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超
地铁驶入黑暗,空气轻浮掌心,一段异常宁静的时光。双耳只有呼啸风声,潜移默化又或暗自滋长。浮出入骨的黑暗,光明带来一刹的失明,握住自己左手无名指,小颗微凸的茧,摩挲着时光印痕,他突然失去控制,站着,呆着,眼泪毫无征兆的唰唰掉落。
那年,他们相遇。十八岁的城,十七岁的玫瑰。
学校操场,入夜之后湿气肆虐,薄雾环绕,轻缀在草间叶片。他喝酒,坐在台阶拉开易拉罐。只仰头一眼,就瞥见操场上奔跑的她。
白色衬衫,短短的头发,齐眉,刘海层次。
路灯惨淡,黑暗环抱整个操场。她的白色衬衫在夜的浸泡中,越发鲜艳,一头秀发,一路飘飞。他的双眼不自觉停顿,自始至终未曾离开。女孩跑到第四圈的时候,停下。气喘吁吁的倒在操场的草地上,瘦削的脸,留下的是运动后残存下的激越。
她是谁?
身边有人说,她就是玫瑰。
他拉开易拉罐,仰头喝下大半。她就是传闻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玫瑰。平顺下呼吸后,他又笑,她真的那么恐怖?
易拉罐在宁静中擦破黑夜,一阵刺耳喧闹。他拍裤子,站起。一路小跑去操场,看见草丛中女孩单薄身躯,如一块丝绸,单薄得不忍触碰。
你就是玫瑰?眉毛一挑,言语带着挑衅。
女孩抬起半睁的双眼,神色淡然。是。我是玫瑰。
他第一次看见如此淡然的眼神,仿佛可以跟世间任何一切脱离干系。他不知该怎么接话,语舌笨拙地说,我要和你做朋友。说罢,手已伸至半空,与她握手状。
他说要,而不是想。
她在他不容质疑的眼神中,缓慢站起。眉眼舒展出一道褶皱,沉默五秒,终于说,你给我滚开。一字一句,落地有声。
她的声音,很快吸引来围观者。男子在人群的起哄声中,流露匪夷所思的神色。她跳过男子凶煞目光,理了理刘海上的碎草。目光拧成一把匕首,转头,带着凛冽一路扬长而去。徒留他在萧瑟操场,众目睽睽,面红而赤。
她是第一个给他脸色的女孩。
自此,他便记住了她的名字,玫瑰。
也许是年少时的争强好胜,一个星期后,他开始追求玫瑰,夜晚站在寒冷教室门口,等她晚自修下课。手中的花从玫瑰到百合,从紫罗兰到矢车菊,花样繁复,层出不穷。尽管,常常等不到玫瑰,拥挤人潮散尽,是空旷如野的教室。玫瑰的身影,如一只出笼之鸟,觅不着一丝踪迹。
他把手中的花,放在她教室的课桌。花朵安置,听到沉闷落地声,他在黑暗中微笑。幸而,他早已打探到她的位置。
玫瑰收到花,面无表情地扯下叶片花瓣。他看着她如此举动,并无任何办法。玫瑰的眼神始终淡然,气定神闲,不像其他女孩,显露出兴奋或激动。这些词似跟她绝缘。她说,你别再来找我。
他在黑暗楼道里笑,他说玫瑰,我确认自己爱上你了。
择日,他必然又会送来花,等待意料之中的结果。笑靥绚烂,坚韧顽固。越挫越勇。
并不是不失落,身边友人常笑,你这样优秀的男人何必单恋母老虎?
他总是微笑,脸上洋溢着莫名喜悦。
内心在那一刻,却潮湿泛滥。玫瑰倔强的眼神,是打在他心中,久久挥散不去的画面。爱的至深,一波接着一波的潮涌。怎样的心甘情愿,顽强不屈。
学校召开的新生表彰会,玫瑰代表班级出来唱歌。那是他第一次听见她的歌声。那天,炽热光照下,玫瑰一身兰色蕾丝长裙,婉约典雅,已经长至脖子的头发,盘成一个髻。他坐在看台,四下无人时,点一根烟。玫瑰唱的是《虎口脱险》,他吐出一口烟,侧耳倾听,双眼荡漾无限温柔。她的歌声是一阵凌厉北风,这让他想起北方苍茫天际,萧瑟,开阔。她的歌声结尾,他凝望玫瑰的身影,突然落下泪来。那样弱小的身躯,酿造了一个怎样决绝的灵魂。他突然觉得,她一直是缠绕在他手指间的风,随时都会刮向另一端,没有固定轨迹,这个女孩,有朝一日,必定会离开。
演出结束,他径直走向后台。玫瑰果然坐在沙发上,翻阅一本文学杂志。
他站在沙发旁,说,玫瑰,你的歌,我很喜欢,我们做个朋友好么?
