氏宗祠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史称“赣南会议”。会议全面接受中央“指示信”中的错误主张,取消毛泽东代理书记职务,改由项英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12月底,周恩来从上海到达瑞金,任苏区中央局书记。

1932年10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召开全体会议(即“宁都会议”),主要总结军事工作,确定第四次反“围剿”的军事方针。会议根据临时中央“左”倾指示精神,对1932年2月红军攻打赣州以后的几次重大战役作了错误估计,批评毛泽东反对攻打赣州等中心城市、主张向赣东北发展的正确意见,提出“由恩来同志负战争领导总责,泽东同志回后方负中央政府工作责任”。这次会议,使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进一步蔓延到红军队伍,再次排挤了毛泽东对红军的正确领导。

二、中共中央局

1933年1月,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局从上海迁来瑞金沙洲下肖。4月,中共苏区中央局亦迁址下肖,与中共临时中央局合署办公。中共临时中央局未另设中央机构。中央苏区党的领导机构,沿用“苏区中央局”的名称,时称“中央局”,亦使用“苏区中央局”“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局”等称谓。1933年8月,设立中共中央政治局。

1934年1月15日至18日,在沙洲坝黄竹堪下召开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部分省党代表,博古主持会议。全会增选王稼祥、凯丰为中央委员,彭德怀、杨尚昆、李富春、李维汉、孔原为候补中央委员;改选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陈云、王明、康生、任弼时、张国焘、毛泽东、王稼祥、顾作霖任政治局委员,刘少奇、朱德、关向应、邓发、凯丰为候补委员;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为书记处书记,博古为总负责。中共临时中央局更名为中共中央局。中共苏区中央局保留名称,有时交叉运作。中共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一系列“左”倾错误理论和政策,使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发展到顶点,最终导致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

1934年7月,中共中央局机关迁驻云石山丰垅村马道口,同年10月中共中央机关随主力红军长征,撤离瑞金。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1.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

1931年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责成中共苏区中央局负责筹备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6月成立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准备委员会。准备委员会下设两个分会,分别负责登记和接待安排代表的食宿。同年11月5日至6日为大会报到时间。大会代表分别来自江西、闽西、湘赣、湘鄂赣、赣东北、湘鄂西、琼崖(海南岛)苏区和红军部队、全国总工会,共610人。朝鲜的来宾也应邀出席大会。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选举37人组成主席团,并推举项英、张鼎丞、陈正人、周以栗、朱德、曾山、邓广仁为主席团常务主席,领导大会工作。是日黎明,盛大阅兵式在叶坪红军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朱德等检阅红军。下午,大会开幕,项英致开幕词,毛泽东作政治报告。晚间,在叶坪红军广场举行提灯庆祝晚会。会议历时14天,期间,项英作关于劳动法起草案报告,张鼎丞作关于土地问题报告,朱德作关于红军问题报告,周以栗作关于经济政策报告,王稼祥作关于少数民族问题报告,邓广仁作关于工农检察问题报告;审议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红军问题、经济政策问题、少数民族问题、工农检察问题等法令和决议案。1931年11月19日,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20日,大会进行最后议程,先举行授旗授章典礼,授予红一、二、三、四军和红三军团,红六、七、十、十二、十六军以红旗,授予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等8人以奖章。接着,毛泽东、项英致闭幕词。之后,发表对外宣言,大会执行主席曾山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今天起,瑞金改为瑞京,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

2.中央执行委员会

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由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的中央执行委员和候补中央执行委员组成,向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颁布实施各种法律、法令,审查和批准一切政策和国家机关的变革,停止执行或变更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人民委员会及其他机关的法令和决议,决定内政、外交大政方针,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订立各种条约及批准国际条约、对外宣战或媾和、划分行政区域、确定地方苏维埃的权力、选任和撤销人民委员会的委员及主席等。1931年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