她挪开杂志,不耐烦地说,请你离开我的生活。彻底地断了他的一切想法。
夏日,光线热辣的撒在树木间隙。玫瑰随即转向窗外,凝视树梢上一只欢愉的鸟,忙碌的身影。
在目光挪向窗外那一刻,他看见了她目光中的涟漪。他确认自己看见了玫瑰潮湿的目光。于是,他笑了,从口袋里缓缓拿出一朵干皱的花,放在她身旁。
玫瑰,祝贺你演出成功。虽然这不是你的个人演唱会,但你的歌的确折服了我。
未等她开口,他猛一转身,大步离开后台。背脊上感到灼热的目光,亦渐渐归于寂静。
次日,玫瑰来找他。
学生食堂。午后热辣的阳光照耀,人群密稠,门前的大松树,针状的叶片,陡落满地尘埃。
玫瑰站在树下阴影里,简单如常的装束。白衬衫,牛仔裤,已经洗的褪色。人来人往,她下意识地靠在松树散开的叶片下,等待人潮中的他。手中握着那天他扔下的花,干皱的样子。看见他走过来,她拦截。
从明天起,我不想再见到你。
他笑,露出两颗突起的虎牙。玫瑰,我确认自己爱上了你,给我,给你一个机会。
她的刘海遮住闪烁的双眼,拨开后。她说,这一切不是你的错,我拒绝你,仅仅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我不是你能爱得起的女孩。
她的神色依旧镇定自若,呼吸有节奏的起伏。他站立她面前,距离不到一米,甚至可以嗅到她发梢上残留的花香。他想开口说什么,但声音哽咽。他看见的玫瑰,似乎不再是单单一个人,他确认他看见了她的强大磁场,他知道她骨子里寄居着一个强盛的幽灵,有一天,它一定会带走她。
玫瑰转身要走,那朵干巴巴的花,被随手扔进松树旁的垃圾箱。他的嗓子难受,干涩而沙哑。他看着玫瑰转身,努力咳了一下,随即毫不犹豫的从背后抱住了她孱弱的身躯,环绕住她纤细腰肢,下巴抵住她的头。
他制压下的身体,开始剧烈反抗。她越用力,他搂的亦越紧。如此反复,她用力一脚踩在他的脚尖,钻心的疼痛蔓延而过。他一抽手,本能地挡住她劈头而下的手,另一只手敏捷地搂着她的腰,她便又动弹不得,不知所措,睁着大眼,吼到,你快给我放开!
他的汗蜿蜒着黝黑皮肤,在光线下闪着光。细碎短发,遮住左眼,一双桃花眼荡漾幸福。
他搂得更紧,几乎贴近她的皮肤。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出这般举动,这些动作出于本能,连贯而下,一气呵成。他未曾想,但此刻,他已闻到她苍白皮肤下散发出的香气,近似山茶,清冽而淡然。
周围同学逐渐聚拢,她怒目斜视,四周掌声欢呼声雀跃,如热锅上的蚂蚁,滋滋作响。
终于,他大声地,当着众人的面,说出了令他人惊诧,令女孩向往的话。
玫瑰!我爱你!
一记响亮巴掌,随即,落在他微笑的脸上,炸出了一个红红掌印。
他一懵,短暂的晕眩。然后,就听见了女孩无法抑制的抽泣。
接着一个星期,她开始逐步接受他,从最初尚存的一些抵触到如今日渐温柔的模样。她是一个难以敞开心门的女孩,一直封闭在自己狭小的围城里,阻隔自己与外界,亦隔绝了外界传达给自己的信息,这些年,他用惟一一把钥匙打开了她禁闭的心门,把她拉出了围困自己的城墙。
她有时候会问他,城,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他总是笑,说,玫瑰!我们会爱到海枯石烂!
他的诺言总是轻而易举的说出,变得越来越机械。他爱看见她微笑的样子,即使不断轻许诺言。用手拂去她的刘海,看她清新明亮的容颜,心中燃起点点的星光,蔓延成一片薰衣草田。
高三那年暑假,玫瑰消失一个月。
他联系不到她,任何与她相关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的手机,永远关着。起先几日,他只是无奈,发了若干短信给她,之后,连着一个星期,她都没有一点消息,他才开始焦急忧虑。
直到第三个星期的周末,接到她打来的电话。
她在嘈杂背景中说,城,我在西安看兵马俑,一个人感觉寂寞。
需要我过来么?