3.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向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宪法和各种法令及决议的实施,颁布各种法律、法令,审查批准、停止或变更人民委员部的决议和法令,解决中央各部(局)及省苏维埃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一届全苏大会未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由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朱德、张闻天、博古、周恩来、瞿秋白、刘少奇、陈云、林伯渠、邓振询、朱地元、邓发、方志敏、罗迈、周月林等17人组成。

4.中央人民委员会

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行政机关,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指挥全国政务,在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颁布各种法令和条例,审查、修改或停止各人民委员部所提出的法令或决议。第一届中央人民委员会于1931年11月27日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毛泽东任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古柏任秘书长;下设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分别由王稼祥、朱德、项英、邓子恢、张鼎丞、瞿秋白、周以栗、张国焘、何叔衡任部长,邓发任局长。

5.“选举运动”

1933年6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第二次全苏大会召开前在根据地内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的逐级选举。“二苏”大会准备委员会创刊《选举运动画报》,印发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是年8月9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7次会议讨论了关于选举法草案、选举场所和范围等事宜。随后,临时中央政府颁发了《选举法》和《选举训令》,对于选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民登记、选区划分、候选名单的提出、选民大会的召开、选举委员会组成等作出详细的规定。

1933年9月6日至9日,中央苏区南部十八县选举运动大会在瑞金叶坪开幕,瑞金、兴国、胜利、于都、博生、古城、赣县、会昌、寻乌、安远、信丰、南康、上杭、长汀、汀东、武平、新泉、宁化等县的县、区内务部长(或副部长)和中央政府内务部选举运动训练班的学员共300多人出席大会。6日,毛泽东作《今年的选举》的报告,指出“世界上一切革命斗争都是为着夺取政权,巩固政权”。7日上午和8日上午,由梁柏台作关于选举法和“二苏”大会准备工作的报告。9日下午进行大会总结。这次大会对选举运动中的宣传、组织、选举单位、工作报告、候选名单、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等具体事项,作了详细的说明。

在选举中,参加的选民达80%以上,有的地区(如瑞金武阳区)达90%以上,只有生育、疾病和担任警戒的人员没有参加。选举前,各乡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进行选民登记,将选民公布在乡村或市区等选举单位所在地;与此同时,利用化装讲演、演新戏、开晚会、上选举课、散传单、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然后,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候选人名单。许多地方还实行了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超过了应选代表人数的一半或三分之二以上。在提出候选人名单时,还照顾到劳动妇女当选和工农代表的比例问题,并将候选名单提交工会、贫农团、互济会、反帝大同盟、妇女代表会等群众团体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在各村张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名单贴出后,群众非常关心,并在各人姓名下注明意见。有的注“好”,有的注“不好”,有的注“同意”或“消极”,还有的注“官僚”二字。这种赞成或批评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苏区人民高度的责任感和当家做主精神。

1933年11月中旬,乡、区、县、省四级选举顺利完成,为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6.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的规定,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在瑞金沙洲坝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江西正式代表196人、候补代表26人,福建代表79人、候补8人,粤赣代表63人、候补12人,闽赣代表37人,红军代表117人、候补28人,地方武装代表13人、候补9人,湘赣代表43人,闽浙赣代表45人,湘鄂赣代表30人,鄂豫皖代表1人,四川代表1人,白区代表17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中央机关代表48人。共有正式代表693人、候补代表83人参加大会,旁听者约1500人。此外,还有台湾代表和高丽(朝鲜)、安南(越南)、爪洼(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来宾。与会代表吃、住、讨论,均安排在用稻草搭建的大棚内,时称“招待所”。每座稻草棚配有2盏汽灯供夜间照明,棚内设置一排地铺,供代表就寝,旁边排列几张饭桌,供代表用餐,分省、县入住。会议期间,早餐两道菜,一钵猪肉,一钵青菜,称“闲餐”;中、晚餐七道菜,猪肉、牛肉、鱼、豆腐、青菜、蛋汤等,为“正餐”。白天开大会或讨论,晚上开展文艺活动。大会历时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