不用,我很快回来,到时再打你电话,你来接我。
好,玫瑰,早点回来。
他还想说些什么,电话却啪地一声挂断。
他听到有物体坠落的声音,轰地一声,碎裂开来。他的心在那一刻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他去机场接机,她站在机场穿行不断的人群中,疲惫而显眼。高高的靴子,黑色外套,一条褪色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头发已经够长,扎成了马尾,干净利落的样子。
他下车,帮她拎手中大大小小的袋子,转过身,把它们放进车厢。突然她从背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温热的背,闭上双眼……
轻声细语地说,城,我很想你。
车子很快开离了繁华地带,驶进无垠公路。她疲倦地靠在他的肩膀,侧着头,沉沉睡去。他用手,轻拨她散开的长发,看见她酣然的样子,天真可爱,清澈如孩童。
失踪一个月,她都经历些什么?摩挲着她日渐消瘦的脸颊,他的心一酸,眼泪险些掉落。
现在,每当他回想起当年,她依偎在他肩膀,那副凄楚模样,眼角都会有泪水垂落。
后来,他才知道她失踪的原因,暑假结束前,她的母亲自杀在家中。
这些也是后来,他从她口中得知的,那些难以度过的日子,她一人咬住牙关,独自承担,不愿把悲伤难过告诉他,在漫漫黑夜里醒来,四周黑暗深邃,不见光亮,她抱住自己的膝盖,瑟缩身体,嘤嘤哭泣。
大一开学,新生报到。他跟随家人来到数百公里的外省念大学。原先打算和她进同一所大学,但她的成绩太过优异,考去了北京。
自此,他们相隔两地。
他常常写信给她,对她诉说这里的风景。
秋天厚实的落野,铺满校园每一个台阶。
冬天漫天大雪,洋洋洒洒,是一场灵魂的洗礼,站在空茫雪地,人心顿时开阔无比。
他还收养了一只叫玫瑰的小猫,跟他一起住在校外与同学合租的房子里。房子很小,不到八十平方,住了四个男生。小猫是他在学校门口,一座桥下捡来的,白色,灵巧,一双异常明亮的眼睛,性情多变,有时温柔,有时粗暴,于是取名玫瑰。他说,它很像你呢。
信的结尾,他总会用红色笔写道:玫瑰,我很想你。
再画两颗紧密相连的爱心,中间,穿过一只爱神之箭。他摸着信封,暗黄色的封面,想着玫瑰收到信时的笑脸,嘴角亦不自觉上扬出一道幸福弧线。
她的信笺亦陆续寄来,简短的字迹,一笔一划无比端正。
她说,城,北京的冬天很美,你来陪我看雪好么?
她说,我已经回不了家了,城,父亲带着别的女人过日子,母亲自杀,那天我回家,站在门口,便闻到客厅飘来的阵阵血腥,打开铁门,看见母亲倒在血泊中,睁大眼睛,死不瞑目的样子。
那模样此生我都不会忘记,城,他们当年爱得痴缠,是许过生死诺言的人,城,我们能走到白头么?
信的末尾,有一滴泪水。风干之后,印刻下来的痕迹。
他拿着沉甸甸的一叠信笺,心里潮湿起来。他跑去镜子前,看自己的样子。清秀眉目,黝黑健壮的身躯,一双厚实的大手,细碎短发下面,是清澈见底的目光。他已不是当年在操场上自傲不羁的少年,不是那个夜夜站在她教室门口送花给她,又看她亲手折断花叶的那个执拗少年。时光的车轮滚动,劈啪声中,年华即逝。如今,他已沉稳,一颗动荡不安、浮躁潮涌的心,磨平棱角,沉淀下来,使他成为一个愈发理智进取的青年。
玫瑰寄来的信,一封封被他小心放置在一个蓝色铁罐里。每当失落,又或难受的时候,他会翻找出来,一封接着一封地念,蹲在墙角,身边摆放易拉罐啤酒,直至泪水潸然,哽咽起来。
他的生活日渐充实,每天除去学生会的工作,自己又额外兼职。时间换转不过来的时候,他就叫朋友替他点名。错过的课程,空闲时间,又会补上去。如此努力对待,成绩一天天进步。他对自己说,城,努力给玫瑰带来幸福!
一切都是为了将来。
大三暑假,他乘火车去北京。二十个小时,长途跋涉。火车呜咽前行,他把头抵在车窗,看飞过眼前的村庄,红砖黑瓦,泥土翻飞的气味,沿途有孩子,嬉闹打骂,听见火车鸣叫,纷纷纽头,打探车窗内的乘客,一双好奇又异常肮脏的脸孔,破败有孔的衣服,满手泥泞,但看见火车驶来的那一刻,展露出的笑脸是如此明澈,仿佛明亮的日光,照在头顶,温煦而灿烂。
玫瑰来接他,在火车站,他一路跟随一列乘客走出庞大的火车站。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提着大包小包,小心翼翼,不知所措。眼前一景一物,对于他都是新颖陌生的。像一个孩子进入了游乐场,新奇而新鲜。
在车站口,看见站在一旁,焦急望来的玫瑰。披肩的头发,妥帖安稳,已经不再留短发,剔除原先骨子里的叛逆,小家碧玉,温文尔雅。白色短袖,两条白皙的手臂,黑色牛仔,搭配得非常随意。
她看见他过来,走了过去。北京夏日,艳阳高照,温度暴升,他的汗水蜿蜒而下,无法抑制。